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人口结构变化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青年论文,人口论文,结构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青年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财富,它关系着社会发展的战略和前途,所以研究青年人口结构的变化特征,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分析青年人口结构,不可避免地要进行青年人口的年龄界定。近二十年来,国内外对青年的年龄界定众说纷纭,标准千差万别。这种争议实质上包涵着如何求得青年群体的生物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三者综合平衡,给“青年”一个准确概念的问题。然而,这一平衡并非易事。因为不同民族、不同环境、不同文化与经济水平条件下的青年生理、心理与社会成熟年龄均有很大差异。这就产生了同一国家内不同的青年人口标准。解放以后,中国青年人口标准不仅有不同的界定,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过不同的变化。五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共青团员均有不同的年龄尺度。目前我国有15-29岁的人口统计青年标准,有14-28岁的共青团青年标准,还有15-35岁的干部群体中的青年干部标准。在生理学和心理学领域还有更多的争议和划分。
本文所使用的调查资料,均以国家统计局的青年人口年龄界定为准。
青年人口结构的划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主要根据建国以来的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和我们的一些抽样调查资料,着重分析中国青年人口的年龄、性别、数量、职业、文化、环境分布、婚姻、生育等结构变化特征,并以此提出塑造青年、设计社会发展蓝图的对策性建议。
青年的数量、年龄、性别结构,关系着整个国家的人口类型、劳动力市场变化趋势和人口、婚姻等发展前景。中国青年人口的数量变化特征是一条弹性曲线,以1990年为上升顶点,以后开始缓慢下降。1953年16-25岁的青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7.1%,1964年由于特殊灾害下降到16.7%。1982年15岁到24岁的青年人口占19.5%,1990年再上升至21.76%,根据推算到明年(1996年)将降至19.2%,到2000年将降至17.4%,接近50年代水平。在此基础上青年人口将逐步稳定在占总人口的15%左右(如果独生政策能够普及,并坚持不变的话)。
再从进出青年期的人口变化上看,整个规律也基本同上。1953年进入青年期的7-17岁人口占总人口的21%,逐步退出青年期的26-3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3.9%;1964年分别为26.6%和13.8%。1982年起统计指标改变,进入青年期的10-19岁人口占25.62%,逐步退出青年期的25-3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4%;1990年分别为19.25%和16.61%;1996年将是17.4%和20.3%。由于1984年以后有一个“补生二胎”的风潮,估计进入青年期的人口到2000年不会继续下降。按现有人口推算,10-19岁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9%,退出青年期的人口将占21.8%。但无论从何角度分析,中国青年人口已进入了一个转型期,即从上升型转向下降型。从上面列举的数字可以看出,从1953年至1990年的四十年间进入青年期的人口始终大于退出青年期的人口比重,而1996年以后则转为退出青年期的人口逐步大于进入青年期的人口比重,随着青年人口比重的改变,中国人口类型也将从年轻型转向成年型。
根据上述变化趋势,一要珍惜青年劳动资源,及时安排和组织好青年就业,让青年人及时发挥社会作用;二要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稳定乡村青壮年知识分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要发展农村劳务市场,促进农村劳力商品化与城乡劳力交流,消除因青年劳动者盲目涌向城市自由竞争而形成的劳力分布不均现象;四要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宏观调控,使资源、技术与劳动力有机结合;五要强化劳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因片面追求利润而不顾青少年身心健康,残酷剥削青少年劳动者。
青年人口的性别结构关系着他们的婚姻家庭与人口繁衍。四十多年来,青年人口的性别构成走着一条曲折发展的道路。1953年15-24岁的人口性别比为106.5,1964年上升到108.8,1982年下降到103.7,1990年又上升105.7,到2000年将达到106-107。因为1990年10-14岁的人口性别比为106.81,5-9岁的人口性别比高达108.24,到2000年,他们将进入青年期。
