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各类保险业务的“无缝镶嵌”_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论文

实现各类保险业务的“无缝镶嵌”_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论文

实现各险种业务“无缝镶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险种论文,业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得到了确立。但当前值得注意的是,微观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细则、业务流程和各险种的数据整合等,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进程,为此,必须以科学的方法,采用对社会保险险种进行业务集成的管理模式,实现各险种业务之间的“无缝镶接”。

合署办公与业务集成

现行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具有强制性和唯一性两个主要特征。其强制性主要表现为,当劳动者就业并取得劳动报酬时,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当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与终止时,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唯一性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进行申报、登记、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与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不得重复参保。劳动者一生中,可以从事多项工作,也可以多次签订劳动合同,但其社会保险关系只能有一个。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中断或劳动者职业发生变化时,原社会保险予以接续,不需要重新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关系。因此,从政策操作的层面上来看,社会保险的各个险种以及相对应的补充保险和储蓄性保险,有其共性,这就使得各个险种经办机构合署办公以及业务集成成为了可能。

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将原有的各个独立险种的经办机构合并为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险种的经办,分别设置了多个甚至5个机构,造成重叠浪费,办事效率低下,共性部分业务处理不同步。如参保企业和职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要跑多个甚至5个地方;每年各险种经办机构分别各自对参保企业收集和审核保险费缴费基数,分别各自公布缴费费率,税务征收的地区需各自与征收的地税部门进行业务往来和数据交互;每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要求,普遍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进行计息、打印处理等。各险种经办机构报送统计报表时,由于数出多门,经常出现同一统计指标的数据不一致甚至矛盾的现象;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对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劳动保障部门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立了不同险种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硬件和技术人员冗余,增加了没有必要的管理成本,造成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浪费。凡此种种,都是因为机构设置零散和政出多门所致。笔者认为,地市和县一级,必须调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各险种合并设立成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设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养老保险审核与支付、医疗保险审核与支付、失业保险审核与支付、工伤保险审核与支付和生育保险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内部部门,形成合力优势。

严格“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设计各个险种业务处理流程。根据各个险种的业务特点和“收支两条线”数据流向,可将共性部分进行统一和集成(单位信息、个人信息费基数、支付方法、会计核算方法等等),各险种支付业务的个性部分独立处理。改革传统的“专管员制”管理模式,采用现代金融业的“柜员制”管理模式,提高社会保险整体运行效率。

政策运作与信息技术

政策的制定,必须重视实际环境操作的可行性,同时科学地制定配套的政策运作规范。多年来,劳动保障部门存在着“重政策,轻运行”的误区,往往注重理论的探讨研究和政策制度的建设,轻视政策和制度的实际环境的运行及操作。社会保险是涉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被西方人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一项巨大而庞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同样的一个政策或制度,以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方法,则可能产生差异很大的执行结果。如按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必须以“月积数法”进行计息,由于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欠费、不按时或足额缴费、参保人员频繁变动工作单位等因素,又没有相应的处理细则,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的技术难度较大,算法的复杂度较高,目前个人账户计息的计算方法五花八门,出现利息高算或者利息低算的情况,高算会增大计发养老金因素,增加支付压力,产生蚕食基金渠道;低算则使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再如,社会保险的结算年度起止日期、省均工资启用的时点、缴费年限的精算(12进制计算)等等。类似诸多的“细节”问题,要引起重视,将操作规范和细则,特别是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统一的数据综合范式及接口标准,用政策和制度的形式加以解决。同时,新政策的出台和制定,要充分地考虑到与信息技术的相适应性,以实现两者的最佳结合。

信息共享与信息交互

通过综合精算,各个险种用同一个缴费基数和一个费率征收社会保险费。由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确定以后,以此作为社会保险各个险种的共同征收费基,将各险种的费率相加后,形成一个费率,计算出社会保险费应缴计划,生成缴费台账,统一各险种收缴过程,一票一单(内容按不同险种设定为多栏),报地税部门征收。资金到账后则分别按不同险种,依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要求以及其他财务规定,单独核算和财务处理。

将各个险种的业务数据及处理集中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建立一个各个险种通用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当前,影响社会保险业务集成的最大因素,就是信息平台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各个险种各行其事,独立地建立了各自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而各系统之间不能兼容,如异构软件平台及网络、无法移植的开发语言和不兼容的数据格式等,从而形成社会保险业务运作中的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需要重复多次的输入,存在大量的冗余信息和垃圾信息,信息交流的一致性无法保证,部门之间难于进行信息共享,信息交互反应迟钝,领导也难于统揽全局和准确决策。因此,社会保险的业务运行需要架构一个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台,对业务操作进行集成,充分利用原有的资源,重组各类信息,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础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为此,可考虑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解决。一是以地市一级为单位,将市本级和县级的社会保险数据整合起来,交由市一级的信息中心处理,使用同版本的社会保险应用软件,形成数据“大集中”,使县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得到缓解。二是采用现代信息理论中的EAI技术(Enterprise Application Integration企业应用集成),通过用户界面集成、数据集成、业务流程集成和函数/方法集成,设计出一个最优的、实时的综合社会保险ZLE方案(Zero Latency Enterprise零延迟企业),以解决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计算机应用的分割问题。三是由于计算机系统是由软件、硬件和人组成的,因此,必须注重“即懂计算机信息技术又懂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驾御所使用的信息系统,保证人机相适应,为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的集成,已成为当前社会保险事业过程中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焦点问题,特别应当引起各级劳动社会部门实务界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和探索,具有广阔的前景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期为社会保险业务集成的实现,找到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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