“阳光政策”与朝鲜半岛南北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朝鲜半岛论文,关系论文,政策论文,阳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阳光政策”是韩国金大中政府实行的一种通过与北方的和解与合作取得朝鲜半岛和平的北方政策。“阳光政策”实施一年来,在促进南北关系改善、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存在哪些问题,未来前途如何,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一简单分析。
“阳光政策”的提出与特点
朝鲜半岛南北方自70年代开始接触、谈判以来,由于战略目标的严重对立和强烈的互不信任感的存在,双方关系始终未能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冷战结束后,随着东北亚地区集团对峙局面的消失,南北关系一度迎来了改善和发展的契机,双方先后签署了《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南北和解、互不侵犯与合作交流协议书》。但随后发生的美朝核检查危机以及金日成逝世后韩国金泳三总统采取的敌对态度,使南北关系急转直下,再加上一些突发事件的刺激,南北关系一度处于战争边缘。南北之间在冷战后依然保持的对抗局面,不仅无法实现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而且对南北方各自的生存与发展,对东北亚地区的稳定,都构成严重挑战。在这样的岛内外背景下,1998年2月上台执政的金大中政府在总结、反思韩国历届政府北方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统一虽然是韩国人最重要的民族目标,但目前必须面对现实,由于双方对峙达半个多世纪之久,南北统一不可能在近期实现;现阶段当务之急是实现双方和平共处。为此,金大中上台伊始就提出了与北方全面接触的“阳光政策”,他在就职演说中称,韩国希望尽早结束南北之间的冷战状态,以1991年南北基本协议书为基础,重开南北对话,必要时举行南北最高级会谈;尽快实现离散家属重逢;在“政经分离”的原则下,促进南北经济文化学术交流。金大中政府同时还提出实行“阳光政策”的三项原则:首先,韩国不允许北方对南方的任何武装挑衅;第二,韩国不对北方实行吸收统一;第三,韩国决意推动同北方的和解与合作,可在最容易达成协议的领域内首先做起。作为具体措施,韩国政府取消了韩国企业对北方的投资限额,鼓励大企业集团到北方投资,简化双方贸易手续,允许大企业集团的董事长以及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在任何时候都可访问北方。
从一年多来“阳光政策”具体实施来看,金大中政府的对北方政策与以前的韩国政府的北方政策相比,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现实的政策目标:韩国政府以前的北方政策实质上是一种统一政策,其政策的最终目标都着眼于统一,尽管在统一的具体模式上有一定区别,如全斗焕政府的“民族和谐民主统一方案”、卢泰愚政府的“韩民族共同体统一方案”以及金泳三政府的“共同体统一方案”。这些方案的共同特点是,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都主张用南方的自由民主体制统一北方,其实质是一种吸收式统一方案。作为在野党首,金大中曾提出过著名的“三阶段”统一目标,即南北共和国联合、南北联邦、南北完全统一;金大中政府执政后,虽然没有完全放弃统一的大旗,但明确表示摒弃吸收式统一方案,而代之以与北方积极接触的政策,实现和平共存、和解与合作的目标。金大中在其就职演说中,公开用“北韩政策”代替过去的“统一政策”,表明金大中政府政策目标的明显变化:强调现实的和平,淡化未来的统一,把“阳光政策”的目标定位在半岛的和平、和解与合作上。
2、灵活的实施手段:这一特点表现在韩国在处理同北方的关系时将政治与经济、官方与非官方灵活区分。过去韩国政府在处理南北关系时,政治与经济、官方与非官方总是纠缠在一起,相互影响,官方的、政治领域的因素常常干扰非官方的、经济领域的正常合作。但是金大中政府执政后,提出了政经分离的原则,如在对北方的人道主义援助方面,非官方的人道主义援助将免费提供,通过包括由红十字会给予直接援助在内的各种方法向北方人民提供实际援助;但政府大规模的粮食或其它援助须同北方的互惠行动相挂钩。
3、坚定的执行决心:韩国过去政府的北方政策波动性很大,经常受外界环境和突发性事件的干扰,使会谈要么无果而终,要么达成的原则协议也不能有效付诸执行,致使双方关系波折起伏。但金大中政府和大部分韩国国民认为,“阳光政策”应不断地、始终如一地贯彻下去。1998年2月25日金大中就职之日在韩国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表明,93.8%的压倒多数支持政府的北方政策;1998年6月发生潜艇事件后,仍有62.4%的人支持“阳光政策”。在最近爆发的朝鲜一处地下设施检查的危机中,金大中政府表示仍要加强同北方对话,呼吁举行双方最高级会谈,以缓解危机。这表明韩国政府和人民实行“阳光政策”的决心。
