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玉[1]2002年在《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探析》文中认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来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统包统揽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开始分化并回归于社会及社区,社会成员原有的“单位人”属性逐渐向“社会人”属性过渡,社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的地位、价值、功能等日渐凸显出来,社区居委会建设问题逐渐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的关注。 居委会在成立之初,确立了其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居委会的功能却严重错位。它承担了过多的行政职能,成为了政府的附属机构,而其本身的自治功能却已经严重地淡化了。这种角色的冲突,使居委会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解决这种角色冲突,重新构建社区居委会,还原居委会的本来属性,这是本文的中心所在。本文的选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问题进行了系统且深入的研究。 本文共分为叁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与写作有关的概念回顾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发展轨迹。文中明确指出,社区居委会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其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部分进行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理论基础和动因分析。从理论角度分析,公民社会理论为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居民自治提供了理论指导,社会 J\硕士学位论文 父贞》罗NIASTER’5 THE狠 资本理论为社区居民参与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公共选择理论则要求政府合理界 定自身的权限,进而为合理确定居委会的职能提供依据。从动因角度分析,社 会制度的变迁是社区居委会重塑的外部动因,而居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则成为 其重塑的内在动因。 第叁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探讨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路径选择 及举措构想。这一部分首先规范了社区居委会的属性,指出社区居委会是一个 兼具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居民组织。其次,从职责和事务性的工作两个层面, 界定了居委会的职能,同时也分析了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职能的归属问题。再 次,提出构建执行层与操作层相分离的居委会组织,包括确立居委会的组织规 模,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培育和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中介组织。 再次,在承认了政府对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推动作用的基础上,合理地界定了政 府的作用范围。最后,提出应大力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包括改革选举制度,推 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建立与完善社区社会保障体系。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归纳总结了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理论基础,为 居委会建设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这种总结归纳虽然不是很全面,但是这在以 往的文章中是很难看到的。同时,本文的第叁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的重 塑举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推进社区居委会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 指导意义。在写作方法上,能够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相结合,使文章更有说服力。
刘育全[2]2017年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居委会的角色偏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作为与广大居民直接接触并由其选举产生的社区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具有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作为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社区委员会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而不断改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进程。就当前,我国的社区委员会的实际情况而言,依然存在着非常多的角色错位现象,例如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承担了太多的行政职能,而自身的本职角色又是服务居民,管理居民,带领全体居民实现社区自治。这种角色的不清晰,至使其没有履行好社区自治的基本职责,同时,加深了社会各方误解,比如,政府对下派工作任务认为是理所当然、社区居民认为居委会是“官办”部门、居委会自身成员也慢慢形成一种工作行政化的习惯。对此,本文主要以恒泉社区的情况为例,通过现实情况,从法律法规设定方面、社会各方认知方面、社区实现自治的资源支撑方面、居委会自身诉求和居民思想认识方面分析原因,从而提出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建立行政与自治事务相分离机制、完成社区自治系统授权、引入社会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五大方面的对策。旨在让城市社区居委会能找准位置,正确定位,重构一个以自治为基础,同时公民可自主参与的和谐新格局。
