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的演变与我国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论宪法的演变与我国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严明雄[1]2000年在《论宪法的演变与我国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文中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解 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性战略措施,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 民族的团结;对于加速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项事 业,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 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逐步建立,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构成部分的民族经济法制,在实践中实施遇到了各方面的实际困难, 因此,本文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民族经 济法制所应有的调整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一、建国以来,我国依据宪法开展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 历史回顾。 纵观我国的民族经济法制建设,我们可以看到民族经 济法制建设,随着国家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方针、政 策的调整而调整。因此建国以来我国的民族经济法制建 设,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③ (二)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全面停滞时期。 (三)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时期。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我国宪法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历 史进程。这样经过近十五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于一九 九三年正式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目标模式 写入了宪法,使宪法基本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要求,这一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国家的根本经济体 制。 (二)确立了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 (三)确立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权利。 (四)加大了对外开耿J及利用外资的力度。 (五)强调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c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经济法制建设。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民族经济法制 建设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以及宪法规 ’定,与民族经济法制的某些原则不相适应,造成民族经 ;济法制遇到了多方面的理论困惑。 -2.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己经或将要 对民族经济法制的实施带来影响,造成原本薄弱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的财政经济状况日益恶化。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经济法制所应 有的完善与发展。 l.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民族经济法制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 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则 *)改革的原则 (3)法末化的原贝 2.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经济法制所应采取的具体调整措 施。锄;; 门)建立和完善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 d 行需要,又体现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帮助与扶持的民族经 济政策,加快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 Q)加紧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 需要,又适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点的民族经济法规体 l 系,以法律的形式全面规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经济文 化建设。 -3. 门)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进一 步扩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对外开放,通过开放促进民 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汪海[2]2006年在《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中心任务是探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问题。文章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国家义务进行了系统讨论。同时,对国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进行了分析总结,目的是在比较和借鉴中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研究和制度建构提供理论基础和有益经验。文章导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思路。正文从五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基本问题。文章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是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享有使其现有经营状态随社会发展而良性发展的权利,是其作为个人或特定群体自由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机会和发展利益的权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具有人格权、自由权、相对权属性。公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应该遵循公平待遇原则、自由企业制度原则、权力能动性原则、公正救济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法制体系中,发展权是其价值内核。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理论基础。文章从自然权利论、自由主义论和国家义务论等方面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正当性。文章认为,自然权利论不仅为非公有制经济自由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确立奠定了正当根基,并为其公法保障提出了现实诉求。自由主义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非公有制经济多元化主体追求个性独立的过程。自由主义主张的限权思想及其催生的近代宪法,为近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提供了宪政实践经验。国家义务论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需要公法保障的基础理论,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义务成为必要。第三,国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义务。按照公法上的权利与权力本体与客体关系,国家应该履行立法义务、行法义务和护法义务。立法机关的义务不仅表现为积极立法,还要表现为立良法。国家机关的行法义务主要由行政机关来履行。行政机关应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行政职能、合理规划产业政策、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扶持中小企业。护法义务,是指维护法律权威,实施法律监督,开展违法救济的义务。在众多的护宪措施中,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是两种非

常永达[3]2011年在《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文中认为“普世价值的提出”和“人权入宪”作为中国政治法律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想要在既有的共产主义理念中加入某种自由主义元素,承认其与当下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共通之处。这就牵扯到价值共识的问题。辛亥革命就是失之缺乏革命共识,其革命共识止于革命自身。本文之写作,意在“为国家共识的可能转型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概念储备”。本文从论证“法律的概念”,到论述“根本法”和“最高法”的概念,进而论述“根本法和最高法”可以在“政治主权-制宪权-法律主权”三个权力的相互关系中得到体现。同时,本文对于作为政治主权者的人民及其历史结构进行了多种角度的论述。通过对比东西方的国家起源问题,本文试图说明东西方的宪法文化之差异原因。同时,本文认为,中国的宪法传统就是一种文治传统:君主以“政治宣言”的形式,宣称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同时可以聚合人心,并进行自我约束;然而这种自我宣称式的自我制约,归根结底是比较无力的。这种文治色彩在建国后并没有丧失,反而隐含于中国的宪法文本与宪法精神中,作为党的政治宣言和凝聚人心的宪法根本法而存在。而从文治到法治,已经成为中国必须进行的变革。为辅助此种变革,本文进行了现有宪法根本法的深度规范分析,同时设想了许多具体的制度,考虑如何真正在制度的层面上实践党提出的推进法治发展、推进党政分开的目标。并将基本权利保障和构建宪法实现的“政治主权者人民”的“主权能力”相联系,将基本权利保障同“最低限度的司法审查”相联系。总之,本文论证,从中国问题的提出,到根本法和高级法基本理论建构,到中国国情与西方文化差异的起源和中国的文治传统,再到分析目前的中国宪法文本的分析,最后实现从传统的文治宪法向法治宪法的过渡,并提出自己的制度构想。

