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韦尔和克劳斯的争论说明了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克劳斯论文,韦尔论文,说明了什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译者按:去年底、今年初捷克政坛出现了一件令人注目的新鲜事——总统哈韦尔和总理克劳斯在各种公开场合并利用传媒发表了不同的政见,展开了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对1989年11月剧变以来捷克改革成果的评价和捷克今后发展的指导思想。争论延续了一段时间后渐趋平息。但这两位捷克领导人之间的争论的内在涵义是什么,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1968年捷“布拉格之春”时期的著名改革家、现任维也纳大学政治学教授兹·姆利纳日就此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特将之译出,供读者一阅。)
我国政坛在克劳斯总理的精心照料下一向比较平静。总统每逢星期天在拉尼别墅发表谈话,说教一番,这对总理先生来说倒也无伤大雅。可是,最近哈韦尔发表的两次谈话却已明显超出了这一范围,真是“风过处,吹皱一池春水”。不久,他还将在议会发表演说,这就值得人们认真思考了。
总统和总理之间产生误解、意见分歧和冲突的事,我们的邻国中也并不少见。为此,波兰政府中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一度空缺。在斯洛伐克,被总统撵走的总理又堂而皇之地回到政府,重新执政。甚至在奥地利我们也在总统和总理的权力之争中看到政治不稳定的迹象。
只不过在我们的邻国,人人都知道争论和分歧在哪儿。而我国的特点是:在这两位最高国家领导人的言论中,政治问题表现为一般思想和原则的形式。而且,一切都是在字里行间表达出来的,不必指名道姓,谁也无须对之负责;也可以说,这不是什么争论,只不过是“观点略有差异而已”。正因为如此,人们——如果还有人关心这一争论的话——常问:这到底有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多少年来,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人们早就习以为常了。
我们已经闯过了主要的十字路口了吗?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在今天的我国,这件事还是有它的意义的。不管这一争论的内容和实际结果如何,这两种分歧相当大的观点都是“官方观点”,任何一方都没有戴上“反对国家”的帽子,仅仅这一点就有其积极意义。这可以成为民主的初级学校,因为在我国,“反对派”还往往被理解为冒险去作无把握的变革的人,而不是主张调整、修改政府政策的人。
不过,捷克摩拉维亚共产党主席格雷贝尼克并不认可这一点。他宣称,对哈韦尔谈话中的“某些批判性论点”本来是可以同意的,如果发表谈话的人不正是那位“积极参与创建了这一制度的政治领导者”的话。这当然是事实,而且哈韦尔今天仍在参与创建这一制度,他对自己政策所引起的始料不及的后果,是不能不负责任的。我并非看不到这一点。1991年3月我就写过文章, 指出哈韦尔对“演戏似的搞政治”要负责任。我也曾公开要求哈韦尔不要签署《查阅干部档案法》,这一法律导致对人权的随心所欲的解释,从而使“法制得不到尊重”,而今天哈韦尔自己也对这种状况表示不满。我知道,我的那些意见没人听。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我们可以相信捷摩共已变成了一个与当年实行了40年集权统制的共产党完全不同的政党,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相信哈韦尔能够促进我国政治观念的改变呢?
