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吴宏超[1]2004年在《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文中提出本文运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教育腐败这一现实问题。近年来,教育腐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很少有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学术探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教育腐败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选择这一题目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全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在分析各个学科对腐败定义的基础上来界定什么是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就是指在教育领域中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则谋取私利的行为。教育腐败的主体是教育公职人员,客体是公共权力,两者缺一不可。澄清了目前对教育腐败的一些误解,指出教育腐败可分为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个人作风腐败和寻租性腐败。教育腐败的主要表现有教育公职人员直接侵吞教育公款及索贿、乱收费和滥发文凭以及在教育机会的分配过程中获取私利。 第二部分,分析教育腐败的危害。教育腐败的存在破坏了教育活动准则、教育公平原则,从而影响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导致教育活动的商业化,影响学校育人功能的发挥,以及败坏社会风气,导致社会不稳定。 第叁部分,分析教育腐败的成因。我国教育供求矛盾尖锐增加了教育腐败机会;教育投入不足,学校自身难以运转是导致教育腐败的客观条件;在对教育腐败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腐败的私人成本过低是个体选择腐败的重要因素:通过对腐败客体公共权力的考察指出,公共权力运行失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关键。 第四部分,提出治理教育腐败的具体措施。首先,扩大教育供给;增加教育经费,解决学校的实际困难,使一些学校不必采取乱收费的方式来维持学校运转;均衡教育资源,缩小学校办学质量的差异,缓解学生对优质学校的教育需求。其次,增加教育腐败的经济成本。提高教育腐败的查处概率和教育公职人员的廉洁收益;最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学校内部应该实行校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吴宏超[2]2006年在《“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界定教育腐败,并着重分析教育腐败产生的原因。文章分析认为,我国教育供求矛盾尖锐和教育投入不足是教育腐败产生的客观背景和现实原因;教育腐败的查处概率和私人成本过低是个体选择腐败的重要因素;公共权力运行失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是导致教育腐败行为发生的关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教育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罗瑛[3]2009年在《中国教育腐败问题的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教育腐败问题是近年来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我国教育腐败的现状,产生的根源以及相应的对策。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问题的形成与分析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主要是研究问题的理论基础分析,即公共选择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中国腐败现象的进行客观描述、现行教育管理制度分析和现行反腐败制度分析透视我国转型时期的腐败现状;第四部分对我国教育腐败的制度缺陷成因进行分析,包括权力管理制度、法律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的缺陷等;第五部分主要从制度策略方面提出反腐败的对策。总体而言,本文通过对我国教育腐败与反腐败的现状分析,得出了当前教育反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设计的缺失,难以约束教育机构与个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为此,文本认为制约教育腐败的有效对策是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健全的、配套的制度来约束教育行业行为。

贺卫[4]1998年在《寻租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提出寻租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这个国家的政治统治能否稳固,是事关一国经济和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大问题。因此,寻租理所当然地成为引起世界各国政治界、经济界和法律界人士进行理论研究和对策思考的一个跨世纪的挑战性热点问题。可见,对寻租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题目虽小却意义重大。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产生至今只不过20 多年的时间,然而其理论影响力却遍及经济学的各个分支,并为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和行政管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寻租理论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挑战。首先,它把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从生产性的寻利活动扩展到了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从资源在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扩展到资源在生产和非生产领域之间的配置I 司题;把人们追求新增经济利益的行为和追求既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区分开来。其次,它把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看待,把政府干预行为本身“市场化”了,从而把权钱交易的问题纳人了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寻租理论的研究,使近年来经济学界对“政府失灵”现象的认识更为深刻,为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的政策设计提供了更周全的思考。第叁,由于寻租理论区分了寻利和寻租两种活动,它也就区分了有利于社会的寻利竞争和有害于社会的寻租竞争,这对于传统经济学一味赞美自由竞争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批判。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之源在于识别古典经济学假设前提与现实经济条件之间的差距。现代经济学家大多意识到那种合乎古典假设的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只是一种学术理念上的乌托邦。既然如此,现实中的竞争就未必都合乎古典理论的规范。那么要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才能产生对社会有益的竞争呢?寻租活动的发现,为建立更为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指出了方向,大大增强了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的阐释能力和对政策制定的指导作用。我国的寻租活动不同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租金的存在是因为政府介入市场,而转型期经济中租金的存在则在于市场尚未形成,政府尚未退出。租金来源的差别是寻租特征差别的基本原因,因此我们不能直接套用西方寻租理论来解决我国的寻租问题。西方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是在与我国很不相同的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寻租活动是在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和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两个极端向“混合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出现的,政治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我们不仅要借鉴西方经济理论,而且要寻租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创新,借鉴是为了创新,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理论,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正是我研究寻租理论的动机。在本论文的扉页上,笔者借用19 世纪法国着名的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的一句名言来表达自己写作本论文的基本倾向,这句名言就是:cc 一个政府最关心的莫过于应该使人民逐步养成摆脱它的>-j 惯”。本论文试图对寻租现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以期建立起寻租理论的框架体系,并借此阐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因此,本论文在逻辑结构上分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部分。上编提出了一个寻租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的初步框架,下编应用这个分析框架探讨了中国在转型期经济中的寻租问题。上编是“关于寻租的一般理论”,我首先借助于对方法论的讨论来规范或指导以后各章的分析。本论文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演绎与归纳并举。在实证分析中,以成本