王艳丽[3]2012年在《城市社区协同治理动力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尤其是城市社区的善治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现城市社区的良性发展,除了权力主体积极参与的动力因素外,还要有高效有序、协同互动的运行机制。实际上,各类利益组织也在以积极的参与姿态营造着城市社区的现在和未来。协同治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实现社会控制权力,而且还要实现社会创新权力。本文在详细分析协同治理的动力状态和运行机理之基础上,认真梳理了从治理寓意衍生出城市社区协同治理的演进史且加以简述,希望找出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可资借鉴的协同动力运行优势。着重探讨了协同治理的动力来源、运作过程等,认为协同治理的动力源于权力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归纳为利益驱动、政令推动、社会心理认同,具有自发、能动的一面。协同治理的关键不仅在于社区组织的动力状态,而且在于权力主体的运行机理。本文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对协同治理的动力机制进行了分析,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问题呈现阶段由核心行动者设定目标、建立沟通机制,利益赋予阶段是建立协同关系、赋予行动者权力,动员过程是核心行动者行使权力协同其他行动者参与社区治理活动,异议过程是由异议代表处理差异并协调各方利益。顺势而为整合社区的动力资源,创新社区权力主体的运行机制,保障参与者的有序互动、高效协同是实现社区善治的根本,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城市社区的良性治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张颖[4]2012年在《普洱市过街楼社区民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所谓“社区民主”,是一种新型的,以群众自治为基础,社区群众、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机关合作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但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城市社区建设在社区规划、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后,社区的参与式民主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其中在社区自治、社区权力和居民参与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之所以选普洱市过街楼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是因为本社区是普洱市十个社区中建设比较完备、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居住人群比较复杂的社区,而且在普洱市的所有社区中过街楼社区的民主建设形成一定的发展方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当前社区自治中存在着诸多居委会行政色彩浓厚、社区自治功能缺失、社区新生自治组织发展阻力重重、居民对民主参与意识淡薄、不信任、参与能力不足、社区自治的制度环境和硬件设施尚不完善等问题困扰着这个社区。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城市社区民主的发展中协商式民主优于参与式民主,从社区权力、社区自治与公共参与的问题中找到社区中存在各种问题的原因,以以小见大的方式来反映城市基层社区民主问题的研究路径和解决方式。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主要运用民主理论、治理理论、权力理论来研究社区民主发展,采用访谈法、调查问卷法进行分析,且学习“江汉模式”、“沈阳模式”等改革典型模式,给普洱市过街楼社区的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指引了方向。政府应该在政策、制度方面加以扶持、引导,尽快理顺各种关系。社区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扩展自治空间,扩大居民参与。这样才能够真正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唐莹[5]2010年在《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困境及其消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趋加快,研究城市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社区居民自治,对分析和研究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的城市基层社会,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计划经济解体后,“单位制—街居制”无法再为基层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管理秩序与公共服务,社区自治成为城市社区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来自于政府和社会对社区的需求及其力量的互动联系,是社区自治发展的真实推动力量。在现实中,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和运行是居民自治问题的最大困境表现。本文将法定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和新兴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作为自治困境的研究主体,具体对居委会“双重代理人”困境和业委会“角色不清”困境及其背后原因的进行了分析。表面上看,困境体现的是自治组织在发展和运行上的矛盾,但通过在治理理论背景下分析,则体现为国家与社会重构关系中,国家政治权力与社区自治权利在基层社会中的矛盾。如何处理好行政权和自治权两者的关系,这是为走出困境,笔者要认真思索的一个问题。借鉴和分析国内、国外社区自治模式,本文深入研究了获得“地方政府创新制度奖”的深圳“盐田模式”和“南山模式”,挖掘出盐田模式中的“居站分设”和南山模式“双向互动”(党组织、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等实践创新,进而得出消解困境的思考: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对社区自治的介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社区自治的体系创新和制度创新;培育和强化自治主体的参与意识。
卢英, 全天赐[6]2006年在《城市社区组织关系架构重塑探析——以深圳市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民社会的兴起给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即要发展基层民主。这就要求政府改革其原有的社区治理方式。而社区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重塑社区内各种组织的关系,在探讨改革的过程中,多元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野。
李雪萍[7]2007年在《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的研究主题是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有效供给社区公共产品,需要以居民社区公共产品需要为导向,构建多主体供给秩序,需要政府制度创新,也需要多个供给主体根据社区公共产品的属性和特点采用多种供给机制。社会建设、社区建设、公共产品供给有着内在联系。和谐社会建设经由公共产品供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公共产品供求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共产品供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因为个人收入增加导致公共产品需要增长,公共产品需要和消费的包容性使其成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生活方式。公共产品增长是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均衡性公共产品供给适应了社会利益群体分化的要求,公共产品供给与政府职能着力点转变互为因果。现实中,通过供给公共产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是基本共识。社会建设经由社区建设。我国社会问题社区化是社会建设经由社区建设的现实依据,选择社会建设经由社区建设这一发展道路是世界各国总结工业化社会实践经验的结果,并内源于现代国家社会功能性结构合理分化,形成国家、市场、社区的分工与合作。