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1】 蒋蓉凤【2】 庄茜【3】
新津县人民医院ICU 四川 成都 611430
【摘要】目的 探讨护理干预对ICU重症病人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的影响。方法 选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我院ICU收治的机械通气治疗的重症患者共110例,将其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与对照组各55例,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实施综合护理干预,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情况和机械通气时间。结果 观察组患者VAP发生率为(5/55)9.09%,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的VAP发生率(10/55)18.18%,组间VAP发生率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撤离呼吸机通气后1h动脉血气分析、呼吸、心率等各项指标情况对比观察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ICU重症病人在其机械通气治疗期间实施有效的综合护理干预,能改善患者病情,缩短机械通气治疗时间,降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具有较高的临床推广应用价值。
【关键词】护理干预;ICU重症病人;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中图分类号] R331.1+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2-5018(2016)01-192-01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是行机械通气治疗患者常见的并发症,是指应用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患者在48h以上到拔管48h以内所发生的肺炎[1]。为了解护理干预对ICU重症病人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的影响,本次研究选取了我院ICU于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收治的机械通气治疗的重症病人共110例为研究对象,对其实施了相关护理干预,取得了满意结果,其详情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于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在我院ICU接受呼吸机机械通气治疗的重症患者共110例为研究对象,本次研究所选对象均符合机械通气治疗标准,排除原发性肺炎患者。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5例患者,观察组中男性患者29例,女性患者26例,年龄35~60岁,平均年龄(48.26±8.16)岁,其中11例为急性心肌梗死,8例心力衰竭,5例感染性休克,6例呼吸系统疾病,10例为脑外伤,9例糖尿病患者,6例为肾脏疾病;对照组患者中男性患者28例,女性患者27例,年龄34~58岁,平均年龄(47.58±8.09)岁,10例为脑外伤,5例心力衰竭,7例感染性休克,11例呼吸系统疾病,9例为消化道疾病,7例糖尿病患者,6例为肾脏疾病。两组患者的性别构成、年龄和基础疾病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作对比研究。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采取综合护理干预,具体干预措施如下:
加强对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监测,定期测量患者体温、呼吸、血氧饱和度等,以便判断其病情变化。根据患者器官插管内的痰鸣音和痰液性状判断VAP的早期改变,一旦发现VAP,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首先确定呼吸机是否存在故障,接着查找气道内是否有痰,若有则采取吸痰措施。增加人工湿化对患者气道进行湿化护理,吸痰和气道护理、经鼻饲气管插管护理以及鼻饲护理。尽可能的减少可能引起VAP发生的危险因素,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护理干预,使其保持乐观的状态接受并配合临床治疗和护理工作。
1.3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
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以及机械通气治疗时间,对所有患者撤离呼吸机通气后1h的生命体征等各项指标以及血气分析进行记录和对比。
1.4 统计学方法
采取SPSS16.0统计学软件对本次研究中所有患者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其中计量资料采用平均数±标准差进行描述,采取t检验,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行x2检验;当P<0.05时,代表两组数据对比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患者中5例发生VAP,发生率为9.09%;对照组患者中16例发生VAP,发生率为29.09%,两组VAP发生率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x2=7.122,P<0.05。
观察组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为(116.54±40.15)h;对照组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为(145.28±50.55)h,观察组时间明显短与对照组,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t=3.302,P<0.05;两组患者撤离呼吸机通气后1h动脉血气分析、呼吸、心率等各项指标情况具体见表1,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患者撤离呼吸机通气后1h动脉血气分析、呼吸、心率等各项指标比较(±s)
3 讨论
VAP在ICU重症患者的治疗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高达9%~24%,ICU重症病人的死亡病例中,30%是因VAP死亡,该病的病死率可达33%~71%[2]。因此,只有对ICU重症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原因进行科学、准确地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进行积极的护理干预,才能降低ICU重症病人发生VAP的概率,从而提高治疗效果[3]。造成VAP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外源性致病细菌入侵患者下呼吸道,二是内源性细菌的位置改变导致感染的发生。因此,在ICU重症患者的治疗中,护理干预显得尤为重要,护理人员需给予患者气道湿化护理、生命体征监测、机械通气护理以及心理护理干预[4]。从这些方面做起,改善患者呼吸状况,防止其出现休克、呼吸困难等症状。
本次研究显示,观察组患者的VAP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且其机械通气时间以及撤离呼吸机通气后1h动脉血气分析、呼吸、心率等各项指标情况均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由此看来,综合护理干预在ICU重症病人的治疗中具有显著效果,能降低VAP的发生率,改善患者呼吸状况,对其病情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史淑英,董旭莹,崔伊莎,等.综合护理干预对ICU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影响[J].护理研究,2013,27(32):3669-3670.
[2]李爱梅.浅谈ICU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高危因素及护理干预[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1,08(17):117-119.
[3]高文静.重症监护病房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病人的护理干预效果观察[J].全科护理,2012,10(19):1784-1785.
[4]孙秀艳.重症监护病房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原因分析及护理干预[J].中国美容医学,2012,21(z1):185.
论文作者:李慧 蒋蓉凤 庄茜
论文发表刊物:《中西医结合护理》2016年第2卷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4
标签:患者论文; 呼吸机论文; 重症论文; 统计学论文; 发生论文; 对照组论文; 机械论文; 《中西医结合护理》2016年第2卷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