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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1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889(2000)03-0061-04
一、社科界评价成果存在的问题
伟大的实践需要伟大的理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只有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进行得更快更好。为此,中央多次号召理论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但是,目前的状况却是,我们党已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已经全面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并取得伟大成就,而我们的理论对丰富生动的实践却还呈滞后状态,在不少方面还显得落后和不那么得力。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如意识形态管理体制的陈旧,领导人对理论的不重视,理论研究和实验的环境和条件还不理想和充分,理论工作者自身素质还需提高,等等。但成果评价的扭曲机制和评价的非科学方法不能不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1.扭曲的评价机制
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探索性,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提出别人未曾提出过的见解,由此产生学术争鸣是少不了的。理论探索、争鸣,不仅促使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促使社会科学人才的展现和成长。由于各人的知识和认识程度不同,研究对象向各人展示的显面也不一样,在探索中出现不同意见或错误意见或被别人误解为错误意见,是一种正常现象。作为决策机关、领导人、舆论单位,鼓励和赞赏的应是人们探索、创新的精神(当然也包括社会效果),而不能以权力者个人的好恶作为人们行为和成果的评价标准和赏罚依据。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宣传的只是那些成果被政府采纳的一批人或少数人,对其余参加研究的争鸣者及其学术观点却很少介绍,即使偶尔介绍,也只是作为陪衬。
不少地区和部门,领导者和组织人事部门往往把对人才的奖赏误认为是提拔到各级行政领导岗位上来(这实际上是官本位在人才培养中的新表现),而且提拔的也只是些被领导者采纳理论和方案的人,即使是评定学术职称,“破格者”也往往在他们中间产生。那些提出和坚持不同意见者则遭到冷遇,甚至因“政治倾向有问题”、“不尊重领导、狂妄自大”而受处罚。马寅初先生30年前就曾为提出节制人口理论而受到严厉的批判;我们现在都讲市场经济,讲价值规律,但孙冶方却为此吃尽了苦头。这样的历史悲剧可能不会重演,但现实生活中不尊重社会科学研究、不尊重不同意见的事却还时有发生。
在扭曲的赏罚机制的作用下,为了得到社会的好评,为了得到领导人的赏识,为了获得物质和精神利益,势必会有社科工作者只注重揣摸领导人的旨意,做奉命文章或作“注释家”(有些人特别是有的年轻学者已经尝到了甜头)。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必会引导人们趋炎附势,急功近利!长此以往,科学将不复存在,真理将暗淡无光,社会科学理论必将永远落后于实践。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这种不正常现象,其中就包括正确运用激励方法。
2.成果评价中的非科学方法
社会科学人才的成果多少、优劣,是对他们评价的重要方面,这不仅涉及到社会或集体对人才贡献价值的认可,而且也是社会科学人才自身价值实现的一种反映。在目前形势下它还是社科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增加工资、分配住房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砝码。但是,非科学的方法影响对科学成果的正确评价。
“形势需要”评价方法
社会科学研究都是要为一定的阶级为一定的社会制度服务的,它必须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这是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出发点和归宿。但是,形势是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仅凭一时形势的需要对某一成果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是不科学的。它既不利于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正常发展。社会科学的许多研究成果是需要一段时间或很长时间检验的,要在短时间内对它下结论,评价其优劣是不实际的,这只会导致社会科学研究的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从而造成社会实践的失误。建国50年来急于求成的毛病屡犯不止,无不和理论研究上的短期行为有关。评价社科成果要坚持政治标准,但以一时的形势需要作标准却是不妥当的,更不能将纯学术研究问题,强与政治相联系,甚至以此作为对人的评价。
“名人名言”评价方法
名人既包括国内外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也包括地方和中央的领导人。名人名言对社科成果的评价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正因为如此,不少成果鉴定会都会请一些权威人士参加。但是,社科成果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是要经过实践检验的,况且,社会科学的迅速发展,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日益增多,任何高明的专家都无法全部知晓。在这种情况下,仅凭一两位名人在短时间里的名言作为某一成果的最后价值判断,显然是不行的。在“名人名言”评价中,还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国内某一成果,外国人说好了,即被捧为至宝;外国人说不好,便贬得一钱不值。听取外国人的意见是很重要的,特别是一些带有世界性的研究课题,但是,绝不能以此作为成果评价的唯一的、最终的裁决。
