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天主教和新教在华传教活动的异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主教论文,新教论文,异同论文,清末论文,在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天主教和新教是基督教的两大分支。基督教创立于巴勒斯坦,在罗马帝国发展起来。随着东西罗马的分裂,基督教会于1054年分为两个教派:以罗马主教为中心的一派自称“公教”,我国译为“天主教”;另一支以君士坦丁堡主教为首,自称“正教”,我国译为“东正教”。新教于1517年宗教改革后兴起,到了19世纪,共有130多个“会”。东正教在我国流传不广,影响较小,所以,本文把考察的重点放在天主教和新教在华的活动上。
清朝末年,当列强炮舰撕开清政府构筑的防线之后,天主教和新教传教士便开始在条约口岸登陆,并把他们的触角伸向中国的内地,在这段动荡的历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们一方面为侵略服务,因而不可避免地承担了骂名,引起中国人民的反抗;另一方面,也为中西文化的交流做出了贡献,在教育、医疗、慈善等方面有益于中国的近代化。这是二者的共性。但由于受教义、历史背景、国内政治等种种因素影响,天主教和新教清末在华活动又有着不同的表现。在来自不同教会的天主教传教士中,法籍传教士始终占了最大多数;美国作为当时最有活力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的代表,其传教士的活动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将重点以这两个国家为例,选取几个不同角度来考察天主教和新教在华活动的异同。
天主教和新教的历史渊源导致的不同属性,是二者在华活动特点的最深刻的导因。在世界史上,新教的出现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止一次地指出: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新教是最适合的宗教形式,而罗马天主教原是同封建社会“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封建教阶制的宗教”[1](第403页)。在被恩格斯称为“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的宗教改革运动中产生的新教,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化和共和化的特点,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在教义、礼仪、组织形式等方面都与天主教有别。这种差异,反映在二者对华传教活动的各个具体方面。
一、传教的动机与使命
从整体来看,西方传教士有一种所谓的“天职感”。基督教自认为是唯一能体现神的意志的,其他宗教以及无神论都属于“异端”;因此基督教从诞生之日起就为自己规定了要感化天下非基督徒,使之转化为基督徒的任务,而且形成了传统,可谓是“己之所欲,必施于人”。[2](第10页)正是这种基督教精神激发了传教士的传教热情。同时,在19世纪上半期,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极力为传教士进入中国铺平道路,也是为了使他们在十字架的阴影下,充当向中国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侵略的工具。1830年第一批来到广州的美国传教士裨治文(Elilfah C.Bridgeman)曾说:“我等在中国宣教之人与其说由于宗教的原因,毋宁说是由于政治的原因。”美国驻香港总领事介尼甘也认为:“我们的商旗是紧跟着十字架的旗号的。”[2](第414页)加之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对外扩张、开拓海外市场的迫切需要,航海大发现及其后科技、交通技术的保障,传教士便漂洋过海,成为东西方交流的先行使者。
然而,具体到天主教的法国与新教的美国,在传教的动机和任务方面还是有所差别的。
第一,从程度上看,早在16世纪80年代就积极展开,被禁之后又复燃的天主教,多少给人以“强弩之末”的感觉。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传统赞助国家的衰落,保护国法国国内启蒙运动中反教权主义的盛行以及大革命之后20多年连绵不断的战争,使得天主教元气大伤。所以,天主教恢复传教兴趣的情况与18世纪末以来新教徒中出现的传教热潮丝毫不能相比。