当然,许多事情已经不可能像五年前那样去办了。但重要之点在于,对于今后的变革我们是支持还是压制?今后是让人们能继续选择自己的道路,还是不让他们有可能纠正过去做出的决定的不良后果?我认为,总统和总理的争论的主要政治意义就在于,它使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合法化了。至于说这一问题在政治上究竟有多大的重要性,需要我们在承认矛盾的基础上,将哈韦尔和克劳斯的某些论点加以比较方能阐明。
克劳斯在公民民主党代表大会上说:“如果不认真地回顾我们走过的那些十字路口,这肯定是愚蠢的和不负责任的;但如果在一条平直的道路上停步不前,那也是错误的。我们已经闯过了最重要的十字路口,我们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们不会相信那种说法,仿佛我们现在又站到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正在开始探索何去何从云云。”
哈韦尔在新年献词中则说:“在我国实行民主革命五年之后,现在条件已经成熟,我们可以根据已取得的经验,重新朝气勃勃地探寻和提出自己的希望。”这就要求对未来作出完整的构想,而要作出这种构想,“统计资料、数字计算以及运转自如的市场固然将起有益的指导作用”,但“真正的动力却不在这里,而在于我们的观点——我们想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我们将怎样生活——以及将这种观点付诸实施的决心。”
克劳斯在公民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强调指出:“我们的根本哲学是个人主义思想体系”,他强调了“经济自由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他断言:“我们时代的任务是完成体制改革,防止产生新的集体主义、干涉主义、国家干预主义和官僚主义。”
哈韦尔在新年献词中则说:“一个公民和整个社会越是自由,一个人的自由不可妨害别人自由的原则就越加重要。”不可忘记:“如果公民们共处的法规、制度得不到遵守,我国也就不可能有自由的个人。”国家应该大力保证,“使经济超越其盲目运转的轨道,也为公共利益服务(如果没有国家划定的范围和指引的方向,经济是不会自发为这些公共利益服务的)。
这已经不仅仅是对待一般问题的不同态度了,而是对于人,对于人在社会制度中所起作用的不同政治态度问题。克劳斯的逻辑是要使人服从业已建立的某种制度;而按照哈韦尔的逻辑,社会制度是人们为自己创造的,而不是为某种“体制改革法”创造的。按照克劳斯的逻辑,人不过是保证制度能运转的工具。哈韦尔想的可不是这个,他担心的是对“住在兔子笼里”的老百姓漠不关心。
哈韦尔的观念并不反对人们继续不断地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需要来重新选择在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下生活。不应该给意识形态专家们这样的权力,让他们能根据所谓符合或者违背“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资本主义制度”的杠杠来确定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而且一旦确定就不可能更改。按照这种逻辑,确定以后自然就只看见一条直路,没有任何走上歧途的可能和进行选择的必要了。其实,就是在西方任何国家,一种制度确立以后就雷打不动,政府简单地按照符合或者违背这种“制度”的标准来维护或者反对某种东西,这种作法也是“不合标准”的。
只有让人们能够不断地重新进行原则性的选择,才能使各种政治倾向的组织和政党互相进行民主的竞赛。把一朝做出的有利于某种政治倾向的决定宣布为永远不可变更的,从而把一部分人事先就排除出竞赛之外,这样做是不能允许的。
人们对争取公民有更大选择余地的斗争不感兴趣吗?
要使人们在“建设怎样的国家和将怎样生活”的问题上继续作出自由选择,当然人们自己必须首先有这种愿望,并认为这是必要的。因此,当有人提出一种论点,说人们对此不感兴趣时,我们对这种论点是不能等闲视之,一笔带过的。从这一角度看,《尊重》杂志的一篇评论同哈韦尔的分歧究竟在哪里倒是蛮有意思的。当然,评论只反映了作者施登茨尔的个人观点,但这是《尊重》杂志就此问题发表的唯一的一篇评论,这本杂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代表了1989年11月事件以后的年轻一代的心态,而哈韦尔原本是这些年轻人心目中的偶象。施登茨尔认为,哈韦尔没有看到:现在对于正常的人来说,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已不再是“希望和绝望的根本源泉”,因为“真正戏剧性的事件和真正的价值只有在个人生活中人们才能经历到。”由此他作出了明确的结论:“争取公民有更大选择余地的斗争,也就是争取建立所谓公民社会的斗争,只有那些参加这一斗争的人们才会真正感觉到它是一种激动人心的戏剧性事件,是一种意义重大的事件。