“非此即彼”的评价方法
社会科学研究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社科成果的多样化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对社科成果的评价,绝不能循着“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对某一成果的判断,不是好就是坏,不是成功就是失败,凡未被采纳的或领导人不喜欢的就都是错误的。学术研究都是在探索争鸣中发展的,不用说基础理论研究允许多样性,就是应用理论产生多种方案也是大有好处的。每一种理论或方案都有可取之处,将这些合理的、优秀的成分吸收过来,正可以补充、丰富已经被采纳的理论或方案。
“指标分配”评价方法
现在,不少地方开展优秀社科成果评选和奖励活动,这对于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繁荣我国社会科学事业是大有好处的。但评选方法却多是按各个学术团体的大小分配指标。由此,会出现以下问题:1)按学会大小分配指标,好像照顾了人头, 但社科成果的多少并不是与学会的大小成比例的。有的学会人数多,但在一段时间内的成果并不一定就比学会人数少的成果多。这种分配方法不能充分反映某一学科和该学会成员在一段时间里的优秀成绩,因而也不利于调动各学会成员的积极性;2)由于按指标分配名额,学会内名额有限, 就易出现论资排辈、压抑后生或轮流坐庄的状况。也有的老学者或知名学者为了奖掖青年,即使自己的成果很有水平,也谦虚推让,使评选不能反映真实情况;3)由于名额限制,即使某人的成果多,也只能择其重点申报一项。 这对于成果累累,多有建树的同志来说,也是一种压抑;4 )名额分配到学会,未参加学会的单位或个人虽然有一些研究成果,却会因此失去申报成果的机会。
“发表级别”评价方法
一般来说,社科成果都是要通过一定的报刊发表来反映的。全国的报刊成千上万,人们习惯把它们分成中央级、省级和市县级。一般来说,发表在高一级刊物上的文章质量要高一些,这是因为它的作者和读者对象比低一级刊物的面要广泛一些,编辑的力量也要相应强一些。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唯一的标准。一篇文章质量的好坏,关键还是取决于这篇文章本身,发表于什么刊物只能作为参考因素。但现在有些地方的社科成果评选,明文规定成果必须是发表于哪一级的刊物,因为发表的级别不够或没有公开发表,即使被用于实践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也不能评奖或获奖等级较低,这些都是不正确的。
二、评价社科成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社会科学以其独特的方式研究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揭示其内在的规律,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但要正确地、精细地评价它却又十分困难。这是因为,第一,社科成果多是前人没有提出过,没有实现过的思想、理论和方案。创造性、探索性是社科成果的一个突出特征。第二,社科成果的实现价值,并不完全由成果发明者自己决定。还主要取决于决策机关和领导人是否认可、赞赏并采纳以及实际工作者的运用水平和运用的现实环境等。在科学评价社科成果时必须首先考虑这两个基本前提。除此之外,评价社科成果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成果并重
由于学科研究对象和侧重点不同,社会科学体系内又分为基础理论学科、应用理论学科和应用技术学科。它们在为社会实践服务的功能、时效上是不尽相同的,但一般来说,应用理论学科的成果效应反映较快,而基础理论学科的成果效应却很难迅速反映。在成果考核时,要注意防止只重视应用学科成果而轻视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倾向,否则,便会促使社科人员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只注重应用科学的研究而轻视基础理论科学的研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注重现实的、眼前的利益,而忘记长远的、根本的目标,最终是要吃苦头的。一门学科,一种理论,只注重应用,只注重技术,轻视基础理论的建设,最终这门学科、这种理论是难以发挥持续的、最佳效益的。
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
评价社科成果,主要从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考虑。所谓学术价值,是指一项成果的出现对某一知识体系的丰富、完善和发展有贡献;或是开拓性地创立了一门新的学科、新的理论、新的概念,弥补了前人的不足;或是对相邻学科领域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等。学术价值的高低,在于该成果对原有的知识体系在多大的程度上进行了丰富和完善,或是创造性的范围和难度有多大。社会价值是指一项成果提出后为社会创造的实际效益,主要表现为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社会价值的大小,主要看它能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或在多大范围内、多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社会科学成果的价值是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两者的统一。不同的科研成果,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其内部的构成比例是不相同的。