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的均衡: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水平协调度的动态考察(2004—2008),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城市群论文,差异论文,水平论文,动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095-1760(2013)01-0005-21
一、引言
城市群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力量在空间形式上的集中表现,城市群的发育程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1]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目前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投资环境最好、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而要实现该地区经济高速可持续增长,减少资源消耗压力,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友好发展,必须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走科技创新之路。科技创新和高等教育密不可分,高等教育可以为地区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因此,区域高等教育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应该保持适度协调发展,才能实现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相互促进。一方面,经济发展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又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两者可以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实力雄厚,高等教育发达,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已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2][3]从经济实力方面来看,长三角以1%的国土面积,不到6%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20%以上的GDP,吸引了占全国近50%的境外资金。[4]从高等教育资源来看,长三角地区具备雄厚的高等教育基础,高等教育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名列前茅[5],以2008年为例,长三角地区共有普通高校229所,普通高校教师157820人,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257.16万人,高等教育规模在国内同类城市群中首屈一指[6]。有学者(高耀,刘志民,2010)对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水平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行过相关研究,但上述研究只是一种静态层面上的考察。本研究以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权威统计数据为基础,从动态角度对该区域近年来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进行实证研究,以拓展相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为更高程度、更宽领域上促进区域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对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水平协调度的动态发展情况的研究具有更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教育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最初学术界较为关注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如巴克姆·哈德森(1974)[7]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区域经济效应进行了研究;刘易斯·索罗姆(1985)[8]对教育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研究;杰·吕克等人(1995)[9]对高等教育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进行了因果关系分析;萧今(1998)[10]分析了高等教育扩展背景下深圳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溢出效应”;此外,有学者还研究了自然资源禀赋、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作用关系[11];有学者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对经济增长中的高等教育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12]:我国学者基于中国的数据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及教育回报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13]。上述研究结果均表明,高等教育对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相应的,经济发展也会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近年来学术界逐渐将研究重心转移到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互动发展上来。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理论层面主要涉及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途径等视角;实践研究主要以某个区域为案例,分析该区域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现状、经验及不足,探讨实现协调发展的策略等。[14]
理论研究方面,李新荣(2008)[15]的研究认为:“从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看,当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时,表现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高等教育往往也发展较快,而经济较落后的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则相对缓慢,反之,称二者之间协调性差或发展不协调。”傅征(2008)[16]分析了高等教育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性,他认为:“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存在着区域布局不平衡、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并不成正比等问题。”毛盛勇(2009)[17]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协调程度不高,特别是有些省份二者之间偏离程度很大,这对当地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都很不利。”此外,学者们对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途径进行了相关研究,如刘晓明和闵杰(2008)[18]的研究认为:“地方高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既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教育所提出的要求高度来考虑,也要从教育自身的发展角度来思考,以促进地方高校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张宏军(2010)[19]和马贞荣(2011)[20]对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的对策进行了研究。
