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中国教育论文,改革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6)01-0080-11 [DOI]10.16783/j.cnki.nwnus.2016.01.011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理论是对事物内在本质、必然规律的反映,理论思维反映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水平。理论是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各种概念系统,是对事物发展特点及其规律的概括,是行动的指南。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理论知识处于中心地位,它是社会革新与制定政策的源[1](P14)。马克思深刻揭示了理论的本质功能及其同群众的实践的关系: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2](P9)。抓住了社会进步以及同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揭示其中蕴含的内在矛盾而不是“遮蔽”矛盾,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就具有彻底性,就能说服人,从而掌握群众,并转化为群众实践的物质力量,并因此而改变世界。在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群众的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我国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离不开教育理论的解释、规范、评判和引导作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有效的行动,经实践检验的理论是科学的理论。这些教育发展重大理论主要涉及为什么办教育、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这一核心问题,集中破解“穷国办大教育”和“大国办强教育”这两大历史性难题。有的来源于人类共识,有的取自国际经验,有的借鉴其他行业,有的是中国创造,这些思想认识经过中国本土化,涓涓细流汇聚成海,星星之火终于燎原,适应教育行业特点,凝聚为全民共识,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战略,转化为政策法律,汇聚成中国特色教育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全局、基础、长期和先导性作用,推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影响地区乃至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实践是产生伟大理论的沃土,教育理论又指导着伟大的实践,实践无止境,理论创新无止境。 一、教育强国论——教育发展目的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兴则国家兴。当今世界,知识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战略性资源,人才培养与储备成为各国在竞争与合作中占据制高点的重要手段。在中国,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普通民众都拥有国家富强的共同愿望。遥远过去中国作为世界帝国的辉煌与近代史上中国作为列强殖民地的屈辱记忆,成为中国走上强国道路的驱动力。现阶段,中国在经济、产业、军事、外交等各领域都制定了以“强国”为理念的国家战略,并全面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人才是强国富民的关键,这已在理论上被人们接受,在实践中被历史反复证明。教育本身是一种工具和手段,国家作为教育的投入者、管理者,实际上更关注国家发展问题,一般总是把国家发展摆在个人发展之前,强调国家利益和国际竞争的作用。从国家角度看,教育的功能从单纯的政治功能扩展到经济、文化功能,从经济社会的边缘逐步占据中心,从滞后于其他行业到先导,进入国家创新体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教育强国战略在2010年后成为社会共识。 1.思想渊源:百年之前,梁启超就提出“少年强则中国强”。1960年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说中提出人力资本是当今时代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认为“人口质量和知识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未来的前景”,通过对1929-1957年美国教育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定量研究,提出各级教育投资的平均收益率为17%,教育投资增长的收益占劳动收入增长的比重为70%,教育投资增长的收益占国民收入增长的比重为33%。邓小平指出“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四化建设的实现要靠知识、靠人才”。“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20世纪90年代,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张燕镜教授发表《教育救国与教育强国》(《教育研究》1993年第7期),总结了教育救国——建国——强国的历史脉络。教育学者徐辉、张力(2006年8月29日,世界教育发展趋势和深化我国教育体制改革)、谈松华、袁振国(2011年2月21日,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先后作政治局集体学习辅导报告。 2.理论发展:教育兴国——大国——强国的主轴。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对新时期中国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总体谋划。2007年,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基本战略之一,写进了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2003年“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课题组发布研究成果——《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首次提出在未来5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要实现教育强国的理想,必须实现教育发展的三步历史性跨越,即从教育欠发达国家水平跃升到教育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再跃升到教育较发达国家水平,最后达到教育发达国家水平,从而实现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人力资源开发也将完成从欠发达国家发展水平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再从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到发达国家发展水平的跃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发展成为世界人力资源强国。2010年提出强国必先强教,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进入世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兴,则民族兴;教育强,则国家强[3]。 3.政策法律: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人才是强国的根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到2020年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4.项目工程:“211”工程(1991年《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大学。加强一批重点学科点的建设,使其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学科的水平。”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985”工程(是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而实施的工程,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项目”。首批入选“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共有9所,截至2013年年末,共有39所高校入选)。“2011”计划(2012年启动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建立能冲击世界一流的新优势,已设38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010年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等。2006年启动“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等。 5.实践成效: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迈出了教育强国的重要步伐,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01年,已达美国的75%。