有的学术性很强的成果,其直接的社会效果特别是经济效果不明显,如语言学方面的成果就有这种情况;而一些社会效益明显的成果,又不一定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如对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所进行的社会调查、经济分析等;还有一些基础理论的成果,学术价值是很高的,社会价值也巨大,但不会直接地、及时地反映出来,如哲学领域里的一些成果就具有这样的特性。由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多样性复杂性,我们在评价某项成果时要着重于不同的价值方面。对于基础性成果,要着重于学术价值的考核,对于应用性成果,则要着重于社会价值的考核。既不能用严格的学术价值标准去要求应用性的成果,也不能单纯用社会价值标准去看待基础理论性的成果。有较高社会价值的应用性成果与一项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基础理论性成果,都应受到人们的重视。
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
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方法一般有两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由专家、学者对成果按拟定的标准,进行个人评价,定性评价主观色彩较浓,常常受到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定量评价则是将定性指标转化为数量化的评价指标,实行打分的方法,这样可抑制一些主观因素,比较公平、合理。由于社会科学成果的复杂性,仅凭专家和学者的定性评价可能谁也说服不了谁,而要完全做到精确的数量化,又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成果评价时,一般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法。在具体操作时可循着如下的思路:定量一定性一定量,最后产生评价的等级和名次。
成果查新和成果署名
社科成果的价值大小要看它是否提出别人未曾提出的理论或观点(包括综合和发展别人的理论或观点)。为了保证对社科成果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必须对申报成果予以查新。通过查新,了解申报成果所涉及领域里的研究状况,以便准确判定该成果的研究水平和价值。依靠专门的信息机构提供有关成果的查新报告,能帮助专家们在评审时准确判断,可以克服成果评审时大量耗资和不正之风。一般来说,没有成果查新报告,评委会可以不接受申报。申报成果由于无查新报告,常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经费进行繁琐的论证。有的申报者(包括申报单位)为了让其成果获奖或获得高级别的奖励,只邀请与该项成果持相同观点的人写评语,任评委,这就增加了评审的不公正性。有了成果查新报告,一目了然,好多问题都可以简便解决了。
为了保证成果评价科学可靠,一般应做好专家评审工作。成果查新作为评价成果的一项内容是十分重要的,但有的学科,有的选题可查找的文献较少或资料不全,或虽有查新报告但仍难以确定其水平高低。这时,就需要专家班子对上报的材料予以分析、判断,作出较为科学的评价。成果查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绝对查新,即迄今还未发现有人提出;一种是相对查新,即在一定范围内(如国内、省内、市内等)未发现有人提出,其论证和材料又是新的。应该根据成果查新的不同情况和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不同的评奖级别。
有些工作需要社科人员自己去做。为了保证社科成果有独创性,成果查新不仅在成果完成之后,而且应在确定选题之前和进行研究之中。研究者申报成果奖时,还必须介绍自己收集的资料,同时说明自己的研究成果水平,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另外,科研单位的情报机构不仅为社科人员的研究提供各方面的信息,帮助其选题和研究,同时,也应为社科人员申报成果鉴定查新材料,在成果奖申报表内应有情报机构提出的鉴定意见。
社科成果的署名十分重要,它既表现社科人员的劳动成绩,同时也表示社科人员对该成果负责,所以,社科成果的署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凡署名者均应参加选题的讨论或制定,直接参加部分实际工作,对成果的整体思想和结构有所了解并能负责地解答部分疑问。成果申报时,应要求将署名者具体参与的工作内容予以说明,否则,不予受理。社科成果署名要防止不正之风的影响:一要防止凡单位或学科负责人逢成果(不论参加与否)均要署名或署名第一;二要防止署名上论资排辈,年长者或级别高者署名必在前;三要防止为了照顾关系,为与成果无关者署名。
社会科学工作者劳动的一个最大特征就是创新,评价其成果的最重要的一个标准也在于它的创新价值。社会科学要指导实践,但它绝不是仅仅解决眼前的、局部的实际问题,它还必须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所以,超前研究是少不了的。所谓超前研究,就是通过对历史进程中的大量现象进行总结和概括,从而揭示这一领域里的特殊规律,预测历史或学科发展的方向,为一个新的理论或一门新的学科的形成提供依据。超前研究贵在先行,重在导向,它启迪人们的思路,开拓人们的视野,其创新的含义是十分明显的。因为超前研究与现实有一定的距离,所以,要求它十分成熟,完美无缺是不实际的,因此,不可否认成果的创造价值。
理论超前性研究,既有超越现实,也有批判现实。如果对于现实的一切都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只是颂扬现实的至善至美,那么,理论也就无法发展。因而,批判是理论的一个重要功能,也是评价社科成果创造价值大小的一个重要方面。理论要批判现实,就会有一些与人不同的意见,有的甚至是逆耳之言;理论还要批判自身,要揭露和解决理论和现实的矛盾以及理论自身的内在矛盾。这个批判就是要审查理论自身的结论是否正确,根据是否可靠,论证是否充分等。所以不能以领导人或权威人士的意见为标准,而要从科学和实践的角度出发,对一些暂时还不清楚、不明了的东西持审慎、宽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