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代西北诸族的“吐蕃化”及其历史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吐蕃论文,唐代论文,试论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汉、藏文文献记载,隋唐之际的青藏高原尚处于小邦并立、强者争雄的局面,吐蕃悉补野部为地处雅隆河谷的强者之一,与之鼎立的还有羊同、苏毗,以及实力远逊的吐谷浑、白兰、多弥等。①而且也就是从7世纪初开始,吐蕃日益强大,向四周发展,逐步统一了各部,建立起强大的政权。以后又向天山南北、河陇地区发展,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后,逐步攻占了唐朝陇右、河西之地。到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张议潮起事,推翻吐蕃在河西的统治时止,吐蕃进出、统治西北地区达两百年之久,毫无疑问,这一历史进程对唐、五代和宋初西北地区的民族关系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多年前,汤开建、马明达曾提出“吐蕃化”这一命题,他们认为五代、宋初的河陇汉民族“吐蕃化”是当时河西民族关系的主要特点之一。之后,周伟洲从更加宏观的视角出发,提出不光是河陇汉民族的“吐蕃化”,唐代整个西北民族都有一个“吐蕃化”的趋势。他认为当时整个西北民族的融合有三个趋势:汉化、吐蕃化、回鹘化,其中以汉化为主,吐蕃化、回鹘化也很突出。近年来有学者从语言学的角度继续讨论了这一命题,认为吐蕃的进入使河陇语言地图发生了变化,由于大量的吐蕃移民生活在汉人社会之中而进入一个“蕃化”时期,即汉语有向吐蕃语言转化的趋向;不仅汉人如此,其他少数民族也不例外。②
笔者认为,尽管学术界对“吐蕃化”这一命题的探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综合考察唐、五代及宋初西北民族的“吐蕃化特点”、“怎样吐蕃化”,仍有若干需要探讨的问题。故本文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从吐蕃统治西北诸族的“吐蕃化”制度和融入吐蕃的部分西北民族入手,进一步分析西北诸族“吐蕃化”的历史进程,揭示这一进程对唐代吐蕃族源多样性,以及对后来藏族形成的影响。
一、吐蕃统治西北诸族的制度及其特点
(一)军政制度的“吐蕃化”
吐蕃统治西北诸族的军政制度在不同的时期或区域有不同的称谓,进入中唐(762-827年)后,能够从汉、藏文献中分别见到的,是青藏高原本土的“茹—东岱”制(意为“翼—千户”制),河陇地区的“节度使”制(又译“军镇制”)。尽管名称有所不同,但从本质上讲都是以部落制为核心演变而来的。
首先看本土的“茹—东岱”制。据藏文史书《贤者喜宴》记载,唐代吐蕃在本土共设置有5茹、61千户,5茹名次分别为:伍茹、叶茹、约茹、茹拉、孙波茹;其中,“孙波茹”为被吐蕃征服的苏毗和汉人编成,共11个千户,分布方位处于吐蕃与唐朝之间;其余每茹各领10个千户,加上羊同的10个千户,共有61个千户。而被吐蕃征服的羊同,藏文文献称“象雄”,10个千户驻防于吐蕃与突厥、苏毗之间。③
至于被吐蕃征服的白兰、吐谷浑,其原先活动的范围就在今青海湖以西及以南地区,因而此两族似受制于吐蕃最先建立的青海节度使,其管辖的范围在今青海湖周边地区。④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节度使”制,实际上就是本土“茹—东岱制”的变体。从公元8世纪中叶到9世纪中叶,吐蕃在进攻和统治河陇地区的过程中,为了统一指挥来自不同茹的千户的行动,对被征服民族进行各类管理,先后设置了五大节度使,它们是:青海节度使、鄯州节度使、河州节度使、凉州节度使和瓜州节度使。⑤从目前能见到的史料看,吐蕃节度使之下配置有较为完备的官吏系统,其中以公元9世纪初期的吐蕃凉州节度使较为典型,现引出如下:
茹本、万户长、大守备长、节儿(黄铜告身)、大营田官、大城塞长、上下部牧地大管理长、茹都护亲任官等、中守备长、副茹本、小守备长、大收税官、机密大书吏、事务总长、大司法吏、吐蕃和苏毗千户长、通颊与吐谷浑千户长、节儿(红铜告身)、机密使者、机密中书吏、机密小书吏、吐蕃和苏毗小千户长、汉-突厥语通译、龙家将军、红铜字位官吏、事务都护、通颊与吐谷浑小千户长、大虎皮肩饰章者、机密收集与传递官、牧地管理都护、畜户大管理官、小虎皮肩饰章者、副牧地管理长、机密书吏小官、南山部落将校、畜产小管理官、法(佛教)之事务官、配达官。⑥