李晓新[4]2009年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宪法基础》文中指出从20世纪中期开始,在六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在经济制度和宪法上都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在经济制度上,中国先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制度转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然后又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就在同一时期,中国的宪法也经历了建立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到宪法权威逐渐衰弱,然后从1982年起,宪法权威又逐渐增强的过程。经济制度变迁与宪法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尤其是如何看待当代中国宪法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功能问题,为此,本文从宪法的经济制度规范与经济功能两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除导论与结束语以外,本文分三部分,共七章内容。在导论部分,首先指出了本文所研究的基本问题,以及本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然后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以后,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第一部分为基础理论部分,包括第一章与第二章内容。在第一章里,本文从宪法规范和宪法功能两方面对经济制度变迁的宪法基础进行了分析,在宪法规范方面,主要是从宪法的经济制度规范展开;在宪法功能方面,主要是从宪法的经济功能展开,并分别对二者进行了理论阐释。在第二章里,根据我国的宪法演进历史,在对建国后我国制定的四部宪法的经济制度规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宪法的经济制度规范具有特色性、时代性和恒定性特征,并对中国宪法的经济功能进行了一定分析。第二部分为主体分析部分,包括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内容。其中,第三章是对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背后的宪法基础进行的分析,认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了公民经济自由,而我们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就要确立对经济自由的保护,这是市场竞争机制得以顺畅运转的基础;同时,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则需要利用宪法来规范国家权力,并发挥国家经济权力的积极功能。第四章是财产权制度变迁的宪法基础,根据我国财产所有制的不同,分别从公有财产权制度和私有财产权制度两方面阐释了它们变迁的宪法基础问题。第五章则是分配制度变迁的宪法基础,根据分配制度的类别不同,认为在初次分配制度中,重在强调宪法实现初次分配制度的效率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功能,而在再次分配制度中,则重在强调实现再次分配制度的公平原则,强调宪法在促进国家履行社会保障责任与实现公民社会保障权方面的积极功能。第三部分为问题分析与完善部分,包括第六章和第七章内容。根据前面的分析,在第六章里总结了我国经济制度变迁宪法基础的经验,如引导市场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调和经济改革中的基本矛盾等,并分析了我国宪法基础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缺乏系统性的宪法经济原则引领、经济权利的宪法保护体系不健全等。针对这些问题,在第七章里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主要从强化宪法经济原则的作用和完善宪法经济功能发挥的制度基础等方面展开。在结束语中,根据全文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制度变迁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两点启示性思考:一是经济制度变迁与宪法之间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二是中国的宪法发展深深依赖于中国的文化基础。