第二,从传教活动与国内经济的关系来看,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经济快速增长,向海外扩展的兴趣和力量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新教教会海外传教布道的热情空前高涨。而法国的情况却不同。咸丰初年即有人指出:法国“不以买卖为事,专在中国传教”[3]。法中关系在19世纪上半叶主要表现为“传教利益高于商业利益”。法国与英美等国相比,其对华贸易极其薄弱。请看下表:
1871-1911年中国进口贸易价值中各国所占比重(各国各期总计为100)[4]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直至20世纪初年,法国在对华贸易中所占比重都是零。法国输往中国的商品,主要为时装、化妆品和葡萄酒之类,不大合中国的礼俗。法国侵华特别注重对宗教的利用与此大有关系。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就曾公然宜称:天主教会“是法国在华势力的最好的支持”[5](第6页)。法国企图借助教会将法国国内的小农经济占优势的经济结构模式“移植”到中国,从而达到经济侵略的目的,与英美匹敌。而内战后的美国,工商业繁荣,心理上的高度自满和自负产生的自然的扩张倾向与法国的窘迫焦急的侵略心态有别。美国的工商业竭力赞助在华的传教工作。著名打字机企业董事长翁德伍(John T.Underwood)是长老会(Presbyterian)董事;味奇葡萄汁公司(Welch Grape Juice Company)的老板支持美以美会(Methodist)的海外传教事业;大百货公司的主人伍德瓦(S.W.Woodward)支持浸礼会(Baptist)[6](第468页)。美国的海外“传教十字军”(Missionary Crusads)也是在资本主义工商业雄厚的财力支持下,向中国进军的。
法国天主教士们正是因为在对华贸易上无可作为,势必就要为法国对华进行政治、军事干涉,为侵占中国农村土地而大显身手,其活动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而新教传教士则要为商人代销商品和了解行情效犬马之劳,某种程度上成为本国资产阶级的代言人。
第三,从传教与国内政治的关系来看,新教与天主教一样,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列强侵略的工具。许多传教士承担了刺探情报的职责,他们亲自或利用“民人及习教游民,每每到处探听内地公事”,然后报告给驻各口的该国领事。[7](第457页)美国传教士裨治文、伯驾、卫三畏等人都分别担任过本国政府驻华使节或助手,在胁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时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相比之下,其活动的宗教和商业色彩还是主要的,对于政治的参与也不像法国那样肆无忌惮和赤裸裸:“只有政治因素和恐惧感才能使中国人作出表示,只有在枪口的威胁下,他们才肯让步。”“只要出动四到五艘军舰,就可以迫使中国人接受我们的要求”[5](第655页)——法国遣使会主教安若望的备忘录道出了法国的思维。与清政府“和谈”未成,第二帝国的代表布尔布隆等与英国侵略者互相勾结,终以一年半前发生的“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一些在中国活动多年的法国传教士,更是直接成为侵略军的帮凶。
二、传教的对象、范围、机构、经费
在传教对象方面,天主教由于多年来充当封建统治的工具,侧重于在农村发展,因而,中国农民中天主教徒较多;而新教在资本家的指使下,往往企图借助政治势力,联系社会上层,以培育买办知识分子,所以多在城市活动。李提摩太、丁韪良等美国传教士都曾特别强调要深入到有教养的名流中去,许多新教徒利用科举赶考的机会散发基督教的书刊。在地理分布方面,“天主教行之最久,亦最远,内地乡落,无所不至;耶稣教(新教)则不过通商口岸耳”[1](第417页)。新教的传教据点多是由通商口岸扩及各城镇的,天主教则更侧重于农村,深入内地。
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其本身性质之外,还有以下几点:内地还没有新教徒团体和设备需要予以照顾。新教教士在数量上还很少,据报道1858年是81人;仍在进行的准备工作在通商口岸进行交涉要更加有效。最后,他们与天主教兄弟不同,新教徒常常有家室,在这个早期阶段,家室之累是他们居住到口岸以外地方的无法克服的障碍。[8](第608页)这样便形成了在人数上中国天主教徒多于新教徒,而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新教的影响则超过了天主教的局面。
天主教和新教在各自内部组织上的一致性和协作方面是很不相同的。天主教徒表现的团结比新教徒强得多。17世纪设立了一个梵蒂冈的专门机构——教廷传信部,以监督和协调全世界各修会和教派的活动。天主教各修会都信仰和宣讲同样的教义,承认和实行同样的圣礼,服从同一个权威。因此,即使各修会之间没有多少合作,但是整个天主教徒的努力无形中有某种一体化的特点。