由以上可知,吐蕃凉州节度使系统的最高官吏是茹本,这就是节度使本人的实际官位。吐蕃一茹设茹本两人,共领10个千户,但由于其中的禁卫军千户、小千户经常被王廷直接征调,所以1个茹本通常只领有4个千户。吐蕃凉州节度使统领的千户也是4个:吐蕃、苏毗、吐谷浑、通颊各一,这说明吐蕃河陇诸节度的建制,基本上是仿照本土的“茹—东岱”建制,又根据河陇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变化而来的。
还可以看出,吐蕃节度使制作为一种地方统治机构,到吐蕃统治河陇中期,已表现出设官齐全、分工较细的特点。从上引吐蕃凉州节度使内部的组织结构来看,军事方面:以大、中、小守备长为主,构成城镇警备系统;以都护、各族千户长和小千户长统领的千户,组成参战军队。当然,在和平时期他们还要从事农业和畜牧生产。民政方面,又可分出以节儿、机密书吏、事务总长、大司法吏、佛教事务官为主的行政官员,以及大营田官、上下部牧地大管理长、大收税官、牧地管理官、畜产大管理官等经济事务官员。这里,吐蕃节度使制将军事、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合为一体的特点,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正是吐蕃移植本土“茹—东岱”制,用于统治所征服的西北诸族的体现。
(二)土地、赋税制度的“吐蕃化”
这里首先讨论敦煌的情况。S.9156《沙州诸户口数地亩计簿》是一份写于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田册残卷,其中以“突”(dor)为10亩之数就是这个时期的标志,这件田册残卷记录了敦煌百姓元琮、武朝副等20户的占田数。⑦据统计,这20户中有18户的占田数是一人1突,其余两户与此数只差几亩。此外,又有内容相同的S.4491号文书,在这份文书中登记了22户农家的田亩数,其中有6户恰好也是一人10亩,其余不足此数的户差额均在10亩以内。⑧据此可以认为,吐蕃在占领敦煌期间曾实行过“计口授田”的土地制度。⑨
与“计口授田”制度的实行相配套,吐蕃又实行了税制的改革。吐蕃时期敦煌的各种赋役负担总称为“突税差科”或“突课差科”,有按亩计征的地子、按户征纳的突税及差科等多种。地子征税数额为每突地1石。“突税”又称“突田”和“纳突”,当时还有“突田历”、“突田仓”等有关名目;“突课”即田课,指依附农民向土地占有者提供的地租,因主人土地是注籍土地,因而地租也被称为突课。同时,吐蕃还建立了与“突田制”相适应的税制和财政体系,其官吏由收税官、岸本、粮官等组成。⑩
吐蕃在今新疆东南若羌地区实行的田制与敦煌类似。出自米兰的藏文文书记载,吐蕃治下的鄯善地区有两种土地关系:一类是“官田”(ngan zhing)、“王田”(rje zhing),是吐蕃占领鄯善后分配给各级部落官吏、酋帅的土地,以及当地土豪归附吐蕃后保留的土地。前者可称做“俸禄田”,后者多称为“某某小王田”。官田的份额多为一人1突,但也有多出或不足的情况。第二类是部落成员领受的土地,除部落官吏拥有土地外,还有一些土地属于进驻鄯善的吐蕃部落所有,由部落成员或租佃户耕种。(11)
可以看出,吐蕃占领河陇之后,在敦煌和鄯善采用的土地、赋税制度尽管也保留了一些之前的元素,但由于从名目、内容到数量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人均1突的“计口授田”制,明显带有浓厚的部落平均主义特征,因而尽显“吐蕃化”的特色。
(三)宗教管理制度的“吐蕃化”
吐蕃占领河陇后,在当地原有僧官制度的基础上,委派吐蕃僧人亲自担任僧官,使这一地区的僧官制度带有鲜明的“吐蕃化”特色。已有的研究表明,吐蕃在河陇地区最高僧官是节度使辖境都僧统(或都教授),州一级则有州都教授或都僧统为首的僧官体系。
先说节度使辖境都僧统。在敦煌文书中有“瓜沙两州都番僧统大德”这一僧官称号,(12)它是安史之乱之后受到中原影响而兴起并延续到蕃占前期的沙州或河西的最高僧官;吐蕃统治中后期,僧统又改称教授,为“瓜沙两州都番教授大德”。(13)沙州和瓜州是吐蕃瓜州节度使辖境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佛教中心,“瓜沙两州都番僧统大德”与“瓜沙两州都番教授大德”,是吐蕃设立的总管瓜、沙两州佛教事务的僧官,均为吐蕃人,故称“番教授”、“番僧统”。除瓜州节度使以外,吐蕃凉州、鄯州、青海、河州四处节度使辖境,也派有都僧统,负责管理各节度使辖境内僧侣、寺户及寺院财产等各类事宜。(14)
