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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课作为中学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它的知识学习是否重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思想政治课的知识和知识学习。
认知心理学把知识定义为“主体通过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而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转引自杨心德等《教学设计中的任务分析》),强调知识是有组织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认知心理学把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两大类。陈述性知识是“知什么”的知识,即关于“一个事实或一系列事件”的知识(加涅)。程序性知识是“知如何”的知识(加涅),即关于处理事情和解决问题的程序的知识。程序性知识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称之为智慧技能(加涅);另一种是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就是调控人自身的认知或学习活动的知识,称之为认知策略(加涅)。根据这样的理解,知识实际上包括了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三类,而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仅仅是指陈述性知识。因此,知识学习可以指狭义的陈述性知识的学习,也可以指广义的包括三类知识的学习。
陈述性知识的学习是学习“能直接陈述的知识”,学习的结果就是能够有序地陈述某种信息,以回答“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这种学习既可能是机械学习,也可能是有意义学习,但无论何种学习,都是广义知识学习的基础。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一定量的陈述性知识,其他的知识学习是难以展开的。
程序性和策略性知识的学习是学习“对外办事和对内调控的操作步骤”,学习的结果是能够顺利办事或高效学习,以解决“怎么办”和“如何怎么办”的问题。这种学习只能是有意义学习。但是,这种学习往往也是从学习“陈述”开始的,因为“程序”必须先以“陈述”的形态呈现才能学习。也就是说,程序性和策略性知识的学习是从学习“陈述中的程序”或“对程序的陈述”开始的。
由此看来,无论狭义还是广义的知识学习,都离不开对知识的“陈述形态”的学习。我们可以在这样的意义上来理解思想政治课的知识学习。这就是说,思想政治课的知识学习首先是三种有所不同的“陈述学习”。
第一种“陈述学习”(陈述性知识学习)是完全的陈述学习,所习得的“陈述”无需也不能转变为“程序”。它可以细分为三种更为具体的学习(加涅)。其一是符号学习。“符号是物体或一类物体的名称”(加涅),因此符号学习也可以叫做名称学习。思想政治课的符号学习是有意义学习,通常和概念学习一起进行,因为“在学习概念时,符号与概念通常是一同习得的”(加涅)。例如,在学习“商品”这一概念时,学生同时(或是首先)习得了“商品”这一名称。可见这种符号学习不是单独、专门进行的,而是顺便“捎带”的学习,它比较隐蔽,甚至近似于不是有意为之的潜伏学习。当然,思想政治课的符号学习也有相对独立、不和概念学习一起进行的,例如,对“马克思”、“孔子”、“马克思主义”、“儒家”、“《共产党宣言》”、“《论语》”等名称的学习。这种学习同样具有隐蔽性,也同样是概念学习的必要准备。
其二是事实学习。“事实是表示两个或多个有名称的客体或事件之间关系的言语陈述”(加涅),“是一种非概括性的命题知识”(奥苏伯尔),因此,事实学习实际上是对事物之间比较具体和简单的“关系”的学习。这种关系学习是一种命题学习,但不同于原理(规则)学习,因为这是对一个事实的学习,抽象程度比较低,是“非概括性的”。思想政治课的事实知识虽然也是以“简单的命题来表示”,例如,“马克思诞生于1818年”、“袁隆平被称为‘水稻杂交技术之父’”、“达尔文创立了生物进化论”等等,却涉及自然和社会、历史和现实、人物和事件、政治和经济、艺术和科学等各个领域,内容非常丰富,范围十分宽泛,而且并不单一呈现,也不分门别类。这种学习通常没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测评标准,往往在“不知不觉”或“半知半觉”中就发生了,同样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其三是“有组织的言语知识的学习”,或者叫整体性知识学习。这是建立在事实知识学习基础上的成块知识的学习,是对事物之间比较复杂的“关系”的学习。思想政治课中这类知识是大量的。诸如科学知识、历史事件、人物生平等等都属于此类知识。但它与事实学习一样,并不构成思想政治课的主要学习,而是作为一种辅助性学习,通常作为例证,为原理(规则)学习服务。例如,马克思生平的知识是和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必然性原理相联系的。又如,生物进化论的知识是和物质统一性原理相联系的。
第二种“陈述学习”(程序性知识学习)是不完全的陈述学习,所习得的“陈述”只是这种知识的初始(但非唯一)形态,是进一步转变为“程序”的准备形态。它可以细分为更为具体的五种学习(加涅)。其一是辨别学习。“能对一个特定集合的不同成员作出不同的反应,这便是辨别”,也就是“指出某一特殊物体属性上的差异”(加涅)。辨别学习导致五种媒体(物体、空间、事件、图画、符号)的知觉分化(吉布森),实际上是一种知觉学习。这种知觉辨别主要是通过对学习对象的特征的观察来进行的,因此,我们不妨把它叫做“特征(观察)学习”。辨别学习包括简单辨别学习(对辨别单个对象特征的学习)和多重辨别学习(对辨别多个对象特征的学习)。思想政治课也存在一定量的辨别学习。例如,经济常识中图表的识别、符号的辨认等。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学习主要是通过“观察”进行的,几乎省略了“陈述形态”的学习。或者说,对于需要辨别的特征,学生基本上不去“陈述”它,而是直接就去“辨认”。
