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流动人口现状与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动人口论文,北京市论文,现状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依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进行的流动人口调查资料,对全市外来流动人口的现状、特点、成因、影响及趋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对策与建议。
【作者】 冀党生 北京市计委副主任、副研究员;张燕友 北京市计委科教文卫计划处副处长、工程师;卢映川 北京市计委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实习员;朱敏 北京市计委研究室统计师。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正确地掌握人口情况,北京市于1994年11月10日进行了一次流动人口调查。调查是在全市18个区县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采用抽样方法,以块儿为主组织进行的。这样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调查在北京市尚属首次。
此次流动人口调查的重点在于掌握本市流动人口的数量、地区分布、结构、素质、流动原因、流向、职业,以及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为市政府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安排劳动力就业、加强流动人口的宏观调控等提供依据;为首都的政治稳定、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服务。
调查由市计委牵头,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市各有关部门组成流动人口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调查对居住或停留在本地区,但户口不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流入人口,以及户口在本地区,但调查时已离开该地区的流出人口(本地区是指城近郊区或远郊每个区县)。
调查分三个途径进行:对居住在居民户中的流入、流出人口采用分层等距抽样方法,全市抽取20万人,对抽中点的流动人口进行逐人逐项调查;对居住在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医院、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固定处所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点并抽取2%的单位进行登记;对11月10日调查当天出入北京市各交通路口、车站、机场的人员进行流量调查。在重点调查外省市、港澳台、国外与本市之间人口流动的同时,也调查了城近郊区与远郊区县之间、远郊区县之间的流动状况。调查范围不包括现役军人。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常住户口的性质、原来职业、来京原因,在京居住时间等。
二、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特点
本次调查显示,北京市外来人口为329.5万。其中,来自外省市的283.3万人,占86%;来自港澳台和国外的4.4万人,占2%;通过铁路、公路、航空等进入北京市境的人口流量为41.8万。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
(一)规模大、增长快,居全国大城市前列
从总量上看,目前全市户籍人口总量为1062.8万人,外来人口329.5万人,已接近户籍人口的1/3;相当于规划市区人口600万的1/2多;位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根据季节变动对流动人口波动的影响,调查时点11月10日处在全年流动人口高峰与低谷之间,按此时点与这两三年人口高峰月份(七、八月)的比例系数1∶1.2进行测算,年高峰月份的外来人口总量将近4000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流动人口迅速增长,已远远超过了户籍人口的增长。1980年全市外来人口约20多万,目前增加到329.5万,增长了15倍,而同期本市户籍人口从1980年的904.3万增加到目前的1062.8万,增长18%。15年中,户籍人口增加150万,而流动人口(包括流量)净增300万。
仅从公安部门登记的暂住人口看,1984年以前,全市暂住人口基本维持在20万左右,1985年为31.2万,1986年达60万,1987年为80万,1988年为90万,到1994年已达115万。1985~1994年,申报暂住人口净增加了84万。而调查表明,申报暂住户口的流入人口仅占40%左右。
(二)男多女少,性别比高
调查的全部流入人口中,男性占63.5%,女性占36.5%,性别比为173.62,远高于常住人口性别比107.02的水平。
住在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中的流入人口以男性为主,占74.4%;停留在建筑工地上的绝大多数为男性,占98.4%;在各类市场中男性流入人口占58%。但是,居住在家庭户中的流入人口,女性多于男性,占63.6%。
(三)分布相对集中,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本市流动人口大多集中在城近郊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从调查资料看,全市流入人口中有86.6%居住或停留在8个城近郊区,主要是朝阳、海淀、丰台等区。个别地域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甚至已超过户籍人口,并形成了稳定的聚居地。如丰台区的浙江村,10年前外来人口仅有数百人,现已经发展为3万人,超过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使全市人口密度大幅度提高。按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计算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42人,到1994年底为每平方公里803人。城区是全市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如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7666人,加上外来人口实际已达到33253人,人口压力很大。在近郊区常住人口迅速增长的同时,流入人口也成倍增加,已形成新的人口密集区。
(四)滞留时间长,人均住京时间超过一年半
流动人口在城市滞留的时间,是反映其活动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在调查的流入人口中,滞留半年以上的占63.1%。其中,停留半年至1年的占22.4%;1~3年的占22.1%;3年以上的占18.6%;停留1天至1个月的占16.6%。流入人口的平均滞留时间为19.5个月,滞留时间较长。
在不同的居住、停留地,流入人口的滞留时间有明显差异。居住在家庭户的流入人口中,滞留1~3年的占25.4%;各类集贸市场的流入人口中,滞留1~3年的占27.0%;建筑工地的流入人口中,滞留半年至1年的占30.8%;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的流入人口中,以住1天至1个月的最多,占83.3%。
(五)来京人员多种多样,务工经商者高达75%