建成一批国际知名、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使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这是一个穷国办大办强高等教育的策略,已被实践证明是有成效的、国际同行认可甚至已被不少国家仿效的策略,教育发展达到世界中等偏上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保持比较优势,教育对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政治文明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教育优先发展论——教育发展方式 教育先行,即教育要超前发展,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投资的增长速度要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二是教育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人才,目标应超前。教育优先发展集中体现了教育在现代社会的重大意义。当今世界发达国家都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国家重振经济的主要手段。优先发展教育,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教育优先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4],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是推动现代化建设全局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由执政理念变为执政实践,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动力。 1.思想渊源:一些发达国家经济腾飞的经验证明,教育先于经济的增长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报告中指出:“多少世纪以来,特别在发动产业革命的欧洲国家,教育的发展一般是在经济增长之后发生的。现在,教育在全世界的发展正倾向先于经济的发展,这在人类历史上大概还是第一次。”邓小平最早提出教育优先发展思想,强调要舍得增加教育投入,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2012年联合国提出“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表彰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教育发展取得突出成就的国家作为倡导国。 2.理论发展:从邓小平提出优先发展,2010年胡锦涛提出“三个优先”(规划、投入、公共资源),2013年习近平提出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的行动策略,党的十二大把教育提高到现代化建设战略重点之一,党的十三大强调“必须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教育是科技和人才基础,(教育)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到十七大“教育是民族振兴基石”,要“优先发展教育”,再到十八大“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调把教育发展列为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认识不断深化。 3.政策法律: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用于举办中小学的经费、校办产业减免税部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即“三个增长”)。1995年《教育法》第55条规定两个提高:一是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所提高,二是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三个增长:一是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拨款有所增长,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生均教育经费有所增长,三是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长。中央决定自1998年起,逐步提高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中央本级财政按同口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00年,将此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三个优先:“规划优先、经费优先、公共资源优先”,明确生均经费标准。 4.项目工程:2004年国务院批转《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5.实践成效: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2.2万亿元,首次实现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满足了教育运行的基本经费需求,保障了后进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底线需求,提供了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了教育公平和持续发展。 三、育人为本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教育是开发人的潜能的主要途径。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育人为本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最能体现教育工作的本质特征。育人为本是教育的生命和灵魂,是教育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诉求。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求教育不仅要关注人的当前发展,还要关注人的长远发展,更要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关注被育之人、育人之人,还要关注所服务之对象——国家和人民,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不断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育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关注教育的社会发展到关注人的发展,从关注人的功利性到全面性,从关注人的整体到个体,育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是一次深刻的教育思想变革,一次全新的教育理念创新,更是一次划时代的教育实践行动。这一发展观的实质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终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5]。 1.思想渊源:个人本位论盛行于18世纪至19世纪上半叶,以卢梭、洛克、裴斯泰洛齐、福禄倍尔等人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主张教育目的应依据个人的需要来确定。该理论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目的是由人的本能、本性的需要决定的。教育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使人的本能和本性得到自由发展。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评价教育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为标准来衡量。个人本位论兴起和盛行的时期正是欧洲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斗争的时期,它反对宗教神学对人的思想禁锢,反对封建蒙昧主义强加于个人的一切教育要求,提倡个性解放,尊重人的价值,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但是个人本位论排斥社会对教育的制约,排斥人对社会的需要是不正确的。2003年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和途径,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 2.理论发展:学生主体——尊重个性——承认差别——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全面和终身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提出“要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把教育与人的幸福、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需要、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有机联系起来,以现代人的精神塑造人、以全面发展的广阔视野培养人。坚持学校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多样性、个性化和特色化的教育,能为每个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智力水平、不同性格和志向的学生提供相适应的学习和成才机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2001年)提出“为了学生的终身发展”。 3.