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到底把民主作为一种手段是什么?毛泽东晚年民主之手理论的表现与分析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毛泽东到底把民主作为一种手段是什么?毛泽东晚年民主之手理论的表现与分析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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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1)01-0020-04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把民主作为革命的根本目标。建国后,毛泽东按照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理解,进行了政权体系的建构,在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层面初步推进了民主化。客观地说,在中国民主发展进程上,无论在民主的理论还是实践方面,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探索都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对民主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也在发生改变,他逐步偏向于将民主视为一种手段,试图用民主方法解决政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他明确指出,“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1](P208-209)。由于毛泽东更多地是把民主看作手段,所以他在关于民主的论述中讲得最多的是民主方法、民主态度和民主作风。

毛泽东究竟把民主当作什么的手段?把民主当作手段运用有何局限或弊端?综观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和实践,可以看出,他对民主这一手段的运用大致表现在五个方面,每一个都方面都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一、把民主作为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夺取政权不易,巩固政权更难,作为开国领袖,毛泽东更加深刻理解这个道理。在他看来,对政权稳定构成威胁的原因不外有二:其一是来自阶级敌人或敌对分子;其二是,执政者本身变质,脱离民众。因此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警惕阶级敌人捣乱破坏、伺机夺权;二是警惕执政者自身腐化堕落、自丢政权。在毛泽东看来,这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依靠民主手段。

针对第一个方面,毛泽东认为,要警惕阶级敌人的捣乱破坏、复辟夺权,必须紧密依靠人民大众,“这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2](P544),因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在工农联盟基础上,而要依靠人民大众,必须在人民中实行民主,他明确指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根本制度,“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3](P81)他认为,“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专政,他们会继续捣乱,还有复辟的可能。这个问题应当警惕。”[4](P298)在国家政权体系运转的实际过程中,毛泽东深刻感受到了民主的不足,在1957年3月的一次谈话中他指出,“过去在革命的时候,我们和人民一起,向封建势力要民主。现在我们胜利了,自己掌握政权,很容易强调专政,强调守法的一面,忽略民主的一面”[5]。因此,他主张用扩大民主而不是缩小民主的方法来领导人民,通过扩大民主,团结群众,巩固和扩大政权基础。

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面临的一个重要历史课题,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早在20世纪40年代,在回答黄炎培关于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个兴亡周期律的支配时,毛泽东就已经说得很清楚:“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P149)由于黄炎培此番话语预设的前提是执政者本身能否懈怠变质、脱离民众,所以,毛泽东的回答可以看作是从“防止执政党本身变质”这个角度提出民主的。毛泽东认为,为了防止执政党变质,作为执政党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人民群众给的,党应当用这个权力为人民服务,“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7](P124)。针对处于执政地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很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毛泽东提出,领导干部还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同时还有民主党派,“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8](P24)他们可以批评政府,“批评政府不犯罪。”[2](P376)他主张,“党内党外在一起开一些有关大政方针的会议,党和政府的许多错误缺点登报批评。”[2](P376)此外,为了防止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形成特权阶层,他严厉警告党内同志:如果国家和我们的党腐化下去,无产阶级就有可能“不能掌握这个政权。”[9](P262)因而,他明确反对干部特殊化,提出必须“肃清一切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错误。”[10](P544)只有这样才能打掉官风,使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

民主政治的核心和灵魂是主权在民,毛泽东用民主来巩固国家政权的做法的确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但是,用民主巩固国家政权更主要的应当将民主理念内化在政权体系建构之中,使之体现在制度设计、权力制约、体制架构、法制建设、组织程序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使政权组织深入民心、体现民意,具备充足的政治合法性,这样的政权组织是外部势力和内部力量想颠覆和腐蚀也奈何不了的。仅仅把民主当作发动群众的手段,注重扩大政权的民众基础,加强民众对掌权者的监督,对于巩固国家政权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二、把民主作为集中的手段

关于民主集中制,马克思恩格斯最先提出的是“民主制”,他们认为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包括革命胜利之后所建立的社会,都应该实行民主制。列宁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起初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建党原则确立为集中制,后来确定为民主集中制。十月革命后,又把这种制度扩大为苏维埃国家体制的指导原则,甚至还把它列为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成为加入国际的各国共产党必须遵循的原则。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虽然强调重大问题要由集体进行充分讨论,而且讨论自由,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但其重点和目的都不在于民主,而在于集中。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接受了这个理论。毛泽东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两个方面的统一,“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1](P1057)建国后,毛泽东强调,“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12](P18)