实践研究方面,姚聪莉(2008)[21]对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了研究;周桂芳(2009)[22]对河南省高等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晏维龙等人(2008)[23]对江苏经济与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毛海宝(2009)[24]分析了中小城市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现状、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此外,张艳(2010)[25]、崔荣芳和杨海平(2011)[26]、王熙和王康文(2011)[27]等人分别对泛东北区域、海南省和湘鄂渝黔桂边区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国内外关于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来看,大致呈现出如下特点:首先,宏观性的理论分析偏多,微观性的实证研究偏少,尤其缺乏建立在严格统计数据及计量模型分析基础上的实证类研究成果;其次,在少数实证类研究成果中,大多数研究是基于省域或特定区域为研究单元,缺少对城市群或特大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协调关系的相关研究;最后,静态层面的研究偏多,动态层面的研究偏少,尤其是对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协调度方面的动态研究目前几乎还是空白。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对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度进行实证考察,冀望为更快、更好地实现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探索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相关政策建议。
三、指标体系、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指标体系
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涉及的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因此,评价指标体系也应该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28]为了全面、系统地对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衡量,本文选择构建指标体系的主要原则为:(1)科学性。评估变量指标的选取应力求科学、客观、可靠,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准确性。(2)系统性。评估对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结构,对其发展水平的衡量应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指标体系设置,以体现评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3)可获性。设定指标体系时应充分考虑数据资料的可获取性,应尽量选择能在现有的公开出版的统计资料上容易获得的指标。(4)典型代表性。选取的指标体系应能分别反映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各个侧面、各个角度,以增强评估结果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按照上述指标体系构建原则,从高等教育规模、高等教育实力、高等教育经费三个方面选取衡量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29]具体而言,选取每万人口中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人)、每万人口中普通高校教师数(人)、每十万人口中普通高校数(所)来衡量高等教育规模;选取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数(万人)、每万人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人)、每万人专利申请授权量(件)来衡量高等教育实力;选取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比重(%)来衡量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水平。
按照上述指标体系构建原则,从城市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四个方面选取衡量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30]具体而言,选取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全社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来衡量城市经济规模;选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比重(%)来衡量城市经济结构;选取GDP增长速度(%)来衡量城市经济增长速度;选取人均GDP(元)、人均财政预算收入(元)、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元)来衡量城市经济效益。
(二)研究方法
界定和度量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性方法的文献资料较少,理论和方法还不是很成熟。本文将主要采用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及相关分析等基本分析方法,对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2004年至2008年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分别进行因子分析,并计算相关指标得分和排序,然后通过排序计算等级差,观察其偏离程度并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来看,如果经济发展水平排序远大于高等教育水平排序,说明某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如果高等教育水平排序远大于经济发展水平排序,则表明该地区高等教育有“过度发展”的态势;如果二者排序大体相当,则表明该地区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协调(毛盛勇,2009;高耀,刘志民,2010)。具体研究方法是:首先,通过因子分析方法计算出各城市在高等教育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综合得分,并分别进行排序;其次,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得到各城市在高等教育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等级差;最后,进行协调度的衡量和分析。
(三)数据来源
目前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分别为“小长三角”概念、“大长三角”概念和“泛长三角”概念。[31]本文中的长三角城市指“小长三角”的概念,即指上海市、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南通、泰州、扬州,浙江省的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和台州等16个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据是笔者根据《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统计年鉴(2005—2009)》、《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5—2009)》中相关数据直接引用或间接计算而得。
四、实证研究过程及结果
(一)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水平综合评价
