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围城”实现飞跃——外经贸统计改革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围城论文,外经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外经贸统计的现状及问题
外经贸统计始建于1950年。40多年来,外经贸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已形成有制度、有渠道、有队伍的较为完整的体系。外经贸统计作为外经贸信息的主体,在安排计划、制定政策、指导工作、加强管理、考核业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外经贸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立了外经贸部统一领导、地方外经贸委(厅、局)分级负责,外贸、外资、外经分工合作,各级外经贸统计部门(含各部委直属总公司)归口管理的外经贸统计体制。
——外经贸统计制度方法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完善,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开始采用。统计指标适应外经贸体制改革的进程弃旧补新,指标体系不断充实完善。
——统计手段现代化取得可喜成果,实现了从手工报表向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广泛应用的飞跃。
——统计法制化进程逐步推进。在立法方面,制定了涵盖外贸、外资、外经的一系列部门统计规章;在普法方面,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外经贸系统的统计法制意识有所增强。
——统计队伍不断充实提高,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熟悉统计知识和外经贸业务的外经贸统计队伍。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两个根本性转变”在外经贸领域的逐步推进,对外经贸统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求都日益增长。但外经贸统计依然采用传统、落后的统计生产方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先天不足日益暴露。外经贸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等基本作用的发挥受到局限,和国务院领导提出的统计工作积极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更是有相当距离。外经贸统计当前的问题与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调查内容不能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经济规律在主导外经贸运行的诸多要素中日益居于主导地位。外经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也需要外经贸统计尽快从主要反映总值、总量和速度转向主要反映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要体现“大经贸”的方针和综合信息的特征。当前的外经贸统计调查内容过于单一。尤其是作为外经贸统计核心内容的外贸业务统计几十年来一直仅有进出口统计,很难满足上述要求。至今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外经贸行业的数据信息和监控体系,已成为当前影响“大经贸”发展战略实施的突出问题。
调查方法体系远未健全。与此相联系,统计工作效率不高,投入产出极不协调。依靠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报送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在当前外经贸统计调查方法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非全面调查,包括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及非定期的灵活多样的快速调查应用不够广泛,行政记录、科学推算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
过分依赖全面报表的统计调查方法格局,使外经贸统计工作效率不高。改革开放以来,外经贸统计调查对象规模呈几何级数递增,成分日益复杂(比如外商投资企业日益增多),被调查者的支持和合作程度有所降低,统计报表制度对此难以适应,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漏报、瞒报、拒报现象却屡禁不止,局部数据失实严重,投入产出极不协调。
统计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步伐需进一步加快。当前,统计信息技术已成为制约外经贸统计发展的瓶颈。其突出表现是:宏观、中观与微观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受到制约,同时也增加了统计人员的负担;在进出口统计方面开发利用海关数据受到制约;统计调查方法改进受到制约;层层汇总的作法使得统计信息大量丢失,等等。
统计法制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外经贸统计法制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在一些人甚至个别领导的眼中,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甚至篡改几个统计数据是小事一桩,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违法不究的现象十分严重。权利与义务统一不够,突出表现是,调查者只强调调查的权利,却忽视履行搞准统计数据,保守被调查者秘密的义务;被调查者既不明了提供统计资料是自己的法定义务,也不知道依法享用统计信息是自己的权利。
上述种种问题与矛盾说明,当前外经贸统计面临严峻挑战。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两个转变”为我们对传统统计工作方式的彻底改造也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二、外经贸统计改革的基本条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传统统计观念是外经贸统计改革的巨大障碍,观念的转变是改革的前提条件。
破除绝对求准、机械求全的观念,树立新的统计信息质量观。绝对求准是绝对不准,机械求全是求而不全,因为二者均违背辩证法。统计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应以总趋势、总规模符合客观实际来体现,要破除总体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绝对的传统的作法,要用现代统计理论和计算技术对主要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和推算。
树立外经贸统计工作的效益观念。统计部门是一个产业部门,其产品是统计信息,因而也要讲求工作效益,讲求产品质量。外经贸统计也要走集约型发展的道路,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统计工作者素质,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计量经济理论及现代统计调查分析方法。
破除本位主义,树立外经贸统计工作的大局观念。统计需求增加,调查内容增多,但统计工作决不能走彼此分割,“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之路。要以网络技术为依托,逐步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外经贸统计信息的共享。