毛泽东首先是将民主集中制看做是制定政策的方法。他认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强调民主,民主是集中统一的基础,“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4](P293-294)。而“过分的集中是不利的”[1](P52),“如果大家对问题不了解,有意见没有发表,有气没有出,你这个集中统一怎么建立得起来呢?”[4](P293-294)我们看到,虽然毛泽东强调并重视民主,但是,由于将集中看作是目的和结果,而将民主视作为集中提供原料的方法和途径,因而民主成为达到更好的集中的手段,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是否采用民主方法完全由领导人的意愿决定,它可以要,也可以不要。这样,民主的作用就很容易虚化了,民主集中制也就变为单纯的集中制了,毛泽东所一贯反对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就很难避免了。

毛泽东认为,我们的政权组织和领导体制也应当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首次系统全面地提出了著名的“四个服从”,他说,“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13](P528)1945年4月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他把民主集中制扩展到新民主主义政权组织的组织制度上。建国后他一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他把这一原则运用到社会主义政权的组织中来,并逐步偏向于集中,偏向于将权力集中于执政党。他认为,我们的做法是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4](P294)。“各级党委是执行集中领导的机关”。[4](P294)由于毛泽东强调实现必要的集中,极力想避免权力分散,所以在实际权力运行中,民主又成为集中的手段,最终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我们看到,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权力逐步开始趋向集中,在全国权力集中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内,权力集中于各级党委;在各级党委中,权力集中于第一书记;最后,国家的大权都集中于毛泽东一个人手中,而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很难得到实现。由于体制内部缺乏对个人权力的相应制约和监督,随着全社会对领袖个人的狂热崇拜和个人迷信的严重泛滥,不可避免导致个人专断,随之,官僚主义、家长制、一言堂等现象也泛滥成灾。

三、把民主作为管理国家各方面事务的手段

在处理国家事务方面,毛泽东一直注重民主方法的运用。早在1944年6月12日,他在答复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记者的问题时说:“民主必须是多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14](P169)建国后他注重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1959年末、1960年初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明确提出,“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15]。他认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4](P129)。通过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国家各方面事业的管理,这样“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毛泽东也并没有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将这些说法付诸于实践中,譬如,在政治上,毛泽东提出要让人民“参与政治活动”[1](P212),他注重吸收各个阶级阶层的代表人物参加各级代表大会,注重从劳动人民中选拔人员参与政府领导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倾听民意;经济上,毛泽东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4](P134)。在全民所有企业中,他曾经提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主张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吸收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农业合作社后毛泽东提出农业生产方面的民主问题,他本人也曾花费很大力气去具体研究农村合作社中如何实行民主管理问题;文化教育方面,毛泽东认为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谁手里,对于保障人民的权利关系极大,人民群众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自己的发言权和监督权。

毛泽东的上述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这些做法似乎表明,他已经将民主作为管理国家的根本方法,因为他所发动的所有运动、所有做法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而且人民群众参加这些运动时都是热情高涨。但是,实际上,在毛泽东晚年,由于对他的个人崇拜、个人迷信,他作为领袖的个人权威强大得使所有人只能顶礼膜拜,无法自由伸张个人意志。可以说,此时在整个国家层面,所有运动、一切治国的理念、方针和政策等皆来自于最高权威的个人意志,这个权威被人们相信,他能依靠自己的头脑和智慧,为社会提供发展所需要的一切方法,民众不需要有自己的头脑,只要不加批判地服从并严格贯彻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即可。在这里,领导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完全被漠视了,群众的作用和智慧完全掩盖在领袖意志的阴影之中了,所谓的民主依然只是可用可不用的手段而已。

四、把民主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

建国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阶级矛盾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出来,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认为,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重视起来,因为,无产阶级的事业只能依靠人民群众,如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好,那么“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2](P547)。甚至对于当时少数人的闹事事件,他清醒地认识到要重视他们的要求,“过去我们跟人民一道反对敌人,现在敌人不在了,看不见敌人了,就剩下我们跟人民,他有事情,不向你闹,向谁去闹呢?”[5]如果这些矛盾处理得不好,“也可能发生对抗”[1](P211),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严重的甚至会损害政权,发生像匈牙利事件那样的事情。毛泽东认为,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他多次强调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说话的方法”[4](P291)。在实际工作中,毛泽东把民主方法具体化为“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他认为,“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人民内部继续推广和更好地运用这个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厂、合作社、商店、学校、机关、团体,总之,六亿人口,都采用这个方法去解决他们的内部矛盾。”[4](P211)对于人民内部思想上的争论和是非问题,他认为,“凡是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4](P209)因为,“压是压不服人的,只会使我们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用压服的办法,我们就没有理就输了”。这对于我们的事业是不利的,因此他认为,“两个方法(政策)领导中国,还是‘放’得方法好,不要怕放,不要怕批评,不要怕牛鬼蛇神,也不要怕毒草,我们将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中发展真理、少犯错误,将一个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先进的中国”[2](P376)。

