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在化城市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而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一座城市的标志物,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中保留古建筑不仅不会影响现代化城市形象的塑造,而且有利于中国建设更具地方特色的建筑。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古建筑保护的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措施,旨在为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的良好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城市化;古建筑保护;古建筑利用
1引言
古建筑不仅记载着古人的生活足迹,还蕴含着古人的文化精神,这对现在来说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国家,因此,精神文化的传承对于我国而言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建筑群,当地政府除了加强对古建筑修葺人才的培养之外,还应向当地居民宣传古建筑的重要性,使居民能够真正明白古建筑存在的价值,从而使居民都能为保护古建筑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2 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2.2 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2.3 缺乏专业的古建筑修葺人才
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而言,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还需要有专业的修葺人才。古建筑的建筑工艺与现代的建筑工艺有很大的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古代的建筑技术已有很大一部分失传,这大大地增加了修葺古建筑的难度。除此之外,目前史书上存在的对于流坑古建筑的理论知识并不完善,导致专业人才越来越少。如果不计后果使用钢筋混凝土来修葺古建筑,其本身的古韵将受到巨大的破坏。
2.4 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3 城市背景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意义
古建筑通常是指传自古时的陵、宫、楼、塔、殿或寺庙等,它不但是人类文化遗产中的精髓,同时也是研究古代宗教信仰、文化艺术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的重要资料,是我国重要的文化瑰宝。 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重要遗产,我们应从多个角度、无条件的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维修与改建。然而,时代与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势必会使古今建筑产生诸多无法调和的矛盾,例如:古建筑与人口增长、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现代社会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矛盾。这些矛盾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彼此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法轻易斩断。加之现今社会工作压力的繁重,为了减轻工作负担,很多企业均引进了现代化机械设备,其外形、功能均与古建筑不符,上述这些都是制约古建筑维修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以,对建筑行业来说,应尽可能选择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与维修,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古建筑数量也在急剧减少,很多城市的古老民居,已逐步被现代化建筑取代,在这样的情境下,应着力提升人们保护古建筑的意识,做好保护、维修与后续开发工作。
4 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措施
4.1 及时的进行古建筑的修复工作
建筑结构问题使古建筑在安全性上有所降低,同时也对周边古建筑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出现古建筑安全问题时,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工作,首先要进行加固操作,对内部结构进行稳定,避免在修复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其次要对整体结构进行分析,选择适宜的修复材料与修复方式,根据该地区的地域气候特点,规划出修复工作的修复方案。最后是修复过程,需求有关的修复人员及企业,极大程度的还原古建筑的原有样貌,保证其能够符合古建筑的原始建造目的,使古建筑再一次焕发出其本身的历史魅力。
4.2 挖掘非重点古建筑的价值
各古建筑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应将这份历史传承下来。为此,当地的政府及旅游部门应大力发展旅游业,使更多的游客了解该地古建筑群。正如我国的古城墙以及长城等建筑,虽然这类建筑在当今已经逐渐失去了使用性,但它们却代表着一段历史。一个国家的历史对于国家的发展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应给当地的古建筑群赋予新的“存在意义”。为此,可根据历史文化村落的特点来挖掘自身的历史文化,将历史文化做成旅游产品来吸引游客。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还应加强文化建设,使游客能够更好地体会古人的生活状态。同时,当地的旅游部门还应加强对古建筑群的宣传,使游客以及居民逐渐意识到非重点古建筑的重要性。
4.3 加强立法建设
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立法建设。它是规范一切行为的保障,贯穿于古建筑的保护整个过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1)用法律规范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行为。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古建筑的保护修复的具体维修细则少有提及。要不断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科学维修的观念深入到每个维修者心中,加强对个人破坏行为的惩罚。2)用法律约束管理机构。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法律责任相关联,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公德心。另一方面,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和文化素质,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3)以法律形式规范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的资金额度。另一方面,保护资金保障的内容做到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且这些信息应对公众透明,并接受监督。
4.4 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是古建筑保护的首要任务,要在规划过程中,将第三产业的旅游发展与古建筑保护进行区分,划分出特定的保护区域,避免城市环境对古建筑产生污染。在城市工厂、住宅区及街道等区域的规划中,要尽量的避开古建筑的建筑群,从而将城市环境对古建筑的影响降至最低,古建筑不仅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象征,更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标志,积极做好古建筑的保护,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对于推动城市文化与经济发展,有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5 结束语
面对古建筑破坏严重的现状,了解其保护意义并掌握其保护措施对于弘扬中华历史文化具有积极意义。而笔者认为古建筑保护并不是一味的保留,这样只会加大与现代化发展的矛盾,同时古建筑也会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负担。相反,古建筑的保护要求相关专业人员用发展的目光去解决问题,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古文化,使得古建筑更好地融入现代城市中,充分打破“格格不入”的窘境。这样古建筑不仅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为中国建筑贴上“特色”的标签。
参考文献:
[1]孟娟.文物古建筑群整体保护分析[J].北方文学旬刊,2016(6):212- 212.
[2]熊茂华.古村落中非重点古建筑民居的保护模式[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15(4):71- 73.
论文作者:陈翔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5
标签:古建筑论文; 建筑论文; 文物论文; 城市论文; 历史文化论文; 历史论文; 工作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