郭小兵[5]2012年在《民国《财政评论》(1939-1948)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财政评论》是民国时期一份以财政金融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专业性权威刊物,发表了许多经济学家财政金融方面的学术成果。《财政评论》的刊行为中国经济理论界探讨中国的财政经济问题、传播与借鉴国外的经济理论尤其是财税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财政评论》自1939年元月创刊至1949年停刊,历时十年之久,经过了抗日战争和国内战争两个阶段,且其所涉内容庞杂,既有对财政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的研究和介绍,也有对国内实际经济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可以说较为全面的反映了民国时期的经济思想。因此,本文选取《财政评论》为研究对象,以期通过对该期刊的梳理和归纳,对民国特别是战争条件下的财政及经济思想有所认识。民国时期尽管在所有制方面与我们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但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上有许多相似之处,民国又是一个为中国未来的思想与制度建设而服务的“创造前提的阶段”,研究民国经济思想史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立足于民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应用现代经济学和史实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财政评论》本身及其所体现的主要经济思想,全面地回顾、分析、解剖民国后期的经济思想,以期能为今天的经济思想研究提供借鉴与启迪。文章首先对《财政评论》的总体概况进行了分析。1939年元旦,民国期刊《财政评论》(1939-1948)在抗战的炮火声中创刊于香港,到1948(1948年第19卷只出版1-3期)年共计出版发行19卷,为月刊的形式进行出版,每卷6期,共计111期。《财政评论》以“进化论”为哲学理论基础,以“民生史观”作为发展观,以古典、新古典为研究范式,秉承“不急不随”的学术立场,以渐进与改良为其政策取向,对于经济问题的分析较少有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而更加崇尚价值中立的原则是其一贯的宗旨与办刊方针。《财政评论》的作者群体涉及十分广泛,其中不乏有各经济学界名人和政界要员。《财政评论》虽然以“财政”命名,但它涉及的研究主题甚为广泛,是一本以财政金融为特色的综合类学术期刊,其文章涉及经济学诸多领域,其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思想史、经济理论与流派、财政学、金融与贸易问题、国际经济问题、中国经济问题、工业化问题等。在对《财政评论》的整体框架描述之后,作者对《财政评论》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即实现民族独立和实现以工业为核心的现代化,这两个问题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民国时期的学者们对这两个问题进行的思考与研究是渐进的,是随着经济现实的发展而发展的。《财政评论》的内容也大体围绕这一时期的主题来编排期刊。战时阶段,无论是税制改革还是统制经济的实施,抑或专卖的实施都是服务于战时的财政与经济的;战后无论是国际贸易问题还是金融领域的信托问题的探讨,都是围绕工业化的总体目标,可以说工业化是战后学者共同的理论指向。因此,本文的主体内容即围绕此“两大主题”,在第二章至第七章以“专题”的形式对于《财政评论》所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第二章基于战时经济的角度分析《财政评论》体现出的财政思想,分别探讨了战时财政论、自治财政论、战时公债政策、战时租税政策以及在战时被国民政府特别倚重的战时专卖制度。通过对这几个方面的研究,可以看出当时的学者们运用和借鉴西方财税理论对于战时财政所提出的观点,对国民政府解决战时财政困难、筹措战费从而争取抗战胜利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尽管实施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另外,学者们能够提出利用战争时机着力推进直接税,进而改造我国的租税体系的思想相当可贵的。第三章对《财政评论》中文章体现的公共财政思想进行分析和总结,主要包括:新公债哲学的评介、分税制改革思想、公共财政与宪政、财政管理与监督思想。其中两个方面的评介最为重要,一是民国财政学界分税制改革的思想,另一个是民国时期宪政与财政关系的思想,对于它们的讨论可以为今天公共财政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启发。除此之外,本章还关注了公共领域非常重要的问题——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问题,民国时期这方面的制度许多是开创性的,正是学者们的思想推动了民国时期财税制度的变革。第四章主要对《财政评论》的税收问题进行了考察。本章首先评介了租税原则与中国税制,租税原则是税收的理论基础,尤其是了瓦格纳的租税原则将社会公平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甚至凌驾于财政原则之上,主张累进税率,他的租税原则论对财政政策的影响很大,其思想特别受到民国经济学人的关注与钟爱,直接催生了我国民国时期的直接税改革,十分注重税收公平是民国时期的学者们共同的价值观,这一点与上述思想不无关系。其次对民国时期税制改革的两种目标模式做了剖析,近代中国在税制目标模式的选择上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的提出体现了税收公平与财政的现代化特征,但“双主体”的选择反映了民国税制改革思想逐步趋于理性与现实。第三节是税收改革思想分论,笔者重点选择了该期刊中关于直接税中的遗产税、间接税中的关税思想作为分析对象。主要是考虑遗产税在均平方面特殊的意义,加之在当今的中国遗产税也是呼之欲出,或许可以提供借鉴;近代中国税收制度与思想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关税自主,该期刊所体现的思想可以代表民国学者的共同特征,即努力寻求自由贸易与保护关税的结合点,而骨子里却倾向于保护关税。第五章是总结概括《财政评论》中体现的货币金融思想,该期刊涉及金融问题的文章很多,主要是货币数量论、购买力平价说、通货膨胀问题、信托问题。在对这些介绍和评价西方经济思想的文章进行的梳理和总结中,可以使我们看到民国时期的经济学者对于国外理论所持的态度是一种的“批判的接受”,这也是每一位学者所需要的治学态度;另外,民国时期的学者们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对现实的经济状况和问题也十分关注,适时的提出了若干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与意见,对于解决战时出现的诸如通货膨胀、国际货币制度、法币币值等问题均有所裨益。第六章对于战后国际贸易理论与思想作了梳理与总结;主要包括外汇政策与汇率问题、贸易政策与制度问题、国际收支问题。从理论视野的角度来看,国民政府后期的对外贸易研究的视野更加广阔。现代贸易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如关税问题、汇率问题、对外贸易政策等,在该时期的对外贸易研究中均有涉及。特别是关税与汇率两个问题,在这一时期受到应有的重视。尽管知识界和学者们对于对外贸易政策所持的主张不尽相同,但无论是主张自由贸易的还是主张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仅仅将贸易政策视为服务于中国工业化目标的手段,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二者都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发展民族经济作必须采取的手段。政策只是手段,而发展才是目的,无论是自由还是保护,都要服务于发展工业这一根本目标。第七章是对《财政评论》所涉及的其他经济问题进行评述,主要是工业化思想以及关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与模式选择的论争,重点述评了统制经济与计划经济思潮以及对计划经济思潮的反思,特别介绍了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学者们对于工业发展优先顺序的考虑符合中国国情的,他们认为,中国工业发展应该秉承“轻重工业应该同时并进”,应该说很好地处理了轻重工业的辩证关系。但学者们对于工业化过程中处理国营与民营的关系时,对于国营企业的弊端和效率认识不足,他们的这种主导思想决定了他们国营化的政策取向,这点尤其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第八章是文章的结语部分,笔者对《财政评论》进行了总体总结与评价,进而得出借鉴与启示。笔者分析了《财政评论》积极影响因素,即它的学术贡献、历史影响以及现实启示,同时也考察了《财政评论》存在的局限性,以期达到客观评价的目的。