其次讨论州都教授(都僧统)、寺院教授(僧统)。吐蕃占领敦煌后,对当地原有的僧官制度进行了改造,将敦煌僧官纳入吐蕃僧官体系,归属吐蕃佛教宗师和瓜沙两州都番僧统直接管辖,由他们负责任免僧官。蕃占初期,敦煌龙兴寺和大云寺分别设有两名都僧统,(15)因受吐蕃影响,僧统改称为教授。(16)在各寺所设教授之上还有都教授,为敦煌僧团最高首领,其下辖龙兴、大云、开元、灵图、乾元、报恩等寺教授,每个寺院的教授具体负责敦煌僧团中某一方面的事务。
由上可知,吐蕃在借鉴唐朝僧官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了自己的僧官制度,既受唐朝的影响又有自己的特点:在吐蕃统治下的敦煌设立的都教授,源自唐朝中后期出现的地方僧官州僧统(僧正);而敦煌都教授下辖龙兴、大云、开元、灵图、乾元、报恩等寺教授这一做法,又体现了吐蕃僧官制度的特殊之处。(17)
(四)服饰、文字的“吐蕃化”
1.服饰的“吐蕃化”。《新唐书·吐蕃传》记载敦煌被占领初期,“州人皆胡服臣虏,每岁时祀父祖,衣中国之服,号恸而藏之。”这表明吐蕃当时不仅从政治、经济方面,同时也从民风民俗方面推行同化政策,试图达到长期统治的目的,这自然引起敦煌汉人的不满。但随着对吐蕃统治的逐渐适应,汉人对“胡服”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下引莫高窟的图像资料来说明。
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开凿的第159窟,东壁南有一幅引人注目的吐蕃赞普听法图。图中赞普与中原皇帝对面而立,在西域各国王子的簇拥下,他著左衽长袖缺骻衫,头戴红毡高帽,手执熏香,足踏长垫,作礼佛姿势。吐蕃赞普在敦煌壁画中的装束与文献记载一致,《册府元龟·外臣部》“盟誓”记载唐蕃长庆会盟,刘元鼎在逻些见赞普“年可十七八,号可黎可足,戋衣白褐,以朝霞缠头,坐佩金剑”。文中这种红色头巾和白色长袍的赞普形象,后来到了归义军曹氏前期的敦煌壁画中,演变成了红巾红袍——赞普的衣服从头到脚全部成了红色。
红巾白袍、红巾红袍这两种服饰,在吐蕃时期的供养人像中都出现过,如莫高窟第359窟的男供养人画像,这些人可能是吐蕃或汉族的贵族。(18)虽然他们的身份和地位不能与吐蕃赞普同日而语,但由此可以看出,吐蕃服饰文化对敦煌贵族的长久影响。同样在第159窟吐蕃赞普听法图中,还可以看到赞普身后站立着身著左衽长袍、头束双童髻的奴婢,这应是一种蕃汉混合装,吐蕃占领河西走廊时期,蕃、汉人民在“义同一家”的长期生活过程中,服饰、习俗互相影响,自然出现“吐蕃化”的特征。
此外,在属于晚唐的第156窟东壁下画有一幅张议潮统军出行图,其中舞伎分两行,一行戴幞头,另一行束双髻,缯采络额,垂于背后,著缺骼花衫、白裤,她们挥舞长袖,踏歌而前,似为吐蕃舞蹈,(19)这些能歌善舞的女子身着即吐蕃服装。可见在吐蕃统治敦煌数十年后,具有鲜明吐蕃特色的歌舞与服饰已为当时的百姓所乐见。
2.文字的“吐蕃化”。吐蕃统治河陇时期,公文书的书写大多数都是用古藏文,这可以从后来发现于敦煌和南疆等地的上千件藏文写卷文书和简牍中得到说明,由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少,故此不赘述。为了体现“吐蕃化”对河陇的长久影响,特举出吐蕃统治结束后的情况来说明。
1981年匈牙利乌瑞教授发表名作《吐蕃统治结束后敦煌和甘州使用藏语的情况》,(20)列出公元9世纪中期至10世纪前期的18件古藏文文件,包括甘州回鹘可汗的诏书等等,均是重要的社会文书。
具体来说,在这些藏文官文书中,S.731v14是张议潮攻克凉州后发给沙州和瓜州刺史的命令;P.T.1081、P.T.1124、P.T.1189等是处理归义军内部事务的文件,应成书于归义军政权前期。而书写文字最多的P.T.1188背面,写于天福(then phug)七年(942),其中包括一件回鹘可汗的诏书;P.T.1182也是回鹘可汗的诏令,也应成书于这一时期或稍早一些。由此可见,整个归义军政权前期一直都在使用藏文来书写公文。