国家衔接纯公共产品需要与供给,市场衔接私人产品需要与供给,社区衔接准公共产品需要与供给。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进程同步,人们对社区建设地位及工作重点的认识不断升华,和谐社区建设经由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已逐步成为自觉的实践。把握居民社区公共产品需要是有效供给的起点,也是构建以需要为导向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公共产品需要的总体状况是社区公共产品已经成为社区居民最主要的需求。社区居民公共产品需要具有综合性:一部分人基本生活需要强烈;安全是居民的基本需要;继续改善社区环境是居民很重要的需求;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际关系是居民的迫切需要;拓宽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渠道,实现自身价值已经成为居民现实需要。目前我国利益群体分化,弱势群体问题日益突出,低收入社区、中等收入社区、高收入社区的分化初步显现,而且社区阶层化趋势在所难免。不同利益群体的社区公共产品需要有差异性: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追求自我实现是富裕群体的主要需要,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是低收入群体首要需求;老年人最需要交往、医疗保障和安全,在职人员需要安全宁静的社区环境,青少年希望有更多的设施以开展课外活动。不同类型社区既有共同的需要,也有不同的需要。共同需要包括提高受教育水平,消除噪音污染,参加社会保险,改善社区环境,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低收入社区最迫切需要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而高收入社区最迫切需要配备公交车站、购物场所以及便民利民生活设施。细分社区公共产品衔接社区公共产品供求。细分社区公共产品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社区公共产品的内涵、外延、特点及其具体内容。细分社区公共产品可依据多重标准:依据受益对象分为社区福利产品、便民利民产品;依据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具体情况分为收费物品、共用资源、集体产品;依据技术属性可分为资金密集型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依据供给主体数量分为垄断性产品、非垄断性产品;依据社区对公共产品是否拥有“独占使用权”分为独占性社区公共产品、共用性社区公共产品;依据不同供给主体及其职责,分为法定的执法主体和行政部门供给的产品,各类公营事业单位供给的产品,物业管理公司供给的产品,社区居民供给的邻里产品,社区组织供给的产品。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是社区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等。有效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应建立多主体秩序,即利益相关者通过有序合作,共同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多主体秩序的实质是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应由政府单一主导,而应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多维网络。目前,我国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关系不顺主要表现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父子关系”,社区居委会“多重代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主仆颠倒”。多主体秩序内源于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叁个类型化角色(消费者、供应者、生产者)的分开、连结与合作生产。长期以来,我国基层政府集供应与生产于一身,政府供给社区公共产品时应主要定位于供应者,而不是生产者。武汉市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及其实施,证明了政府更好地履行供应者职责,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多元利益表达机制,协商确定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制定规则,实施目标管理,选择供给机制及生产者等。有效供给社区公共产品,要求供给主体采用多样化供给机制。供给机制是指消费者、供应者、生产者在公共产品供应以及生产环节的有机组合方式。采用多种机制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已成为共识,其背后潜藏着政府职能民营化的治理理念,而公共产品供给民营化确实能提高供给效率。目前,我国过多社区公共产品采用单一的行政机制供给,某些社区公共产品供给过度市场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多种多样,主要有行政机制、准市场机制、志愿机制、自治机制等。不同的社区公共产品由供给主体单独运用某一种机制或复合运用多种机制来供给。政府可采用行政机制供给规制产品(行政管理和执法事务)。政府和公营事业部门可采用准市场机制供给大量的可收费产品(如水电气供给)。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等可联合起来,采用志愿机制供给弱势群体救助、保洁绿化、安全巡逻、医疗保健、社区教育等产品。社区组织供给社区公共产品和社区居民供给邻里产品主要采用自治机制,兴趣小组、门栋自治、居民互助小组等居民草根组织是运用自治机制的典范。养老服务具有综合性,现实中各个供给主体复合运用多种供给机制共同供给。
钟海[8]2016年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权宜性治理行为探析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在当代中国社区居委会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居委会已经脱离其社区自治的实体性价值取向和法理属性轨道,行进在一条"类政府组织"的道路上。在现有的居委会组织内部资源禀赋短缺的约束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下,作为"弱者"的社区采取"权宜性治理"方式成为居委会行动的一种"权宜之计"。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居委会运转过程中采取的"权宜性治理"策略主义生发根源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性建议。
