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落实《税收征管法》构建现代征管新格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论文,新格局论文,征管法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9月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国务院第362号令颁布,并将于2002年10月15日起实施。这是继去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做好各项税收管理工作,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新的《实施细则》按照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思想的要求,贯彻了以下原则:有利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方便基层税务机关的实际操作;有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税收服务;有利于规范和整顿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以党中央关于“完善和稳定税制,加强税收征管”的税收工作总方针为指导,树立“税收经济观”,扎扎实实、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新《实施细则》的出台为贯彻落实"1+3"的工作方针提供了制度、机制和手段上的保证,提供了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的工作载体和主战场,为深化征管改革,全面做好各项税收管理工作,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以全面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为目标,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总结我国多年来税收征收管理的经验,借鉴国际有益做法,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了税收征管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对进一步推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加快构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一些难以具体操作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或在实际征管工作中迫切需要作出规定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实现了突破性进展;进一步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法》已有规定,但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包括自由裁量权比较大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具体量化。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强化了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贯彻落实了税收征管法倡导的征纳双方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立法思想;进一步肯定了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征管改革方向。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改革思路,不断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突出地强调了规范的纳税服务,加强了税源监控等征管基础工作;提出了完善征管单项办法、加强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
《实施细则》这些内容的调整和修改,既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税收工作方针要求,也体现了税收工作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是符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的。同时,也对税收管理工作特别是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研究创新管理机制,探索优化管理模式,规范完善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人员素质。要牢牢记住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是税收工作必须时刻遵循的宗旨。
修订后《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税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为新时期税收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干部和纳税人学习宣传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正确认识和认真落实规范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执法权力的条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修订后《实施细则》的要求,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指导方针,建立以信息化加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以此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高效,推动征收管理活动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大力加强税务队伍的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在社会上树立税务队伍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凝聚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税收征管工作乃至整个税收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