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类型的分类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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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被划分为四大块,即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这种划分违背了概念划分的基本逻辑原则:即不同子项之间采用的标准或依据不一样,内容标准、层次标准、年龄标准等混杂在一起,从而造成划分后不同子项间的相容。其实,教育类型划分的依据应在各个不同的教育层次上都能适用。比如在基础教育阶段,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分;在高等教育阶段,有普通高等教育(即学术教育和通识教育)、职业教育之分;至于成人教育,也存在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之分。无论教育的哪一个层次,都包含着这两部分的教育,成人教育也是如此。而且,高等教育中的学术教育也只是这两种类型的细化。

将教育划分为四大块,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偏颇。

逻辑偏颇。一般来说,同一类型的事物之间的区分一般只有一个主要依据,或者按横向标准划分,或者按纵向标准划分。我们目前关于教育的“四分法”,则明显地违背了以上逻辑原则: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明显地按教育内容划分,属横向原则;高等教育与其它三项教育的划分,又按教育层次划分,明显地属纵向原则;成人教育与其它三项教育又以年龄划分,属纵向原则。可见,教育“四分法”的依据“纵横交错”,违背了以上逻辑原则。同时,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都明显地包含在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因此,传统的教育“四分法”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过特定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职业教育的越来越受重视和其外延的扩大,大职业教育观念的深入人心,这种划分明显地造成职业教育定位偏差或定位难及各类教育的分工不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职业教育定位难。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首先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准确的定位。目前,在关于职业教育的定位中,有人把职业教育理解为只培养技术工人的教育,即狭义职业教育;有人把职业教育理解为与普通文化教育相对应,涵盖针对职业的所有专门教育,即包括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职教部分,其培养目标涵盖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等各类专门人才,即广义职业教育。有人又认为,职业教育只是培养技术员和技术工人的教育,即中义职业教育。虽然以上三种说法都是从培养目标来定位职业教育的,但是,职业教育到底应该怎样定位,怎样取舍,教育“四分法”无法作出选择,而且正是教育的这种“四分法”,才造成今天对职业教育的难以准确定位。

各类型教育分工不明。有人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的素质的全面要求,各类型教育间的界限将越来越模糊。对以上说法,笔者赞同它的前半句,但对后半句就不敢苟同。按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结构决定着系统的功能,不同类型教育有着各自不同的教育内容、培养目标、培养方法等等,也就是说有着各自不同的系统。因此,各自的功能或分工都应该是明确的。只是由于社会培养复合人才的需要,各类型教育需要相互合作与促进。如果按照传统的教育“四分法”,划分后的各类型教育之间的分工是不明确与相互交叉的。例如高等教育有以学科本位为特征的学科或学术教育,也有以人文素质本位为特征的通识教育,还有以职业本位为特征的职业或专业教育。这样的话,高等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分支与教育类型“四分法”中的职业教育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再者,成人教育中的职业培训一块又与教育类型“四分法”中的职业教育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各自的分工是怎样的?普通中学的职业教育课程是否也包含在职业教育中?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传统的教育类型的“四分法”造成的各子项间分工不明确的表现。

传统的教育类型“四分法”造成了一系列的混淆和误解。那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职业教育究竟定位在哪一个层次,它是否与时代、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呢?我们认为,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职业教育总体来说属狭义的概念范畴。从年龄上来看,成人的岗前、在职、转岗、再就业等培训虽然也具有直接职业针对性,从本质上讲属于职业教育,但在教育类型“四分法”中,它属于成人教育这一块。从层次上看,高等教育虽然也是职业教育的分支,但职业教育不能把它堂而皇之地拉入进来,从而限定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上限,因而造成我们对职业教育的狭隘理解。

随着终身教育思潮和学习化社会的全面铺开,人的一生将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学习和接受教育与培训,而且更多的是边工作边学习,也就是广泛意义上的职业教育。如果按照教育“四分法”,将职业教育堵死在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之下(这里讲的是教育层次和年龄而言),那么,这样的职业教育显然与终身教育思潮格格不入。

教育“四分法”指导下的狭义的职业教育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和个体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应进行怎样的功能划分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呢?笔者以为:从纵向看,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高等后教育,这是无可非议的。从横向来看,教育类型由社会的人才结构所决定。整体上说,人才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丰富人类精神生活、创造精神产品的人才,与之适应的是以人文素质为本位的普通文化教育或通识教育。另一类是探索自然、社会、人自身客观规律的学术型人才,与之适应的是学术教育。这种教育虽然贯穿于各个教育阶段,但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阶段,在高等教育以前主要体现为普通文化教育。第三类是将科学原理应用到实践,转化为具体的物质形态的人才——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与之相适应的是基础职业教育。贯穿整个教育始终的实际上就是两种教育类型: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这就是笔者要阐明的教育类型“二分法”。