从乌瑞文章列举的与于阗来往的文书信,如P.T.984、P.T.1106、P.T.1120、P.T.1284、P.T.1256、P.T.2111等,均为曹氏归义军前期的文献。当时是于阗国最强盛的时期,在敦煌文献中也发现有于阗文文书及汉文和于阗文双语的文书,现在看来这类文书出现较晚,可能是到公元10世纪中期以后,也就是曹氏归义军的中期以后的文书。在这之前,曹氏归义军与于阗的书信往来大多使用藏文,从中反映出吐蕃文字及其文化对唐末、五代及宋初河陇各族的影响是长久的。
二、西北诸族“吐蕃化”及其融入藏族的历程
正是由于吐蕃在征服地区推行一套脱胎于本土的军政、经济、宗教制度,因而在其统治下,部分西北民族开始了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的“吐蕃化”进程。根据这一进程的先后和特点,部分西北民族的“吐蕃化”可以分三大人群来考察,即:青藏高原诸族、河陇汉人及青藏高原东南边缘诸羌。
(一)青藏高原诸族
这里主要提到羊同、苏毗、白兰、吐谷浑等,由于这些民族被吐蕃征服较早,其社会、文化、习俗与吐蕃接近,因而融入吐蕃的进程较快。譬如,这些民族的王公贵族,羊同的“没庐氏”(vbro),苏毗的“末氏”(vbal),白兰的“仲氏”(vbrom),这些显赫的姓氏在唐代文献中出现时还偶尔冠有国名,显示其所出自的部族,但唐以后,上述姓氏则完全是以吐蕃人、进而以藏族人的身份出现了。
以羊同的没庐氏为例,《新唐书·吐蕃传》说:“婢婢,姓没庐,名赞心牙,羊同国人,世为吐蕃贵相。”是知没庐氏原为羊同国贵族,自其国被吐蕃征服后,就逐步被融合成了吐蕃的一员,后来成为藏族的一部分。
唐以后苏毗王族末氏的下落,在《安多政教史》中有一些零星的记载:末氏后代拥有黄河与墨曲河汇合处附近的区域;另有一些与末氏有关的地名,如色末(rTse vbal)、色末村(rTse vbal gshung),分布在今青海省黄河南岸的同德附近,而此时的末氏已经是地地道道的藏族了。(21)至于苏毗的普通民众,与青藏高原上其他被吐蕃征服的部族一样,逐渐成为了吐蕃及后来藏族的一部分,至今在青海一些地方还仍然保留有以“苏毗”命名的村落。(22)
至于白兰(vbrom)族人,唐以后被习惯译为“仲”(vbrom)氏,其代表人物有阿底峡的弟子、在宋仁宗时修建热振寺的“仲·敦巴”(vbrom ston pa)。(23)这里,其族源绵延有千年以上的白兰羌,在唐以后完全以吐蕃人的身份出现。
吐谷浑的后裔,一部分演变成为了今天的土族,一部分则融入了藏族。宋元时期,卫藏有些贵族自称他们的先世是从北方或东北边境来的,其中有一支叫做gnas gsar人的头领,是江孜与日喀则之间年楚河流域的一个小封地的领主,自称是阿豺(va zha,吐谷浑)的后裔。此外,羌塘藏族还有一个称呼叫“阿波霍尔巴”(a bo hor Pa),意为“胡人祖母”,所谓“胡人祖母”可能是于阗、都善或吐谷浑族的人,因为从羌塘以外来,所以被称为胡。(24)
由上可见,原来分布于青藏高原的苏毗、羊同、白兰、吐谷浑等族,被吐蕃征服后完全或部分融合了,成为了后来的藏族的一部分。有学者曾经指出,藏族同化和融合青藏高原的诸族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完全同化,被融合后几乎不知去向;二是大部同化,在某些文化特征上仍保留部分元素;三是虽被同化,但明显保存着部分文化原貌。(25)显而易见,羊同、苏毗、白兰等与藏族的融合,属于第一种情况。
(二)河陇汉人
吐蕃攻占河陇之后,随着其统治的日趋稳定,河陇汉人开始进入一个漫长的“吐蕃化”时期,到唐宣宗大中二年吐蕃统治结束以后,河西大部分汉人都已经开始“吐蕃化”。
河陇汉人的“吐蕃化”,首先可以从当时的姓氏上做一番考察。高田时雄在《藏文社邑文书二三种》一文中翻译出自莫高窟的Ch.73.xiii.18号文书时,引述第9行的“li lha sto”,认为这是人名:李lha sto。他认为如此汉姓、藏名的人名,吐蕃统治时期的敦煌出现不少,一般可以判断其为汉人或者已汉化的周边民族,他们长期在吐蕃的占领下,采用了“吐蕃化”的名字。(26)S.2214《年代不明纳支黄麻地子历》记载吐蕃时期敦煌设有“凉州行”,其中有郝歹勺歹勺、任骨伦、秦骨伦、张呐儿、陈咄咄、田悉歹勺歹勺等人名,(27)笔者认为,他们也是已经“吐蕃化”的汉人或其他民族的成员。此外,英国学者托马斯曾根据敦煌藏文文书列出一个长达上百人的名单,其中相当一部分可能是汉姓、吐蕃名的人名,典型的如:bam stag slebs“范达勒”、bam stag zigs“范达孜”、bang legs ma“王讷玛”、cang bstan bzang“张坦藏”、cang klu legs“张录讷”、cang legs stsan“张讷赞”、cang lha khri“张塔乞”、cang rma legs“张玛讷”、cang stag snang“张达囊”、den stag legs“邓达讷”等,(28)从中可以窥见汉人或其他民族姓名“吐蕃化”的实例。
