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论文_刘燕

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论文_刘燕

(沈阳师范大学,110034)

摘要: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转嫁风险等为目的的欺诈行为,人为地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了给广大的投资者们营造一个优良的投资环境,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和规制当下我国市场操纵的证券监管体系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招。

关键词: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

一、我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现状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市场操纵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操纵行为方式新颖、多样复杂,操纵的手段方法隐蔽,难以甄别。比如说像通过内幕交易、连续买卖、联合操纵等不法方式,不法操纵参与者还会经常利用多个账户进行操纵,这种分散式的操纵方式,会使证券监管部门很难准确的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判断和把握。

(二)、操纵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由于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方式多样,波及面广等特点导致证券主管部门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现其不法操纵行为。

(三)、大部分市场操纵行为案件对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和给广大证券市场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操纵行为人为恶意地影响了市场价格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不利于市场参与主体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中更好的参与资源分配,损害了投资者们的切身利益,让其会对市场的不诚信行为失去信心。

(四)、对市场操纵者的处罚力度小,证券市场操纵行为严重。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证监会对于操纵者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方式了结。然而这对于收入丰厚的操纵者们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的惩戒作用。就像著名主持人廖英强等在被罚1个多亿元之后,不但没有悔改之心,竟然还有恃无恐地在媒体面前说算是给自己打了个广告,可见行政处罚的力度非常的不够,还需要制定一些其他的惩罚方式。

二、我国对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建立和完善市场操纵行为前的预防机制。

(1)要严格贯彻落实证券帐户实名制。提高证券市场的准入门槛,不仅在证券开户的时候进行实名登记,还要在证券交易中严格的实行股票交易实名制,恪守“谁开户谁使用”的原则,这样将会极大地减少参与者操纵股市的机会和可能性,从而更好地来促进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为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竞争环境。除此之外账户实名制的严格贯彻和落实也还需要各方证券交易机构和相关公司的积极配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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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券的保证金交易制度。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做出正确、理性地预测判断和限制由于过低保证金带来的证券价格的过度波动起伏,抑制投机,提高资金的利用、周转效率和改善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市场的流动性。

(3)严格限制证券的价格涨跌。可以在短时间内抑制证券价格的过大的起伏波动,维持证券市场的价格稳定性,从而避免不法操纵行为在短时间内对证券价格的过度操纵,减少操纵市场的投机者的不法机会。

(二)、健全完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相关立法

(1)制定证券交易法或证券法实施细则。我国在证券交易立法方面的有些内容过于简单、笼统、不具体。而目前,我国证券交易违法犯罪情况相比较来说较为严重,违法行为的比例高达75%左右,为了打击此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应该将立法和证券监管防范的重点放在证券交易的市场中去,应及时制定相关的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法实施细则,这样在面对操纵行为时,就会更加具有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2)明确规定各种操纵行为的构成要件。这样可以使证券监管机构能够较为快速的对市场操纵行为作出有效的认定和采取与之相对应的预防措施来加以管控,减少危害,此外还可以对反操纵条款进行不断的细化、调整和补充,增强反证券市场操纵条款在具体实践中的实际操作性。

(3)适当地提高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行为的法定量刑幅度。目前我国的《刑法》规定中对于操纵市场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法定量刑也只有五年,法定量刑较轻,违法成本过低,仅仅通过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方式不足以震慑近年多发的证券犯罪。

(三)、完善证券交易机构的自律机制,提升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从事证券交易的机构应该自律,定时对本交易中心的运营状况进行数据调查分析,将数据报告和相关的建议进行定时上报。证券交易机构和公司应对其会员客户和上市公司进行严格的管理,可以为其建立商业信用档案。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从业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自律能力,促使其放弃和打消通过操纵证券市场来谋取利益的犯罪想法。

(四)、设立专门的证券稽查部门,成立专门的证券专家小组。相关人员可以从证券交易所内部了解市场信息,来监督证券市场交易的状况,倘若一旦出现异常的状况,就立即向稽查部门报告。专家小组就稽查部门人员收集报告上来的异常证券交易数据情况及时分析,提出监管建议以监控上市公司及投机者参与的操纵市场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廖光宇.我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现状及法律规制的完善[D].暨南大学.2008

[2]毛玲玲.金融犯罪的实证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刘燕(1993.10-),女,安徽省长丰县人,专业:法律(非法学),学历:硕士在读。

论文作者:刘燕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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