政策法律: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教育作为社会建设之重点、改善民生之首,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个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明确提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4.工程项目: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启动教育满意度测评、建立教育信息发布和重大教育政策征询意见制度。2013年,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和关工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 5.实践成效:育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和满足人的需求为目标,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学生个性得到尊重、学生潜能得到激发、学生发展得到保障、学生成才多样选择。 四、素质教育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体现了新时代的教育质量观。素质教育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是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1.思想渊源:1987年由中国基础教育理论界提出,针对应试教育下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片面发展的倾向。 2.理论发展:高素质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1999年);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2010年);学生核心素养(2015年)。党的十八大首次以党代会报告形式提出素质教育的三个具体的核心目标一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这是关于“素质教育”的表述。 3.政策法律:1996年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4年);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12年国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15年《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十年规划(2015-2025年)》。2013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 4.项目工程:湖南汨罗、山东烟台、安徽铜陵等区域素质教育实验,上海闸北八中等学校成功教育试验,阳光体育活动(2007年)、全国10省(市)中小学开展京剧课程试点(2008年)、校园足球项目(2015年)等。 5.实践成效:2005年,教育部与中宣部、人事部、社科院、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开展素质教育系统调研,形成了约几百万字的调研报告,认为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并正在成为全民族的广泛共识,素质教育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正在逐步转化为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等一些关键环节上开始突破,学校教育开始发生一些积极而重要的变化。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当代青少年在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整体来看,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推进并不平衡,升学竞争压力仍然居高不下,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仍然未能有效扭转。青少年思想品德状况存在着令人忧虑的问题,身心素质发展不容乐观,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指出素质教育推进困难。 五、教育现代化论——教育发展状态 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基础是教育的现代化。各国均把经济健康发展、教育基本普及、人民幸福生活作为重要核心指标。教育现代化主要是指自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教育从适应小农经济和传统宗法社会的封建旧教育,转变为适应工业化的民主社会的新教育的历史演化进程。它是对教育现代化全部演进进程的一种统称,贯穿于工业革命以来的全部历史进程。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教育发展的较高水平状态,是对传统教育的超越,是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的转化,是一种教育整体转换运动,核心是实现人的现代化。 1.思想渊源:18世纪兴起的现代化推动现代化理论的形成,20世纪50年代兴起现代化理论研究,作为发展理论的一个分支,说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认为现代化是一个革命的过程、系统的过程、全球性的过程、长期的过程、阶段性的过程、趋同的过程、不可逆的过程、进步的过程,影响教育领域。在我国,教育现代化作为公共政策话语肇始于1983年邓小平率先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理论成为中国独创教育现代化的行动指导。 2.理论发展:面向现代化(1983年)——基本现代化(2010年)——全面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是促进人的发展,促进人的现代化。现代性是教育现代化的本质规定,是世界发达国家教育先进性的集合,如科学、民主、法治、多样。 3.政策法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1993年教育纲要明确规定实现教育现代化。党的十七大更强调教育自身现代化,要求“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规定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成为首要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规定,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 4.项目工程:20世纪90年代在苏南部分乡镇和学校开启了教育现代化的实践试点,继而是县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当今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及成都等地方教育现代化实践。2010年全国基本教育现代化实践。2015年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部长讲话“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开展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 5.实践成效:无论是普及与公平、结构与质量方面,还是条件与保障、服务与贡献等方面,发展水平都得到了提高,2014年教育现代化进程指数达到85%。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不断达到新的高度,教育现代性不断提高(人本、科学、民主、法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相对于新兴经济国家和发展中人口大国的教育比较优势越发明显,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重要基础。 六、教育公平论——教育权利 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平等的伟大工具,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是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本质特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显著特征。在超越了身份制、等级制等将教育视为少数人特权的历史阶段之后,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1.思想渊源: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民主思想。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最早提出教育公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即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这种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美国教育家科尔曼提出教育机会均等应关注学生的学业成就。1989年中国教育理论界提出教育机会公平问题。21世纪后,西方学术界进一步提出“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机会平等,而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进度和方法是适合每个人的特点的”观点,这就意味着教育公平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是平等、倾斜,也包括适合。 