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企业并购及其经验借鉴

美国的企业并购及其经验借鉴

管晓锋[1]2004年在《美国的企业并购及其经验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企业并购是现代经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当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实践与理论课题,更是国内外近年来的热点经济话题之一。关于这一理论,国内外很多学者、专家均有论述。其中,比较着名的有美国现代着名的企业并购投资咨询与交易专家布鲁斯·瓦瑟斯坦、约瑟夫·克拉林格及我国华中科技大学的谢武先生。有关实践,以美国最为领先。本文主要概述了叁位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回顾了美国五次企业并购浪潮的历史,分析了其特点及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重点总结了其经验与教训,提出了对我国企业并购的一些建议。全文共分五大部分来阐述、分析企业并购的理论与实践。现摘要如下:第一部分,综述企业并购理论,主要包括企业并购的概念、分类、起因、模型等一些基本内容,同时也阐述了我本人的一些不同观点。并购(M&A)即指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ion)的合称,其分类大体上有五种:第一类,按并购方向来分,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纵横混合型并购叁种;第二类,按并购动因来分,可分为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组合型并购、产业型并购、成就型并购五种;第叁类,按并购态度来分,可分为善意并购和恶意并购两种;第四类,按并购主体来分,又可分为企业家的战略并购和金融买家的杠杆并购;第五类,按并购地域范围来分,可分为国内并购和国际并购。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通常有叁种,即现金支付方式(付现)、股票交换方式(换股)及现金支付和股票交换的混合交易方式。从企业管理这个最基本的角度来分析并购的原因,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是由人的追求金钱、地位和荣誉的本性引起的。人是主宰世界的主体,资本只是一种媒介,企业只是一种载体,其它都是从属性的东西,都是为人的各种需要服务的。因此,并购只是人们为实现其本性而采用的手段而已。概括地讲,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因素:第一,为了扩大规模的需要。第二,为了提高效率或节约成本的需要。第叁,为了减少竞争、垄断(或独霸)市场的需要。第四,为了赚取差价收入的需要。第五,为了搭建融资平台。企业并购理论模型有两大类。第一类为确定收购方式的理论模型-杠杆收购模型,共有古典杠杆收购模型、破产杠杆收购模型和战略杠杆收购模型叁种。第二类为评估企业价值的理论模型,可分为现金流量贴现模型(DCF模型)、可比价值模型和交易结果模型叁种。第二部分,重点地回顾美国五次并购浪潮的过程,同时对它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了详细分析。自19世纪末以来的一百多年里,美国的企业并购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即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纪之交、20世纪20年代、60年代、80年代、90年代五大阶段,并由此形成了相应的五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并购浪潮(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纪之交)—“铁马时代”的并购活动。领导这次并购浪潮的叁个代表人物是投资银行家J·P·摩根、钢铁巨人安德鲁·卡内基和石油大王约翰·D·洛克菲勒。第二次并购浪潮-20年代的汽车大并购,主要以通用汽车的并购为主。这次并购在美国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奠定了美国现代工业的基础。第叁次并购浪潮—60年代分散化经营的企业并购。这是一次失败的并购,留下许多深刻教训。第四次并购浪潮—80年代的战略性并购、金融买家与国际性并购的大融合。第五次并购浪潮—90年代的战略性并购。这次并购主要以金融、电信、航空、传媒类公司为主角。很多公司的领导人都已经把兼并与收购视为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手段,由此产生的战略性联合较多,既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如银行业、保险业、传媒业等等。但是,分散型的联合却很少见。总体上讲,美国这五次大的并购浪潮为其造就了一大批世界级和超世界级的跨国公司,对美国经济成为全世界的“火车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组织基础。其中,前两次并购活动对美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其重要性正如布鲁斯·瓦瑟斯坦所言:“从某种程度上说,世纪之交的第一次并购浪潮的重要性超过了以后任何一次。”许多大公司的雏形都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例如目前享誉全球的美国钢铁公司、摩根·斯坦利集团、洛克菲勒财团等。另外,像通用汽车、福特汽车、花旗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美林集团公司、菲利浦·莫里斯公司、标准石油公司,以及IBM、HP、Dell、Intel、Microsoft等等,均是经过多次并购后形成的超级跨国公司。这些巨型企业不仅对美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无法估量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未来的美国经济甚至世界经济都将起到无法预测的推动作用。毫无疑问,在未来若干年内这些超级美国巨头仍将是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引跑者、助推器。第叁部分,主要是对美国企业并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分析与总结。从美国企业的并购经验来看,主要有如下十一条:1.要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不管是实行专业化经营还是多元化经营,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战略。在此基础上再确定采取何种并购方式来实现既定战略。确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对于企业发展十分重要,有助于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否则,“一招走错,全盘皆输”。2.要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并购方案。3.充分利用杠杆手段进行收购或兼并。4.杠杆并购与出售企业相结合。5.择机