当然,河陇汉人的“吐蕃化”并没有随着吐蕃统治的结束而停止,反而有进一步深化的趋势。《五代会要》说:“开成之际(836-840),朝廷遣使还番,过凉、肃、瓜、沙,城邑如故,华人见汉旌使,齐夹道诉泣”,“虽语言小讹,而衣服未改”。(29)中和四年(884)前后写成的P.3451《张淮深变文》(30)则说“又见甘、凉、瓜、肃,雉堞雕残,居人与蕃丑齐肩,衣着岂忘于左衽;独有沙州一地,人物风华,一同内地”。(31)此时上距开成年间又是四十余年,显示出河西汉人的“吐蕃化”非但没有停滞,反而有所加深。
河西汉人的“吐蕃化”还延续到入宋以后。前引《张淮深变文》描写的主要是晚唐甘、凉、瓜、肃四州的情况,而入宋以后“吐蕃化”最明显的例子是凉、甘二州。凉州在唐天宝时,有户22,462,人口120,281;甘州有户6284,人口22,092,这中间大多数是汉人;(32)入宋以后,这两地之一的甘州,终五代至宋不见汉人的活动,而凉州仅剩下“汉民三百户”,(33)其余的都融入了吐蕃。(34)
其后,河陇汉人的“吐蕃化”逐渐向两个方面发展,一是河西走廊的一些“吐蕃化”的汉人后来随吐蕃部落南下退到了青海,后来完全融入了吐蕃乃至藏族;而另一部分没有迁徙的民众,则可能随着河西走廊民族格局的变化,融入了其他民族或回归了本民族。
(三)党项诸羌
1.党项。被吐蕃征服的党项人分布范围十分广阔,从今天的青海湖东南大积石山以东到四川木里、康定、理县、松潘以西,以及甘肃迭部、夏河以西、以南,青海湖东南部广大地区,都是被征服党项人活动的统治区域。(35)这一区域内的党项人不断融入吐蕃,是党项“吐蕃化”的内容之一。
具体来说,《新唐书·党项传》称吐蕃征服之地的党项,“其处者为吐蕃役属,更号弭药”。汉文“弭药”,藏文作mi nyag,藏文史籍中记载了这部分党项人与吐蕃的关系。(36)这部分被称作“弭药”的党项人,其“吐蕃化”的过程比较复杂,他们一方面接受吐蕃文化的巨大影响,同时又顽强地保留了本民族的一些特征,在民族成分上可以把这一部分党项后裔称作“蕃木雅”或“藏木雅”,这是造成青藏高原上党项人后裔文化独特性的原因所在。(37)在广大的康巴藏族地区,情况更为复杂,即除了党项未北迁者的“吐蕃化”以外,又有与西夏亡国后南迁遗民混居的内容,于是后代的康区“木雅人”反映了吐蕃与党项两族反复融合的背景。(38)
唐代党项“吐蕃化”的另一内容,是宋朝初年以前内迁党项的“吐蕃化”。《新唐书·党项传》记,庆州(今甘肃庆阳一带)党项破丑氏三族、野利氏四族、把利氏一族皆与吐蕃结为婚姻;党项其他部落首领乃至部落居民之结姻吐蕃者,亦为数不少。长时期的两族联合与部落杂居,助长了党项“吐蕃化”的趋势,从而使某些党项部落与吐蕃的差别日渐缩小,以至难以分辨。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27)十二月,“回鹘西界吐蕃发使野利延孙等入贡,蕃僧四人,持蕃书两封,文字未详”。(39)从其居地在回鹘西界及持有文字书信的记载来看,其为吐蕃无疑,但其姓氏又是党项著名的八大部落之一的野利氏,这是一起典型的党项“吐蕃化”的案例。(40)
2.陇南、川西北的氐羌。吐蕃进扰陇南、川西北传统的氐、羌居住地区,在《旧唐书·吐蕃传》中亦有记载:“剑南西山又与吐蕃、氐、羌邻接,武德以来,开置州县,立军防,即汉之笮路。乾元之后,亦陷于吐蕃。”唐代于今四川西部、云南北部置剑南道,其州、县多与吐蕃、党项等相邻,“安史之乱”后,剑南诸州如维州、茂州、柘州,当州、悉州等(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先后陷入吐蕃之掌控之中。
在进攻唐朝州、县的吐蕃军队中,常常能见到有氐、羌之民在其中充任前驱,他们可能就出自被吐蕃攻掠的陇南、川西北。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十月,吐蕃自凤翔东进攻长安,史载其军队的浩大说:“吐蕃帅吐谷浑、党项、氐、羌二十余万众,弥漫数十里。”(41)其中即有不少氐、羌之人。代宗大历十一年(776)正月,唐剑南节度使崔宁“大破吐蕃故洪等四节度兼突厥、吐浑、氐、蛮、羌、党项等二十余万众,斩首万余级”,(42)这里又见到为吐蕃效命的氐、羌士兵。唐代吐蕃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占据不少唐朝的边郡,也虏掠了大量的汉族及其他民族的人口,其中大批的被充任于军队之中为吐蕃王朝效命,被吐蕃攻掠的氐、羌情况也大致如此。
