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比俄罗斯更不平等?(顶部)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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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德国劳动研究所研究人员B.古斯塔夫森、李实以及俄罗斯罗斯托夫国家经济大学的卢德米拉·尼沃若兹基那于2010年12月合作撰写的题为《为什么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比俄罗斯更不平等?》的研究论文。文章使用统一的微观数据研究了中俄两国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发现中国城乡区分过大导致中国的收入分配比俄罗斯更加不平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追溯至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但是,这并不是唯一原因。与俄罗斯相比,户口制度在中国已成为一个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更大的障碍。此外,俄罗斯的公共转移支付减少了收入不平等,而中国的公共转移支付却增加了收入不平等。文章内容如下。

一、导论

在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世界各国中,中俄人口最多。在本文中,我们使用了两项新的大型的涉及每一国家大部分地区的住户统计调查以对比其收入分配,结果发现中国的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我们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为什么在新千年伊始,中国的收入不平等要远大于俄罗斯呢?

我们提出的主要解释侧重于两国在城乡不平等方面的差异。在依然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中国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差距比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俄罗斯要大得多,这要归因于经济发展中的差异及中国严厉的限制农民向城市流动的政策,而这项限制措施已存在了半个多世纪。中国的工资总体上比俄罗斯更加不均衡。一方面,俄罗斯的公共转移支付缩小了收入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在中国,由于公共转移支付几乎只是使更富裕的城市居民受益,因而使得收入更加不均衡。

虽然我们有关为什么中国收入不平等要大于俄罗斯的解释集中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始条件上,我们同时也研究在转型过程中起着作用的差异的指标。由于经历的转型过程历时最长,中国农村产生了一个比较大的非农的、自主经营的群体。由于这些人的收入通常要高于普通农村居民,因而对农村的收入分配产生了不均衡的影响。但是,农村的自主经营者通常又比城市居民收入要低,因而他们的收入在整个中国起到了一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在俄罗斯不存在类似的情况。

虽然中俄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但也具有相似的地方。如中俄城市居民收入不均衡非常相似,并且都受到类似的公共转移支付的影响。居民所受的教育对收入的积极影响及家庭规模对收入的负面影响在这两个国家也相似。此外,中俄两国的儿童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相比平均享受的权益都比较少,而生命周期的另一端——老人与其他群体相比并不是最糟糕的。对于俄罗斯和中国的城市地区而言,这主要要归功于养老金制度,而在中国农村,大多数老人则是和年轻一代生活的。

据我们所知,本文是首次利用微观数据在家庭层面来比较中俄居民收入差异的论文。对于中俄两国,我们都使用了涵盖两国大部分地区的大量调查数据:中国的数据是2002年的,俄罗斯是2003年的。我们对定义进行了统一,然后用来描绘每一个国家的收入不平等。我们指出,在人均总收入的基尼系数方面,中国为0.453,而俄罗斯却低至0.336。我们把被调查的样本都细分为城乡两类并进行跨国对比,这种细分使人们有可能通过对比两国平均收入和人口比例的差异来研究总体不平等所起的作用。为进一步阐明两个国家收入不平等差异存在的原因,我们通过使用统一定义界定的收入来源来分解基尼系数。为了了解在每一国家地域的、个人的以及家庭的特征是如何与收入相关的,我们评估了收入的功能。应用这种方法使得我们能够在控制了教育和人口统计学因素后来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的范围。我们发现在中国生活在城市地区的收入回报要高得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要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

本文其他部分内容如下:在接下来的一章中我们提出了所进行的比较的背景;在第三章我们描述了两项数据,并介绍了在分析这些数据时使用的假设;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整体的收入不平等并把它们按照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进行了分解;第五章对构成收入的各要素进行了定义并利用它们对不平等进行分解分析;第六章是回归分析;文章的结尾部分对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和讨论。

二、背景

虽然中俄具有相似的经济体制,但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采用“苏联”计划经济模式时处在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这种模式对城市和农村人口区别对待,很大比例的城市人口都成了工人,几乎完全集中在国营和集体企业,而且工人与这些企业的雇佣关系是终身制的。他们享受福利房、养老金、其他社会保险福利、实物支付和适中的收入。由于公共预算能依靠国有单位的盈余来解决,因而工资税很低。城镇居民变成了社会中的特权阶层,而俄罗斯的这个特权阶层要远多于中国。