李瑞君[6]2012年在《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研究》文中指出市场经济、现代化、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成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热点。相对于前现代社会国家认同的分散性、被动性、单一性、稳定性特点,现代国家认同具有互动性、竞争性、自主性、主动性、选择性的特征。现代国家认同建设的责任在于政府,以文化维系国家认同是国内社会和谐,降低统治成本,维护国家安全的最为持久和有效的武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们的物质福利需要;提供公共文化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实践证明:多民族地区开放、自由、平等的文化环境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相反,区隔、封闭、歧视性的文化环境,则容易滋生民族隔阂,阻碍各民族自身的发展。从文化的理论视野来考量转型期边疆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建设在新疆学界刚刚开始起步,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研究将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为指导,运用政治学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政府责任理论、公共政策理论等,结合民族理论、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理论。拟采用理论阐释(比较与分类、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历史与逻辑)与实证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实证调查法、比较法等,探究新疆民族地区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互动规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成因,与现代文化相遇而临的危机及文化现代化趋势,揭示文化现代化的路径与策略。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具有必然性,其动力有两个:一是国家治理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二是少数民族个体在比较的文化环境中萌生的文化自觉意识。第一章描述当代新疆文化的总体概况,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点;转型期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文化危机,分析危机的表现、对个体和社会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原因;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的紧迫性;文化现代化进程中应当正确认识文化的世界性与民族性、文化的先进性与落后性、民族文化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等几个关系。第二章从多维视角阐释当代新疆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要求。从理论上论证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现代文化的国家认同功能,政治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互动关系。分析了当前我国国家认通问题出现的文化因素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问题的文化因素。第三章运用比较法,从理论、政策与实践视角比较了文化现代化与困家认同的耦合关系。首先,阐释了政治行为与民族政策,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的互动机理。其次,以历史比较的视野分析了古代中国的困家观和国家认同特点;古代新疆民族文化与国家认同;民国时期新疆民族文化与国家认同。再次,以典型的多民族国家为例,分析了文化现代化对国家认同影响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再次,借鉴东部发达省区文化现代化的成功经验。第四章实践省思。首先,梳理了政府责任理论、公比社会理论、公民文化等相关问题,提出转型期民族地区政府责任及政府能力的转型趋向。其次,回顾建国以来国家对新疆民族地区治理文化的变迁,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重点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我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评议。第五章提出重塑国家认同的文化现代化路径:培育市场经济文化,加快进行以民生建设为核心的社会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锁化建设;推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培育参与型文化;积极推进社会关系契约化,营造自由、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立足日常生活世界,型塑回归生活世界的国家认同教育文化。构建现代德育文化教育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学校等教育主体的引领作用:积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外出流动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论宪法的演变与我国民族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D]. 严明雄. 延边大学. 2000

[2]. 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D]. 汪海. 苏州大学. 2006

[3]. 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D]. 常永达.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4].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宪法基础[D]. 李晓新. 复旦大学. 2009

[5]. 民国《财政评论》(1939-1948)研究[D]. 郭小兵. 武汉大学. 2012

[6]. 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研究[D]. 李瑞君. 中央民族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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