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民主革命派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革命论文,特殊性论文,派对论文,中国近代论文,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初期,即从辛亥革命到大革命时期,以孙中山、黄兴、朱执信、宋教仁、廖仲恺、宋庆龄、何香凝、邓演达等等为主要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派在从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看到了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在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的过程中出现了贫富悬殊、阶级冲突、工人失业、小生产者破产和经济危机以及少数大地主大资本家操纵国民生计和垄断政治大权等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避免西方的这些社会问题在未来中国社会的出现,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国民主革命派因而在20世纪初期从事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还同时探索着中国的非资本主义道路也即社会主义道路。大革命失败以后,宋庆龄、何香凝、邓演达、柳亚子、陈友仁、彭泽民等国民党左派人士坚决继承孙中山的革命遗志,仍然高举孙中山新三民主义的伟大旗帜,继续探索着中国的非资本主义道路。这些民主革命派当时对人类理想社会也即社会主义社会进行了一些设想。如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那样,民主革命派也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使社会全体人民幸福的社会(注:参阅拙著《中国近代民主革命派与社会主义思潮》,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30、366页。)。 民主革命派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设想显然是合理与正确的。在探索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民主革命派不仅意识到世界各国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而且还意识到因为国情不同,所以各国的走法并不一样,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将来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有自己的特点,因而不能“仿效欧美的办法”,而应走自己的路。民主革命派的这些思想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体现了他们可贵的进取精神和勇于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
民主革命派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探索总的来说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他们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作了许多有益可贵的探索,得出了不少合理与正确的结论;其二,他们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局限性,一些主张是错误或不符合国情的。
第一,民主革命派设想,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紧接着从事“社会革命”。他们鉴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反动势力除了封建主义以外,还增加了外国帝国主义,因而主张近代中国首先要从事政治革命也即民权主义(民主革命),以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当政治革命成功以后,再紧接着从事“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以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在同一阶段进行这两种革命。1911年12月30日,民主革命派在《中国同盟意见书》中就已指出:在中国进行民权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是“有先后”的(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1版,第578页。),即民主革命派“政纲之次序,必民权主义实施”,“而后”社会主义“可以进行”(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338页。)。1912年4月4日,孙中山更明确地说道:中国“政治革命之后宜继以”“社会革命”(注:秦孝仪编:《国父思想学说精义录》台北正中书局1976年第1版,第399页。)。民主革命派的这一设想是符合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国情的,他们并没有混淆中国革命的步骤。正因如此,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且发展了民主革命派的这一思想。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中国革命”“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5月第3版,第614页。)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又指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5月第3版,第626页。 )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的上述设想是正确的,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如何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和特殊性。
第二,民主革命派设想,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在从事“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时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他们鉴于近代中国与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同,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社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极不充分,民族资产阶级经济力量并不强大,民族大资本家并没有掌握国家政权,社会问题也并不十分严重,因而设想: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紧接着从事“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并不因难,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而不象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将来进行“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比较困难,只能采用武力或暴力的方法。1912年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明确地指出:“今试设一问,社会革命尚须用武力乎?兄弟敢断然答曰:英美诸国社会革命,或须用武力,而中国社会革命,则不必用武力。所以刚才说,英美诸国社会革命难,中国社会革命易,亦是为此。”(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319页。)朱执信当时也指出:“凡社会主义运动,其手段诚为阶级战争”(注:《朱执信集》上集,中华书局1979年1月第1版,第44页。);但由于近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比较特殊,如“中国今日富之集积之事不甚疾”,“中国社会政策于历史上所屡见,不自今日始”,“中国经济上放任竞争中制虽久行,而贫富今尚不甚悬隔,此由物质进步之迟,大生产事业不兴,而资本掠夺之风不盛,从而积重难返之患,社会革命之业轻而易举”(注:《朱执信集》上集,中华书局1979年1月第1版,第66页。)。所以朱执信主张还是以和平的方法来从事中国的“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民主革命派以和平的方法从事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这一设想也是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后也就是建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以后,所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也的确是用和平的方法来进行的。1952年10月25日,周恩来同一些资本家代表人物谈话,在谈到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时说道:“现在还不能说得很完整,但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中国经过了反帝、反封建的流血革命后,不会再流第二次血。和平转变,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要转变得很自然,‘水以渠成’。”(注:李默主编:《新中国大博览》广东旅游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第95页。)到了1955年11月,毛泽东也指出:“党、群众和国家的力量可以用和平的方法去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产阶级分子。”(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第443页。)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当年关于中国“社会革命”的上述设想是合乎国情的,并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所继承与发展。显然,他们的这一设想也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从事社会主义革命的特点和特殊性。