陈晓梅[9]2015年在《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起,城市社区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舞台。城市社区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渠道和实现方式,社区文化的发展变迁不仅蕴含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伟大成果,也积淀着共同的历史记忆、思想共识和价值认同。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大众化,面对中国文化中的中国民众,面对中国的文化问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其实质是一种文化根植过程。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从社区文化建设视角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就具有这样的意义和价值。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首先是一个实践问题。目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证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本文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具典型意义的传统文化社区——琼花观社区为研究样本,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研究与社区文化建设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实践研究,拓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领域,关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城市社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实践和现实实践。本文以纵向历史的研究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琼花观社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化建设的内容、特点、经验、教训,研究评价各个时期通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考察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城市基层社区各个时期的影响,比较各历史时期社区文化建设的得失,研究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规律。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等方法。本文共有六章,绪论部分对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研究概况、基本概念厘定、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第一章,对琼花观社区的形成过程与历史、革命遗产进行了论述。琼花观社区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近代以来的思想演进、为早期马克思主义在扬州的传播,为一批革命家的出现,提供了重要的土壤。该区域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也成为了建国后社区文化建设丰厚的历史资源。第二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十一届叁中全会召开前的30年的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行论述,这一阶段全面确立和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围绕中心任务,全面开展社区文化建设,以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动员”形式,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尤其是十年文革,严重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健康发展。第叁章,20世纪80、90年代,改革开放迅速推进。城市开始重视对社区物态文化的保护和更新,大力发展居办经济,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创造重要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重要核心作用,使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第四章,进入新世纪,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在全市的古城保护工作中,琼花社区的物态历史文化价值凸显,社区保护理念下的居民参与,社区群众文化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形成了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的合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民生,提升社区福利,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先进文化要求融入社区文化建设,都在社区文化建设中有力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第五章,作为全文的总结,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如何影响社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这叁个层面,展望未来,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营养,当代的大众文化赋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新的活力,民生工作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败所系,制度建设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保证,基层民主确保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深入人心。
王伟, 李精华[10]2016年在《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成就问题与应对策略探析》文中研究表明如何加强社区治理的科学化,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战略命题。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形成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新格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多元社区治理主体关系不明、制度不规范、居民参与度低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前提,以民生为导向,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从而实现城市社区治理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探析[D]. 李晓玉. 华中师范大学. 2002
[2]. 城市社区治理中居委会的角色偏差问题研究[D]. 刘育全. 广西师范大学. 2017
[3]. 城市社区协同治理动力机制研究[D]. 王艳丽. 吉林大学. 2012
[4]. 普洱市过街楼社区民主建设研究[D]. 张颖. 云南大学. 2012
[5].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困境及其消解研究[D]. 唐莹. 西北大学. 2010
[6]. 城市社区组织关系架构重塑探析——以深圳市为视角[J]. 卢英, 全天赐. 学术论坛. 2006
[7]. 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研究[D]. 李雪萍. 华中师范大学. 2007
[8]. 城市社区居委会权宜性治理行为探析及对策研究[J]. 钟海.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9]. 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D]. 陈晓梅. 扬州大学. 2015
[10]. 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成就问题与应对策略探析[J]. 王伟, 李精华.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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