流动人口来京的目的多种多样,可分为公务型、文化型、社会型和就业型等。
改革开放前,来京人员主要是公务出差和探亲访友等。十年动乱中,各地来北京“大串联”人员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曾经占有重要位置。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使本市流动人口构成发生了历史性演变。显著特征是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度增长,占全市外来人口的75%。务工经商人员中,大部分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中,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占54.5%,建筑业的占29%,工业的占6.8%。同时,国外客商和外省市投资者大量增加,国外旅游者年逾200万。
此外,公务出差的占3.1%,主要是到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各部委办开会、办事人员,其质量较高,影响较大。还有一些是参观考察、学术交流、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等人员,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大城市。
(六)流量大,居全国之首
由于北京的特殊地位,特别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飞速发展,对外经济、社会交往急剧扩大,使经过公路、铁路和航空进出北京市的人口大量增加,日规模已超过80万人次。其中,日流入41.8万人次,包括经133个交通路口流入22.5万人次,81个车站流入17.6万人次,两个机场流入1.7万人次。
三、流动人口聚增的主要成因
流动人口大量形成,有着历史、现实、经济、社会、文化、地理及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北京市流动人口骤增既有与其他大城市相同的共性因素,也有自身的特殊条件。
共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向城市寻求就业机会。中国农村劳动力总量约4.3亿人,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一方面,耕地逐年减少,使农业的就业余地很小;另一方面,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土地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相对下降。据估计,目前农业方面可能容纳的劳动力约2亿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乡镇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吸纳了1亿左右,仍有1.3亿人迫切需要寻找就业机会。这部分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向经济发展快、就业机会多的大城市。北京市外来人口绝大部分是来自四川、河南、安徽、湖南、江西、河北等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二,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促使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呈二元化格局。城市发展水平较高,农村较为落后,城乡差距很大,发展极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虽有很大改善,但并未根本改观。
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对剩余劳动力形成“推动效应”。长期存在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近几年又有扩大。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1985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7:1,1992年为2.3:1,目前在2.6:1左右。这与农民强烈要求致富的愿望极不相应。而且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为减弱,对剩余劳动力形成了“推动效应”。
二是城市就业机会多、收入水平高、生活条件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形成“拉动效应”。从北京市外来劳动力分布较为集中的几个行业收入水平看,建筑业民工月收入500元左右,餐饮服务业400元左右,环卫工800元左右,保姆200元左右(不包括吃住),集贸市场个体摊贩在1000元以上。外来劳动力的平均月收入约450元,扣除生活必需开支150元,每月节余300元左右,一年净收入3600元。而根据1994年国家统计局数字,全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1220元。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的动力所在。
三是传统的城市人口管理体制松动,先行流动者在农村中引起强烈的“链式效应”。过去城乡界限分明,严格限制流动,农民进城更是受到严格限制,外出需乡以上政府开证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使人为的城乡隔绝被打破,一张身份证便可走天下。城乡经济社会联系在多方面得到加强。农民的价值观念也发生较大变化,过去“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故土难离”等传统观念,为加快致富奔小康、闯天下长见识的新观念所取代。一些先行进城农民的成功在周围农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进城市。
第三,经济发展不平衡,劳动力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向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流动。十几年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快,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显著拉大,表现在发展速度、产业结构、收入水平、生活环境等多方面。产业结构的梯度转移,引起劳动力的梯度转移,促使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东部沿海,主要是大城市。中国东部沿海三大发展区域的形成,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流动趋势。北京作为环渤海区域的中心城市,首当其冲,成为劳动力流向的密集地区。
第四,中小城镇发展水平较低,使流动人口压力集中于大城市。目前全国有5万多个农村小城镇,其中县城镇2200多个,建制镇约1.5万个,发展水平普遍较低。一是集聚的非农产业少。有资料表明,全国的乡镇企业分布在县城的约占1%,分布在建制镇的不到10%,绝大多数散布在自然村,没有聚集效应;二是人口规模小。建制镇平均不到1万人,非农业人口约占1/3;三是面积小,基础设施差。这几方面因素使小城镇对农村人口缺乏吸引力,而直接涌进大城市,尤其是象北京这样各方面都有很大吸引力的大城市。