毛泽东把民主当作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在方向上是合理的,但是这种做法太过简单和笼统。首先,毛泽东“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这种划分法只是从政治角度划分的,有单纯政治思维的偏颇,无法包容纷繁复杂的全部社会矛盾;其次,人民内部矛盾的类型多种多样,有利益纠纷、工作矛盾、思想分歧、人际矛盾、干群矛盾、地区矛盾、民族矛盾、阶级阶层之间矛盾等;再次,矛盾的紧张程度也不同,有的矛盾不激烈,有的矛盾却很紧张,甚至你死我活;最后,产生矛盾的原因也不完全相同,有利益冲突,有体制原因,有认识分歧,有阶级根源等等。因此,仅仅用民主的方法、态度和作风,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往往无法应对错综复杂的矛盾情况。有些矛盾如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激烈的矛盾等,必须用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法律才能解决,否则,只是做思想工作,表面上解决了,而深层次原因却没触动,早晚还是要爆发出来,反而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强调民主方法,只是起到了掩盖矛盾、遮蔽隐患的作用。

五、把民主作为阶级斗争的手段

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把民主作为推动革命斗争的重要手段,在统一战线、军事斗争和群众发动中,都注重采取民主方法、民主态度和民主作风。他曾经开诚布公地对各界人士说,“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11](P810)正是因为毛泽东正确处理好了民主与阶级斗争的关系,注重运用民主手段去推动革命斗争,所以从井冈到延安再到北京,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领导革命一步步走向胜利。

建国后,在打倒了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和富农阶级、改造完民族资产阶级后,毛泽东一度认为国内阶级矛盾基本解决了,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了。但是,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思想又开始复归,并且不断扩大化。在时间上,毛泽东将阶级斗争范围从过渡时期扩大到社会主义建成之前,又扩大到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最后扩大到“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空间上,将阶级斗争从党外扩展到党内,从基层组织扩展到最高领导层;在地位上,将阶级斗争从“没有结束”,扩展到当前主要矛盾,最后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在这种形势下,无论怎么强调和发扬民主,民主只能沦为阶级斗争的手段。

与革命时期有所不同,这个时期的所谓“阶级斗争”是人为制造的阶级斗争,而不是真正“敌我对立”的阶级斗争。但不管怎么样,当时的形势的确是阶级斗争的氛围。毛泽东认为,民主可以用来反对阶级敌人,只不过,用民主的方法对付敌人不能用小民主的方法,只能用大民主的方法。大民主就是就是群众运动的方式,其具体形式就是他在1957年提出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他认为,“四大”是一种新发现的民主形式,是以往民主传统的“一个很大的发展”,革命的问题、建设的问题,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左派不仅可以同中间派一道鸣放辩论,而且完全可以同右派一道鸣放辩论,在农村里头同地主、富农一道鸣放辩论,在城市是同资产阶级辩论。这样,“民主的形式”就变成了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有力手段。我们看到,在当时和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四大”成了“大批判”的代名词,被当作批判所谓“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工具。显而易见,毛泽东这种做法,同他过去一再强调的“对敌人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用民主的方法”的做法是相矛盾的,这种方法上的错位和混淆导致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专政手段的滥用[16]。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在建国后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毛泽东的确是把民主作为手段来使用的。也许有的人会说,毛泽东在这么多的领域运用民主这一手段,表明民主已经得到广泛运用了,既然对民主的使用如此广泛,那么,民主不就成了目的和结果了吗?事实上,判断民主被看作目的还是手段的根本标准是民主是否具有唯一性和根本性,如果民主可以任意和轻易地被否定和舍弃,那么民主还会是目的吗?这也是毛泽东晚年时期民主遭到否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过程中,民主应该既是目的或目标,又是手段或方法,仅仅抓住一个方面是不科学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17],从功能角度看,如果仅仅把民主当作目的或目标,就会陷入空头主义,背离社会主义本质;从制度角度看,如果仅仅把民主当作手段或方法,就会减弱民主的目标意义,降低民主的地位,使它变成可有可无的东西[18]。不管哪一种做法,都会导致人民群众的意志无法得到应有的尊重,公民的自由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从而使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遭到损害。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什么时候我们做到了二者的统一,什么时候革命和建设事业搞得就好,反之,就会遭到挫折,这似乎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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