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327”期货风波给我国证券市场敲响了警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证券市场论文,警钟论文,几个问题论文,风波论文,期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3月26日,金融界爆出了一条震惊世界的消息:经营233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在日经指数期货交易中出现灾难性亏损,因而陷入了倒闭的绝境。无独有偶,几乎同时,2月23日,上海证交所爆出了被称为“327”风波的国债期货交易丑闻,殃及20多家证券公司的生存。从新加坡到上海,两个互不关联的事件,给我国尚在襁褓中的证券市场重重敲响了警钟:金融衍生工具,如果管理失当,失去控制,会造成灾难性危机。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审时度势,果断决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这足以说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严重问题。
一、管理体制混乱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1.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它是国家管理证券的主管机构,由人民银行、国家体改委、计委、经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四个部门组成;2.中国证监会。它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专门实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3.国务院有关部门。如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体改委等,分别负责管理各类债券市场,审批各类证券交易机构,编制证券发行计划、为股份制试点和市场交易制定相关的法规等;4.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管理当地证券市场,如上海、深圳市政府专门设立了证管办,一些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所在地政府也设立了类似的证券管理机构;5.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它们是证券交易市场最重要的自律性管理机构,实际上承担了全国证券市场的主体管理工作。这样的管理体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矛盾,有明显缺陷。这样多头管理形成的直接后果,导致政出多门、市场政策缺乏稳定性、交易规则不一致、矛盾冲突时有发生。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宏微观经济背景和经济发展的模式看,要解决证券市场管理体制混乱的矛盾,最好的方法是建立独立的、专一的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证券市场,在法律上明确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将现有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管理证券市场的职能,全部收归证监委,从根本上改变多头管理,都管都不管的混乱局面。
二、上市公司规范化的问题
时至今日,上市公司不规范之处随处可见:一是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目前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属于一般加工业和商业、房地产等行业,而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少。这样的结构显然背离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对调整产业结构有弊无利。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大多数由国营企业改组而成,相当一部分是国家控股企业,旧观念、老规矩、老办法仍在起作用,有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使股份制企业不能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二是发行股票成了上市公司的“圈钱运动”。股份制改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却把集资和上市当成了目的,认为搞股份制就可以发行股票,还可以溢价发行,上市后又可以送配股,分红的随意性也很大,发行股票成了上市公司“圈钱运动”;三是漠视股东利益,一些上市公司把公司上市简单地理解为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一种手段,股票发行后对股东的权力和利益漠不关心。上市公司无论效益好坏,除个别外,普遍对股东的回报率偏低;四是把股民的腰包当银行。由于管理混乱,缺乏权威的公正评估机构,一些上市公司溢价发行的股票,虚拟资本是股本的10多倍,有的原始股价格高达几十元,股票未上市,投资者就承担了几十倍的溢价风险。同时,不同身份、不同渠道购买的股份也悬殊很大,形成人为不公平竞争。股份公司在股票发行中捞了一把后,理应给股民一些回报,但大多数上市公司尽管自身效益较好,给股民合理回报的却很少,还采取大额送配股的办法,掏空股民腰包。五是有相当一部分公司采取同股不同权、不同制的分配方式,在分红中损害国家的利益。此外,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弄虚作假,直接或间接在二级市场上参与本公司股票的交易活动,内部职工股提前上市,年度红利拖至下年度派发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法人企业达756万家,其中700万家是国营、集体企业,已改制的股份公司,有6000余家,在证交所挂牌上市的只有300多家。为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一要把好公司上市关,将真正符合国家中长期产业政策、经营管理水准高、发展潜力大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推向证券市场。二要把好上市公司监管关,证券管理部门要帮助上市公司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内部权力结构、利益分配、奖罚政策、经营管理机制等,都符合规范化的股份制公司的要求,真正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