2.理论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同等——倾斜——差别。“教育机会均等”成为教育公平、教育民主化的核心问题。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主要是为了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教育状况,它“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6](P69)。瑞典教育家胡森关注资源、机会、过程、结果公平。教育资源的公正分配被视为教育系统的“外部公正”,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公正的状况和水平;而教育系统的“内部公正”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得以充分发展。教育公益性是第一属性。补偿教育是实现社会平等的前提条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有质量的公平。2007年OECD把教育公平定义为“公正和保证所有的人都受到最低标准的教育”。“教育公平是全民教育的灵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毛泽东倡导面向人民大众普及教育,确定了新中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指出干部子弟、资本家子女,与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弟不论出身和地位,都应能够在学校里学习,享受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邓小平恢复高考制度、学位制度,重新建立起以考试制度为核心、以学习能力为标准的公平竞争的制度,实现了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建立在血统、家庭出身上的教育歧视迅速消除,显然是教育公平上的一大进步。江泽民提出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7]。胡锦涛强调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2007年8月31日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讲话)。习近平提出“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2014年6月23日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教育制度规则公平。由上可知,教育公平理论经历了从单一层次、一元化向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从而使教育公平理论的研究更加丰富和深化。 3.政策法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拉大,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政策。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十八大报告只说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显然是想避免陷于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谁是谁的基础”的争论。从“促进教育公平”到“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如果说前者是社会对教育公平的要求,那么后者则是个人对教育公平的期待。《义务教育法》(2006年)规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后出台《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2012年)等政策。 4.项目工程: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西部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农村教学点信息化工程、连片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6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农村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乡村学校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等。 5.实践成效:促进公平逐渐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我国教育公平总体上迈出重大步伐。 七、教育服务论——教育行业属性 教育是知识和技能的生产与传播,教育的本质是为学习者提供适合的服务,为人的发展服务。教育属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而非国家经济产业。把为人民服务写进教育方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新发展,是教育功能回归教育价值的本源。教育就是为学生的幸福奠基,为学生的成才服务。教育服务是不能等同于商业服务的。商业服务的终极目标是获得利润,教育服务的终极目标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发展。教育是一种培养人、塑造人、发展人的服务,它不仅有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功能,还有重要的、有目的的、系统而全面的育人功能;不仅有为国家建设输送人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还有选择、传承、创新、延续人类文明的文化功能,教育虽然是一种服务,但是这种服务是“培养人、塑造人”的服务,它有独特的价值追求,有特殊的内在规律,学校和教师必须按照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树立了这种观念,就会使我们的教育在制度、目标、措施与方法层面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真正做到“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能够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向他们提供最恰当的教育。“教育要为人民服务,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学校办学的根本宗旨,“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位家长满意”是每一所学校应该追求的办学理念。 1.思想渊源: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提出要建立民主的、人民的、大众的教育,涉及整个学校办学体制的变化和办学指导思想的变化。1958年的“教育革命”是第二次提出教育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教育的政治功能开始被强化。第三次教育大变革是“文化大革命”,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的政治功能,将教育明确为阶级斗争的政治工具。第四次大的变革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明确了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从教育主要为政治服务转向教育的经济功能,特别是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功能,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在党的十六大之前,出现了“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关系说,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人的发展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互为前提和基础”关系说的提出,标志着对教育功能的认识有了一个提升:教育不仅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也要为人的发展服务。“以人为本”的提出,就是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跟为人的发展服务统一起来,最终把“以人为本”作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教育的本源就是为人的发展服务。 2.理论发展:福利事业——产业——服务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应该说教育并非绝对不具有产业性质,教育也需要引入部分市场机制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个人需要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等,教育也有成本考虑。1992年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规定》,其中将教育明确作为“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的基础产业”以来,关于教育究竟是事业还是产业,教育能否产业化,教育如何产业化,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党的教育方针表述中加了一句关键的话,强调要“为人民服务”,意义重大。但需要明确的是,人们反对的并不是教育所具有的一定的产业性质,而是反对在教育的整体发展中,把学校等同于企业,把营利上升为教育的目的,变相出售公共产品,追求利润最大化。