“这样巨大的事业(具体表现在到1900年时在中国星罗棋布地点缀着几千座教堂、学校和慈善机关),都是需要大规模的财政支持的。在新时代开始时,这种资助大部分来自教廷传信部和其他欧洲来源。但是在1860到1900年期间,中国教会越来越少依靠欧洲的资助……到19世纪末叶,在清帝国某些地区教会拥有的土地已经很多很多。”[8](第612页)近代中国的大地产,除官僚军阀的之外,就是天主教会的。英美等新教教会也借掠夺地产,侵犯中国主权,但数量远不及天主教会,并且很少有用于租佃剥削的记载,主要是建堂造屋,甲午战后还用来建工厂。“侵民利,发民财者,大多数皆是天主教徒”,他们“广置田宅,经营藩息,川至云贵,其中办事之人,皆理财能手,佃田租屋,概凭大道生财”[9](第375页)。天主教会还拥有武器,私设公堂,大搞教民村。陕北靖边县成川、宁条梁地区教民村落“每处男女百数十名不等,皆以垦地为业,牛犁种子多自洋人发给,秋后按粮品分”[9](第360页)。这类教民实际上成为传教士的农奴。另外,天主教会利用霸占的土地,建造房屋,进行房产租赁,以此谋利。
与天主教不同,新教团体仅在名义上是一个“团体”,实际上大多各自为政,从鼓吹个性解放的教义出发,着重对成人个别吸收,不搞带有封建人身依附性质的教民村。新教的大部分基金来自它们本国的团体和个人的捐助,来源上带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
三、传教的方式和结果
“虽然人们通常都认为,19世纪下半期,新教传教士比天主教传教士更加关心文化和风俗变化等更为广泛的问题,但是要好好记住,他们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如此。不论新教和天主教,绝大多数的传教士都把吸收教徒作为它们鞠躬尽瘁的目标和日常的主要任务。”[8](第614页)这段文字有助于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天主教和新教传教士的本质特点:它们都以传教和执行“圣事”为中心任务。但是,对于传统礼教观念深厚的中国人来说,基督教毕竟是一种异教,接受乃至信奉它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传教士很快就意识到,宣传上帝的福音单凭教义和教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的教士都非常注意传教的手段和方法。
一方面,天主教和新教都试图适应儒家理念根深蒂固的中国社会状况,找到“有中国特色的”传教方式。基督教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排他性的普世性宗教,“使基督教福音普降全世界”是其文化战略,因此,它是不能容忍儒教之类的异端邪说的。狄考文曾极富挑战性地公开鼓吹:“要使所有国家都基督教化,其含意不仅指要争取信徒,更重要的是要使所有国家都成为基督教国家,消灭异端邪说。”[10]但是,基督教在近代中国传播过程中,遇到统治中国数千年的儒家思想文化的强烈挑战。以丁韪良、林乐知等为代表的传教士被迫调整布道方法,承继明清耶稣会士的思想理路,在策略上向儒家思想作暂时的妥协。丁韪良主张传教士把中国传统文化看成必须重视的一股力量,并设法将其与基督教的优点相协调。他继承和发展了源自耶稣会士的“孔子加耶稣”的思想,主张用西学、教育争取儒教知识分子,改造儒学中与基督教信仰相背离部分,为实现中国基督教化创造社会环境。
明清之际天主教传入我国时,传教亡也曾进行了天主教儒学化的尝试,“合儒”和“补儒”是这种尝试的主要内容,但因此引发了天主教内部不同派别的争执,后诉诸教廷,遭到驳斥,康熙皇帝也龙颜大怒,将教士驱逐。因此,除了教义本身的严格之外,天主教在中国传教活动也因“一朝被蛇咬”而导致灵活程度不如新教:清末的天主教徒入教时被要求放弃许多“异教徒的”习俗,不许贩卖和吸食鸦片,不参加民间节日和星期日工作,不纳妾,尤其要放弃祖先崇拜。这样一来,天主教徒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孤立的和外在于中国同胞的团体。
另一方面,传教士们试图以传教之外的现世生活的具体利益来达到传教的目的,通过设医院、开学校、办文化事业等中间媒介来吸引更多的人信奉基督救。为此,当时的基督教传教士付出过艰辛的努力,创办了不少有一定影响的文教、医疗以及慈善机构,作为天主教所标榜的“爱”的实践和传布天主教、发展教徒的重要阵地。应该承认,这些并不都是“伪善”和“假仁假义”。