人才结构决定教育培养目标,从而决定教育的类型,而教育目标具体反映到教育实施中来就是教育内容的不同。所谓教育类型“二分法”,即根据教育内容把教育分为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这样的分法适用于教育的各个层次。也就是说,除了学前教育之外,几乎各个层次的教育都包含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当然,具体来说,学前、初等教育阶段一般只进行普通文化教育。进入中等教育阶段,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交融进行。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则分工更为细化:学术教育引导发展人发现自然、社会、人自身规律等科学原理的热情与能力;职业教育发展人将科学原理转化到具体实践的能力;通识教育倾向于人的精神生活,引导人创造精神产品和激发人享受生活、工作的热情能力,使教育的个体享用功能得以实现。因此,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两大块,学术教育是它们两者的细化。至于面向成人的教育与培训,旨在提高受教育者文化修养的一块属于普通文化教育。例如我国为扫除青壮年文盲所做的努力;建立在普通文化教育基础之上的职前、在岗、转岗、再就业等培训则理所当然属于职业教育。此种划分最大的优势在于,理清了教育类型的坐标体系,分纵、横两轴来梳理教育类型,避免了“四分法”的“纵横交错”、“纠缠不清”,从而有利于各类型教育的定位和分工,避免了理论上的困惑和实践操作中的迷惘。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类型“二分法”指导下的职业教育是一种广义的大职业教育,即与普通文化教育相对应的、涵盖针对职业的所有专门教育。这种职业教育具有区别于普通文化教育和狭义职业教育的诸多特征。

相对于普通文化教育而言,更具有职业针对性、生产性和实践性。教育家黄炎培先生认为:职业教育是针对取得某种社会职业资格的教育。这一语中的地指出了广义职业教育的内涵。虽然任何教育都同时具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文化教育的双重特性,但是,与普通文化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更具有职业针对性、生产性和实践性。具体体现在——宏观上,针对社会经济(尤其是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微观上,针对职业岗位或职业岗位群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理论上,针对职业岗位所要求的专门技术理解和经验知识;实践上,针对职业岗位要求的专门技能、技巧和其它实践能力。

与狭义的职业教育相比,其性质已由终结教育发展为终身教育。虽然说职业教育比普通文化教育具有更大的职业针对性,但是,与狭义的职业教育相比,这种职业具有了更丰富的内涵,教育目标已由单纯针对职业岗位扩展到着眼于整个职业生涯。教育类型“二分法”指导下的大职业教育再也没有了发展的上限。社会职业岗位的流变和社会就业成员价值导向的动态发展,促使每个人必须随时随地的学习。在以学习为基础的社会中,个人、企业、国家的成就都取决于学习。学习除了为个体提供修闲、精神陶冶和提高个体挑战的能力等个体发展和享用功能之外,最为明显的就是为个体获得多样的基本工作技能服务。因此,职业教育与学习和普通文化教育与学习,成了人一生中工作、生活的双翼。

职业能力内涵由狭隘的职业技能拓展到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职业教育性质的拓展,职业能力理念也由技能本位向素质本位转变,由单一的满足上岗要求走向适应社会发展。职业领域所必备的职业道德、文化基础、职业能力、健康体能等个人基本素质都一一得到重视,通识教育和关键能力的培养得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由针对狭隘的职业岗位拓展到职业群、职业生涯,并且着眼于职业适应能力的提高和职业态度的养成,着眼于个人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了与普通文化教育的相互渗透和沟通。与狭隘的职业教育相比,教育类型“二分法”下的大职业教育更注重加强与普通文化教育的相互渗透与沟通。人们已经对在一个较狭窄的职业模式中从事深度训练的做法产生了怀疑。以美国为例,美国没有纯粹的职业学校,一般都是综合性中学。从小学开始,在以普通文化教育为根本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教给他们掌握将来所要从事职业的课程。如1-6年级是“职业了解阶段”,通过教学使学生树立对各种职业的总的印象和基本概念;7-10年级为“职业探索阶段”,引导学生作试探性职业选择;11-12年级为“职业选择阶段”,集中地学习所选择的课程,同时学习普通文化课程,实现普通文化修养和职业素质的齐头并进,交融发展,相互促进。

杜威指出:“无论何时,人类占优势的职业就是生活”。“一种职业只不过是人生活动所遵循的方向”。个人只有在人生活动中才能感到职业的意义,并给别人带来“好处”。因此,职业教育要关注人的兴趣,全面发展人的素质,职业教育不应当与文化修养对立起来,不能把职业教育看成仅仅是培养人的生产直接有形商品能力的急功近利的事。在杜威看来,职业教育应从“教育即生活”的角度去理解。杜威的这种思想虽然过去了大半个世纪,但是在今天看来,仍焕发出它的积极意义,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大职业教育观是不谋而合的。从大职业教育的角度出发,职业教育的实践形式就是在生活、学习、生活中随时随地进行。具体到正规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应同普通文化教育交融促进,根据每个孩子的志趣,着眼于孩子的未来发展。可采用产教合作的方式,经历具体的“职业了解”、“职业探索”、“职业选择”、“专业专攻”,再到“职业发展”阶段,层层上升,逐层递进。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普通文化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各自的广度和深度,处理好产教各自的比例。一般来说,随着教育层次的高升,普通文化课程和职业课程都应加深。同时,“产”的比例逐渐增加。两种教育齐头并进发展到高等教育之后,将更为细化,分化出学术教育。不过,这并不影响教育类型“二分法”中两大块的发展。

综上所述,教育类型大体上分成两大类——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文化教育基础上,与普通文化教育相对应,比普通文化教育更具有直接职业针对性的专门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其培养目标涵盖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等各类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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