在苏联模式中,农村地区的生产组织与城市地区不同。成年农村居民通常是集体单位的一员,因而他们的收入被当作是集体剩余。当他们不再受雇于国有部门时,农村居民必须自己提供住房且不再被社会保险制度所覆盖。在工业化的初始阶段,这两个国家的农民都得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产品,而制成品的价格却比较高。严格的限制措施(在苏联被称为居民证制度,而在中国被称为户口制度)成了阻碍农村人向城市流动的障碍,因而也人为地使得城乡收入差距维持着高水平。这种情况在中国尤为突出,因为户籍制度已经实施了半个多世纪。

当向市场经济转型开始时,中俄两国农村的状况差别非常大。中国的农业具有显著的满足自我消费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的特征,而俄罗斯的农业则更加机械化和专业化。在俄罗斯,一些积极从事农业的人受雇于国有农场,赚取工资。此外,在苏联集体农场工作的成员被纳入到国家福利系统,可获得退休养老金、最低工资和医疗保险。与中国相反,俄罗斯的多数农产品是被城市人所消费的。虽然我们还没有掌握任何详细的比较研究资料,但我们可以断定在转型伊始中国(一个处于早期工业化阶段的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俄罗斯。的确,中国农村的生活水平在转型的过程中有了提高,而俄罗斯的情况在20世纪90年代却在恶化,这使得两国之间的差异缩小了。但在两个国家,城镇收入与农村收入都在向同一个方向发展:中国,收入快速增长;俄罗斯,伴随几年的快速下降后收入又随之上升,因此,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大于俄罗斯。

在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地区迈出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第一步,城市则始于80年代中期。中国的转型发生于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快速进行的时期。预期寿命实际上要长于俄罗斯。中国发生变化的一个关键因素——这个因素在俄罗斯还没有在同等程度上出现——是经济对外国贸易和投资开放的政策。这些政策首先在东部地区实施,刻意形成了地域收入差距,而后公共政策又致力于去缩小这一差距。

虽然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转型起步较晚,但其私有化进行得更早,主要通过大规模私有化运动(1992—1994年)和引入正规产权进行的。而且,中俄两国的变化是在相当不同的环境中发生的。与中国相反,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同时也在向西方的政治民主迈进。与中国不同,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同时其组织制度也在发生腐蚀。在苏联解体后的多年里,俄罗斯遭遇了经济快速的负增长,实际工资也大幅回落,伴随宏观经济崩溃的是预期寿命的缩短。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城市在发展,俄罗斯却出现了下岗失业并且许多工人离开了劳动岗位,这是其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两个结果。在新千年伊始,俄罗斯经济出现了正增长,与这种变化相联系的是石油和其他自然资源价格的上涨,而俄罗斯拥有这些资源。

在本文中,我们将说明中俄两国的公共转移支付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极其不同。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更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而这又被两个国家在养老金制度方面的差异所强化。原苏联时期就为农村老人提供了一定的养老金,而这在当今的中国仍未变成现实。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相当数量的选民由老人组成,因此养老金仍是一个热点问题并不令人感到奇怪。根据1992年1月开始生效的新的养老金法律,任何人在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男性60岁,女性55岁)都有权享受养老金。我们将表明,在制度相似的两国城市地区,转移支付是均衡的。俄罗斯整个国家也是如此。反观中国,其公共转移支付整体上非常不均衡,中国公共转移支付的主要受益群体是城市人口。

在最近的实证研究中,有许多研究在分析这两个国家的收入不平等是如何发生变化的。就中国而言,文献表明收入不平等在转型时期的大多数时间里都在拉大,虽然这个过程似乎并不平稳。这些文献的一个共同主题是强调地域差异的重要性,主要是城乡层面的差异。也有许多文献在论述俄罗斯在转型时期的收入不平等。当然由于数据收集问题,要把握有关俄罗斯的真实情况相当困难。官方数据有很大的局限性,虽然收集原始数据有助于揭示许多问题,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官方数据。

三、数据和假设

本文研究所涉及的中国数据来自两项对等的为“中国的收入分配、增长和公共政策”研究项目开展的住户统计调查,从事这两项调查的团队由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其他国家的学者所构成。这个研究项目由福特基金会和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资助,由国家统计局(NBS)的农村调查总队和城市调查总队协助于2003年初开始实地工作,其中的收入指的是2002年的情况。国家统计局针对农村和城市使用了不同的抽样和调查工具,我们的数据亦如此。调查问卷由项目团队根据研究需要设计。城市居民的调查以省为单位进行,包括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甘肃。居住在77个城市的6835户家庭样本是从更大的由国家统计局定期为国家提供官方统计数据的样本中抽取的;农村样本包括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从这些省里面,先选取122个县或地级市,然后再抽取9200户家庭。城乡样本根据不同的抽样概率选取,为纠正这一问题,我们根据城乡人口的实际比例来确定城乡样本权重。

