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勘察设计单位税务筹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勘察设计论文,税务论文,单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现行的财务核算制度下,税收负担作为成本费用纳入企业净所得的核算之内。企业通过税务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获得更多的收益。
勘察设计行业主要涉及地方税收,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给设计行业带来了良好的经营势头,建设部一再强调国有、部属设计单位必须尽快完成改企改制工作,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用好政策,为企业经营盘活资金。
一、营业税筹划
1994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如果在外地承接工程设计项目,应税劳务发生地该如何确认呢?一些单位往往把建筑设计行业与建筑业混为一谈,从而混淆了纳税申报地点。
首先,建筑设计完全不同于建筑安装,建筑安装作业如果发生在外地,则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票,当然,如果持有本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外出经营证明,企业所得税可回本地交纳。而建筑设计工作系提供设计服务,大部分工作需在设计单位所在地完成,至于设计前期需在外地收集必要的设计资料而提供的应税劳务,则占整个设计工作量的极少部分,根据国税发(1994)214号文件,提供工程设计而取得的服务收入,除少部分收入应在工程所在地申报纳税外,其他大部分收入皆在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作为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如果不了解税收政策,不事先与两地税务部门沟通,会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
(1)《关于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规定,企业统一组织的业余设计活动,其业余设计收入的20%可提取业余设计酬金,计入经营费用,对方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流动负债管理。设计院若利用此政策,可以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样,内地很多设计院都有计税工资限制,例如浙江省某些设计院,工资只能按照人均980元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其余薪酬必须在企业按纳税所得额的33%交完企业所得税后才可发放。但是特区也未强调此项作法,究其原因,特区实行优惠所得税率15%,与按照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差别不大,所以对于给职工发放的薪酬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对于特区税务机关来讲并不存在税源实质上的区别。所以,财务人员不能一味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做法,应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特点摸索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
(2)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国税发[2001]60号文;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自2000年1月1日后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年度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是国办发[2001]71号文件附表所列单位;或是在1999年12月31日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以及虽已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仍在县级以上编制管理部门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户头的单位。勘察设计行业改制已是势在必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尽快抓住契机,早改制,早受益。通过改制,剥离出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出不良资产,使企业产权更加明晰,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第038号文件规定: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20万元的部分,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勘察设计单位应咨询当地工商局、科技局,积极向科技型企业靠拢。
(4)设计行业主要固定资产支出就是电脑设备,而且要求高,更新快,所以按常规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往往长于实际使用年限。针对此种情况,企业财务人员有责任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争取电脑设备加速折旧。国内某些城市已经允许设计院购置电脑设备一次性进入成本。
三、个人所得税的簿划
目前很多设计院工资薪金采用固定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平时按固定数发放,年终根据各专业工时分配情况,个人工日总和及合同收款情况等因素核定个人全年薪酬。这样就会出现年终薪酬集中发放的情况。通过计算我们可以比较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税率越高时,因提高货币工资或奖金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幅度,就会高于个人因提高工资或资金而得到的税后收入增长的幅度。这时激励机制就会因纳税而降低作用。例如:员工甲年终奖金20000元,需承担362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6375元,占应发数82%;乙年终奖奖金2000元,而乙承担17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825元,占应发数91%。如果公司经营者不考虑税负因素,就意味着员工干得越多,实际拿到的越少,时间长了,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积极性。所以,现实工作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不抵触税法的条件下,使员工获得最大收益呢?
激励机制除了工资薪金外,还包括很多内容,像职位升迁、股票期权、职业培训、带薪休假旅游等都是员工激励机制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为员工提供服务。即在既定工薪总额的前提下,企业为员工支付一些服务的费用,并把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从应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中扣除,达到减少货币工资的目的,在使员工工作、生活保持原有水平的基础上,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非货币支付办法之所以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是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决定的。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征税时,按照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出水平。这样,在同样的税后收入条件下,生活必需费用支出多的人与支出少的人相比,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工资相对较低。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才跨国跨地区流动加剧等情况下,有些支出例如住房支出、交通费支出、培训支出,甚至旅游休闲支出都日益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既然这些支出是必需的,个人用税后工资支付又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如果由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则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另外,企业可采取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推延或提前支付工资的方式,尽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尽可能将数额较大的工资、奖金等分次发放等方法。
四、财务经理是税收筹划的主要制定者,财务新观念的传播者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节税方式,已经上升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经理是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作好税务筹划的引导工作,有责任保证税务筹划的实现。
(1)作为财务经理,知识面要广泛,还要有深度,善于挖掘,在充分掌握会计法规和税法的基础上,发现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企业和员工利益最大化。财务负责人还可以经常浏览一些财会、税收网站,特别是论坛节目,会受到许多启发。
(2)财务经理必须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同时要取得公司决策层的理解和支持。财务经理要有意识地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后的工作方案清晰、准确地阐述给公司决策层,但是也要说明,应该缴的税还是要缴的,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不能要求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