从25-34岁的晚婚人口性别结构上看,1953年26-35岁的男性占总人口的7.1%,女性占6.8%,性别比为105.9;1964年男性占7.3%,女性占6.5%,性别比为112.8;1982年25-34岁的男性占8.4%,女性占7.95%,性别比为106.8;1990年男性占总人口的8.58%,女性占总人口的8.04%,性别比为106.9。由此可见,四十年来中青年人口在不断增加,性别比也在曲折变化。随着解放前出生的高性别比人口层逐步进入中老年期,整个青年人口的性别结构将走向小弧度上下波动,不会发生大起大落现象。因此,在青年人口中,不会产生由于总人口性别比失调而带来的结婚难矛盾。但是应该看到,中国人口基数很大,男青年比女青年多5-6%,即意味着全国会多5-6百万20-34岁的男青年。如果男女地域分布不均,在某些地区就会出现男青年结婚难问题。由此,应防止性别盲流,造成社区男女比例悬殊。同时,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要特别注意缩小地区与城乡经济差别,尤其要加快小城镇的发展,限制大城市人口盲目膨胀,以维护生态平衡与性别分布协调。
从青年人口的职业结构上不仅可以看出国家劳动资源的使用状况,而且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青年的职业结构单一、稳定,80%以上从事农业,而且终身守在土地上。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中国青年人口的职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第一,行业在转移。1982年在农林牧副渔战线的青年劳动者,占青年劳动者总数的48.2%,1990年下降到45.5%。第二,职业在转化。目前虽然仍有近半数的青年劳动者在第一产业内,但是近半数的青年职业已经改变。他们主要不再从事农牧林业,而是从事社队工业、手工业、加工业、运输、劳务输出等不同职业。第三,类型在转化。从事体力型劳动的青年比重在缓慢下降,从事脑力型职业的青年比重在逐步上升。(请看下表)
15-29岁的青年职业结构变化(%)
从另一侧面看,在近十年的变革中,青年职业结构发展也反映出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
第一,青年从业人数在下降,待业与失业人口的比重虽在减少,但数量在上升。1982年15-29岁的青年在业人数占总在业人数的47.6%,1990年下降到45%,而城镇待业青年则从1982年的330多万人,上升到今年的500万人。另外还有部分被亏损企业、私营、合营、外资企业解雇或停薪留职的青年人。
第二,工农业战线上的青年优势在下降并非绝对进步的表现。从统计数字看,农业战线上的青年人口近十年间仅下降3%左右,然而实际在第一产业劳动的青壮年劳力却很少。某些基础工业与城郊工业也因效益差、文化环境不如城市等原因稳定不了青年人,而城市招聘的年龄限制与户口约束减小,又大大地有利于青年的职业流动。如此发展下去,乡村的优秀脑体劳力资源难以稳定,乡村的发展将越来越滞后于城市。此外,基础工业战线青年科技人才与劳动力的减少也将制约基础工业的发展。目前不少基础工业依靠大量雇用农村临时工、合同工的方式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技术、管理进步能否形成连续性值得深思。
第三,青年职业地位虽已上升,但仍然较低。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沿阵地,青年劳动者占30-50%,有的企业生产第一线的青年工人占80%,然而青年管理者、领导者仅占7.67%。在科技革命、知识更新快的现代社会,领导层的年轻化得不到彻底解决,不仅会增加代际间的认识分歧,而且会阻碍青年作用的发挥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由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一要努力提高青年的职业地位,大胆提拔青年进入领导、管理部门;二要组织好农村青年从事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三要确确实实为青年一代着想,尤其要关心和帮助贫困地区的青年、几百万待业青年和失业青年;四要呼吁各级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给青年们作一个好榜样。
从青年人口的文化结构上看,改革开放以来青年的文化水平上升很快。1982年青年文化人口占文化人口总数的41%,1990年上升到41.7%。1982年青年中有小学以上文化的人口仅占青年人口总数的82.2%,1990年上升到93.87%;1982年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的15-29岁青年占具本科以上文化人口总数的17.4%,1990年上升到49.8%,即目前高层文化人口中有半数是青年人。从结构变化上看,高层文化的青年人口数在上升,低层文化的青年人口数在下降;在青年文化总人口中呈现出两端上升、中等文化人口数下降的趋势。1982年大学本科和大专文化中的青年分别占该层文化人口总数的17.4%和77.5%,1990年分别为49.9%和46.46%;1982年中专和高中文化人口中青年占78.9%,1990年高中文化占59.0%,中专占46.8%;1982年初中文化人口中的青年占62.3%,1990年下降到59.8%。从青年群体内的文化结构变化上看,大学本科以上的青年文化人口占青年文化人口总数的比重从1982年的3.09‰上升到9.5‰,大专从5‰上升到13.6‰,而高中及中专则从1982年占21%下降到15.3%,初中从44.6%上升到47.8%,小学从33.6%上升到34.4%。
