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出公告:取消49家保险中介筹建资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监会论文,中介论文,资格论文,公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保监会9月10日发出2003年第57号公告,宣布49家保险中介机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据悉,由于37家保险代理机构、6家保险公估机构、6家保险经纪公司筹备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或未达到开业标准,保监会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依法取消了其筹建资格。
在今年7月召开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保险中介市场良性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把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纳入日常工作、实现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的同时,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标准,使保险中介市场基本形成了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规范进入、有序退出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新阶段。
保监会表示,将坚持以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思路来规范和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力争用3-5年的时间,形成一个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经营规范、素质较高、信誉良好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