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彻底消除封建主义的弊端--兼论邓小平的封建主义残余理论_封建主义论文

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彻底消除封建主义的弊端--兼论邓小平的封建主义残余理论_封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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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的十五大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四大召开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成就和经验,明确强调了反腐败斗争的地位和作用。报告提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个论断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后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对中华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走向作了整体考察和宏观把握之后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个论断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历史发展的方向,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和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自1983年整风时由我们党首先提出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着腐败现象,到1993年8月中纪委第二次会议正式拉开了反腐败斗争的序幕,党中央在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并作出一系列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并且一直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中心环节,从中央到地方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北京的陈希同、王宝森、任铁英受贿案,广东的人大副主任欧阳德的受贿案,海南省人大副主任韦泽芳受贿案,陕西省民政厅正、副厅长的受贿案等等,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经过了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党已经逐步取得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的经验和方法,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内建设和反腐败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演化改革是根本的整体方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把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既树立坚持长期反腐倡廉的思想,又重视抓好一个一个阶段性的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具体负责,紧紧依靠广大群众,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引向深入。

铲除腐败目前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为此,党和政府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措施,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一些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变换手法,翻新花样,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出现。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还有滋长蔓延的势头,社会上党的一些干部失职渎职、买官卖官、贪赃枉法、腐化堕落案件增多,违纪违法等案件上长;挥霍、铺张、浪费、奢糜、颓废之风仍然相当严重。

这一切说明反腐败斗争任务是长期的和艰巨的,需要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为此我们有必要深入地思考:为什么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本该灭绝的东西,却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找到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做到对症下药,无疑会对反对和消除腐败现象会有很大的帮助。

(二)

我们需要对腐败现象进行理论性透视和逻辑的分析。从客观上看,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从1992年开始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到十五大又提出了包括股份制改造、产权改革在内的所有制改革都是属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型时期,在这种深刻的历史变革时期,主观上由于认识跟不上形势,经验缺乏,再加上必要的规章制度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或执法不严;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说服力,致使“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乘虚而入,所有这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滋生消极情绪和腐化堕落的温床。更令人不能忽视的是腐败现象同封建主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许多腐败现象同长期存在于中国的封建时代的社会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这些封建主义残余思想有下列诸多表现:

其一,封建残余表现为封建的价值观。其核心思想是极端的己主义思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宁让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便是这种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其人生追求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利己的目标,或高官厚禄,或万贯家财,或吃喝嫖赌,或挥霍无度,奢侈淫逸。为达个人私利,不惜误国损人,践踏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准则。不遗余力地追求个人私欲的满足,过着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生活。在他们眼里理想是虚的,思想是空的,钱财是实的,享受是真的。这种封建的价值观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势地存在于部分党员、干部中。

其二,封建残余表现为封建的权力观念。在封建社会,崇尚权力,权力至上,国家的最高权力集中于皇帝,各级官吏也拥有大大小小的权力,他们运用这种权力维护其封建阶级的统治,以达到满足个人私欲的目的。贪污是封建社会大小官吏的共同特征,可谓无官不贪,“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对这一社会现象的真实写照。

历史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末的今天,许多腐败分子仍然受封建余毒的侵袭,把本来是人民赋予的权力转化为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朝权在手,便把私来谋。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为所欲为。最恶劣的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权力交换金钱者有之;卖官鬻爵者有这;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权力寻租”现象,他们以权力为资本,进行非法交易以获取物质利益。例如,利用权力经商,利用权力进行房地产交易,利用权力倒卖有关商贸活动中的批件,利用权力参与股市活动等等。有的人为了要官要权,上下活动,谎报政绩,不择手段。

其三,封建残余表现为封建的特权和等级观念。封建社会是一个特权的社会,等级森严。对封建皇帝来说,朕即天下,言出法随。对许多封建官员来说也是弄权于股掌之间,成为特权阶层。他们的行为不受法律的束缚,为所欲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一种粉饰,一种掩人耳目的说词。