第三,民主革命派设想,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从事“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时,应该运用国家资本主义,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革命派鉴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社会生产力十分落后,社会经济发展相当缓慢,因而主张政治革命成功以后在从事“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时不能立即消灭私有制,而是要利用多种经济成份,包括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存在与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充分地向前发展。但是,他们在从西方国家寻找真理的过程中又看到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少数垄断资本家独占“大资本”也即独占银行、铁道、航路、森林、矿产等主要生产资料以致造成他们垄断社会财富、操纵国民生计从而引起社会贫富不均、社会革命运动高涨等局面,因而同时主张在从事中国“社会革命”时应该将“大资本”归国家经营管理以节制私人资本主义的过分发展,防止出现私人资本主义的弊病。1907年3月, 民主革命派的主要刊物《民报》第12号上发表了胡汉民的《告非难民生主义者》一文,说道:“吾人之社会主义则不然,曰土地国有,曰大资本国有。土地国有,则国家为惟一之地主,而以地代之收入,即同时得为大资本家,因而举一切自然独占之事业而经营之,其余之生产事业则不为私人靳也。”(注:《民报》第12号,第100页。)1924年1月23日,民主革命派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又指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始银行、铁道、航路这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120页。)到了1930年9 月邓演达终于将民主革命派通过“大资本国有”来节制私人资本主义的主张明确地表述为“国家资本主义”,并指出中国要运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实现社会主义。邓演达1930年9月1日在《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一文中说道:“如果以农工为中心的平民群众能夺取政权,则必能立即运用国家力量,进行国营及公营的大规模产业建设,防止私人资本主义的弊害,发展生产,为产业社会化的基础,向着社会主义前进。象这样的经济政策,为由现时前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办法,这种过渡期的经济组织,我们可以叫它做国家资本主义。”“我们认为运用过渡期的经济政策——国家资本主义的组织——为平民政权建立后必然的出路。只有这种出路可以解放中国人民,可以达到社会主义。”(注:《邓演达文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11月第1版,第346—347页。 )民主革命派运用国家资本主义以实现社会主义的这种设想也是符合经济落后中国国情的。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也是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来实现社会主义。1952年10月25日,周恩来在同一些资本家代表人物谈话时说道:新中国将用“和平转变”的方法来“进入社会主义”,具体说来,“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这就是和平、愉快、健康地进入社会主义,使每个人都能各得其所。”(注: 李默主编: 《新中国大博览》广东旅游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第95页。)到了1955年11月,毛泽东也指出:“为了结成和继续这个联盟,为了借助国家资本主义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就需要对资产阶级偿付出一笔很大的物质代价。”“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第439—440页。)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当年运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实现社会主义的这种设想是符合经济落后的中国国情的,并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与发展甚至实践。显然,民主革命派的上述设想具有远见性,体现了经济比较落后的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特点和特殊性。
第四,民主革命派设想,近代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紧接着从事社会主义革命时还应该同时进行国家“工业革命”(国家工业化),使“社会(主义)革命”与“工业革命”(国家工业化)“同时并举”。民主革命派鉴于近代中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近代工业极不发达,因而主张政治革命成功以后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还同时进行国家“工业革命”。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一书中明确地表达了他们的这种思想。孙中山说道:“中国今尚用手工为生产,未入工业革命之第一步,比之欧美已临第二革命者有殊。故于中国两种革命必须同时并举,既废手工采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 中华书局1985年3月第1版,第250页。 )他们的这种设想也是符合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中国之国情的。的确,象中国这样的国家,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近代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因此政治革命成功并且具备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条件之后,就必须把工业化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就需要解决社会主义工业化同资本主义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之间的矛盾,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并举的方针,使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因此,民主革命派的上述设想是正确的,揭示了经济落后的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规律。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也是这样的主张。1953年8 月毛泽东在《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文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注:《毛泽东选集》第5 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9页。)1955年7 月毛泽东又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182页。)由此可见, 民主革命派的上述设想是合乎国情的,并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与实践。民主革命派的这一设想也体现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和特殊性。
第五,民主革命派设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发展生产力。民主革命派鉴于近代中国贫穷落后,因而主张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发展社会生产力。1912年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说道:“中国近来患贫极了”,因而在“行社会主义”时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孙中山还主张采用机器大生产以取代手工业生产:“若用机器,至少可加十数倍。生产加十数倍,则财富亦加十数倍,岂不成一最富之国。”(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 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321—322页。)五四时期朱执信进一步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以机器大生产和发达的现代交通作为基础的,因而主张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发达实业交通”(注:《朱执信集》下集, 第684页。)。民主革命派关于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这一设想,也是符合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国情的。事实上,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有这样的主张。1945年4月24日,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说道:“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5月第3版,第1028页。)即使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仍然主张社会主义中国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1987年4月26日,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一文中说道:“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大力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 月第1版,第224页。)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又说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10月第1版,第373页。)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当年的上述设想是合情合理的,也体现出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和特殊性,不仅在当时是先进的认识,而且在今天也具有现实意义。