1.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
首先从KMO(Kaiser-Meyer-Olkin)和球形Bartlett检验中验证变量间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从表1的检验值中可以看出,2004—2008年衡量高等教育水平各指标的KMO值分别为0.539、0.584、0.575、0.546和0.558,均在适合因子分析的临界值内;球形Bartlett检验的相伴概率P值为0.000,可以认为相关系数矩阵和单位矩阵有显著性差异,均适合于作因子分析。
2.相关矩阵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综合得分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抽取公因子,按照特征值大于0.7的原则进行因子提取,可以得到衡量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的三个公因子(见表2所示)。从表2中可知,三个公因子分别反映了2004—2008年相关高等教育变量总方差的88.789%、89.693%、87.397%、86.600%和87.673%,因此,采用三个公因子对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进行衡量和评价,既具有简洁性,又能保证足够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最后,以三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分别得到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水平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2004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F1×56.686+F2×19.693+F3×12.410)/88.789(1)
2005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F1×61.794+F2×17.403+F3×10.496)/89.693(2)
2006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F1×56.082+F2×19.342+F3×11.973)/87.397(3)
2007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F1×54.681+F2×19.654+F3×12.265)/86.600(4)
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F1×54.606+F2×20.568+F3×12.499)/87.673(5)
根据公式(1)—(5)分别计算出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水平进行排序,结果见表3所示。
(二)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1.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
与前面分析类似,首先从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中验证变量间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从表4的检验值中可以看出,2004—2008年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各指标的KMO值分别为0.604、0.610、0.727、0.685和0.739,均在适合因子分析的临界值内;球形Bartlett检验的相伴概率P值为0.000,可以认为相关系数矩阵和单位矩阵有显著性差异,均适合于作因子分析。
2.相关矩阵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综合得分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抽取公因子,按照特征值大于0.8的原则进行因子提取,可以得到衡量2004—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的三个公因子(见表5所示)。从表5中可知,三个公因子分别反映了2004—2008年相关经济发展变量总方差的89.508%、91.076%、89.576%、89.594%和90.385%,因此,采用三个公因子对2004—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衡量和评价,既具有简洁性,又能保证足够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最后,以三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分别得到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2004年经济发展综合得分=(F1×64.556+F2×13.964+F3×10.988)/89.508(6)
2005年经济发展综合得分=(F1×68.307+F2×11.776+F3×10.933)/91.076(7)
2006年经济发展综合得分=(F1×67.013+F2×13.005+F3×9.558)/89.576(8)
2007年经济发展综合得分=(F1×67.714+F2×12.387+F3×9.493)/89.594(9)
2008年经济发展综合得分=(F1×69.418+F2×12.474+F3×8.493)/90.385(10)
根据公式(6)—(10)分别计算出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2004—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水平进行排序,结果见表6所示。
(三)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评价
借鉴相关文献和结合专家意见,将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等级差具体分为五个档次,等级差为0代表“强协调”;等级差在[±1,±2]闭区间内代表“协调”;等级差在[±3,±5]区间内代表“较协调”;等级差在[±6,±9]区间内代表“较不协调”;等级差在[-10,-∞)∪[10,+∞)区间内代表“强不协调”。[32]根据上述划分标准,将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2004年至2008年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度情况统计如下(见表7)。
从表7中可以发现:
1.整体而言,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上海、无锡两市;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南京、常州、镇江三市;苏州除2006年以外,其他年份经济发展水平均高于高等教育水平;2004年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6个,分别为上海、苏州、台州、扬州、泰州、无锡;2004年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9个,分别为南京、常州、镇江、杭州、南通、嘉兴、舟山、宁波、绍兴;2005年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9个,分别为上海、南通、台州、泰州、苏州、宁波、嘉兴、无锡、绍兴;2005年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7个,分别为南京、湖州、常州、镇江、扬州、杭州、舟山;2006年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7个,分别为上海、南通、杭州、湖州、绍兴、无锡、台州;2006年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7个,分别为南京、苏州、泰州、宁波、常州、镇江、扬州;2007年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9个,分别为上海、苏州、泰州、湖州、绍兴、台州、无锡、南通、嘉兴;2007年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6个,分别为南京、杭州、常州、扬州、镇江、舟山;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高等教育水平的城市有7个,分别为上海、苏州、泰州、宁波、无锡、嘉兴、南通;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有6个,分别为南京、杭州、常州、镇江、湖州、舟山。