胡漫[5]2008年在《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从近几年全国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国企腐败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而随着国企改革深化所带来的企业经营者的腐败现象更是不容忽视,解决国企经营者腐败问题已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角度,透过其腐败的表象,思考了国企经营者腐败的特殊性,进而分析了国企经营者腐败产生的根源,并力求提出解决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思路和对策。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论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从“腐败”的一般定义、经济学阐释透析国企经营者腐败的特殊内涵。这一部分的分析主要包括:(1)对“腐败”一词的一般性理解。(2)经济学界对腐败的理解和阐释。(3)国企经营者腐败相对政府官员的行政权力腐败有其共性和特殊性。第二章,我国国企经营者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对国企发展的影响。这一部分用事实和数据归纳总结了国企经营者腐败的6种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搞“家长制”;利用手中的职权,侵吞企业的资金、财产;大慷国家之慨,为子女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利用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投融资等,大搞暗箱操作,索取回扣和受贿,中饱私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规资金运作,乱拆借乱担保;大肆进行公款(职务消费)等。通过对上述表现的分析,进一步指出了腐败对国企发展的影响。第叁章,我国国企经营者腐败根源的经济学分析。这一部分从腐败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根源,指出腐败内因是国企经营者作为“经济人”要面临选择。腐败外因包括五个方面:(1)国企经营者主导的社会博弈与产权制度的缺失。(2)国企经营者权利与责任失衡。(3)法人治理机制缺乏制度条件。(4)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强烈反差。(5)分配机制不健全助长了经营者腐败的滋生蔓延。第四章,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分析。这一部在前叁章的基础上,用经济学原理进一步对企业经营者腐败与企业成本——收益、企业经营者腐败与其个人成本——收益进行了系统深入分析。第五章,抑制国企经营者腐败的对策建议。通过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分析,针对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根源,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建立良好的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让国企经营者“不能腐”。二是增加激励因素,充分肯定人力资本的价值,让国企经营者“不愿腐”。叁是完善惩罚机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国企经营者“不敢腐”。

吴小蕾[6]2002年在《系统性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本文从辩析腐败的概念及分析我国腐败现状入手,将本文研究的范围框定在“系统性腐败”的范围之内。对应于系统性腐败的核心部份,即“拥有行政权威的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公共权力的滥用”,运用寻租理论从政府创租、企业以贿赂方式寻租、腐败的博弈均衡叁个方面对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政府创租是腐败之源,并分析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以贿赂方式寻租模式上的区别。 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提出构筑合理的制度结构,以制度安排制约腐败并将其控制在社会容忍范围之内的观点。制度安排可分为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两大类,在对两者制约腐败的方式和功能进行理论分析后,提出了制约腐败的政策建议。

杨东亮[7]2018年在《腐败成本的经济学分析与反腐败对策》文中指出腐败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不同的时代、政体和经济体制都没有杜绝腐败的发生。除行政因素外,腐败成本的经济学分析为解释腐败的发生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方法。以经济理论中的理性人假设为前提,通过对腐败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学分析,发现腐败被查处概率对腐败成本和腐败发生具有重要影响;进而研究发现社会关系网络能够影响腐败被查处概率,导致选择性腐败与高级隐蔽形式腐败的发生。结合我国实际,新时期我国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就要提高腐败被查处力度、升级腐败打击力度、全面提高腐败成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全社会反腐败教育等。