第六,民主革命派设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对外开放,“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民主革命派当时所面临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既是一个侵略成性、弊病百出、社会革命运动蓬勃高涨的世界,又同时是一个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创造了高度物质文明的世界。“识时务”的民主革命派敢于正视这种客观与复杂的现实,主张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社会生产力并不发达的中国应该有鉴别、有批判地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吸取一些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有裨益、有借鉴作用的成份,以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以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一文中就已明确地指出:“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3月第1版,第398页。)。他们认为,将来在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最缺乏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因此主张“采用开放主义”(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 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533页。),在资本、 人才和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等方面借助于外国。1912年10月23日,孙中山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中对此说道:“我们就要用此开放主义,凡是我们中国应兴事业,我们的无资本即借外国资本;我们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我们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注:《孙中山全集》第2 卷,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533页。)在利用外国资本、 外国人才和外国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时,他们认为重点还是利用外资。孙中山1924年8 月10日在民生主义演讲中对此说道:“我们要拿外国已成的资本,来造成中国将来的共产世界,能够这样作去,才是事半功倍。”(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93页。)更为可贵的是,他们在主张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同时,还维护国家主权。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一文中明确地指出:“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3月第1版, 第248页。 )朱执信当时也主张在利用“外资发达实业”时须“排去一切损及中国主权之条件”,“若是之外国资本,吾非惟不反对之,且欢迎之。”(注:《朱执信集》下集,第713页。 )民主革命派主张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采用对外开放主义,利用外国资本主义之成果来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这在当时反映了经济落后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种先进的认识。事实上,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有这样的认识与主张。1956年4月25日,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说道:“我们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我想是提得对的”;“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285—287页。 )在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仍然主张对外开放,吸收与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成果。1984年6月30日, 邓小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文中说道:“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要“对外实行开放政策”,“我们开放了十四个沿海城市,都是大中城市。我们欢迎外资,也欢迎国外先进技术,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吸收外国资金肯定可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补充。”(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65页。)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又说道:“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模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注:《邓小平文选》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73页。)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当年主张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时要对外开放,“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这是符合国情的,并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与发展。显然,民主革命的上述设想也体现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和特殊性,不仅在当时是先进的认识,而且在今天也具有现实意义。
总之,民主革命派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作了许多有益可贵的探索。他们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上述这些设想,不仅符合当时时代的潮流和顺应了人类发展的趋势,而且也合乎中国的国情,揭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资本主义并不发达的中国政治革命成功以后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规律,反映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民主革命派之所以能够有上述这些可贵的认识,也并不是偶然的,是与以下两种因素密切有关的:
其一,时代的影响。民主革命派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是从辛亥革命时期也即20世纪初期开始的。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开始成为时代的潮流。从国际上看欧美日本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危机日益严重,社会革命运动不断兴起并动摇着资本主义的统治;同时,1917年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时代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包括民主革命派不要“袭欧美日本之故辙”,也即不要在中国建立欧美日本式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应该另辟新径,走自己的路,探索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从国内来看,当时中国仍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极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力,社会生产力相当落后,这种国情不同于当时欧美日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带有自己的特点;同时,五四运动以后,走非资本主义道路开始作为现实任务而摆在中国人民面前。时代更要求民主革命派探索与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发展道路,探索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这样,在时代的影响下,民主革命派必然会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作出一定的探索,并提出不少合乎国情的主张。
其二,民主革命派自身的一些情况也有助于他们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民主革命派具有同情劳动人民的思想,具有改造中国与振兴中华的伟大志向,他们一直不断地寻求着救国救民的真理,虽屡受挫折,却从不气馁。同时,民主革命派比较务实,尤其是比较注意研究当时国内外社会情况,主张在“解决社会问题”时“一定是要根据事实,不能单凭学理”(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81页。)。此外,他们还长期从事于中国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实践。他们自身的这些情况都有助于他们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并提出不少可贵的认识。
总之,民主革命派在从事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这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他们自身思想发展的结果。当然,民主革命派作为中国的非科学社会主义者,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局限性。
一,民主革命派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出发,以孙中山的民主史观作为指导思想,所以他们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而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正是科学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与两大基石。所以,民主革命派尽管对人类理想社会也即社会主义社会作了一些有价值的设想,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也作了不少有益可贵的探索,但是不可能从理论上科学地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尤其是不可能从理论上科学地论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更不可能科学地预见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远大发展前景。