第五,全国城市间的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使部分富余职工下岗闲置,自谋出路,隐性失业变成显性失业。产业结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使部分富余人员弃工经商、弃官经商。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城市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多种形式的商务活动日益频繁,也促进了城市间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据了解,目前仅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经营机构就超过万家。
从北京自身的因素看,主要有:
(一)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使北京市户籍劳动力相对不足,需要大量外来劳动力补足。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中快,第三产业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目前已突破47%。商业服务业、农贸市场大量依靠外来劳动力;建筑业外来民工常年保持在50多万。保姆、环卫工、纺织工、锅炉工等也需要外来劳动力,这些都促使了北京市流动人口的增加。
(二)与户籍人口相比,外来人口就业成本低,在简单岗位上有竞争力,使北京市一些行业、企业大量雇用外来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具有能吃苦、较听话、易管理的特点。他们没有城市户口和城市补贴,没有劳保、公费医疗和退休金、养老金等要求,因而就业成本低,而且容易与劳动用工体制对接,比较适应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很多行业乐于雇用外来劳动力,如京城的餐饮业,大部分服务员是外地人。
(三)价格体制不顺,特别是公交、地铁、水、电、气、热和医疗卫生方面价格倒挂,生活成本低,是吸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北京的重要原因。北京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积累的价格矛盾十分突出,总体水平偏低。如沿海大城市公共汽车票价普遍为0.5~1元,而北京是0.1~0.2元。各大医院、专科医院就诊病人中,40%是外地人,由于价格偏低,医院几乎是多看多赔。每年市财政在这些方面的“暗补”逾40亿元,1994年超过了50亿元,很大一部分补到了外来人口身上。这种条件,使外来人口普遍感到,在北京好活、好玩、好赚钱。
(四)首都的特定功能是造成流动人口规模大的重要因素。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国内交往的中心,从多方面影响流动人口的规模和结构。集中反映在:一是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突出第三产业的主导地位,强化服务功能,为外来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密集,资金流通和建设规模较大。从近几年情况看,在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中央占40%以上。相当多的部委机关事业单位大量雇用外来民工,从事各类行政后勤服务。三是公务型、文化型流动人口远高于国内其他大城市。大型会议多,文化、技术、学术、参观、考察、培训等交往交流活动频繁,国内外旅游者众多,医疗卫生设施好、水平高等等,都促使流动人口显著增加。1994年仅来自海外的旅游者就达220万人,比1980年增长了6.7倍。四是北京政策环境不断改善,成为国内外资本大量流入的热点。目前全市累计批准的三资企业已超过万家,实际开业的已突破3000家,国外商社驻京机构总数已近4000家。据估算,仅每年经常在京寻找投资机会、从事商务活动的国外投资者就在10万以上。
四、流动人口对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影响
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给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必须予以正确估价。
一方面,流动人口对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流动人口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弥补了北京市劳动力的不足。外来劳动力从总量上解决北京市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矛盾;补充了经济结构调整中某些行业劳动力不足,保证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如近7年北京市每年竣工房屋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新建和改造大规模展开,高峰时节建筑大军约80万人,主要用外来劳动力。
第二,流动人口是庞大的消费市场。大量的流动人口形成了巨大购买力,扩大了消费市场。据测算,北京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流动人口购买的比重占30%左右。按最低估计流动人口每人每天在京消费10元,年购买力就是120多个亿。
第三,流动人口加速了北京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方便了人民生活。流动人口直接从事的农副产品购销、餐饮、修理、保姆等行业的经营服务,促进了商业流通,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北京市农贸市场上60%以上的农副产品由流动人口提供;修理业也基本被流动人口垄断;90%以上的保姆由流动人口承担。大量中外投资者来京投资,有力地促进了金融、房地产等高层次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四,流动人口促进了北京与各地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来源广泛的流动人口汇集北京,使首都的凝聚力、辐射力和多功能、多中心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促进了北京与全国和世界各地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加速了信息的传递。
另一方面,大量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经济社会问题。主要是:
第一,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压力,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问题更加突出。首先是城市供水问题。近年来,城乡用水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夏季高峰期内城近郊区更为尖锐。目前城市供水能力约180万吨/日,需求约230万吨/日,每天的缺口50万吨。仅300多万流动人口每天就增加生活用水约60万吨。其次是城市交通问题。根据这次调查,北京市每天人口流量达80多万人次,加上市区与郊县之间的20多万流量,每天高达100万人次,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压力。为了解决交通堵塞问题,市政府每年投入几十个亿用于修路建桥,但仍然满足不了需求。流动人口活动频繁,更加重了交通拥挤,特别是到了冬季和上、下班高峰期,“坐车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北京市地铁的运载设计能力为120万人/日,目前每天高峰期经常在160万人左右。再次,城市垃圾处理与环境卫生问题。根据1993年的实际情况推算,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的生活垃圾为300多公斤,300多万流动人口就增加90多万吨的生活垃圾。并且有些外来流动人口素质较低,保护环境的意识较差,随意扔倒垃圾,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