“阳光政策”与南北关系
一年多来,在韩国“阳光政策”的推动下,南北双方在政治、安全、经济、文化交流等领域,通过双边和多边、官方和非官方渠道,进行了全面接触和对话,取得一些进展,主要表现在:
1、政治上,双方恢复了中断近四年的官方会谈,尽管议题是韩国向朝鲜提供化肥援助,由于韩国要求将化肥援助同离散家庭团聚这一人道主义问题联系起来而使会谈无果而终,但会谈本身就包含有一定的政治内涵。
2、安全上,双方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较以前要冷静和理智得多,使得突发事件对双边关系的影响被控制在最低限度。如对1998年6月的潜艇事件的处理,双方的态度都较1996年的潜艇事件要克制得多,从而避免了事态的升级;1998年9月,围绕朝鲜发射卫星问题韩国政府的态度也相对冷静,特别是韩国最近表示不参加美日开发的“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对缓和半岛的安全形势意义重大。在最近朝鲜地下核嫌设施的检查上,尽管美国不断对朝鲜施加压力和武力的威胁,声称对朝鲜进行“外科手术式打击”,但韩国明确表示反对。
3、双方在非政治领域内的交流合作明显增多。学术界、新闻界、宗教界人士频繁互访,交流日渐活跃;韩国小天使艺术团成功访朝;从1998年3月至8月,韩国政府和民间通过各种渠道向北方提供了2053万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韩国现代集团名誉会长郑周永四次入朝,先后带去1000头牛和100辆汽车,还同朝就合作开发金刚山旅游资源等9个经济合作项目达成协议并付诸实施,郑一行还受到金正日的接见;南北方贸易在1998年由于韩国金融危机而大幅减少,但韩国为克服经济危机,正在研究创造南北之间进行直接贸易的途径。
4、韩国政府积极参与实施朝鲜半岛能源开发组织的项目,即帮助朝鲜建设一座轻水反应堆。韩国在其国内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仍承担了其中70%的巨额资金,并同美日等其它国家保持密切磋商,以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
应该说,“阳光政策”在改善南北关系、促进南北交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整体看,南北关系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半岛形势依然严峻。自1998年4月北京会谈失败后,双方政府间的直接会谈一直搁浅;朝鲜的潜艇事件、卫星发射事件(韩国、日本认为是导弹试射)以及最近的地下核嫌设施检查事件,给半岛形势蒙上了阴影;美国在韩国的驻军以及拟建立的美日战区导弹防御体系,在朝鲜看来是对其安全的严重挑战;在多边领域,四方会谈已进行了三轮,在实质性问题上有关各方观点分歧依旧,立场差距甚远,短期内难以达成协议。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不信任感很难在短短一年内消除外,“阳光政策”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不容忽视,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1、北方认为,“阳光政策”对其内部的稳定可能具有潜在的、经常性的威胁,因此北方对“阳光政策”疑虑重重,短期内很难积极响应。众所周知,北方近些年困难很多,在与南方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远远落在后面;政治上,相对封闭,普通民众对包括南方在内的外部世界了解很少。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北方全面接受南方的“阳光政策”,势必造成“南风北吹”,不利于金正日新政权的巩固;对北方来说,“阳光政策”虽然可能减少了美韩对北方的军事威胁,但对其内部稳定可能构成更严重的威胁。
2、双方在实现半岛和平的方式上分歧严重。实现半岛和平是“阳光政策”的目标,也是双方长期的共同愿望,但具体到如何实现半岛和平的问题上,南方认为,只要北方放弃武装挑衅,南方继续保持美军的存在并承诺不伤害、不吞并北方,就可实现半岛和平;但北方认为,美军的存在是朝鲜半岛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只有实现美国撤军,美朝签订和平协议,把停战机制变为和平机制,才能实现朝鲜半岛的真正和平。双方在此问题上的分歧使“阳光政策”难以取得突破进展。