其二是具体概念学习。具体概念是“可观察的概念”,“能通过被指认的方式来体现”(加涅),因此,这种学习似乎也是一种“观察学习”。但是,它与辨别学习不同之处在于,辨别学习是“区分”,具体概念学习是“归类”。虽然归类中也有区分,但前者仅仅是区分个体,而后者则在区分个体的同时也区分了类别。需要指出的是,思想政治课的具体概念学习往往并不止于“观察学习”,甚至基本上不是“观察学习”,而是通过定义的方式习得,也就是进行“陈述学习”。例如,学生学习“商品”这一概念,基本上是通过学习定义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通过“观察”。这是因为,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商品”之前已经通过日常生活观察习得了这一概念(作为具体概念),课堂上的学习(作为定义性概念)是为了使“商品”具有“更完整更精确的意义”。
其三是定义性概念学习。定义性概念不同于具体概念,不能通过观察,只能通过定义的方式习得。这种概念实际上“是将物体或事件加以归类的规则”,而概念的定义则“是表达分类规则的陈述”(加涅),因此,定义性概念的学习首先是对“分类规则”“陈述”的学习。这种学习至关重要。它承上启下,连接符号和规则学习,影响事实和辨别学习,更融合具体概念学习,是思想政治课的基本学习。从定义的角度概括地说,思想政治课的概念可以分为四类:1)“属+种差”的经典性定义概念;2)比较具象的描述性定义概念;3)概念操作化的操作性定义概念;4)呈现同位关系的比较性定义概念。由于思想政治课的概念属于“最为困难的”社会科学领域的概念,而定义陈述又呈现多样化,这种概念学习就要比其他学科的同类学习复杂和困难。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思想政治课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模糊概念”。这类概念有的有定义,但内涵和外延不明确;有的没有定义,或只有“类似定义”,陈述内容也不是“分类规则”,而是“地位、作用”等等。这类概念往往不是陈述“是什么”,而是陈述“怎么样”。例如,“社会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这样的陈述实际上是原理陈述,这就把概念学习变成了原理(规则)学习,是跳过了概念学习,直接进行原理(规则)学习。这种情况使思想政治课的概念学习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了。
其四是规则学习。概念是一种分类的规则,而规则则是由若干概念构成的“关系”。“规则有时也叫做步骤”,“它们是由将一些概念与另一些概念按许多不同方式联系起来的步骤构成的”,它“必须是支配个体行为并使之演示某种关系”(加涅),因此,规则学习和事实学习有相似之处,也是对“关系”的学习,但不同的是,这是一种概括性“关系”(命题)的学习,是比较抽象和复杂、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关系”的学习。思想政治课的规则学习首先是对这种“概括性关系”陈述的学习。“虽然‘知道言语陈述’并不一定意味着‘理解这一规则’,但言语陈述在新规则的学习过程中常常是很关键的”,因为“这些陈述是学习新的定义性概念及规则的线索”(加涅)。这一“线索”是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课的原理(规则)具有很高的“概括性”,没有“线索”的学习就像在迷雾中摸索,效率很低。规则学习不仅需要“线索”,而且需要掌握构成规则的那些概念。例如,学习“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这一哲学原理(规则),就必须先掌握“物质”、“运动”和“规律”这三个概念,如果没有掌握,这一原理的学习就难以发生;如果只掌握了其中部分概念,那么就只能发生“不适当”(曲解)的规则学习。
其五是高级规则学习。高级规则是若干简单规则的结合,具有更高的概括性,是更为复杂的规则,因此,高级规则学习是对更为复杂“关系”的学习。高级规则往往产生于学习者解决问题的情境中,所以这种学习也可以理解为“问题解决”学习。思想政治课的这种学习通常表现为“研究性学习”,是在模拟情境或真实情境中运用高级规则(即若干简单规则的有机组合)的过程。由于高级规则是由简单规则组成,简单规则又是由概念组成,对高级规则“陈述形态”的学习已经在概念和规则学习中完成,因此这一学习往往不呈现明显的“陈述学习”,而是先选择和组合适用“规则”,然后直接进入练习或变式练习阶段。当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学习“现成”的高级规则。例如,“世界是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这一哲学原理就包含了若干下一级哲学原理,属于“现成的高级规则”。这种学习就仍然需要先进行“陈述学习”。
第三种“陈述学习”(策略性知识学习)也是不完全的陈述学习,但不同的是,这类知识在教材中并不直接呈现(缺乏系统陈述),也没有明确的教学时间(缺乏陈述的机会),而且一般并不加以测量(也比较难测量),因此,这是一种不充分的“陈述学习”。尽管如此,思想政治课的这种学习仍然离不开“陈述”,因为“大多数认知策略易通过言语指导加以确立或激活”,而且“通常以简单规则的形式出现”(加涅)。它可以细分为四种更为具体的学习(杨心德等),即:1)认知策略学习;2)元认知策略学习;3)资源管理策略学习;4)学科特殊策略学习。这些学习虽然主要不在于策略的“陈述”,但是,完全撇开陈述,学习也是难以完成的。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课的知识学习内容十分丰富,结构非常复杂,功能也是很难一言以蔽之。概括地说,第一种“陈述学习”首先是知识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全部知识学习的基础;第二种和第三种“陈述学习”分别是智慧技能形成和学习策略习得的基础,同时又共同构成认知技能学习的起点。不仅如此,三种“陈述学习”对于态度学习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由此,知识学习在思想政治课学习中的重要性就是不言而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