上述资料表明:第一,近十年来,青年中大专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人数上升很快,他们已构成中国高层文化人口的主流,成为科技战线的主力军,然而中等技术文化的青年人口数有所下降。近些年各级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争相升格为大专,从而造成了中国人才结构不合理的发展趋势。在我们这种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国家,高才低就,不仅对国家是浪费,对个人也是一种浪费和负担。
第二,高层知识青年的城市化倾向值得注意。1964年有14%的大专文化人口在县以下各行业中工作,1990年下降到8.3%,减少近半数,其中青年知识分子仅占2.5%。这种高层知识文化青年大量向城市集中的发展趋势不仅不利于发展乡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而且不利于青年知识分子的合理使用与作用发挥。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教育商业化和半商业化的措施必须与国民经济生活水平相适应。穷人的孩子刻苦努力、勤奋好学,却很难进大学和重点中学,有钱人的孩子大多娇生惯养,学习懈怠,贪图享受,却能在大学混文凭,此现象已引起了农村青年的义愤。建议采取特殊政策培养农村科技人才,巩固与发展农村经济。
我们认为,上述青年文化结构及其变化特征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一要重视中国青年人口文化素质的巨大转变,认识到他们已构成先进生产力的中坚力量,由此,注意调动青年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开拓精神,发挥好他们在改革开放中的先锋作用;二要重视城乡文化两极分化,开展智力扶贫,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人才,发展地区经济,缩小地区与城乡贫富差距;三要引导青年热爱农村,艰苦奋斗,作改变农村产业结构与城市化建设的先锋,不要竞相拥进城市盲目竞争,形成科技、文化人才分布不均,乡镇与农村经济发展困难。
青年人一要立业,二要成家。婚姻状况不仅关系着青年的身心需要,而且关系着中国人口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四十多年来中国青年的婚姻变化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青年已婚率有明显上升。八十年代前青年已婚率较低。二三十年代有偶的29岁以下男青年仅占青年总人数的66.9%,解放以后逐步上升,1982年15-29岁的男青年有偶率上升到75.7%,女性高达94.3%,1990年男性再次上升到82.44%,女性上升到95.05%。也就是说目前80%以上的男女青年并不存在结婚难问题。
第二,青年早婚率在上升。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早婚和晚婚标准。认定早婚有生理的条件、法律的标准与社会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与爱情、婚姻与性生活的分离,世界各国的政府和学者大都从社会责任能力上来制定结婚年龄,划定早婚标准。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由此,在22周岁前结婚的男性和20周岁前结婚的女性均属早婚。中国人有早婚的旧习。1929-1931年间15-19岁结婚的男子占该年龄段男性人数的26%,女性占52.2%。随着新婚姻法的贯彻执行,1982年15-19岁结婚的男性下降到0.91%,女性下降到4.33%,可是1990年男性上升到了1.8%,女性上升到4.7%。从新婚姻法规定的年龄上看,男性早婚现象尤其严重。1990年22岁以下结婚的城市男性占14%,农村男性占43.3%;城市未到20周岁结婚的女性仅占1.9%,农村女性占5.48%。由此可见,当前男性早婚远比女性早婚人数多。然而,不少地区往往仅注意女青年早婚,而不重视男青年的早婚教育。
第三,青年丧偶率近十年来有所升高,而早婚丧偶率升高尤其显著。1982年15-19岁早婚丧偶率仅1‰,1990年上升到7.5‰,升高七倍。20-24岁已婚青年丧偶率从1982年的2.4‰,上升到3.2‰;25-29岁的已婚青年丧偶率从10.3‰上升到10.5‰。根据调查,15-19岁早婚丧偶与婚姻基础不牢、婚姻矛盾引起的异外死亡相关,25-29岁丧偶率则与生殖期死亡率相关。