也就是说,有此种感受的只是那些政党的领袖们、互相对立的政治家和意识形态专家们。”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孩子的洗礼、死后的葬礼、结婚、离婚、自来水流不流、物价是涨是落等等,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制度之下,都比政局的变化——政治局或议会中的变动——更有切身的关系。人的生活过去是、将来也还首先是非政治性的、个人的事。可是,非个人的、公共的事务和政治总是要介入个人生活,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人们通常把这两者理解为生活中必然会有的两个方面,两者并不互相排斥,两者都很重要。
可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有时整整几代人会将自己生活中个人的和公共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扭曲。在发生战争、革命、暴力镇压、经济危机等情况下,身历其境的那一代人中,许多人就会歪曲地理解自己的个人生活,把它仅仅看作是在公共生活和政治中起一点作用的一个部分。二次大战后的我国一代青年,尤其是其中信念坚定的青年团员们,就深受这种扭曲了的观念的影响。
可是在今天,我们却看到了一种与之相反的,但同样是扭曲了的观念:力图过孤立的个人生活,脱离公共生活;公共事务仿佛毫不重要,可以将它交给领薪水的政界人员去管,就像衣服脏了交给洗衣店去洗一样。也许有些青年人还把这当做自己的新发现,当成自己斗争的成果。其实,这又是一种片面影响的结果:危机被高消费所替代,半个世纪没有发生过战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赞歌消声匿迹,代之而起的是私有制卷土重来。几乎30年来,我国的政治实际上是鼓励人们集中注意自己的私生活,使之尽量远离公共生活和政治。在1989年以前这符合集权统治的需要,它以此换得了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消极旁观。而在今天,私重于公的原则成了整个转轨过程(恢复资本主义的过程)的主要支柱,从经济上到文化上都这样。照当今的官方意识形态来看,取得尽量大的个人成就,这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就这样,与过去制度下行之有效的公私关系的概念基本上相同的一种公私关系概念,也符合现今我国政权的需要(尽管其根据是不同的),符合许多人,主要是在当今形势下兴旺发达的人们的需要。
因此,克劳斯认为:“我们本来是怎么样,就老老实实表现出来。”这是好事,他号召人们为此感到自豪;他认为,“某些类型的人嘴巴里”说出的担心和怀疑是一种自傲的表现;他宣称:“我们这个国家很健康,它正在前进。”可是,官方的意识形态同时又说,这个国家五年以前才刚刚结束了长达40年之久的全面破坏和罪恶统治。这两种说法落到同一个国家的头上,未免不合逻辑,但却颇能符合当今政府政治上的需要。
现在多数人对公共事务不感兴趣虽有其深刻的根源,但这种状况并非永远不会改变。往往是在公共生活和政治明显地介入人们的生活并产生消极影响时,人们才会在相应的程度上认识公共生活和政治的意义。由此总是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不管人们喜欢还是不喜欢看到灾难性的局面。如果谁有心使这些矛盾能用民主的方式审慎地得到解决,而不致引起激烈情绪的爆发,他就应该支持、而不应该阻碍为此所需的公民社会的民主结构的发展。这种社会并不必然产生民主。私刑拷打、三K党、(对犹太人的)大规模暴力行径等等,难道不是照章举行议会选举的那些社会的非官方产物吗?不愿遭受水灾的人们不会坐待洪水决堤,而总是提前修好泄洪渠。由于多数人对公共生活和政治不感兴趣,就指责提醒注意这个问题的人,这种指责者肯定是既没有亲身经历过、也没有听说过等到为时已晚、难以挽救的时候,引起多数人“兴趣”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人们并不满足于空口说白话
除此之外,许多人对公共事务不感兴趣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经验告诉他们,他们反对公共事务不能发挥作用。各种民意调查反复证明,大约70%的人表示,他们对什么都无法施加影响;大约25%的人信赖议会,说他们可以通过议会“从事政治”。