王习农[2]2004年在《开放经济中企业跨国并购研究》文中指出当今世界,跨国并购浪潮席卷全球,一方面加速经济全球化步伐,另一方面加速其自身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全球经济向自由化、开放化发展,而任何国家在这一国际大趋势下无动于衷都无异于自甘落后。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而加入WTO,又为我国面向全球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给我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企业如何确立新的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如何应对,从而抓住机遇、直面挑战、走向开放,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正是以开放经济中增强我国企业竞争优势为主线,通过建立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全面研究当前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企业发展战略和政府行为取向问题。全文共分七个部分。导论:主要是在说明论文选题背景和国内外跨国并购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立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简要说明全文的主体结构和框架构思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明确本论文主要创新之处。第一章,跨国并购实践及理论: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指出当前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即国际投资以跨国并购投资为主。同时,在总结全球跨国并购实践的基础上,界定开放经济内涵,给出跨国并购概念,分析跨国并购实质,梳理当前国际上关于跨国并购动因的微观理论和宏观理论(以国内企业并购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为基础)并进行综合评价,旨在吸收利用并加以创新。本章对跨国并购和跨国新建两种FDI方式加以比较,进而说明在总体上跨国并购优于跨国新建而成为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方式的原因。第二章,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MCCAT):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是在评价利用国际各种跨国并购理论的基础上实现的一个理论创新,目的在于架构解释跨国并购动因的一个相对统一的理论。本章核心观点在于:企业并购的动因是企业试图利用自身竞争优势通过企业并购或跨国并购去获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以使企业获得长期发展和持久利润。本理论以企业客观存在市场竞争优势为前提,提出市场综合竞争优势概念和函数,分析形成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的作用机理,探讨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构成、作用和选择方法,并以此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确立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时代所应采取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战略目标,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为战略重点,以合作性战略、进攻性战略、防御性战略、宏微观环境相协调战略为战略方式。以下四章则以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时代所应采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分别展开论述。第叁章,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本章以合作性战略为指导,在归纳我国企业客观存在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分析外国企业并购我国企业的动因和现状,指出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把国有企业改革放在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中重新定位,进而提出我国企业制度和机制创新的构想。同时强调在外资并购大举进攻的挑战下,我国企业必须加快自身并购进程,快速形成规模经济的必然趋势。在知识优势日益成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前提下,我国企业经营战略必须作相应调整。最后,阐述通过打造我国企业竞争优势构建我国产业竞争力进而塑造国家竞争力的问题。第四章,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本章以进攻性战略为指导,在分析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动因和现状的基础上,着重指出我国企业如何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获取更大竞争优势的策略和技术问题,并对如何促进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推进中国企业国际化提出相应对策。第五章,跨国并购与企业外部环境:本章以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相协调战略为指导,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注重从本国实际出发,针对目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宏观层面存在的问题,着力从政府管理、法律、金融和市场等四方面探讨如何为开放经济中我国企业构建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六章,跨国并购与经济安全:本章以防御性战略为指导,重点论述跨国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范、企业跨国并购防御、民族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和其他国际风险防范与控制等几方面内容,旨在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树立风险防范和经济安全意识,进一步保护和提高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研究表明,在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只有适应开放经济的要求,通过主动引进外资并购和走出去并购国外企业,通过重塑宏观环境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运行条件,不断增强经济安全意识,从而面向世界、面向开放、面向未来,确立新的企业发展战略并相应调整和改革,积极打造企业、产业和国家竞争力,才能快速赶超世界发达国家。

