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我国“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精准扶贫需要到村到户,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主要原因在于精准扶贫中出现了突出的对贫困户的排斥现象,包括在精准识别环节对贫困人口规模的人为限定形成的规模排斥、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对片区外贫困群体的区域排斥,以及自上而下的贫困村和贫困户识别过程中对贫困群体的恶意排斥和过失排斥等。
关键词:精准扶贫 基础 精准扶贫
瞄准贫困群体开展针对性扶贫己经成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需求,我国政府“两项制度衔接”政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出台,使精准扶贫己经日益机制化。但不可否认的是,精准扶贫在现实工作中“脱靶”现象非常突出。根据笔者调查显示,接近90%的一线扶贫系统领导干部对“两项制度衔接”政策本身的评价比较高,但对该政策执行绩效的评价不高,有62.5%的人员认为“两项制度衔接”中“贫困对象没有被瞄准”,25%认为“只制定方案不具体落实”,12.5%的人认为“实际资金投入不足”。因此,客观分析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路径,对实现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要求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第一道难关。“精准识别”主要是指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识别,这是实现精准扶贫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实际调研显示,在“精准识别”这个环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规模排斥
“两项制度衔接”的一系列政策都明确指出对衔接对象要以县为单位实行“规模控制”。也就是说,贫困人口规模的确定不是基于科学标准识别出来的,而是基于省级扶贫部门测算结果自上而下分配(指标))的。在这种格局下,各地获得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指标(数量)未必与实际的贫困人口规模一致。调研显示,所有样本村获得的贫困村(户)指标数量显著低于实际数量。一些贫困村(户)因为政策上的“规模控制”被排斥在精准识别之外。
二、区域排斥
2013年正式启动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本意是在特困地区推动区域层而的综合发展。但这个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政策,客观上将部分贫困村(户)排斥在精准识别范围外。例如,为了集中连片只能兼顾贫困和非贫困社区,那些不连片的贫困村为此被排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凸显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成效,往往以非贫困区甚至相对富裕地区为基础整合临近的贫困片区作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区域,更是将真正的甚至是大量的贫困村排斥在外,这些就是所谓的“为连片而连片”现象。更多的“插花式”的贫困群体更是因为无法连片而被排斥在外。
三、识别排斥
识别排斥是一种主观排斥,即县、乡镇、村在基于获得的贫困指标基础上开展实际的贫困村(户)的识别过程中,将当地真正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主观排斥不予识别的现象。识别排斥又分为恶意排斥和过失排斥。
一是恶意排斥。所谓恶意排斥是指主导或者承担精准识别的人员,为了私利优亲厚友,不严格执行“两项制度衔接”政策中的有关要求,人为将贫困指标分配到乡(镇)、村和户的现象。在县级确定贫困乡镇的时候,虽然一般都是基于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以及贫困人口基数,通过打分排序的方式来确定贫困村的,但在谁来打分、怎么打分、怎么监督打分是否公正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上是无人监督的。加上一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人为抬高或压低人均收入,导致人均纯收入基数失真,使得在从县级到乡镇级和村级环节,由上级领导“指定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从村级到贫困户环节,虽然有农户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社区公示的程序要求,但在农户代表选择、公示方式,甚至是否真正公示等关键环节上都是由村干部说了算,贫困户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在H市开展的扶贫到户机制调研中发现,有25%的受访“建卡贫困户”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当选的,而有些贫困户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落选,更有贫困户因干部为政绩而按年度批次被脱贫。
二是过失排斥。它是指在精准识别贫困群体过程中,由于操作能力等原因造成的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客观排斥现象。调研结果显示,过失排斥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第一是贫困户申请环节。不少贫困户因没有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没有提出申请。有的地方由于传统文化和社区优势群体的影响等使一些贫困户不会提出申请。“不申请就不是贫困户”的逻辑实际上与精准识别形成了冲突;第二是入户调查核实环节。这种调查完全是导向式的,因为既然己经提出贫困户申请,自然要表明或者展示自己是贫困户,而判断者就是村(组)干部;第三是民主评议环节。这涉及到谁来评价、评议标准是什么、怎样进行评议、谁来监督评议的公平公正性、如何避免偶发因素使真正的贫困户被排斥、如何避免村干或者优势群体对民主评议过程的主导和控制,等等。实际调研发现,社长指定本社贫困户、主要村干部指定制定本村贫困户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第四是公示环节。包括是否做了社区公示、在哪里做的公示、怎么做的公示、怎么印证公示、有无公示异议以及如何处理公示异议等。实际调研显示,很多社区根本没有做公示,而有的村偷换概念,把县扶贫部门审核批准的贫困户名单在社区内的公示说成是贫困户识别的公示;第五是县乡镇审核(审批)环节。调研结果表明,那些根本没有进行过社区公示和民主评议就上报的贫困户申请依然顺利通过了县乡(镇)审查审批。这种有意无意的疏忽,使部分真正的贫困户在精准识别的最后一个环节也被排斥掉了。
作者简介:欧阳海青 中共衡南县委党校,研究方向:党史与经济
论文作者:欧阳海青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标签:贫困户论文; 精准论文; 贫困论文; 环节论文; 现象论文; 群体论文; 规模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