人们对生活许多方面的不满有各种原因和表现形式。社会经济方面和国际方面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谈,因为每一个这类问题都可以专门写一篇文章。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为什么公民们的行为举止往往学好兵帅克而不学马萨里克,也是有各种原因的。但我认为,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人们感到,1989年11月以后的变革并没有消除和减少旧制度统治时期的种种丑恶现象,而只是把它们转变为新的形态,往往还使它们能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蔓延滋长。这里包括贪污贿赂、当官的享受特权、以权谋私、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一直到欺骗人民。
人们从自己的切身体会中得知,贪污贿赂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区别不仅在范围和贿赂的金额大小,而且——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具有了系统的特性。这不仅是因为,价值几千亿克朗的财产的所有权的转移过程是很难加以监督的,而且,通过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财可以作为私人资本增值。人们眼睁睁地看着这类现象泛滥,却又无法对之有效地施加影响。其结果就是人们对公共事务厌烦和听天由命,他们不想当一个看到问题而又一筹莫展的傻瓜。
在“大私有化”的过程中大约有价值一万亿克朗的财产改换了所有者。克劳斯在电视谈话中说:“在这过程中发生的真正的贪污贿赂丑闻”很少,“屈指可数”。可有谁会相信这样的话呢?大多数人的想法是:被查出的贪污贿赂案件如此之少,只是说明缺少监督检查,而不能证明成千上万名能利用职权发横财的人空前的廉洁奉公,没有受贿。
贪污贿赂像毒瘤一样滋长蔓延。人们都知道,在哪里、花多少钱可以买到能赚大钱的情报,往哪里投资最有利,花钱可以买到各种收据、证明文件和司机证,靠行贿还可以打赢官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黑手党类型的网络,它渗透进官方机构之中,其影响所及,也包括了企业经营和各政党的活动。内务部一次又一次爆发干部之争,它明显地干预政治。这给人造成的印象是:如同在旧制度统治下一样,内务部是由抱有政治野心的若干集团控制的。反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远远没有能使公民们减少恐惧心理,增加安全感。而内务部却设了一个司,专门审查历史上的案件是否审理公正。我国至今仍不用法院的调查人员,而用内务部的侦查员,内务部长就可以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侦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行为施加影响。发生过几起在交通违章事件中将司机击毙的事故后,内务部的发言人说:公民们必须知道,警察带武器并不是摆样子的。
诚然,有一点同旧制度统治时期是不一样了——今天我们可以写文章,可以讲话,从贪污贿赂一直到向司机开枪都可以写,可以说。可是,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又产生了新的“行为规范”:你说你的,我行我素,哪一个官员也不下台;日子长了,一切自然恢复平静,例外的情况极少。以上这些,大概就是所谓“不怎么尊重”宪法、法律和国家机构(包括警察和司法机关)的最主要表现。如果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不能明显地有所作为,就很难使我国的现状有什么改善,不管“上议院的议员能否全部选出”,地区自治能否建立,情况将都一样。
政治家也不能靠愚弄群众来提高自己的威望。克劳斯总理宣称:每一个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政党并参加竞选。这么说形式上是正确的,其实是无稽之谈。每个公民至多只能成为某一政党的党员或投它的票的选民,如此而已。说什么新闻出版自由可以“使我国每一个公民都能大大发挥自己的作用”,这同样也是一句空话。总理幸好没有提到电视,连当上总理的他还不时感到在电视上露面的机会不够多呢!就说报刊吧。一个公民能在报刊上干些什么?写“读者来信”有什么用?一千封读者来信中有一封能发表就算不错了。当然,事情本来也只能是这样。可总不该对人们说假话呀!明摆着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为什么硬要说“每个人都能”做到呢?难道是要让人们感到,克劳斯之所以能说出“在政治体系方面我不知道还应该补充些什么带原则性的东西”之类的话,除了他的个人高度自信以外还有某种别的原因吗?这种说法同过去有人说的什么“全民讨论”使公民们能“充分参加国家管理”之类的话一样,空洞无物,没人要听。人们得出的结论是:过去和现在都是空话、废话连篇,只不过说法上各有巧妙不同而已。所以说,多数人对“给公民更大的选择余地”不感兴趣,在这方面,当前政府的政策也是起着突出作用的。
(人禾译自1995年2月4日捷克《红色权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