闫国栋[3]2014年在《万华实业跨国并购及其协同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在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进行对外投资,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与合作。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为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金融危机对全球化工行业形成巨大冲击的背景下,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环境,中国的万华实业对因金融危机而陷入财务困境的匈牙利的博苏化学进行了成功并购,从而实现了产能和市场的全球布局,增强了国际竞争力。对万华实业的跨国并购及其协同效应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为今后进行跨国并购的中国企业在制定并购策略、规避并购风险和为获取协同效应而进行有效整合等方面提供经验借鉴和指导,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跨国并购和协同效应的案例研究,为学者们提供新的思考和借鉴。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跨国并购和协同效应的文献进行综述,并分企业并购理论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两条线来对跨国并购的经典理论进行分析,为本文后续的分析提供理论基础。其次简要阐释了跨国并购与协同效应的定义与分类,分别概述了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的概念和实现来源,为后续分析建立了基本的分析框架。然后本文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体情况、动因和风险进行了分析。理论结合实际,本文对万华实业跨国并购博苏化学的案例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包括其并购背景、并购过程、并购动因和并购风险等,重点是对其跨国并购的协同效应分别从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叁个方面,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对其为实现协同效应而对各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路径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文认为,万华实业对博苏化学的跨国并购取得了巨大成功。万华实业在并购之初制定了正确的并购策略,牢牢把握了自身的战略发展方向,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巧妙运用各种并购手段,获得各方支持,并且有效规避了可能的并购风险。最重要的是通过对销售、技术、生产、人力、财务等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获得了良好的协同效应。最后本文分别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总结出相关建议,以期为今后的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提供经验借鉴和指导。

刘和平[4]2005年在《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七章。 第一章,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概述。本文从历史发展视角对欧盟并购控制立法的四个发展阶段进行细致入微的梳理,对2004年欧盟并购控制立法改革的动因给予详尽阐述,对改革主要内容进行概括性介绍,对欧盟并购控制立法面临的挑战予以归纳,对欧盟并购控制立法体系的演变进行勾勒,揭示欧盟并购控制法从无到有、从疏漏到缜密、从注重监管效率到尊重并购当事人权益的发展历程。如果说前叁节主要从宏观上进行分析,第四节则转入微观解构层次,对欧盟并购的含义、构成要件、类型、除外规定进行深入阐释,并采取横向比较方法对欧盟并购概念的不足逐一指出。最后,对欧盟并购控制的特征——“一站式”(one-stop shop)、集中式的并购控制制度进行描述,并概述并购控制两大核心内容:有关竞争性分析的实体控制法和保障实体评估实现的程序控制法。 第二章,欧盟并购控制管辖权制度。管辖权理论(Jurisdiction Theory)既涉及国际法(对外)也涉及国内法(对内)。对外层面主要涉及欧盟并购控制法的域外适用。为保护欧共体市场有效竞争,欧盟并购控制法超越欧盟地域界线得到广泛适用,形成无限的域外管辖权。欧盟委员会及法院以客观属地管辖原则为基础,大肆推行“单一经济实体论”(Single economic entity)、效果原则(effects doctrine)及“履行地”(the Place of impiementation)标准叁大理论,对主要经营行为地位于欧盟之外的并购行使管辖权,并招致国际冲突。文章对欧盟并购控制法域外管辖所引起的问题、判例及对策进行——分析。对内层面主要涉及一个并购案件究竟是由欧盟委员会审查还是由成员国管辖,即欧盟与25个成员国之间的管辖权如何实现最优分配。这是一般国家并购控制法所不具有的内容,成为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的特色,将对国际并购控制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第叁章,欧盟并购控制法核心——实体标准。实体标准是整个并购控制法体系的核心。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新并购控制法确立了“严重损害有效竞争”实体标准。该标准是在滥用支配性地位标准和市场支配性地位标准基础上