可能对于中国的调查而言最大的局限就是不能涵盖那些住在城市而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村居民,目前并无有关这部分人的有根据的统计,但大多数观察者都认为他们在迅速增加。不把那些临时居住在城市地区的人口涵盖在内是其他大部分关于中国城市收入不平等的研究所共有的特点。这就意味着我们很有可能低估中国城市的收入不平等,因为临时居民的收入通常比常住人口少。但是,现有的证据表明在中国的整体收入分配中由农村移民到城市的临时居民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中国收入不平等的整体估计可能并不会因为取样过程存在的不足而出现严重的偏颇。

有关俄罗斯的数据来自有关家庭福利和社会参与计划的全国调查,也被称为NOBUS。这一调查是在2003年的第二季度进行的,由世界银行提供技术支持,由联邦统计服务局(Rosstat)负责管理。本次调查使用的随机抽样样本包括44529户家庭和107659个个人,这些样本是通过多阶段分层的方法形成的,即分两阶段随机按序选取。首先,按人口规模定义七种类型的城市和农村居民(阶层),然后采样。接下来的阶段,从地址中选取家庭。为了对人口进行估算,我们使用了由数据提供者得出的样本权重。与中国的数据不同,俄罗斯对城市和农村使用了相类似的调查工具。我们根据NOBUS和全俄2002年秋季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对人口特征进行了比较,没有表现出较大的差异。

对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收入不平等的评估因不同来源而出现极大差异,并且往往这些差异似乎并不是时间差异所导致的。虽然早期评估指出,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作为一个国家其存在很大程度的收入不平等,但最近的评估有时不再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转向可以在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的不同论述中见到。虽然2000—2001年的世界发展报告指出俄罗斯1998年的基尼系数为0.487,但2006年的发展报告指出其2002年的基尼系数(针对消费支出)下降至0.32。基尼系数中的这一0.167个单位的差异或许主要是数据或定义的差异导致的,因为在这4年中人们并没有看到俄罗斯已经发生了迅速平等化的进程。

为什么对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收入不平等评估的差异很大,存在很多技术原因,即使是对同一年的评估也如此,这一问题本身就值得去分析。在这儿,我们把自己探讨的范围限制在一些关键问题内,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见世界银行报告和Yemtsov(Yemtsov,2008)的详细论述。核心问题在于俄罗斯官方评估的依据是货币收入,而NOBUS还使我们能够将人们以实物偿付的形式获得的转移支付(根据区域价格进行了纠正)包括进来,数据提供者对这些支付进行了估值。这种差异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非常重要,因为以实物偿付进行的转移支付比货币收入被更平等地分配。第二,我们定义的收入也包括自住住房的估算租金。如果我们用俄罗斯官方统计所使用的定义来替换我们关于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定义(这一定义与研究其他国家的情况时所使用的定义更具有可比性),那么,我们将得到一个比本文随后要提到的高很多的基尼系数。第三,联邦国家统计署利用立法程序以纠正可能出现的高收入者低报收入和隐性收入现象,但我们没有这样。虽然我们的选择可能会致使我们低估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但改正这一误差的尝试又会将其他误差包括进来,而这些新的误差并不一定比原先的误差更小。

对中俄的这两项调查相互独立地进行,我们对两次调查进行了事后的定义统一。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在于两项统计调查的资料和问卷以及作者在积极参与数据收集过程中积累的知识。但两项调查之间的可比性并不完美。例如,俄罗斯的样本包括了更多的家庭,这意味着评估可能更准确。总的说来,我们不能断定中俄之间的不平等差异是被高估还是被低估。然而,根据事后统一的定义得出的两国收入不平等方面的差异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很难说这仅仅是由数据采集过程造成的。

我们把每个家庭的总收入定义为各个收入要素的总和,包括工资、农业收入、非农业自主经营收入、公共转移支付、私人提供的转移支付、自住房估算租金和住房补贴。收入可能是实物,包括维持自我生存的农产品净产值或是私人住宅的价值。对于每一家庭的总收入我们又按家庭成员的数量进行分割。沿袭原先分析富裕国家收入分配的实践经验,我们把家庭平均总收入分到每一家庭成员并分析人均总收入的结果变量,就是说家庭是获得收入的单位,而个人是进行研究分析的单位。