2.具体而言,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强协调”的城市分别有湖州、嘉兴、舟山、宁波、扬州、绍兴、台州,处于“强协调”的城市数量由2004年的1个上升为2008年的3个;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协调”的城市个数分别为10个、5个、9个、9个和7个;处于“较协调”的城市个数分别为4个、8个、4个、5个和3个;处于“不协调”的城市分别为无锡、绍兴、台州、舟山、南京和南通;只有2005年的舟山市处于“强不协调”状态。
3.根据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可以将“协调”和“强协调”进一步划分为高水平协调、中等水平协调和低水平协调三类。若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位于长三角城市群前5位,则归类为高水平协调区;若综合评价得分位于长三角城市群6~10位,则归类为中等水平协调区;若综合评价得分位于长三角城市群最后6位,则归类为低水平协调区;若高等教育(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高水平,而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水平处于中等水平,则最后归类为中高水平协调区;若高等教育(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水平,而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水平处于低水平,则最后归类为中低水平协调区。[33]根据上述标准,2004年上海、南京、杭州三市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苏州和舟山属于中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常州、镇江属于中等水平协调区城市,南通、嘉兴、湖州和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2005年上海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南通属于中低水平协调区城市,泰州、湖州、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2006年上海、杭州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南京、苏州、宁波属于中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南通、绍兴、嘉兴属于中低水平协调区城市,舟山、湖州、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2007年上海、杭州、苏州、宁波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常州属于中等水平协调区城市,扬州、泰州属于中低水平协调区城市,湖州、绍兴、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2008年上海、杭州、苏州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宁波、常州属于中高水平协调区城市,绍兴属于中等水平协调区城市,镇江属于中低水平协调区城市,扬州、泰州、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
(四)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分析
为了衡量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度,将2004年到2008年反映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值进行相关分析,这里主要采用Kendall相关分析和Spearman相关分析。首先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计算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从表8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2004年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Kendall相关系数为0.650,Spearman相关系数为0.832,且相关性在0.001的统计水平上非常显著;到2008年,作为反映匹配性的Kendall相关系数达到0.421,反映等级相关程度的Spearman相关系数达到0.660,且均通过双边检验。由此可以看出,从2004年到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整体而言二者之间呈现出良性互动发展关系。
(五)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聚类分析
为了考察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水平之间的相似性及差异性,采用系统聚类方法进行聚类分析,聚类方法为组间连接,度量标准采用欧式距离平方,得到的聚类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左)与经济发展水平(右)的系统聚类结果
从高等教育水平方面来看,2004—2008年南京水平均最高,独成一类,2004年上海和杭州为一类,苏州、常州、无锡、镇江、宁波、舟山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5年上海、杭州和舟山聚为一类,苏州、镇江、常州、无锡和宁波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6和2007年上海和杭州聚为一类,苏州、宁波、常州、舟山、无锡和镇江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8年上海、苏州和杭州聚为一类,镇江、绍兴、舟山、无锡、常州和宁波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
从经济发展水平方面来看,2004年上海和南京聚为一类,无锡和杭州聚为一类,绍兴、台州、南通、嘉兴和湖州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5年上海、苏州和舟山分别单独聚为一类,无锡、宁波和杭州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6年上海单独聚为一类,南京和杭州聚为一类,宁波、舟山、苏州、无锡、常州和台州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7年上海和苏州分别单独聚为一类,南京、宁波、杭州和无锡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2008年上海和苏州聚为一类,杭州、宁波和无锡聚为一类,湖州和舟山聚为一类,其他城市聚为一类。
(六)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主要指标分析
为了更具体的刻画和描述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在各衡量指标体系上的具体差距情况,为相关政策建议找到实证支持,此处采用标准化以后的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折线图和雷达图分析,以便更为直观比较和分析各城市内部之间的差异情况。下面分别进行说明(见图2、图3)。
1.2004—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各主要指标情况分析
图2为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得分折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2004—2008年,除GDP增长速度指标以外,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财政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均处于长三角城市群首位,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一直保持在长三角城市群首位,居“领头羊”地位。南京和杭州作为发达省份省会城市,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均居于长三角城市群前列,从具体指标来看,南京2004—2008年经济发展水平各指标均居于长三角城市群中等偏上水平;杭州除GDP增长速度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以外,其他各项指标也均处于长三角城市群中等偏上水平。苏州和无锡综合经济实力位列长三角城市群前列,苏州除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比重较低以外,其他经济指标均处于长三角地区上游水平,无锡各经济指标也均处于地区中上游水平;宁波和常州经济发展水平从2004—2008年明显上升,综合经济水平亦位居地区前列,但宁波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相对有所放缓;2004—2008年南通、嘉兴和绍兴等城市综合经济水平有明显上升,位居长三角地区中游水平,尤其南通市近年来GDP增长速度较快;镇江、湖州和台州经济发展水平相对稳定,位次排序变化幅度不大,除个别指标以外,其他指标均处于地区中等偏下水平;而泰州和舟山经济综合水平下降明显,但泰州GDP增长速度位居地区前列。