邝家贤[5]2007年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跨法域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过去的100年里,企业并购由国内并购向跨法域并购发展,从发达国家向全球扩展,特别是经过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迅猛发展,现已汇成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正如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的那样,跨法域并购已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且日益成为各国增强自身国际竞争力,跨国公司改善企业经营的战略之一。虽然到20世纪90年代跨法域并购这一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新形式才开始进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但是近年来发展迅速,不仅外资以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已成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趋势,而且中国企业到域外进行并购也增长迅速。对中国而言,跨法域并购毕竟还是新事物,由于管理上缺乏经验,加之对外资并购正负效应缺乏正确、充分的认识和评价,有些人甚至提出“外资威胁论”,这些都不利于外资并购在中国的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中国企业域外并购由于政府扶持乏力,其增长速度也仍未理想。因此,如何就中国企业跨法域并购这一重大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前沿课题。本文通过对中国企业跨法域并购相关问题的研究,试图找出中国政府规制跨法域并购的具体方案,以期对中国政府有效地规制跨法域并购行为具有参考价值。本文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跨法域并购行为进行定性理论分析的同时,还运用调查资料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配予数据和图表;此外本文还采用了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生动和具说服力的分析;为了给中国政府规制跨法域并购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本文采取了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的跨法域并购政府规制理论及规制体系的考察以及对比分析,从中寻找可供中国借鉴的经验。本文从并购的概念入手,对跨法域并购的概念进行界定,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立足于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通过对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程分析,得出中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经济全球化,中国要取得进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融入到经济全球化当中去。而在跨法域并购成为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要形式的前提下,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战略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跨法域并购。通过跨法域并购的法律规制问题的研究,发现跨法域并购负效应的存在,尤其是反竞争效应的存在,是对跨法域并购进行法律规制的根本原因。虽然跨法域并购存在国家、国际两个层次的法律规制,但是尤为重要的是国家对跨法域并购的规制。因此,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跨法域并购,为使其能健康、有序的发展,中国应对跨法域并购依法进行有效规制。在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方面,笔者首先回顾了外资并购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接着分析了外资并购对中国外资政策的影响,在对中国现有关于外资并购的法律框架的研究后发现,虽然中国已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制,但是从整体上看,现有的对外资并购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反垄断法》尚未正式实施,并且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操作细则;法律规范中的政策性、原则性规定较多;有些法律规范之间相互不协调;内容不完备等方面。为了确保外资并购在中国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政府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着重从法律层面对外资并购进行规制,建立、健全一个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以《企业并购条例》为基础,中间层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及反垄断法等,再以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环境法等为外层,最外层包括外资并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司法解释。为了健全、完善现有法律规范的不足,笔者提出了具体建议: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建议在《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所要禁止、限制或鼓励外资并购的产业属类,对特定行业中外资并购控股的比例作出具体规定;在《反垄断法》确立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对外资并购实行有限制的自动核准制度,只对限制或禁止进入的行业或外资持股比例达50%以上的项目才需经过审批,并且对需要审批的项目实行严格的实质审查制度;在《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前,尽快完善相关操作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修订《公司法》以弥补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的不足;从完善要约收购、明确协议收购的适用范围、强化信息披露、赋予目标公司管理层反收购权并加以规范等方面对《证券法》加以修订,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从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立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制定并出台《资产评估准则》、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和企业定价方法等方面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劳动和保障方面的法规,以健全职工权益保护制度。在中国企业域外并购方面,笔者首先回顾了中国企业域外并购的历程,通过研究指出,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坚持“走出去”是中国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而中国企业域外并购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较佳选择。通过对中国企业域外并购的制约因素、中国企业域外并购立法的现状及其不足的分析,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指出:为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除了企业自身能力的提高外,中国政府应为中国企业的域外并购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中国政府应从法制层面为其提供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构建一个涵盖监管制度、促进制度、保护制度全方位的中国企业域外并购法律体系:通过制定《对外投资监管法》、修订《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放松外汇管制,以达到优化国家监管制度;通过制定和发布对外投资产业、区位指导目录、逐步开放对外融资渠道、完善国际税制——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服务制度、提供技术援助措施等方面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通过加强中国对外投资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的建设、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等建立起对外投资保护制度。总而言之,本文从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着手,对中国企业跨法域并购问题(包括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域外并购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研究试图依次回答以下叁个层次的问题:(1)中国要不要投入到跨法域并购的浪潮?为什么?(2)为什么要对跨法域并购进行规制?规制依据是什么?(3)为使中国企业的跨法域并购健康、有序的发展,中国应如何从法制层面对其进行具体的规制?笔者的回答是:(1)中国的经济发展首先得益于经济全球化,中国要取得进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融入到经济全球化当中去。而在跨法域并购成为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要形式的提前下,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战略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跨法域并购。(2)跨法域并购负效应的存在,尤其是反竞争效应的存在,是对跨法域并购进行法律规制的根本原因。对跨法域并购进行规制的依据主要是国家主权。(3)为使中国企业的跨法域并购健康、有序的发展,中国应从法制层面对其进行具体的规制。在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方面,应建立、健全一个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在中国企业域外并购方面,中国政府应从法制层面为其提供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构建一个涵盖监管制度、促进制度、保护制度全方位的中国企业域外并购法律体系。