四、总体的不平等以及根据城市和农村地区所作的分解

我们利用图来提出两个国家收入分配的初步印象。图1是柱状图,每个柱状代表的是个体平均收入的分布比例,它清楚地表明中国的收入分配要比俄罗斯更为不平等,在中国最多的个体集中于收入为平均收入的20%—60%这一区间,而俄罗斯集中于40%—90%这一区间。我们把样本分为城乡两个区域后发现两个国家存在巨大差异。中国城市家庭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那一部分家庭获得的收入至少是整个国家平均水平的150%或者更多,很少有城市家庭的收入在国家平均水平的70%以下。这种情形在农村显然不同,因为大多数人的收入都在国家平均水平的70%以下,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够达到整个国家平均水平的150%或者更多。显然,俄罗斯城乡收入分配之间有共同点,虽然高于平均收入水平的居民中城市居民更多。

图1 中俄整个个体平均收入分配比例

注:a)2002年中国整体的收入分配比例;b)2003年俄罗斯整体的收入分配比例。

图2 中国城乡个体平均收入分配比例

注:a)中国城市;b)中国农村。

在表1中,我们绘制了洛伦茨曲线并提出了所选取的中俄两国人均总收入的不平等指数以及两国各自的城乡不平等指数。显而易见,洛伦茨曲线表明中国的分配在总体上比俄罗斯更不平等,两国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53和0.336。表1中的数据所显现的两国之间另一个巨大差异就是:俄罗斯有75%的人口是城市人口而中国却仅有39%。不仅如此,中国城乡收入差距高达3.05倍,而俄罗斯却不高于1.67倍。

如何把握上述图表中的数据所揭示的对两国在大致相同的年份里的不平等的评估与其他研究报告所揭示的不平等指数之间的关联呢?让我们从中国开始,经合组织(OECD)(2004)引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评估指出200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17,在2001年吴和佩洛夫报道的基尼系数为0.417,而在同一年陈和瑞沃林报道的基尼系数为0.447。依据我们数据中有关收入的不同定义,我们发现我们的评估值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收入的定义更加宽泛和合理,因为它包括了自住住房的估算租金。

现在让我们转向俄罗斯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到的是,世界经济发展研究学院(WIDER)的世界收入数据库(2005年6月2.0版)收集了有关1981年到2002年期间的多达47种的基尼系数(应用不同的样本和定义得出的数据),这些数据是通过不同的调查途径获得的。我们所提出的2003年0.336的基尼系数要高于苏联时代(到1991年)的数据。相比之下,后来对俄罗斯的基尼系数的许多估算都比我们的高,当然也报道过一些与我们相近的评估值。

虽然中国的收入不平等在总体上要大于俄罗斯,但两国在次一级层面也存在着诸多相似的地方,如两个国家的城市不平等都低于农村。中国农村的不平等指数的数值要大于俄罗斯农村,除开第一等份(decile)外,俄罗斯农村的洛伦茨曲线都要更高。两国间一个显著的相似点表现在城市地区,中俄两国城市的洛伦茨曲线几乎相同。根据卢森堡收入研究中心(LIS)的研究,中国城市的基尼系数为0.317而俄罗斯为0.314,这与许多富裕国家在大致相同的时期内的数值类似。这同时也意味着中俄城市地区的基尼系数在总体上要低于美国,但比欧洲一些不平等水平低的国家要高。

为了更好地揭示中俄两国在整体上的差异,我们使用了累积性可分解不平等指数把每一国家总的收入不平等进行了分解。累积性可分解不平等指数具有以下特性,当把所研究的人群分成相互排斥的亚群体后,总的不平等等于每个亚群体不平等的加权总和。“群体间不平等”表示的是如果亚群体的平均收入相同,但每一亚群体内的不平等保持不变,那么还将存在一个多大程度的不平等。“群体间不平等”的成分的范围反过来又依赖于群体间平均收入差异的大小以及亚群体之间的人口分布状况。

我们已经计算了平均对数偏差及泰尔指数,前者使用人口比例权衡群体内不平等,而后者则使用收入比例。结果显示在表2中。在这两个指数中,整个中国的总收入不平等中有43%左右应归因于城乡间的不平等,而俄罗斯仅仅只有较小的10%~11%(根据表中的指数)的总收入不平等应归因于城乡间的不平等。中国的“城乡间不平等”是俄罗斯的7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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