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十月,吐蕃发动三路进攻,“一入茂州,过汶川及灌口;一入扶、文,过方维、白坝;一自黎、雅过邛峡关,连陷郡邑”。(43)这次战役的结果,是使氐、羌较为集中的今文县、平武一带陷入吐蕃之手,当地氐、羌百姓遂为吐蕃统治。唐以后,氐、羌之名稀见于史籍,《文县志》曰:“文番,即氐、羌遗种。”说明文县一带的居民中包括有被吐蕃融合的氐、羌之人,称“番”或“西蕃”。而明代西番与吐蕃一词是通用的,这就说明,至明代,陇南、川西北的氐羌已经完全融入“西蕃”或藏族了,成为今天的“白马藏族”的祖先之一。
3.剑南“西山八国”。在融入吐蕃的西北诸族中,不能不提到属于“西山八国”的羌人。《旧唐书·东女国传》记载的“西山八国”是:邻哥国、白狗国、逋租国、南水国、弱水国、悉董国、清远国、咄霸国。这八国“皆散居山川”,“分隶边郡”,其分布位置大致相当于今阿坝藏族自治州的茂汶、里县、黑水、汶川以西,直至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的崇山峻岭中。由于这一带地处唐朝和吐蕃交往的要冲,是双方不断厮杀的战场,所以西山八国羌人也是双方都要竭力争夺的对象,而吐蕃约占上风。史载:西山八国“自中原多故,皆为吐蕃所役属。其部落,大者不过三二千户,各置县令十数人理之。土有丝絮,岁输于吐蕃”。(44)
“弱水西山”是唐朝与吐蕃长期争夺之地,有学者通过对此地的部族分布及其社会经济、文化及人口发展情况的考察,认为唐代中后期的“西山八国”是由唐前期弱水西山六十八羁縻州的部族所建,他们是古代羌人的后裔,唐以后演变成为现代嘉绒藏族的先民。(45)
至此可见,上述党项诸羌是大部同化,但在某些文化特征上,尤其是语言上仍保留部分残迹,今天仍可隐约寻其踪迹;同时,在藏汉、藏羌边界的部分羌族部落虽也被同化,但明显保存着部分文化原貌,使这一带的藏族文化显现出较多的多元性特点,即在吸收和融合藏族文化为主的前提下,又保留某些羌族文化的因素,今嘉戎藏族、白马藏族等就属于这类同化和融合的结果,有学者将其称为同而未完全化,融而未完全合。(46)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得出以下两点结论:(1)在吐蕃统治西北的历史时期内,其政治、军事、经济、宗教和文化制度带有鲜明的“吐蕃化”色彩,如军政方面的部落制,经济方面的“突田”、“突税”制,以及在宗教、姓氏、服饰等方面反映出来的“吐蕃化”的种种印记。(2)通过以上研究发现,唐代吐蕃与西北民族的交往史,从某一角度上看,就是一部分西北民族——主要是原来分布于青藏高原的民族——不断“吐蕃化”,逐步融入吐蕃及其演变成为藏族的历史,以上举出的青藏高原诸族就是典型的例子。
注释:
①(唐)道宣撰、范祥雍点校:《释迦方志》,卷上《遗迹篇》第四说:从青海湖出发,“海西南至吐谷浑衙帐。又西南至国界,名白兰羌,北界至积鱼城,西北至多弥国。又西南至苏毗国,又西南至敢国。又南少东至吐蕃国,又西南至小羊同国”。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页。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小邦邦伯家臣”(P.T.1286)记:“在各个小邦境内,遍布一个个堡塞,任小邦之王与小邦家臣者其历史如下……”。民族出版社1992年修订版,第141—142、173页。
②参见汤开建、马明达:《对五代宋初河西若干民族问题的探讨》,《敦煌学辑刊》1983年创刊号;周伟洲:《中国中世西北民族关系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5—417页;李智君:《唐代吐蕃内侵与河陇语言地理格局的演替》,《厦门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③参见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185—188页;山口瑞凤:《吐蕃王国成立史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83年版,第912—914页。
