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已有17个年头,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实施在我国建筑行业中也走过了二十五年的历史。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的市场环境已基本成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招标人与投标人对市场开始逐步熟悉,监管机构对市场也逐步放开,在这个过程中,招投标实施也衍生出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行分析探究,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招投标;串通投标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建筑行业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对建筑工程的招标人来说,招投标法的实施能有效节约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对投标人来说,参加竞标的过程是增强自身实力的一种途径。另外,招投标机制能够促进竞争的最大化,提高项目建设阶段的透明度,同时也是市场公平公正有序的保障。
二、招投标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就目前来看,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重视低价中标而忽略施工技术
在建筑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一般来说价格分占据50%的比例左右。在2015年7月上海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分为“简单比价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及“综合评估法”等。这几种办法都略倾向于建筑工程的商务价格上。投标人利用评标办法,以价格优势进入入围名单,甚至拿下中标名额,但与此同时,忽略了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视。很多中小型或者新型企业,在施工技术不够成熟或者施工经验不够多的时候,利用价格中标,但中标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往往是一个问题。
2.投标人串通投标
围标是更深层次的串标,围标串标是指多个投标人之间达成不正当的共识,统一抬高或者压低投标的报价,然后进行投标,使某个利益关系者中标,从而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目的,并从中谋取私利。串标围标行为已经成为阻碍建设市场发展,干扰市场秩序的主要因素。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承接工程
所谓的挂靠就是以他人名义承包工程。这一行为在当前的建筑行业中十分泛滥,各行业之间层层分割进行行业垄断,阻碍了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同时阻碍了建筑行业市场以及有效竞争的形成,影响了各行业的长远发展。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行为,往往需要依靠挂靠企业资质来实现,这是《招标投标法》及《建筑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挂靠行为助长了串标围标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改善投标实施的策略
鉴于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工程招投标的顺利开展,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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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制度环境
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相关条例的实施进程,确保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各类招标文件范本要进行全面实施,构建完整的招投标文件范本机制,为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保障。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构建一套集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施工、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为一体的招投标实施办法,为国家第一层次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提供条件,防止多头立法的出现。与此同时,废除各级政府关于招投标制度中不合理、重复的规章制度,构建第二层次的相关规范。针对目前我国工程建设行业中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以及挂靠等问题,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处罚条例,用法律的手段来约束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监管权及处罚权,合理使用权利,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从而有效改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创新管理机制
招投标过程中至少应有中介机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监督三种监督体系。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行政监督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缺乏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监管的组织和部门。中介机构监督有利于保障招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在招投标过程中发挥着以下几点作用: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经过律师审核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能够避免产生不合法的项目;二是在招标公告的发布时期,律师可以发布独立的关于招标主体以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法律指导意见书;三是在出示评标阶段中,律师可以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对整个评标过程的合理合法性发表独立建议;四是当招投标协议有变更或补充情况出现时,律师能够针对更新或者补充的内容进行法律判断。
3.构建完善的工程施工承包管理体系
提倡总承包模式以及联合承包模式。从当前建筑行业的产业链来看,企业获取利益不应该局限于工程的建设阶段,还要重视项目的前期以及后期运行阶段中所存在的价值,例如项目的设计和咨询环节。有关政府和部门应大力提倡并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将项目的考察、设计和施工环节中的服务结合起来,建立总承包商终身责任制,总承包商对工程的维修改造等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实现股权多样化,合理调配资源,将企业的发展与产权相结合,兼并实力较低的中小企业,推动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加强工程担保制度的建设。当前我国建设行业中的主体市场履行合同的意识低下,诚信意识淡薄,通过工程担保的手段,能够借助担保公司来对承包商的诚信度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督。淘汰信誉度差、缺乏实际经营能力的中小企业。
4.推进电子评标、网络远程评标体系的建设进程
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出现了电子招投标这一新兴的招标方式,并实现了从网上报名到合同备案的全过程。这其中,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能够减少评标专业人员的负担,有效规范评标程序和行为,为保证对招投标过程的有效监督提供条件,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各种虚假招投标现象的出现,确保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有利于招投标成本的降低,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为实现阳光交易提供保障。
结语
诚信缺失是招投标市场中各种违规行为的根源所在。而招投标事业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较短,体制还尚待完善。我们应当正确看待招投标过程中的恶意竞标、串标投标等行为,意识到这些行为是建设行业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违规竞争行为,因此我们应该对其进行预控、引导和约束,并通过创新制度环境、构建管理机制、完善产业结构、规范治理行为等措施来引导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运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江伟,黄文杰,博弈论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0,(1).
[2]边翠兰,招标投标市场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9 ,(13)
论文作者:杨丽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4
标签:招投标论文; 评标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过程中论文; 工程论文; 投标人论文; 市场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