在今天的现实中也不难看到这种现象,一些人为官一任不是造福一方,而是大权独揽,目无法纪,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使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北京市在总结陈希同、王宝森案件的教训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事都由陈希同一人说了算。他当市长时,是市长领导下的北京市,他当书记时,是书记领导下的北京市。一言堂,家长作风甚盛,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例如,1993年夏秋之际,北京市郊顺义县委作出调顺义镇党委书记刘金生任县委农工部长,原农工部长改任顺义镇党委书记的决议。当这一正常任命进行正式交接工时,刘金生通过陈希同的儿子给老子一个电话,随而传下陈希同的意见:刘金生的任用问题市委另有考虑,暂时不要动。两个月后北京市委正式任命:刘金生为延庆县委书记。这一反常举动,使顺义县委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对此,顺义县干部群众议论纷纷:陈希同也太不把党的一级组织顺义县委放在眼里了;有的说,一个领导人的一句话就可以否定一级党委的决议,那里还有什么党的组织原则。类似陈希同的这种目无组织、利用特权为所欲为岂止一人,这种一言堂,家长制作风,严重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其四,封建残余表现为封建的宗法观念。宗法观念是维持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在封建宗法观念下,长幼有序,尊卑不可逾越。等级森严,并且一个家族总是利害相联。许多人出仕为官,就是为光宗耀祖,显赫门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父尊子显,夫荣妻贵,任人唯亲,官官相护,这种封建的裙带关系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显著特点。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虽然确立几十年了,然而在许多腐败现象中,封建社会中的宗法观念在意识形态领域和实际生活中仍然表现得十分明显。尤其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封建宗法思想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死灰复燃的发展趋势。那种以宗族关系为基础结成一种新的帮派势力,为恶一方;或者把他所领导或把持下的村、寨、企业变成封建领主的隶属关系,把员工、村民看成是只能服服贴贴听从指挥的臣民或奴隶。这种结帮组派的现象不仅在农村、企业中有,在机关、干部、共产党员中也有。河北省宁晋县的权势人物:私人老板、电视台编辑、县委常委、财政局长、交通局长、纪律副书记、公检法领导、女副县长的丈夫等人,结成了带有封建色彩甚至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并且发誓:“18人皆以兄弟相称,遇事当鼎力相助。”好一个“遇事鼎力相助”!一语道破了他们结成封建拜把兄弟的目的是为了在作违法乱纪的罪恶勾当时要相互支持,相互勾结,相互包庇。

这种封建的宗法观念还表现为,在一些部门掌权的腐败分子,他们的妻子儿女,以至七大姑八大姨都占据该部门的重要位置。他们不是凭本事,而是凭借关系后台,互为靠山,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干着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勾当。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同依仗其父权势,胡作非为,横行北京,对逆其意愿行事的人,动辙就是“把他灭了”。在这种宗法思想支配下产生的变态的人际关系衍生出许多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要办成一件事,不是根据工作需要,按政策、原则,而是凭关系。于是人们为解决一个问题,总是寻情钻眼,请客送礼,走后门找关系,行贿、索贿之风由此产生。

如此变态的利用关系的行为,往往却能创造或挽回令人意想不到的“效益”,于是人们把这种封建的宗法意识支配下的变态现象冠以苦涩的“关系经济”。如此变态的“关系经济”行为,不仅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自然也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制,严重阻碍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其五,封建残余还表现为封建的享乐观念。在封建社会里,许多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享乐,所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生活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享乐,放浪形骸,挥霍无度,饱食终日。

在今天的腐败分子身上我们也明显地看到上述特征,他们无度地挥霍国家财富,把那些通过不正当渠道得来的人民的血汗钱,姿意糟蹋,生活糜烂,腐化堕落,有的腐败分子有不止一处的公寓、别墅,一掷千金的豪饮、豪吃,甚至于嫖娼宿妓,包养情妇,纵情于歌厅,欢笑于赌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腐败分子并不完全等同于封建的官僚,因为他们还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自己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他们有着令人羡慕的合法身份。这些人往往有政府官员、工厂厂长、公司经理等头衔,以合法的身份去做非法的勾当。许多人看起来衣冠楚楚,实际上却卑鄙龌龊,假像为他们的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和方便。许多腐败分子昨天还是令人瞩目的“英雄”,转眼之间就成为万恶不赦的罪人。这似乎令人难以理解,其实这些人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空有一副好皮囊而已。

二是他们口是心非,口蜜腹剑。他们高举反腐败大旗,大喊反腐倡廉,甚至自称是反腐败斗士,实则是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这又为他们多了一层掩护,多了一层烟雾。前不久报载:某著名烟厂的董事长,贪污国家财产上亿元,但却在各种场合的报告中大讲当厂长、经理关键是要一身正气,廉洁自律,决不能干贪污国家财产的事情。这样口是心非、两面三刀者决非该董事长一人。