外国教会在中国兴创教育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虽然他们的初衰是“哪一个国家能做到教育这一代年轻的中国人,哪一个国家将由于这一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的和商业的影响上取回最大可能的收获”[11]。其对中国近代各方面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甲午战前传播西学的工作大都是由新教传教士完成的。美国传教士林乐知、李提摩太、丁韪良等人组织的广学会是当时最大的西学出版机构;在京师同文馆(丁韪良任总教习)、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工作的传教士也几乎都属新教教派;更能够容纳近代科技知识的中等和高等教育,是新教在华文化教育活动的重点——李提摩太曾提醒大家注意此一事实,即差不多中国全部大学都是由美国人创办与美国人主持[6](第469页)。天主教会也开办了很多学校,但大多数是小学水平,讲课用中文,课程和课本的宗旨几乎都是为了加强学生的基督教信仰,很少或几乎没有做出努力来介绍西方的非宗教知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或许是因为西方近代科学的发展同天主教会的神学统治有过激烈的冲突,很多科学知识曾被天主教廷批判为洪水猛兽,而鼓吹理性思考的新教为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对近代科学更加容忍。此外,基督教会还兴办女学和特殊教育。
1860年,《中法天津条约》第13款对天主教士在清帝国各地自由布道和从事宗教活动明确予以保护,也规定中国臣民有权进行基督教活动而不受惩罚。这个重要文件确定了基督教在华传教活动的合法基础,进而也使传教方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天主教士开始对中国地方的政治和司法广泛进行干涉,以赢得可能的皈依者。但是通过这种方法入教的中国人往往是居民中最不守法的分子,同时,也使天主教会与中国农村的封建势力结合紧密。传教士倚仗法国的保护来维护这些人和集团的利益,激起了平民和官府两方面的仇恨。而新教传教士继续致力于教育、医药等非传教性质的事业,并越来越积极地从事广泛的慈善事业,例如禁鸦片烟、改革缠足等陋习、赈灾等等,美国传教士还偶尔携中国青年赴美留学。
到1900年,中国有七十余万天主教徒,包括大约450~500名本地牧师;虽然新教的传教士团体比天主教的传教士团体庞大得多,但是,受过洗礼的中国新教徒总计只有十万余人。[8](第614页)据《基督教在华传教百年史》统计,到1905年为止,差遣传教士来华的正式差会组织,英国15个,欧洲大陆国家8个,美国29个。其中1860年后成立的,英国8个,欧洲大陆国家5个,美国20个,比欧洲国家的总和还多。”[12]把这些数字作个比较,我们会了解到天主教和新教对如何才能成为基督徒的要求和看法是有区别的。但是,无论教徒的质量如何,中国新教徒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与他们的天主教同胞一样,几乎是很低的,其原因很复杂,主要与中国旧制度的性质有关。
从传教士在华活动及其特点可以看到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一个特殊现象,这就是众多的传教士到中国传教,结果是其追求的基督教文化并未真正在中国生根开花,而服务其传教目的的那些西方的教育、科技、新闻出版等先进的文化却得到广泛的传播。这种“种瓜得豆”的文化现象反映了世界文化交流中较特殊的一面,也说明宗教文化的传播必须有科学的传播机制和良好的接收机制,二者缺一不可。
四、传教活动与旧制度和新思维
从总体上讲,基督教作为一种解构中国传统文化的力量,对于中国的旧制度是有冲击作用的。自传入伊始,基督教和“儒教”就相互视为异端,甚至在基督教合法化之后,大多数中国人的这种观念仍根深蒂固。1860年,基督教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在中国空前增大,其对旧制度的威胁也随之增长。“像一个机体对于外界物体的侵入的反应一样,中国社会的社会、政治和各方面力量只有脆弱的平衡,能轻易地被仅仅少数传教士和中国基督教徒所打乱。”[8](第622页)从统治集团来看,与传教有关或因传教(无论是否借口)而起的战争及不平等条约,传教士利用特权行事,都导致了对中国本土官员的威望和权威的挑战;沐浴着儒教长大的士绅阶层感到了“信仰”的危机以及利益的威胁;平民百姓将太平天国带来的动乱与基督教归在一起,同时不满于周遭中国教徒的肆无忌惮——中国自上而下对于基督教都有所不满和怨恨,由此也导致了旧制度对基督教的“冲击——反应”,最极端的形式就是教案。
中国反洋教斗争多半与天主教会的罪行有关,农村教案大多是由天主教会的封建的超经济剥削引发的。《黄埔条约》签订后,由于有了自己国家的武力作后盾,传教士们一改过去谨小慎微的习惯,变得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在法国政府保护下的、以经营土地为特点的天主教在土地购置方面巧取豪夺,与以土地为生的中国农民矛盾越来越大,在很多地方,农民反洋教的情绪越来越针对法国。英国著名的汉学家马士(Hosea Ballou Morse)在研究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时注意到,《黄埔条约》签订后若干年内,“针对法国保护下的天主教会的暴力行为却日益频繁和严重”。马士断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兰西民族、法国人以及罗马天主教在中国受到憎恨”。这种憎恨的两次重要表现,是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下了重重两笔的“马神甫事件”和“天津教案”。[7](第459页)