从性别上看,男性丧偶比重比女性高1-2倍。1990年15-19岁的已婚男性丧偶率为4‰,女性为1.7‰;20-24岁男性为1.75‰,女性为1.7‰;25-29岁男性为7.7‰,女性为4.9‰。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状况看,随工业化而来的是男性死亡率大大高于女性,女性丧偶率理应高于男性。由此可见中国青年的丧偶状况与现代化建设不同步。这与中国婚姻文化传统相关,与女性的经济独立程度相关,此外,还与农村经济现代化水平低相关。
第四,青年离婚率在上升。1982年15-29岁的青年离婚率(已婚人数与离婚人数之比)为1.64‰,1990年上升到2.56‰。尽管该数字比发达国家低得多,但有两种趋势值得特别研究:一是早婚离婚率高,二是男性比女性离婚率高。(请看下表)
1982年与1990年普查青年离婚率对比表(‰)
(资料来源:1982年和1990年人口普查10%抽样统计资料)
根据上表反映出的趋势,我们认为,当前一要尽力控制农村的早婚,以减少由于婚姻基础不牢而带来的离婚与丧偶;二要重视婚姻中的商品化趋势。有的青年为“罗曼蒂克的爱情”而草草结婚,却为金钱、享受而分手。美女与金钱的交易在城乡均不难见。古人云:“色衰而爱弛,财尽则交绝”,为财为色的婚姻很难幸福与巩固。
人口生产关系着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以来,80%以上的妇女是在青年期完成生育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在青年妇女生育上出现了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早育现象在上升,二是重男轻女的生育意识在上升。1982年15-19岁的已育妇女仅占妇女总数的4‰,1989年上升到5.56‰。1982年在15-29岁的青年妇女中,已育妇女占25%,1990年上升到86%。由此可见,实行一胎化政策以后,青年中有少生而早生的心态。从生育孩子的性别上看,1982年全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2,1990年上升到111.37。这些变化趋势说明,在国家号召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时,不少青年就选择了早生与多生男孩的对策。
此外,25-29岁是女青年的超生集中年龄。二、三、四胎都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龄段上。(请看下表)
青年妇女生育胎次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二胎集中于20-24岁的妇女中,三胎以上集中于25-29岁的妇女中,因此,应把控制超生的工作重点放在25-29岁的妇女身上。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青年人口结构已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数量上正从上升型转向下降型;文化上正从中低水平型转向中高水平型;职业上正从体力型转向智力型;环境分布上正从农村型转向城镇集中型;婚姻上正从终身稳定型转向动摇易变型;生育上正从持续型转向“速战速决”早生少生快速完成生育任务型。
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首先是社会结构的变革。四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结构经历过几次较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更是前所未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促进了商品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改变、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从而改变了青年人口的职业、文化、环境等结构以及生育意识、婚姻家庭观念、生活方式等等。
其次,社会现代化与信息化向青年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需要,从而增进了青年学习科学文化、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的热情与动力,由此带来了青年文化结构与职业结构的变化。
此外,随现代化和改革开放而来的社会文化大变迁、大融合、大改组也促进了青年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模式、理想抱负的改变,并由此而反映在学习文化、择业、婚姻、生育等各个领域,从而逐步改变了这些领域的原有结构与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上述发展变化趋势虽不尽完美,但透过现象可以看出,一种新的价值观在青年中已逐步形成。我们的任务是促进青年群体沿着前进的方向健康发展,实现青年与社会现代化步伐的和谐互动。
注:文中资料见国家统计局出版的各年人口年鉴和10%人口抽样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