李红波[8]2008年在《寻租理论视野下的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校管理干部腐败严重威胁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缺乏对其进行专门而深入的学术研究。而从寻租理论的视角对高校管理干部腐败进行的探讨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本文试图引入寻租理论对高校管理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提供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有效途径。首先,分析腐败的概念、特征、类型与表现,并对寻租理论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寻租理论诠释高校管理干部腐败,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界定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高等学校公职人员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并提出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是权力寻租性腐败,其本质是一种经济行为。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特征表现为:腐败主体一般具有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双重权力主体身份、腐败主体对公共权力的自主支配度较大以及腐败具有影响范围的一定性与影响程度的深远性。在高校管理干部的权力寻租性腐败中,高校管理干部通过创租与抽租两种形式来获取租金。其次,分析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表现与成因。从高校管理干部的显性腐败与隐性腐败两个方面阐述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表现;以寻租理论为依托,从外部现实基础和内部制度根源两个维度分析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成因。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外部现实基础是当前政府对高等教育管理的错位形成了大量租金,以及当前社会道德沦丧的大环境强化了高校管理干部寻租心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主要根源是制度缺陷,除不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形成租金的制度安排)外,其主要体现为高校权力约束机制涣散、高校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失效、高校非正式制度安排弱化等。最后,在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成因分析的基础上,以“高等教育领域内存在大量租金”以及“高校管理干部寻租心理受到强化”两个现实为前提,提出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重点在于制度建设:完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消散和压缩高等教育领域内的租金,使之不能寻租;改革高校监督惩处机制,加大腐败成本,压缩寻租空间,使之不敢寻租;健全高校激励制度,使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所需,从而不必寻租;强化高校非正式制度安排,通过加强道德、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对行为人的内在约束而使其不愿寻租。这几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均衡用力,发挥综合效应,才能取得治理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的理想结果。

谷陈[9]2012年在《中小学校长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权力腐败已经从经济、政治领域蔓延到教育领域,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和领导学校一切事物。但由于相应的监管缺失,很容易形成校长权力腐败问题。本文总结了中小学校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运用经济人假设理论、教育寻租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来分析校长权力腐败的行为动机,以期从经济学的角度为规约校长权力腐败现象提供建议。

李频[10]2004年在《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因此反腐倡廉也就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纵观国内外对腐败问题的研究成果,许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对它加以了探讨,对于我们理解腐败很有帮助。本文运用经济学方法对腐败这一现实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合理的假设前提下,对腐败的原因做出更为严密的分析,以推导出科学的结论,从而为治理腐败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文以腐败的经济学本质为出发点,阐述了腐败的定义及腐败与寻租之间的联系,从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和主观因素,运用经济学最基本的分析工具成本一收益法来深刻分析这一行为的经济根源,具有普遍的意义。 自80年代以来,腐败一直是困扰我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问题。本文客观地描述了我国的腐败现状之后,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了腐败的弊端,认识到腐败对我国的经济影响是严重的,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从腐败的成本—收益以及反腐败的成本—收益即微观和宏观角度进行了探讨。考虑到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反腐倡廉措施是非常有效的,本文在此主要详细介绍了新加坡、香港、韩国等地的具体作法,并从中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 在借鉴国外颇有成效的反腐败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还提出了一套较为符合中国实际的治理腐败的构想,这对当前防治腐败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即认为只有通过各种措施来全面地提高腐败的成本(其中包括心理成本、机会成本、惩罚成本),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及减少寻租机会,提高反腐败的效率,并且多方面加以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参考文献:

[1]. 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D]. 吴宏超. 华中师范大学. 2004

[2]. “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 吴宏超. 江西教育科研. 2006

[3]. 中国教育腐败问题的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D]. 罗瑛. 电子科技大学. 2009

[4]. 寻租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贺卫. 上海财经大学. 1998

[5].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D]. 胡漫. 东北师范大学. 2008

[6]. 系统性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D]. 吴小蕾. 浙江大学. 2002

[7]. 腐败成本的经济学分析与反腐败对策[J]. 杨东亮. 长白学刊. 2018

[8]. 寻租理论视野下的高校管理干部腐败治理研究[D]. 李红波.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9]. 中小学校长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 谷陈. 现代教育科学. 2012

[10].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D]. 李频. 中南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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