林恩恩[6]2004年在《我国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法规制》文中指出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但其对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是双重性的。一方面企业并购能够充实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另一方面,企业并购会不同程度地形成垄断势力,从而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正因为此,各国的反垄断法都将企业并购规制作为核心内容来加以规制。我国的企业并购市场因为产权界定不清、中介服务落后、法律保障不力等因素的制约而一直得不到充分发展。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步明朗以及我国加入WTO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的企业并购规制立法将面临全新的挑战。如大量的跨国公司通过并购进入我国市场,一旦这些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获取了垄断地位,必然威胁到我国的经济民主和独立。由此在我国的反垄断法中加强对跨国并购的规制是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必然。同时,在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步意识到到彼此孤立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给国际经济和政治交流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寻求合适的国际统一立法和统一司法途径已逐步达成共识。在本文中,笔者充分运用经济分析、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内外的并购立法进行详细分析,并重点指出我国目前现有的并购立法所存在的缺陷及不足,提出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并购立法。并特别针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提出在WTO框架内实现国际并购规制一体化将是目前各国努力解决并购摩擦的重要途径。

余红涛[7]2004年在《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企业并购》文中指出本文以中国经济转型为切入点,将企业并购与转型过程中的产权基础、经济结构转型和市场环境转型等重要问题作为研究的核心内容。作者认为,将转型问题与企业并购相结合,这一独特视角将会把理论界对中国企业并购的演进、特性、问题、发展思路等问题的研究引入更为深刻的阶段。 本文主要针对四个问题进行研究:1.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并购。2.企业怎样进行并购。3.为达到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哪些企业,哪些行业应该成为中国并购发展的主流,从而带动中国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4。什么是中国企业并购发展的最优化模式,是照搬国外经验还是建立适应现阶段经济转型的有中国特色的并购模式。 本文在具体的内容上,按研究专题设置,全文分为叁篇十章。 第一篇,企业并购的理论和历史演变,作者从叁方面分叁章进行了阐述。 第一章:首先说明了企业并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含义,并对企业并购的不同类型进行了辨析,回顾了中外企业并购的历史演进。 第二章:用经济学的方法,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中的资本集中、分工、股份制、垄断等与企业并购极为相关的理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作为构建全文的理论基础。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能够较好的解释企业并购的实质,西方经济学在市场结构和企业组织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第叁章:进一步对企业并购动因的分析进行了总结,将之归纳为企业并购的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以说明企业并购的现实动力。通过研究,作者认为,真正驱动企业并购的是企业内在利益驱动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企业并购的外在动力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第二篇,中国经济转型与企业并购的关系。这一篇作者将转型分为两个层面,即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环境的转型,以六章阐述了中国经济转型与企业并购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 第四章:首先研究了中国经济转型的基础—产权改革与企业并购的关系。将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进行展开,结合中国企业产权改革发展演进的过程,作者发现中国的企业并购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紧密联系的一对矛盾。企业并购作为一种方法和工具成为中国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之一,随着中国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股份制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成为推动中国企业并购的动力,这种螺旋式的发展模式有助于中国企业的改革和经济发展。 第五章:企业并购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关系。作者认为在实现国有经济战摘要略调整两个目标的过程中,企业并购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式,从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鼓励企业以并购方式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然而在中国经济转型的现实中,企业并购这种方式的推行仍然存在许多障碍。 第六章:企业并购与市场结构调整的关系。作者分析了中国市场结构的特征和问题,并在比较和分析了美国企业并购对市场结构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在非国家垄断的行业,有必要形成寡头垄断、垄断竞争为主的市场结构,而企业并购在这个调整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七章:开放型经济转型与企业并购的关系。作者在对国内外跨国公司并购的主要模式和案例评价和分析后认为对转型中的中国经济来说,经济开放是必然选择,有利于满足我国对技术、资本、管理、人力资源等关键生产要素的需求,改善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企业并购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并购,可以吸引外商投资,取得对国外企业的控制权,迅速、直接的获得经营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提高国外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第八章:资本市场深化与企业并购的关系。本章研究了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企业并购的关系。作者认为,中国资本市场是未来中国企业并购的主要平台,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并购中介,我国应构建以国有大型证券公司和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为主的全能型的投资银行业务体系。既可为企业并购提供战略、财务等咨询服务,也能为企业并购提供融资服务。 第九章:政府行为与企业并购的关系。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研究了我国政府、国外政府对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分析了我国在并购立法和规范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政府强化对企业并购的制度供给,政府的角色应从企业并购的直接参与者转变为企业并购的有效监督者,提高干预企业并购的效率。 第叁篇,企业并购的前景与中国企业并购体系的构建,即本文第十章。 作为全文的总结,在分析了中外企业并购的趋势后,对构建符合中国当前经济转型要求的企业并购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作者认为,中国企业并购体系的构建,要突出经济转型和经济增长的目标,以充分发挥企业并购的功能为原则;深化产权改革是基础,继续强化资本市场的作用,尽快恢复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民营、外资为重要组成的多元化并购主体:加快中国并购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政府由参与者转变为监督者,尽快制定企业并购的专有法律,建立国有控股的大型全能型投资银行。