此外,供热、供电、供气、通讯、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矛盾也都不同程度存在。在住房问题上,违反规划和市容要求私搭乱建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城乡结合部开始出现“棚户区”。
第二,加重了财政补贴,使市场供应的矛盾更加尖锐。1994年北京市政府拿出的财政补贴高达四五十亿元,其中1/4补到了外来流动人口身上,使本就十分困难的财政状况更加捉襟见肘。另外,每增加1人,城市每天就需增加0.5公斤粮、0.5公斤蔬菜、0.25公斤肉的供应。330万外来流动人口每年要增加供应60万吨粮食、60万吨蔬菜和30万吨肉,使北京市的市场供应特别是“米袋子”、“菜篮子”负担加重。
第三,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犯罪率逐年上升。近几年来外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据市公安局统计,1990年外来人口犯罪率为25.5%,1992年为37.6%,到1994年已达到50%;城乡结合部达到70%,而且刑事大案、要案不断增多,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危害首都的社会稳定。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赌博成风,逼赌、嫖宿、卖淫,甚至吸毒、贩毒等活动层出不穷,给北京市的社会治安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
第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一是户籍管理方面。按现行规定,暂住3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应申报暂住登记,暂住3个月以上的应申请发给暂住证。而从实际调查情况看,50%多的外来人口居住时间很长,并没有进行暂住登记,游离于应有的管理范围之外。二是工商税务管理方面。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经常是无照经营甚至违法经营,坑、蒙、拐、骗,制造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三是劳务市场管理方面。不少外来人口是自发盲目流入,一时找不到工作,聚众闹事,形成了黑市场,不仅给劳动力市场带来混乱,而且引发了一些违法犯罪问题。四是城市规划、环境卫生方面。外来人口大部分租用城乡结合部的农民住房,使这些地区违章建筑、私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另外,这些人素质较低,环境卫生意识较差,到处乱扔垃圾,乱倒弃物,使这些地区的卫生环境极差,个别地段垃圾成堆,污水横流。
第五,给计划生育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和困难。尽管1991年颁布了《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来京务工经商生活3个月以上的外地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仍然存在着宣传难见面、服务难到位、管理难落实等问题。据市计划生育委员会1994年上半年的调查,外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率为78%,比户籍人口低20个百分点。外来流动人口超生现象比较严重。
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给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1994年流动人口发生麻疹、军团菌病、痢疾、肝炎、“02”等传染病多发、暴发疫情10起,占全市多发暴发的62.5%。一些北京地区少见的传染病,正在通过流动人口传入,造成局部暴发和流行。流动人口由于流动性大,不能按免疫程序给儿童接种疫苗,个别人还拒绝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注射,甚至威胁殴打工作人员,造成外来流动人口中儿童免疫接种率不高,未能形成有效的保护屏障。同时,大量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外来劳动力,没有进行传染病防疫检查,对全市健康水平是潜在的威胁。
五、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的对策建议
决定外来人口增加的因素短时间内难以有大的改变,今后5~10年北京市外来人口规模仍会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而且有继续增大的可能。
针对这种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宏观调控势在必行。
(一)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从首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外来人口进行积极的宏观调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证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充分认识外来人口对北京建设和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保证首都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合理调控,尽可能地减少负效应。
2.符合完善首都城市功能和建立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城市设施,提高人均占有水平。
3.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主要以经济手段为主,并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综合调控。
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严格管理,依法保护,积极服务。
按照上述原则和指导思想,对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和政策规划,把外来人口管理纳入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2)严格控制外来人口总量的进一步膨胀。到2000年力争控制在300万人左右,到2010年控制在350万人左右。其中外来劳动力到2000年控制在220万人左右,到2010年控制在250万人左右,并在结构上进行调整。(3)控制四个城区的外来人口规模,严格控制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近郊区外来人口的增长,促使外来人口向卫星城镇分流,减轻城区压力。(4)逐步建立外来劳动力的动态调控机制,包括建立宏观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一整套政策法规体系。到2000年力争将外来人口中长期居住的从目前的63%下降到55%左右。(5)坚决控制和杜绝外来人口聚居地的形成,逐步解决现有聚居地的管理问题。
(二)建立外来人口宏观管理机构