2.2004—2008年高等教育水平各主要指标情况分析
图2 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得分折线图
图3为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水平指标得分雷达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南京和杭州除了在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比重较低以外,在其他各项指标得分均处于长三角地区领先地位,南京市高等教育水平一直保持在长三角城市群首位,高等教育数量和质量资源尤为丰富。上海市高等教育综合水平位居长三角城市群“前三甲”,尤其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数、每万人专利申请授权量等指标更是位居城市群前列;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和绍兴五市高等教育综合水平位次排序上升明显,目前苏州、无锡、常州三市综合高等教育水平处于地区中等偏上水平,这三市在每万人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指标上位列地区前列,而湖州和绍兴高等教育综合水平居地区中等偏下水平;宁波、舟山、南通、扬州和镇江等市高等教育综合水平位次排序有所下降,舟山在教育行业就业人员数指标上排名靠后,扬州在每万人专利申请授权量指标上排名较为靠后;嘉兴、泰州和台州的高等教育综合水平位列长三角城市群后位,2004—2008年台州高等教育水平位列地区末位,但台州市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比重居长三角城市群前列,但由于其他衡量指标得分较低,所以导致其综合水平排序居后。
图3 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水平指标得分雷达图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上述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1.总体而言,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度并没有乐观的呈现出持续向“协调”迈进的发展态势,而是在不同的年份协调度有不同的变化,有些城市协调度上升,而有些城市协调度则下降。从2004—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16个城市中高等教育与经济水平“强协调型”城市由2004年的1个上升到2008年的3个,“协调型”城市由10个下降为7个,“较协调型”城市由4个下降为3个,“不协调型”城市由1个上升为3个。
2.具体而言,2004年上海、南京、杭州三市属于高水平协调区;苏州和舟山属于中高水平协调区;常州、镇江属于中等水平协调区;南通、嘉兴、湖州和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到2008年,上海、杭州、苏州属于高水平协调区城市,宁波、常州属于中高水平协调区城市,绍兴属于中等水平协调区城市,镇江属于中低水平协调区城市,扬州、泰州、台州属于低水平协调区城市。
3.Kendall相关分析和Spearman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从2004年到2008年,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但相关系数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整体而言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呈现出良性互动发展关系。
(二)政策建议
1.搭建平台:实现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共赢
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联动发展,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共赢不仅是地区自身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战略选择,更是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题中之意。应搭建地区高等教育合作平台,努力发挥区域优势,进一步优化区域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应切实加强城市群教育部门之间的合作,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的限制和束缚,不断推进区域高等教育的联动发展;应将区域高等教育联动合作发展纳入常态化,不断开展具体的合作和共享资源,如在各类专家资源库建设共享、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施共享、高校图书馆资源共享、国际教育合作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和交流。
2.“四轮驱动”:建立多元协调的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治理结构
推进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既需要中央政府推动,又需要地方政府联动,更需要高校自主发动和市场驱动,关键是要构建以项目为载体,以中央教育部和省级政府为主导、高校为主体、市场主动作为的“四轮驱动”、多元协调的区域高教治理结构。[34]应努力发挥各城市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实现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应发挥各城市高校的主体地位,建立长三角大学发展指导委员会和大学联合会,实现各高校之间更多的对话和实际合作;应通过市场来引导和扩大地区间的开放与合作,以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开放带动高等教育的区域合作,使高等教育的区域发展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应以具体的合作项目为载体,不断拓展和深化合作的领域。
3.错位互补:实现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要实现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高水平协调、可持续发展,区域内各城市必须找准各自的“生态位”,实现错位互补,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城市群高等教育发展而言,各城市要充分挖掘现有高等教育资源潜力,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借助区域优势和特点努力培养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尤其要突出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服务意识,从而为地方经济发展积蓄“人力资源优势”;对于城市群经济发展而言,各城市也应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努力培育经济增长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以实现本区域内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在错位互补的基础上实现长三角城市群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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