杨妮娜[8]2016年在《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文中指出自费城国民银行案以来,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并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呈现出明显的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区域集团化特征,金融领域全球化趋势也在不断加强。近年来银行业并购尤其是跨国银行并购日趋增多,围绕银行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制度尤其是反垄断法规制制度也持续增加,但是银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传统企业并购理论不能完全适用。面对如此现实,在研究银行并购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银行并购的经验,对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制度进行研究,对于正确把握银行业竞争形势、增强银行业竞争力以及保护我国的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本文的研究针对银行并购活动的特殊性,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对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的一般理论、域外经验、我国法律规制现状等进行综合系统的研究,在深入分析和严谨比较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当前对银行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存在的问题,在理论的层面提出一定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以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的一般理论为切入点,对我国银行并购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并从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角度分析银行并购的原因及反垄断法规制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为下文论述域外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的实践及我国相关制度的现状奠定基础。由于发达国家在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方面经验丰富,已有大量成功案例,因此,本文第二章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规制经验及发展趋势进行介绍,并通过其规制制度的比较分析其共同特征。本文第叁章在承接第二章域外经验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银行并购的立法实践经验进行考察,并通过对当前立法现状的梳理对我国银行并购反垄断规制体系中立法体系、申报审查标准及具体审查规则等方面的不足进行分析。第四章在结合发达国家或地区规制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国情,对如何完善我国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制度提出几点建议,通过立法体系构建、申报审批制度建设、申报审查标准确定以及实体规则详细化等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提出理论思考,以期对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基于以上思路,本文从理论基础、域外经验、中国现状、规制制度完善等四个层次,通过详细的介绍和比较全面的论证,对银行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制度进行了系统化的理论研究。