三是腐败分子的思想中不但有封建主义的余毒,而且还同资产阶级腐朽观念相杂揉。因为这二者同属于剥削阶级的思想观念,其本质相通,伴生同存,并不困难。这在一些腐败分子身上得到了集中的反映,于是他们就成了既有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又有资产阶级行为方式的“怪胎”。

(三)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中国,在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封建思想的余毒还像幽灵一样游荡在中国大地,腐蚀人们的灵魂?笔者认为,这其中既有历史上的原因,也有工作上的原因。众所周知,封建思想是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赖以建立和延续的思想基础。在中国它比资本主义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建国初期,由于在我们党的领导下,迅速地解决了民主革命中留下的全国范围的土地制度改革这样重要问题,并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批判了封建意识之后,人们较普遍地认为封建主义已经成为“死老虎”,反对其残余斗争已成为历史。50年代末以后,“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偏差”,越来越强调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时刻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而把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对现今社会的消极影响忽视了。这样,目光盯在“党内外的资产阶级”身上。“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康生之流是绝对禁止人们思考和批判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问题的。其实这伙野心家本身就具有封建主义劣根性。“文化大革命”后,全党及全国人民在反思和总结“文革”发动的原因及教训时,除了指出毛泽东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估计、对马列主义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产生误解和教条化等重要的直接原因外,还有其更深层次的根源是中国有产生“文革”的土壤。对此,邓小平在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中指出:“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问题要讲一讲,也要讲得恰当。”(注:《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2页。)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体现了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没有提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也没有讲资本主义的腐蚀,而是如实地指出了:“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我们党对封建主义特别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恶霸进行了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在反封建斗争中养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但是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39页。)

1980年3月邓小平于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在讲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反复阐述了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及影响的问题。这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来,我们党的领导人对这个问题最明确、最深刻、最全面的一次讲述。邓小平在答复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的提问时,谈到毛泽东晚年犯错误的原因和性质时,多次提到受封建主义影响,“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性质的东西”,并指出“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和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终身制”。同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继续批判和反对封建主义在党内外思想政治方面的残余影响,并继续制定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制度和法律来清除这些影响。”1985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又指出:“这几年生产是上去了,但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流毒还没有减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甚至解放后绝迹已久的一些坏事也在复活。”装神弄鬼、骗取人民钱财者有之,阴阳风水、占卜算卦者有之,贩卖人口、买卖婚姻者有之,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一级政权或党的组织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纵容、包庇部分群众修庙、塑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还美其名曰:搞旅游,赚外汇。对此,1989年6月,邓小平又多次强调要肃清封建主义传统观念的残余影响。他说,封建主义残余的存在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思想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其主要危害从党的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来说,集中表现为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所有这些弊端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在社会关系中残存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上下级关系和干部关系中在身份上某些不平等现象,公民权利义务观念薄弱;经济领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文化领域中的专制主义作风;对外关系中的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等等。邓小平深刻指出,这些现象的的存在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影响有关。“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今天,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各种思想活跃,侵蚀我们健康的肌体,腐蚀我们干部和群众的灵瑰。这就决定了在改革开放中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邓小平不仅透彻地指出了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在党和国家生活中的种种表现及其存在的思想社会根源,而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肃清封建主义残余的方针、政策和方法。他说:“必须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工作,同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

的思想和其他腐化思想的批判结合起来。”决不能丝毫放松和忽视对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批判。

从现实生活来看,资产阶级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十分明显,它们腐蚀人们的灵魂,腐蚀干部队伍,伤害青少年。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的思想交互作用,具有很大的冲击力、破坏力。我们面对的外部世界是一个资本主义的世界,从战略利益考虑,他们总是企望资产阶级世界观、价值观、意识形态在中国得到确认,大行其道。所以,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任何时候都不可放松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都是属于剥削阶级的范畴,都与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相对立,并且构成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威胁。所以,在肃清封建主义影响时,决不可顾此失彼。只有坚决地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才能更好地肃清封建主义的余毒。

一般来说,封建主义的影响是以观念和意识形态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属于思想观念的东西,清除它们不能简单地依靠外部力量,不能靠运动的形式,“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于封建遗毒的表现进行具体准确的分析”。要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界限,划清文化遗产中民族性精华同封建性糟粕的界限,划清封建余毒同因工作中缺乏经验而产生的某些不科学的方法和不健全的制度的界限。

肃清封建主义的余毒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全党、全国人民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重要部署,把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使我们的共产党员、广大干部,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真正正做人民信任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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