3、南方在对一些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处理上,有悖“阳光政策”的原则。这突出表现在南方保护和资助北方的叛逃者以及将人道主义援助同离散家庭团聚等敏感问题联系起来。在双方对峙仍然存在、双方信息交流隔绝的情况下,北方人的叛逃特别是高级官员的叛逃对北方政权的稳定和国家安全无疑将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南方基于人道主义和爱护同胞的立场所采取的保护和资助叛逃者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双方的和解与合作,不利于实现朝鲜半岛的稳定与和平。
“阳光政策”的前途
由于岛内外多种因素的制约,“阳光政策”本身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棘手问题难以协调,“阳光政策”近期没有也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目前阶段不能对“阳光政策”期望太高。“阳光政策”未来的前途可能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取决于东北亚地区国际关系的变化与调整。南北关系始终受这一地区国际关系特别是大国关系变化的影响。目前该地区大国关系经过冷战后多年的调整,基本上确定了一种新型的国家关系,成为确保该地区稳定的“稳压器”。但是有关国家在朝鲜半岛问题上仍存在冷战思维,时至今日,美国仍未取消对朝鲜的制裁,美日仍未同朝鲜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冷战时期美国在朝鲜的前沿军事部署仍未结束,大约有三万左右的军队长期驻扎在韩国,并不时威胁使用武力解决半岛危机。美日确立的新防卫合作指针、美日共同开发战区导弹防御体系,其意图明确指向朝鲜,这不能不引起朝鲜的警惕,迫使朝鲜尽可能提高军事装备水平,维护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结果朝鲜半岛的军事形势持续紧张并不时爆发危机,使韩国的“阳光政策”在政策安全领域始终未能取得突破。
2、取决于朝鲜国内政策的调整。1998年9月金正日就任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宣告朝鲜历时四载的政治过渡期结束,朝鲜正式进入金正日时代。金正日在稳定国内政治局势的同时,确立了“自力更生,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把朝鲜建设成为一个强盛大国”的发展目标。在目前西方主要大国同朝鲜尚未建交并保持经济制裁的情况下,朝鲜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靠韩国的资金、市场、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是促使南北关系改善的内在动力。如果朝鲜继续实行发展经济的目标,逐步深化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那么在政经分离原则的前提下,朝鲜有可能对“阳光政策”作出积极反应。
3、取决于韩国能否排除干扰,保持这一政策的连续性,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保持更多的灵活性。一年多来,南北关系未能取得重大突破,波折起伏,危机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韩国国民,包括一些学者和政界人士对“阳光政策”表示怀疑,认为“阳光政策”是一个“绥靖”政策,韩国政府应终止执行这一政策。在这种情况下,韩国政府能否有足够的耐心和政治胆量,吸取历史上双方在和谈过程中出现的“政策调整—会谈、达成协议—突发事件、危机—政策再调整”的教训,敢于面对危机和挑战,一以贯之地将“阳光政策”执行下去,就成为问题的关键。另外,韩国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在坚持三大原则的前提下,保持更多的灵活性,处理好经济合作与援助同离散家属会面问题,处理好北方人士叛逃这一破坏北方政权稳定的棘手的政治问题,以取信于朝鲜政府和人民,逐步增加信任,取得民族和解,实现半岛的和平。
“阳光政策”是现阶段南方所能采取的最现实、最理智的北方政策,其核心是接触而非遏制北方,因此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朝鲜半岛的紧张气氛,有助于逐步培养双方的信任感;从长远看,只要着眼于全民族的和平与发展,坚持“阳光政策”的三大原则,积极推动这一地区国际关系的演变,那么“阳光政策”的实施有可能使北方摆脱孤立并改变对南方的敌意,实现双方的和平共存与共同发展的目标,从而为朝鲜半岛将来的和平统一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