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论文_张敏

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论文_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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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体系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价值,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承担着不同寻常的作用。在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自身需要,也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及加快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国企;基层组织;从严治党;方法

一、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意义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决定了我们必须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蹄疾步稳地迈向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虽然当下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上不断创新招、出实招,但当前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如何增强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开启新征程必须思考和破解的一个难题。

2、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规矩意识树立牢固,对党忠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目前直接影响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意识淡化、敢管严管力度减弱和考评考核体系不全等等。

1、管党治党意识亟待增强。一是管党治党的主体错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主体责任视为监督责任,存在职能混同,主体错位,“两个责任”定位不准,“履责”“追责”不够细化,未能以责任主体的担当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敢面对面批评或问责,动辄让纪委单独去追责。二是管党治党的角色缺位。有的单位行政领导不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政治责任,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三是管党治党的责任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实施企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创新力不够、责任心不强,缺乏联系实际来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

2、敢管严管力度亟待加大。一是缺乏敢管严管的勇气。有的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着软弱涣散倾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着“江湖义气”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迹象和涉及的有关人和事,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缺乏敢管严管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子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生怕执行规定过严,害怕束缚干部手脚,担心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阻碍企业经济发展的“罪名”。三是缺乏敢管严管的正气。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总是处于被动状态,做表面文章,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缺乏敢管严管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诫勉约谈的不诫勉约谈。

3、考评考核体系亟待完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是考评考核比重偏“轻”。有的企业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有的企业党组织职能部门的考评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企业党建工作的成效,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评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品、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欠缺,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甚至只注重年终考评考核,忽视平时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三是考评考核结果运用偏“空”。有的企业党建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评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规定,由此产生为考评考核而考评考核,导致考评考核与考评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

三、国企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的方法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实施三级联动,压紧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持续实施好“党委(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委员联系班组、党员联系生产经营岗位”三级联动机制。三是注重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总公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认真抓好党组织改、增、补选及任期制,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务工作。第二,构建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监督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第一责任人,积极协助和监督同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同级班子每名成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画像”。二是对监督实行再监督。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派驻纪检监察员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和领导班子办公会,监督“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强化对监管部门行权履职的刚性约束。三是发挥兼职纪检委员的作用。基层党支部应对兼职纪检委员赋予实责实权,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把对其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第三,驰而不息“反四风”,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基层党员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始终保持清醒,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谦虚谨慎,忠诚做事,干净做人。二是上级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应按多渠道梳理典型案例,形成媒介多样的宣传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强问责。以党章、问责条例和监察法为基本遵循,敢于曝光典型问题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落细。第四,稳中求进,主动作为,确保基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到位。一是坚持源头预防。充分发挥好正面示范教育的引导作用,不断强化反面警示教育,着力把违规违纪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信访举报是员工群众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警示。正确认识并畅通信访渠道,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自觉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

结束语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不断探索、完善和创造的过程,贵在执着、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在坚持中不断提高,在提高中不断创新,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志强.浅谈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J].河北企业.2018(30):165-167.

[2]杨旭强.试论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党内政治建设[J].现代经济信息.2019(14):166.

[3]高东.新时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逻辑证成[J].党史博采.2019(26):227-228.

论文作者:张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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