二,民主革命派将“社会主义”概念理解为社会经济方面的一个概念。1912年10月14日至16日,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中说道:“至若社会主义,一言以蔽之,曰社会生计而已矣。”(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7月第2版,第507页。)1924年8月3日,孙中山在民生主义演说中仍然指出:“社会主义的范围,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问题,就是研究人民生计问题,所以我用民生主义来替代社会主义,始意就是在正本清源,要把这个问题的真性质表明清楚。要一般人一听到这个名词之后,便可以了解。”(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59页。)正因此,民主革命派主张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也就是在社会生产或社会经济方面实行社会主义。1905年5月中旬, 孙中山在访问国际社会党执行局时自称是“中国社会主义者”,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者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使中国由“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1版,第273页。)1925年3月2日,廖仲恺在《〈各派社会主义与中国〉序》中也说道:“中国在这时代,自己经济的基础这样薄弱,而所受国际经济的压迫这样沉重,若能够有所树立,除非是建一社会主义的国家,依科学的组织用集合的方法,解决生产问题不可。”(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廖仲恺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93年5月第2版,第241页。 )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所理解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并不科学,他们的社会主义主张并不系统。因为,在科学社会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还是作为一种思想体系,不仅在经济或生产方面,而且在政治方面,在思想意识形态方面,都有相应的要求与设想。但是民主革命派的“社会主义”概念及其社会主义主张仅仅局限于经济或生产方面。所以,他们所谓“社会主义”的概念并不科学,他们的社会主义主张并不系统。不过,民主革命派作为中国非马克思主义者,作为中国非无产阶级的政治代表,由于受到了时代潮流社会主义的冲击,因而也只能从经济的角度来接受社会主义,来理解社会主义。这体现了民主主义者社会主义思想的特点。
三,民主革命派反对在中国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来实现社会主义。他们由于不能真正理解与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因而不能了解阶段斗争在阶级社会中的直接推动作用,相反,认为“社会之所以进化,是由于社会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不是由于社会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 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69页。)。 他们也不了解无产阶级肩负着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他们一方面承认“在不均的社会”也即在欧美日本资本主义社会里“当然可用马克思的办法,提倡阶级战争去打平他”,同时又指出:“但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 ”(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92页。 )他们只看到在反帝反封建统一战线内部中国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统一与合作的一面,却忽视了他们还存在矛盾与斗争的一面。在国共合作时期,他们主张建立以国共两党为核心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但一直未主张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的人民共和国,更不主张在中国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并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社会主义。
四,民主革命派将“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也当成中国“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途径。民主革命派为了使中国建成“为社会主义之国家”,主张中国“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途径之一是“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 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399页。)。其实, 他们的这一主张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主张,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主张。因为,“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造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主张,并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主张”(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5月第3版, 第1023—1024页。)。 但当时民主革命派却将它当成中国“社会革命”的主张。这表明,他们的“社会革命”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主义革命论。
五,民主革命派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世界与未来的共产主义世界等同起来。宋教仁早在1911年8月13 日《民立报》上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真正之自由平等因以享得,人类社会乃成太平大同之景象,古人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人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货物弃于地,不必藏于己。”(注: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1版,第290页。)1921年12 月10日,孙中山在桂林对滇赣粤军的演说中也说道:“在吾国数千年前,孔子有言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此,则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世界。大同世界即所谓‘天下为公’。要使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营,幼者有所教。孔子之理想世界,真能实现,然后不见可欲,则民不争,甲兵亦可能不用矣。”(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3月第1版,第36页。 )民主革命派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在探索社会主义时将传统文化中的大同世界与未来共产主义世界等同起来,这说明他们的眼光还有短浅的一面。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世界是根本不能与未来的共产主义世界相提并论的。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世界只不过是儒家所追求和宣扬的理想社会,它具有小生产基础上的质朴特点,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劳动,讲信修睦,换取别人的回报;人人彼此相亲互爱,各有所安。而未来的共产主义世界则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其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阶级消灭,国家消亡,货币资本消失,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总之,未来的共产主义世界是人类的最高理想世界。然而,民主革命派却将它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世界等同起来,这显然是错误的。
综上,民主革命派当年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探索,既有可取的一面,又有其局限性。他们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作了许多有益可贵的探索,得出了不少合理正确的结论,这些认识不仅符合国情,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资本主义并不充分发展的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中所继承与发展乃至实践,尤其是其中对的认识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由此可见,民主革命派虽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他们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所作的上述可贵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宝库,为中国共产党人寻求适合本国情况的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借鉴与参考。因而,他们在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当然,民主革命派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局限性,但这并不占主导地位,同上述积极作用相比是次要的。我们不能因为民主革命派的这些不足而否定他们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功绩。
研究中国近代民主革命派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的探索这一课题,我们更加坚定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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