梅界苹[9]2010年在《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就是所谓的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是最典型的投资性金融机构。主要扮演着“资金投资者”与“资金需求者”的桥梁,同时也在次级市场中充当经纪商及交易商的角色,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型态有所不同。主要专注于证券发行及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项目融资、投资管理等业务,是不办理存贷业务的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在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为企业兼并收购提供各种金融特色服务,由此实现的利润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重,而那些传统的证券承销业务所占比例越来越小,不到10%。可以说,21世纪企业并购已经成为了西方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而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我国投资银行业也仍处于初创时期,各项业务还比较年轻,尽管也出现了一大批证券公司,他们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财务咨询等方面的业务,严格来说,还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这几年,由于国内宏观及微观经济持续发展,企业并购的数量和规模都不断放大,但基于政府主导的行为居多,或者就是一些华尔街海归创立的风险投资公司的作为。由此可以预见,在资本市场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国的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发展潜力非常之大。2007年底,因美国次贷(Subprime Mortgage Crisis)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让美国的一些顶级投资银行纷纷遭受重创。单个投资银行甚至都面临消失,比如雷曼已破产,美林、贝尔斯登已被收购。当面临风险时,通常单个投资银行表现出相对弱的控制风险的能力,这也是美联储、摩根士丹利要进行重组和改制的主要理由之一。面对全世界的金融危机,投资银行业务需要更趋规范化的发展,而不会消失。因为投资银行作为专业财务顾问的中介性组织服务机构,专注于帮助企业上市,帮助企业去估值、分析、实现并购及重组。因此,投资银行是企业市场机制下的一个必然产物,有它赖以生存的土壤与空间。本文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对比分析海外投资银行及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现状趋势,结合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相关原理,进一步的剖析海外并购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并从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经营角度出发,对我国投资银行参与开展企业并购业务的动机及运作进行系统研究,指出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在系统创新的基础下,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本文大体上分为五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是导论,简单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部分主要是关于投资银行内涵界定的理论、关于企业并购的理论、关于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理论的综述以及对于上述理论的评价。第二部分,阐述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相关理论。第叁部分,国内外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现状的比较分析及经验借鉴。第四部分是案例分析。通过分析投资银行参与XXX化工企业并购帮助企业成功实现该行业的重组优化整合,并提出,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有效的执行模式,探索性地提出并购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建立有效评估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的建议。第五部分提出推动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对策建议。提出通过系统创新建立投资银行战略优势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保证的建议及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杜玉鹏[10]2010年在《管理层权力对国有企业并购及其财务效应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由于制度背景不同,基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发展起来的并购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国有产权的制度缺陷、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改革的推进,使得其管理层权力不断提高,进而导致国有企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然而,管理层权力的集中和责任的增加并没有为其带来相匹配的报酬。责、权、利的不对等,大大激发了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动机,导致企业并购行为的异化。中国国有企业的并购实践需要寻求新的理论解释。本文突破单纯研究并购动因或并购绩效的局限,而是引入管理层权力,打开国有企业并购的“黑箱”,按照“国有产权制度缺陷——管理层权力的形成——企业并购中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并购的财务效应”这条主线,将管理层权力、企业并购、并购绩效以及管理层薪酬有机结合起来,剖析我国国有企业并购“成功悖论”的内在机理,以期为各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与经验证据。本文以?2004-2006?年间发生并购的?78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对象,首先研究了管理层权力对企业并购行为的影响,然后考察了国有企业的并购财务效应,最后将管理层权力、企业的并购财务效应和管理层薪酬协同研究,以探寻叁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发现,管理层权力与企业并购规模和并购次数正相关,管理层权力越大,越有可能推动企业发生并购,特别是当管理层连任后,企业并购行为将会大幅增长。而并购财务效应的实证显示,样本公司并购后两年与并购当年相比没有显着提高,且并购后两年与并购后一年相比显着下降,说明当前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未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国有企业的并购财务效应还处于较低水平。进一步研究发现,管理层薪酬与并购财务效应存在非线性关系,管理层薪酬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并购所取得的绩效,且管理层权力与薪酬正相关;实证研究还发现,国资委实施的激励考核办法为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可能,与并购业绩的变化相比,管理层薪酬的变化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企业员工增加更相关,表明管理层权力集中,使其有能力和动机游说政府和董事会进行企业并购,并依据激励考核办法提高自身薪酬和控制权收益。论文建议未来应密切关注管理层权力以及企业并购中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激励考核办法,合理引导企业管理层,并对国有企业并购加强管理。

参考文献:

[1]. 美国的企业并购及其经验借鉴[D]. 管晓锋. 吉林大学. 2004

[2]. 开放经济中企业跨国并购研究[D]. 王习农.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3]. 万华实业跨国并购及其协同效应研究[D]. 闫国栋. 西南财经大学. 2014

[4]. 欧盟并购控制法律制度研究[D]. 刘和平. 华东政法学院. 2005

[5].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跨法域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邝家贤. 中国政法大学. 2007

[6]. 我国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法规制[D]. 林恩恩. 重庆大学. 2004

[7]. 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企业并购[D]. 余红涛. 复旦大学. 2004

[8]. 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D]. 杨妮娜. 郑州大学. 2016

[9]. 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发展研究[D]. 梅界苹. 华东理工大学. 2010

[10]. 管理层权力对国有企业并购及其财务效应影响研究[D]. 杜玉鹏. 天津大学. 2010

标签:;  ;  ;  ;  ;  ;  ;  ;  ;  ;  ;  ;  ;  

美国的企业并购及其经验借鉴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