三、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证券业作为我国新兴的行业,具有高效益、高风险的特点,目前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管理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证监会曾多次强调股市“宁可慢、但求稳”,但反映在实践中“稳”、“慢”均未做到,使股市失去了信心和人气;二是无法可依,没有石头也过河。全国各地的股票债券交易,从1986年就开始迅速发展,但在1993年以前只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才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管近两年来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条例》至今未作修改。没有完善的法规依据和必要的保护措施,证券市场依然运作,使各种流弊滋生,管理层无法可依,在种种违规行为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三是有法不依违法难究。证券市场管理层曾多次强调上市公司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对股民的回报。然而政策归政策,众多上市公司我行我素,一些公司年收益率仅为3%左右,董事会照样公布配送方案,大量转配股。在管理层配股通知及补充通知中,曾多次要求上市公司配股结束后去工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向股东公布配股结果,但迄今为止,众多配完股的公司难得有一、两家出面公告作个交代。而管理层对种种违规的配股行为和那些有头无尾的配股动作监督不力,从未有一家不合格的配股申请被否决,也从未出面督促上市公司配股结束后公告于众,这样使得种种规章制度成了市场的装饰品;四是执法不严,姑息纵容。一段时期以来,国债期货交易屡屡出现会员单位超仓、机构操纵价位等违规行为,却从未见管理层有严厉的处罚之举,这种姑息迁就的做法是酿就“327”风波的重要原因。
要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必须:(1)证监会、证管办、交易所要加大监管力度,应解剖一些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从中找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对问题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介曝光,从快从严从重处罚。(2)国家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力度。(3)加快证券立法工作步伐,以法治市。尽快制定和颁布《证券法》、《期货交易法》等有关法律,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证券法》未到位之前,应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规范证券行业所制定的行政性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从严,依法治市,从严治市。(4)证券公司要强化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还可以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的形式,定下行规,使证券商有规可循,实行相互监督。(5)加大处罚力度。在证券市场上对违法行为只限于经济制裁,很难打击时有发生的违法行为,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为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还需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需要证监会、沪深等地证管办、交易所之间的密切配合、协调和沟通,需要管理层、经营者、投资者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四、交易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证券商欺骗顾客的行为时有发生,表现在:(1)提供虚假信息。有的证券商为了操纵股票、期货价格,用虚假信息迷惑投资者,有的证券商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有意制造虚假信息,让投资者频繁买卖证券,以此来获得不法收益。(2)挪用客户资金。证券经营机构或服务机构擅自将顾客帐上的资金或证券挪用出借、出租或者抵押,为自己谋取不正当收益,也有的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使投资者受损。(3)证券经营机构作为顾客的交易对方,故意以不合理的价格与客户进行证券买卖交易。(4)承诺不兑现。有的期货经纪公司为了得到更多的客户,随意许诺期货交易的利润而闭口不谈期货的风险,使许多投资者受骗上当。二是屡见不鲜的内幕交易,令投资者心寒。上海证交所的国债期货市场中有几家“大哥大”级的投资机构,动辄使用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更为恶劣的是,始终有一些投资机构传播一些被事后证实的消息。2月23日发生的“327”事件的导火线,就是对1992年国库券加息问题的传闻,1995年2月26日正式公布的消息,在3个月前就为市场所知。经过3个月未被证实的消息,在22日下午就体现在市场上,23日开盘即出现巨量,327品种价位由148.50直线上升至151.98,毫无疑问,市场上存在内幕交易。下午临收市的半小时以内,突然出现数百万抛单,成交价从151.5打到147.5元,使20多家证券商亏损资金近10亿元,大批投资者血本无归。继“327”事件之后,近几个月来,国债期货市场又屡次发生由违规交易引起的风波,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迫使中国证监会5月18日发出了《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三是大户在市场上兴风作浪。现在证券市场上的真正大户是各地从事证券交易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这些单位一般资本都在千万元以上。每当新股上市或要发行新股,一些证券大户就联手炒作,把风险转移给二级市场,一些证券经营机构还经常联手倒逼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作出政策性让步,大户兴风作浪的结果使老股民丧失投资信心,新股民望而却步。四是透支交易屡禁不绝。有些证券商为了招揽客户,有些股民为了得到证券商的融资服务,竟置法律于不顾,许诺或默许股民进行透支交易,有的甚至还签订协议,达成默契,企图走透支发财营利的“捷径”,这种违规、违法交易的结果,造成了众多的股民与证券商之间的矛盾,最终只好强行平仓或处以重罚,倒霉的还是证券商自己,受损失的是国家。
为遏制证券交易不规范的行为:(1)建议有关部门对“327”等违规交易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中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对股票、期货等违章交易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纵容。(2)完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证券市场无纸化、电脑化、卫星化与集中交易的特点,为全面、及时、高效的监控系统,提供了非常好的技术基础和条件。建立和完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制止、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使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原形毕露,杜绝各种类型的证券欺诈活动。(3)国家有关部门要利用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契机,必须慎重周密研究期货交易及管理办法,在条件尚未成熟前,不能重开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五、信息披露不严肃的问题