反对“教育产业化”,主要反对的就是这个“化”,它使教育在第一目的与根本方向上偏离了应有属性,追随于经济目的与方向(WTO将服务贸易分为12类,教育服务是第5类,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除由各成员政府彻底资助的教育活动以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的教育活动,均属教育服务贸易范畴)。教育为人民服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培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代新人,是教育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就要为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理想服务,培育一代信念坚定、艰苦奋斗、有能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人才。第二,让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是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前进方向。必须加快建设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成果,实现高等教育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建设学习型社区,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千方百计增加高质量的教育供给,努力保障人民受教育权益的实现,满足人民丰富多样的教育需求。第三,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在政治局学习时强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中国的老百姓从来就重视子女的教育,而在实现温饱、小康的今天,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成“人”、成“才”,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最大愿望,当然就是教育的神圣职责。实现教育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紧密的结合,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作出更大的知识贡献。“服务于祖国,奉献于人民”既是对新一代青少年茁壮成长的期望,也是对全国教育战线同志们的工作要求。将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落实到日常的课堂教学中,便是尽可能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机会,让学生更多地体会到被人关注、被人爱护的温暖与幸福,更多地体验到自由探索与成功的快乐和自豪,更多地感受到人性的光明与和煦,感受到仁慈、宽容与敬业的力量。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和接受良好教育机会,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集中体现。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指在教育领域提供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基础性、发展性四个主要特征。 3.政策法律:党的十六大和十八大的表述都要求教育必须做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为人民“两个服务”,强调了教育在社会本位和人本位两个方面的基本功能。胡锦涛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表述最先在2006年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首次进入党的十七大报告(2007年),并纳入《教育规划纲要》指导思想(2010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并作为全段标题(2012年)。从中清晰地看到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基础稳固的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应当是协调发展的教育(优化结构体系);应当是更加公平的教育(配置公共资源);应当是质量更高的教育(坚持内涵发展)。从党的十七大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到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在学有所教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在部署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特别强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庄严承诺,是教育战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到2020年要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 4.项目工程:2003年签署WTO协议履行跨境服务承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范围,将普惠性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并明确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标准。 5.实践成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民的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按照普及普惠的要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了以义务教育为核心、涵盖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教育保障政策体系,基本建成服务全民的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江苏做到了八个一样(通过制订颁发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确保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底线”要求。就是要实现校园环境一样美、校园周边一样安全、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发展一样全面、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八、教育治理论——教育管理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改革朝什么方向奋斗、在什么地方聚焦、于什么环节着力。这反映了新形势下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重大理论创新。教育治理则是一个崭新概念,它随“治理”概念的兴起而形成与发展,并将改变传统教育管理模式。 1.思想渊源:治理(governance)源于拉丁文,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者詹姆斯·罗西瑙在所著的《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一书中对其做了新的界定,指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综合。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协调和各利益方采取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强调多中心、分权、持续互动。 2.理论发展:教育管制——教育管理——教育治理——教育法治。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1999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法律保障。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长报告主题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 3.政策法律:2012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2014年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教育标准、2015年《教育部关于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推动管办评分离的意见》等。 4.项目工程:转变管理职能,发布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启动北大、清华和上海市的两校一市改革试点方案。教育部关于大学章程、教育部关于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行动计划。 5.实践成效:下放职能29项,激发了地方和学校的活力。大学章程、大学学术委员会保障了学校的专业权力。促进了专业中介机构的发育成长,如麦可思、21世纪教育研究院等。 九、强师论——办学主体 强教必先强师。教师强则民族强。教师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基、强教之源,发展教育须优先发展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就没有高素质的人才。