④参见G.Uray,"KHROM:Administrative Units of the Tibetan Empire in the 7th-9th Centuries",Tibetan Studies in Honour of Hugh Richardson,ed.by Michael Aris and Aung San Sua Kyi,Aris and Pillips LTD.Warminster England,1979,pp.310—318;王尧、陈践:《吐蕃兵制考略》,《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1期。
⑤参见杨铭:《吐蕃时期河陇军政机构设置考》,《中亚学刊》(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⑥P.T.1089,此处译文参见山口瑞凤:《沙州汉人にょる吐蕃二军团の成立とmkhar tsan军团の位置》,《东京大学文学部文化交流研究施设研究纪要》第4号(1980),第17—18页。其中译名略有改动,详见杨铭:《吐蕃统治敦煌研究》,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20—121页。
⑦参见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版,第561—562页;姜伯勤:《突地考》,《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1期。
⑧参见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第562—564页。
⑨参见杨际平:《吐蕃时期敦煌计口授田考——兼及其时的税制和户口制度》,《社会科学》(甘肃)1983年第2期。
⑩参见杨际平:《吐蕃时期敦煌计口授田考——兼及其时的税制和户口制度》,《社会科学》(甘肃)1983年第2期;金滢坤:《吐蕃统治敦煌的财政职官体系——兼论吐蕃对敦煌农业的经营》,《敦煌研究》1999年第2期;姜伯勤:《突地考》,《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1期。
(11)参见王尧、陈践编著:《吐蕃简牍综录》,第一章经济类下土地篇,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24—32页。
(12)参见杨富学、李吉和:《敦煌汉文吐蕃史料辑校》第一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6页。
(13)参见谢重光、白文固:《中国僧官制度史》,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页;谢重光:《吐蕃占领时期与归义军时期的敦煌僧官制度》,《敦煌研究》1991年第3期。
(14)(17)参见陆离:《吐蕃僧官制度试探》,《华林》第三卷,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77—90页;《吐蕃统治时期敦煌僧官的几个问题》,《敦煌研究》2004年第3期。
(15)参见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版,第194页。
(16)参见杨富学、李吉和:《敦煌汉文吐蕃史料辑校》第一辑,第196页。
(18)参见马德:《从敦煌史料看唐代陇右地区的后吐蕃时代》,《丝绸之路民族古文字与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352页。
(19)参见段文杰:《敦煌壁画中的衣冠服饰》,《敦煌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9页。
(20) G.Uray,"L' Emploi du tibétain Dans les Chancelleries desétats du Kan-sou et Khotan Posté-rieurs à la Domination tibétaine," Journal Asiatique,Tome 269,1981,pp.81—90。译文见[匈]乌瑞著、耿升译:《吐蕃统治结束后敦煌和甘州使用藏语的情况》,《敦煌译丛》,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2—220页。