(1)成立全市外来人口管理委员会,作为议事机构,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2)成立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局,作为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可以市公安局为主,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3)加强有关调控部门的管理职能,明确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4)建立流动人口宏观监测体系。定期对流动人口的变动状况进行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积极理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价格,合理提高外来人口的生活成本,减少财政补贴
当前要抓住时机,适当调整水、电、气、热、公交、地铁和医疗等方面的收费价格,以减少财政补贴,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基本理顺。从长远看,逐步实现暗补改明补,提高北京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使财政补贴切实补到北京市居民身上。同时保持粮食、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逐步形成高物价、高收入的消费格局,提高外来人口的生活成本,抑制外来人口的过快增长,尤其是低素质人口的盲目流入。
(四)实行有区别、控总量、保重点的就业政策,加强用工管理
优先保证北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北京市劳动力。通过不断深化劳动工资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和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社会化,降低北京市劳动力的用工成本,提高竞争力。
对外来劳动力就业,实行有区别的行业准入政策,制定行业目录。对目前仍有需求,但已基本饱和的行业、工种,保持合理规模,严格资质审查。对未来一个时期经济发展需求较大的行业、工种,尽可能地通过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输入。
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用工管理。进一步完善“三证”制度。外来劳动力进京务工经商,必须进行暂住户口和劳动登记,办理暂住证、务工证,持三证(含身份证)方可上岗。有特别要求的行业和工种,还须依据实际办理相应的证明才能就业。
(五)调整和统一管理收费标准,为加强和改善外来人口管理创造条件
取消现有的对外来人口的各项收费,包括城市建设费、市容环境费、治安管理费、计划生育服务费、卫生防疫费、市场建设管理费、用工管理费等,统一收取“外来人口管理服务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用于对外来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外来人口制定有差别的收费标准。
(六)加强暂住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
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暂住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口,必须申报临时户口,进行暂住登记,由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要给予处罚。市民向外来人口出租私房,必须经房管部门批准,审查认定合法安全方可出租,并申办房屋出租证,实行旅店式管理,及时照章纳税。私搭乱建、违反城市规划和市容要求的房屋一律不准出租,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清理和拆除。
(七)积极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公安、政法设施建设,用现代化手段武装执法设施和执法队伍,增强防护首都治安的能力。同时加大工商、税收、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制造、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抗税、无照经营等违法活动。
加强对无业流入人员的收容遣返工作。特别是那些行乞、行骗、捡垃圾、拾破烂的流入人口,按地片划责任区,由当地街道、乡镇组织清理,限制进入市区,尤其要严格限制在车站、商场、城市主要街道、路口及其他重要公共场所停留,维护首都的形象。
(八)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管理
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特别是从事餐饮、娱乐、农副产品购销、食品加工等服务行业的人员,要建立定期体检制度,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对流动人口密集的区域,要加强卫生防疫的检查监督,突出抓好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组织经常性的检查严厉处罚经销食品不合质量、卫生要求的外地摊贩。对外来人口聚居区较为突出的环境脏乱差,垃圾成堆,污水横流问题,要定期组织其自行清除。同时,针对外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比重高,夫妻共同在京比较多,超生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要多方宣传多做工作,切实抓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九)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对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整顿和管理
当前,北京市部分地域外来人口已形成较为稳定的聚居地,矛盾最为集中突出,个别聚居地几乎已处于失控状态。如再不采取有力措施,将更难以解决。必须集中力量,重点治理。一是要努力争取有关省市的协助,尤其要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共同抓好整顿工作。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有效性。三是坚决防止新聚居地的形成。
(十)加快立法步伐,依法调控,同时注意保护外来人口的正当权益
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条例。包括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暂住管理条例、卫生防疫条例、房屋出租管理办法、集贸市场条例、外来人口收费办法、劳动仲裁和保险条例等。通过立法,把外来人口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同时积极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争取用二三年的时间,逐步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法规,同时要加强执法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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