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2010年7月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乐于从教、善于育人的教师不断涌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事业才能撑起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天空。国家振兴在于人才,人才培养在于教师。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教育家办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要有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一流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紧迫任务。 1.思想渊源: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尊师重教、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荀子曰:“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在古代,孔子被推崇为“大成至圣先师”,被誉为“万世师表”。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经合组织提出教育的质量超不出教师的质量。 2.理论发展:尊师。邓小平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胡锦涛指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习近平指出:“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教育质量取决于教师的质量。 高师。1985年,于光远就提出“我们迫切需要成千上万个教育家”。2006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这是教育理念的深化。”习近平指出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是“经师”和“人师”的统一,既要精于“授业”、“解惑”,更要以“传道”为责任和使命[9],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重师。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002年,江泽民在北京师范大学百年校庆典礼上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尊重教师的劳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2007年,胡锦涛在与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时提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习近平指出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维护教师权益,拓展发展机会,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倡导教育家办学。 严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再到“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爱和厚望,显示强师理论的深化。 3.政策法律:1985年,我国设立“教师节”,比1994年国际社会设立国际教师节提前了9年。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优秀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教师法(1993年)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待遇、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此后,《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相继颁布,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12年9月,国务院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 4.项目工程:中小学评选特级教师(197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2008年)、师范生免费制度(2007年)、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2009年)、高校教学名师奖(2003年)、高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启动“高层次创造型人才计划”(2004年),含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5.实践成效:从令人羡慕到受人尊敬,广大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高,职业吸引力切实增强,队伍基本稳定,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精神面貌发生了极大改变,生机活力得到激发,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 十、终身教育论——教育体系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的大力提倡、推广和普及下,终身教育已经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教育概念而在全世界广泛传播,80年代后开始在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付诸实践。许多国家在制定本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或是构建国民教育体系的框架时,均以终身教育的理念为依据,以终身教育提出的各项基本原则为基点,并以实现这些原则为主要目标。在人类教育史上,难以找到一种教育思想如终身教育思想一样,能够在短短半个世纪里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认可,并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贯彻落实,迅速而广泛地传播。 1.思想渊源:公元前六世纪的梭伦(Solon)认为,人活得愈久,学习得愈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的保罗·朗格朗(Paul Lengrand)在1965年首先提出终身教育这一概念,其所著《终身教育引论》是终身教育思想的代表作。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报告比较全面地解释了终身教育概念:包括人一生所受的各种教育的总和,并提出未来社会是“学习化社会”,“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是21世纪教育的四大支柱,也是每个人一生成长的支柱。终身学习是21世纪人的通行证。1990年写入《世界全民教育宣言》。1994年,“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在罗马隆重举行,终身学习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教育的权利:走向全民终身教育》。 2.理论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2010年)——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终身教育体系囊括社会上一切和人们终身学习有关的机构和条件[5],终身教育系统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三个系统,各有侧重又相互交叉地承担着不同教育的需求。这三个体系分别是:(1)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学校教育系统;(2)以职业资格教育为主的行业(企业)教育系统;(3)以文化生活教育为主的社会教育系统。终身教育概念以“生活、终身、教育”三个基本术语为基础,带来了一个学习化的社会,带来了教育观念的变革。自1970年以后,终身学习概念与终身教育概念并列,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迈向学习型社会成为主导性的教育思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6年11月召开第19次全体会议,在所通过的《关于成人教育发展的报告》中明确地把终身学习的概念与终身教育并列。2001年5月,江泽民在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峰会上提出:“构筑终身学习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2002年9月,在庆祝北师大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阐述:“推进教育体系的创新,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学习型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政策法律: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概念。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任务。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开展社区教育的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目标。