(21)参见Z.Yamaguchi,"The geographical location of Sum-yul," Acta Asitica,No.29,1975,pp.28—29。
(22)参见杨正刚:《苏毗初探(一)》,《中国藏学》1989年第3期。
(23)参见布顿大师著、郭和卿译:《佛教史大宝藏论》,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190—192页及相应的注释。
(24)参见杜齐著、李有义等译:《西藏中世纪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0年印,第6页;任乃强:《羌族源流探索》,重庆出版社1984年版,第50页。
(25)参见格勒:《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围民族的关系》,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74—475页。
(26)参见[日]高田时雄著、钟翀等译:《藏文社邑文书二三种》,《敦煌民族语言》,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6—99页。
(27)参见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的吐蕃居民初探》,《中国藏学》2005年第2期。
(28)参见F.W.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Ⅱ,London,1951,pp.113—114。
(29)《五代会要》卷30,“吐番”条。
(30)据考证,此卷的写成时间至晚不得在中和四年以后,或在乾符中(874—879),见王重民等编:《敦煌变文集》,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28页。
(31)王重民等编:《敦煌变文集》,第124页。
(32)参见《旧唐书》卷40《地理志》。
(33)参见《宋会要辑稿》195册《方域》,“西凉府”条。
(34)参见汤开建、马明达:《对五代宋初河西若干民族问题的探讨》,《敦煌学辑刊》1983年创刊号。
(35)参见《新唐书》卷216《吐蕃传》、卷37《地理志》;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5集“隋唐五代十国”,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
(36)参见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第240页;黄灏:《〈贤者喜宴〉摘译(三)》,《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
(37)参见李范文:《西夏遗民调查记》,《西夏研究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0—235页。
(38)(40)参见张云:《论吐蕃与党项的民族融合》,《西北民族研究》1988年第2期。
(39)《册府元龟》卷972《外臣部》“朝贡五”。
(41)《资治通鉴》卷223,唐广德元年十月条。
(42)(43)《旧唐书》卷196《吐蕃传》。
(44)《旧唐书》卷197《东女国传》。其地理分布参见冉光荣等:《羌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74页。
(45)参见李绍明:《唐代西山诸羌考略》,《四川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郭声波:《唐代弱水西山羁縻部族探考》,《中国藏学》2002年第3期。
(46)参见格勒:《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围民族的关系》,第474—4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