与之相比,新教教案数目少,其中美国传教士所引起的应该是比例最小的。直到义和团事件为止,有关美国的教案,与其他各国相比,影响较轻微,牵涉较单纯。美国政府对其在华传教士的支持与“保护”,不如英国之积极,更远不如法国之妄肆。纯粹因美国教会而引起的暴行,最重要的只有1886年的重庆教案一次。[6](第477页)
传教士对于中国的改革思想和维新活动是有很大影响的。传教士在政治方法和社会态度上为中国改革派提供了可以模仿的活生生的榜样。尤其是新教清末在华传播的西学及相关活动,客观上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解体起到了推动作用,营造了一种有利于改革的气氛。在戊戌维新运动时期,西方传教士的活动也日趋频繁,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就形成的以广学会和《万国公报》为核心的宣传变法群体异常活跃,林乐知、李提摩太、丁韪良等传教士都是这一群体的中坚力量。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参加到运动中,或著书立说,宣传变法思想;或直接与维新派人物交往,出谋划策,活跃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
在此意义上,天主教的影响则相对消极,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程。当天主教会在法国力图转而适应资本主义统治秩序时,在华天主教会却因掠占土地和租佃剥削而大大加重了其自身封建性。所谓教民村,多么像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封建庄园在中国的再生!值得提及的是,这种情况有时与天主教会在国际范围内移植封建关系,建立封建制度完全一致。[1](第418页)
此外,基督教在妇女解放、科技、历史著作、翻译等方面也对中国的思想启蒙起到了促进作用。1878-1879年间,天主教在江苏和安徽开办有213所女校,招收了2791名女学生。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代外交官员的必读之书,对他们了解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国际关系准则和外交惯例不无助益。林乐知主办的《万国公报》,在19世纪末叶的中国,与上海的《申报》并驾齐驱,成为中国人了解世界、获取信息的最有影响的报纸。
五、结语
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叶,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在西方文明与中华文明的交流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他们一方面把中国的思想和生活习俗传到西方;另一方面也把西方的文化和宗教传到中国,塑造了中国人关于外部世界的观念。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都怀有一种信念:从根本上改组中国的文化,使之成为上帝之子。他们的区别不在最终目标,而在于用以达到此目标的策略。而且,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他们表现的同样执著和虔诚。只是从精神和职责两方面看,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新教传教士表现得更加富有进取心和挑战性,“含有复兴和恢复被天主教所窒息了的原始基督教的意思”。[1](第418页)但历史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在接受西方知识的同时拒绝西方宗教被证明不但是可行的,而且前者甚至可以变成用来反对后者的工具。基督教的这对双生子在宗教事业上得到的回报都甚为可怜,命运相似。
传教事业的影响极为复杂,如果只用一种观点来理解它,会模糊它的真实性质。传教事业在特定时间地点的每一种影响都引起了中国人不同的反应。因此,研究这个复杂的历史问题,我们需要更加细微的观察和更为具体化的分析。来华的传教士情况各不相同,评价天主教和新教在华活动时不能一概而论,比较和鉴别对于我们冷静地审视这段交织了宗教、文化、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历史一定会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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