1999年决定、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设计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1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4.项目工程: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一项行动目标。2013年国家开放大学和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6所开放大学改革试点。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各参与城市共同主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5.实践成效:终身教育在世界各国都还处于实践阶段,提倡学有所教、学有所得、学有所成。首先,它使教育获得全新的诠释,主张教育应该贯穿于人的一生,彻底改变了过去将人的一生截然划分为学习期和工作期两个阶段的观念。其次,它促进了教育社会化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改变将学校视为唯一教育机构的陈旧思想,使教育超越了学校教育的局限,从而扩展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个空间。再次,它引发了教育内容和师生关系的革新。教育不是单纯的知识传递,而应贯彻人的全面发展精神,学习者不仅要学习已有的文化,更要培养个人对环境变化的主动适应性。传统的师生关系也将发生根本变化,代之以一种新型的民主的开放式的关系。最后,它的多元化价值标准,为学习者指出了一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崭新之路。 十一、教育综合改革论——教育发展的动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对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在深化,关键在综合。要用系统思维、全局意识和全球视野认识改革,用普遍联系观点设计改革,用统筹兼顾办法推进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深水区”的教育改革,必须采取综合改革的办法,统筹兼顾,上下结合,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凝聚共识,减少阻力,增强引力,形成合力。 1.思想渊源:综合改革作为一种指导思想,把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考察,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 Bertalanffy)创立的,代表作是1968年出版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系统论认为,开放性、自组织性、复杂性,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现代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维方式。 2.理论发展:单项——协调——统筹(统筹区域、城乡、公私、中外)——综合(众筹)。20世纪80年代推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90年代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从党的十六大笼统地提出改革创新,到党的十七大提出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可能意味着我党已经认识到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还是必须依靠综合改革,而不是单兵独进,对教育改革的要求更加宏观、更加整体、更加综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综合改革,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区域教育协同发展。 3.政策法律:教育部发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4.项目工程:山东、湖南、重庆等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天津、辽宁、河南、四川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黑龙江、江苏、湖北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浙江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北京、上海、安徽、广东、云南、新疆、深圳、贵州省级统筹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成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长株潭教育综合改革。2014年“一市(上海)两校(北大、清华)”综合改革试点,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长株潭区域教育综合改革。 5.实践成效:在高考招生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取得具有标志性和显示度的成效。 这些重大理论属于社会科学的软理论,是以隐喻作为基本概念,激发联想,勾勒模式,接受的是通过一致性看法[9](P7)。这是在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实践中,观大势,谋大局,干大事,代表着这一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方略,对中国教育的伟大实践能够解释、回答和指导。理论是要搞懂对象,而教育是让对象搞懂。这些重大教育理论不仅能够深刻影响当下,而且影响未来。 第一,这些重大理论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战略,本身就是教育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是观察、分析和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的“伟大的认识工具”。既要系统掌握这些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更要在实践中对其加以灵活的运用,使之成为“观大势、谋大局、干大事”的“看家本领”[10]。 第二,这些理论本身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没有改革就没有理论创新的源泉,没有开放就没有理论创新的动力。 第三,这些理论并非自上而下主观设计的结果,而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结合,是中央经验和地方、学校、群众经验的结晶,是在实践中逐渐生成的经验产物,来自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不是靠任何逻辑推理得来的,而是在与逆境和麻烦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因而是从灾难中获得经验后做出的最佳选择。 第四,这些理论对行动的指导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互动,不断总结修正提炼。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长期曲折成就。 第五,这些理论有的是教育发展的逻辑节点,有的是历史转折点,有的一帆风顺,有的存在曲解甚至误解(如教育产业论)。 第六,这些重大理论是宝贵财富,总结提炼这些重大理论,对于增强推进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自信和行动自觉,对于丰富和完善教育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这些理论不同于经验和常识,具有历史的兼容性,具有时代的内涵性,具有逻辑的严谨性,具有思想的开放性。战略思维能力是综合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的基础,也是把握事物普遍联系的系统思维和把握事物发展趋势的创新思维的综合统一。在实际工作中,战略思维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否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机遇与挑战、目标与手段等辩证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战略思维能力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践智慧。在战略思维中“保持必要的张力”和“达到微妙的平衡”,这是辩证法的实践智慧,也是领导艺术的政治智慧。我们坚持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无限发展的认识路线,不断地变革我们的理论思维,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思维,深刻地改变了以素朴实在论为代表的直观反映论的思维方式,改变了以机械决定论为代表的线性因果论的思维方式,改变了以抽象实体论为代表的本质还原论的思维方式。理论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对复杂的现实生活的本质概括和抽象。生活之树是常青的,扎根于生活沃土的理论之树也是常青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的重要理论研究_教育论文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的重要理论研究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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