信息披露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开公司的重要信息,以利于信息使用者进行自我判断的一种行为。它包括:招股说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很多,极大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信息披露制度缺乏统一性和完备性。二是信息披露缺乏有效性。投资者与信贷者的利益得不到真正的保护,也助长了一些小道消息的滋生蔓延。三是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有的信息披露漏洞百出;有的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粉饰自己的经营业绩,有意回避一些重要信息,报喜不报忧;有些蓄意操纵某些会计事项,在经营报告上大做文章。四是信息披露缺乏充分性。
为规范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议:证券管理机关应及时总结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成功做法,对国内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修订补充,使之更具体化、增强针对性,同时,应强化检查监督,严格督察上市公司的执行情况。
六、投机性太强的问题
有人曾尖锐地指出,中国证券市场汇聚了一大批嗜赌者,真正的投资者几乎没有,此话并非言过其实。1994年8月4日,在政策面利好消息的刺激下,上海股市成交量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同期港市日平均成交额近50亿元,折合人民币只有上海股市8月4日的一半。但从上市可流通股本总额看,香港为1684.35亿港元,即1876.87亿元人民币,而上海股市发行总股本中,因国家股、法人股无法流通,实际上可流通股本只有70多亿元,只有香港股市的4.15%,市场规模小而交易量又如此之大,这只能说明我国新兴股市的投机性太强,今年2月23日发生在上交所的“327”期货风波,万国证券公司在保证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以内部交易的办法人为造价,数额高达1400亿人民币,其性质与国外同期发生的巴林事件相类似,被称为“中国的巴林事件”,过度投机是该事件出现的深层原因。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无论是期市还是股市投机性都很强,现在我国股市成了炒政策、炒消息的所在,成了只拼资本大小的赌博市场,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为了进一步遏制证券交易换手率过频,投机炽烈的现状,引导、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建议:一是实行多种税费形式,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二是发展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成熟股市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证券市场稳定的基础,我国证券市场要走上健康发展的国际化轨道,必须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培养长期的投资者。三是创造条件推出股价指数期货,使长期投资者能借此回避风险。
七、证券商、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的问题
证券公司(商)的传统业务应是发行与交易,而事实上由于市场竞争很激烈,形成证券市场容量过小与证券公司网点设置过多的矛盾,导致证券商的自营业务大都处于亏损状态,使得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把眼光转向风险较小的资金管理业务,进行变相的资金拆借、存贷款业务,而在主业证券上的投资比例缩小,资金管理成为证券商获取利润的重要手段。许多上市公司不务正业、自己的主业——工业、商业或房地产收入大幅度下降,其副业证券收入却相当可观,在其总收入中占的比例相当大,一些上市公司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但股票照样红火,少数上市公司一年总收益,有近一半来自自营证券业务。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上市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于证券投资,一方面风险太高,令股东担忧,另一方面也不规范,使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难以防止,违背市场的“三公”原则。对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个股行情火爆,上市公司炒作自己的股票,如鱼得水,得心应手,自然胜多输少。去年中国证监会对山东渤海公司大量回购自己的股票,大幅度拉高价格,牟取暴利的事件进行了处罚,事实上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在炒作自己的股票,一些上市公司新股或配股认购不足,剩余部分也常常是不用交钱自己吃下,待大势转好时,与承销商一起拉高,趁机获取高额差价之事也屡见不鲜。开放股市以来,尚未有上市公司公布其新股发行及其送配股是否成功,剩余部分去向何处以及配股款何时到位。
为扭转证券商和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的不良行为,应在《证券法》中规范它们的行为,按金融分业管理的要求,禁止证券商经营证券以外的金融业务,禁止上市公司炒作自己的股票。
八、运行业绩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背离的问题
纵观世界各国成熟的股市,无不与世界各国以及世界经济大循环息息相关。追溯我国开放证券市场的8年多时间,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水平是完全相背离的。当中国经济处于相对萧条、沉闷、疲软阶段,处于大规模压缩基建、减少信贷、紧缩银根的困难年代,中国股市却红红火火,人气汹涌、牛劲十足,一飞冲天,上证指数冲破1500点。而经济复苏,全面振兴,各路大军齐头并进,上证股指却又一路下泻,探底324点。证券市场运行业绩不但不能反映国内经济增长形势,反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背离。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股市的发展还非常不成熟和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欠佳。已经上市的300多家公司,并不代表国内最好的企业,而且股份制由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组成,上市的仅是占小头的个人股,加上市场容量过小,还不能适应证券公司网点设置过多以及资金市场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指数很难反映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是证券市场成熟化,要从宏观上完善证券市场的大环境,在微观上应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建议对上市公司实行淘汰制,将那些经济效益不好、投资回报率达不到银行一年期储蓄利率水平的企业暂时停牌,令其限期整顿,若达不到标准的,宣布取消其上市资格,与此同时,选择一批真正符合规格和标准的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