破除机械求新的观念,重新认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统计信息贵在及时,时过境迁的统计信息作用必大为逊色。但这并不意味着统计数据越新越好。统计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是一对矛盾,脱离实际过分强调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必然会使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影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贸易统计数据都在月后25至45天才发布。
破除“以管为统”的观念,发挥统计调查的能动性。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企业,企业听命于主管部门,统计数据是“要”上来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依靠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企业更多地听命于市场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数据要依靠科学的统计调查手段来取得,既不能要,更不能等。
切实树立统计服务观念。许多统计人员对统计部门是服务部门无太大异议,但服务对象是政府主管部门、各级行政领导的观念却根深蒂固。其实,统计服务还应面向包括调查对象在内的企业及社会公众。服务范围社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是外经贸统计发展的方向。
推进外经贸统计改革,必须坚决贯彻“一靠科技、二靠法制、归根结底靠人才”的统计工作战略方针。统计工作战略方针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科技是动力,法制是保障,人才是根本。科技需要法制去规范,法制保障科技创新,科技和法制都需要由人才推动和实施。这一方针是在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统计工作的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正确性已为实践所证实。作为国民经济统计重要组成部分的外经贸统计,在改革和发展中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方针。
领导的支持是外经贸统计改革的保证。转变观念,首先是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加强法制,首先是各级领导要知法、守法,率先垂范。人才的吸收和培养、科技手段的完善和健全、组织机构的培育和建设等方面无不需要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
三、改革基本思路及制度创新中需要处理好的六大关系
外经贸统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完善现行外经贸统计体制,适应“大经贸”战略方针,加强外贸、外资、外经等各项外经贸统计工作的协调与融合;在此基础上,以改革现行外贸业务统计作为外经贸统计改革的核心内容,将外贸业务统计改革为外经贸业务统计,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要求的业务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体系、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体系及统计组织体系,使业务统计成为外经贸业务管理和政策制定的“信息库”与“思想库”。
目前,外经贸统计改革已进入制度创新阶段,必须注重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业务统计与海关统计优势互补的关系。外贸业务统计自建立之日起至今,除了1967年至1979年海关统计停止编制之外,一直与海关统计并行。这种格局,使得正确处理业务统计与海关统计的关系,实现二者优势互补成为业务统计制度创新的首要问题。海关统计由于是一种行政记录,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少,系统性误差较小。因此,业务统计在进出口统计方面要积极开发利用海关数据,避免重复劳动,造成资源浪费。一些体现外贸业务管理特点的内容,诸如代理出口、加工贸易净创汇、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等,海关统计不能涵盖,而业务统计由于是为实施外经贸宏观管理而设,就上述内容开展调查,正是业务统计的优势。
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的关系。全面调查,是对统计单位的全部进行统计调查的一种方法,它能够掌握所有调查单位的全面情况,但费用较高,出现误差的可能性较大。抽样调查,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与全面调查相比,它具有节省人力、物力、操作灵活等优点,尤其是它以概率论为基础,抽样误差可控。外经贸统计制度创新,也必须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在搞好全面调查的同时,推行目录抽样技术,逐步推动外经贸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的改革。
定期调查与快速调查的关系。定期调查,是指固定调查周期的统计调查;快速调查,是指非定期的、能够及时反映外经贸运行中某方面情况的统计调查,包括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等。广泛采用灵活多样的快速调查,强化“短平快”调查研究功能,是“两个转变”提出的新要求。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必将大大提高外经贸统计的咨询服务水平。
统计调查与科学估算的关系。科学估算,是以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根据事物的联系及其发展规律,间接估算和预计经济现象数量关系和变化前景。统计调查是科学估算的基础,科学估算是统计调查的进一步延伸。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提高外经贸统计的预测、监测水平。
宏观需要与微观需要的关系。不同经济层面对外经贸统计信息的需求本质一致,但各有侧重。宏观层面(外经贸主管部门)需要的是能够反映外经贸运行整体状况的统计信息,既包括运行的总趋势、总规模,也包括运行的质量(结构与效益等);微观层面(外经贸企业)需要的是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密切相关、能为决策提供参考的统计信息。
正确处理不同经济层面的不同统计需求,要求各级外经贸统计部门,尤其是各外经贸企业要积极推动统计、会计、业务三大核算的统一,逐步由分散的专业统计转变为集中统一的综合统计,由生产型统计转变为经营管理型统计,由速度型统计转变为效益型统计。
统计改革与统计队伍建设的关系。外经贸统计制度实现创新,最终还要由统计人员去实施,人才是推动统计改革的根本。统计改革对统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熟悉外贸、还要熟悉外资、外经;不但要熟悉经济统计,还要熟悉数理统计;不但要通晓统计核算,还要熟悉会计核算;不但要关注国内经济形势,还要了解世界经济动态;不但要熟悉外经贸知识,还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此外,还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观念教育。总之,外经贸统计队伍建设任重道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必须坚持一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