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的科学认识_衍生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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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是在金融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金融技术。它本身既可被视为是一种标准化的市场商品(金融衍生商品),也可以通过各种设计组合,成为适合不同需求的复合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但从本质上来说,它仍然是人们从事金融交易的一种市场交易工具。由于它具有高度的专业技术性和灵活的交易方式等特性,自70年代产生以来,一方面,得到迅速的发展,另一方面,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90年代之前,它基本上是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方法。但自1990年以后,它已逐渐成为众多国际套利基金和金融机构的重要获利手段,不少银行甚至改变其经营方针,缩减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与代理业务,建立自己的投资基金,直接参与衍生产品的交易。在它们的吸引下,非金融的客户也被大量地带进这个市场。

然而,到了1994年和1995年,由于美元利率和美元兑西方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剧烈动荡,使绝大多数衍生产品的造市者和套利者遭受了严重的亏损。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和美国最富有的县奥兰治县政府,均因参与衍生产品交易而宣告破产。客户与银行之间因衍生产品交易而引起的讼争也纷纷出现。金融衍生工具成为金融市场混乱的一个主要受责对象。

在这种背景下,科学地认识与研究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与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构成与类型

“衍生”一词,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来自于金融基础工具,或者说是由基础工具衍生而来的。金融基础工具主要有4种类型,即利率或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指数,以及商品期货价格。金融衍生工具就是对这些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交易约定。金融衍生工具从形式上可分成二类,一类称普通衍生工具。(plain vanilla),即,期货,期权,远期和互换。这类工具的结构与定价方式已基本标准化和市场化。另一种是所谓的结构性(struc tured)或复合型(complex)的衍生工具。它是将各种普通衍生工具组合在一起,有时也与存贷款业务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特制的产品。这类产品或方案,是专门为满足客户某种特殊需要而设计的,或是银行出于推销包装目的或自身造市获利目的,根据其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和对数学模型的推算而制作的。它们的内部结构一般被视为是一种“知识产权”而不会向外界透露。因此,它们的价格与风险都难以从外部加以判断。

从经济效果方面分析,上述二类衍生工具,不论简单或复杂都可从被认为是由不同的远期交易的叠加所组成的,相互之间也可以进行转换。例如,期货或互换(swap)可以用一组远期来替代;一个远期或期货合约与一个无风险的证券(如美国国债)组合在一起,可形成一个期权,等等。可以说,结构性衍生产品实际上是对普通衍生产品的组装,其最终成分仍旧是远期或期权。

就技术性而言,金融学家常常把期数、期货、远期、互换这4种普通衍生工具当作基本的积木块或组件,利用这些积木块,可以拼造出无数种金融衍生构造或产品。这就是目前金融界所常提及的“金融工程”的一般含义。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与市场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它与基础工具的差异以及它作为一种工具所固有的共同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未来性:金融衍生工具是在现时对金融基础工具未来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交易。其交易在现时发生而结果要到未来某一约定的时刻才能产生。未来性是衍生工具最基本的特性。

2.契约性:衍生工具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基础工具或金融商品,而是对这些基础工具在未来各种条件下处置的权利和义务。如期权的买权或卖权,互换的债务交换的义务等等。这些权利与义务从契约形式存在,构成所谓的产品。

3.帐外性:衍生工具是对未来的交易。按照现有的财务规则,在交易结果发生之前,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中都不会记录这类交易的情况,因此,其潜在的盈亏或风险都无法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4.替代性:这一点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从本质上来说,衍生工具是一种现金运作的替代物。如果有足够的现金,任何衍生工具的经济功能都能通过运用现金来达到。第二是,对于同一种普通金融商品而言,任何衍生产品都可以通过对普通衍生工具(运输、期权、期货、互换)的组合来达到经济上的等效。换句话说,任何一种衍生物都可以找到它的衍生替代物。

5.组合性:从理论上讲,衍生产品可以有无数种不同的形式。因为它可以把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金融商品、不同的现金流量的各种工具组合成不同的产品。这种产品在数学上表现为一种模型,或者公式,或者图表。正因为如此,金融技术专家们常常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配装或组合一种新的衍生产品。但无论怎么组合,产品怎么复杂,其基本构成元素仍是若干个简单的现金工具和普通衍生工具。

6.反向性:衍生工具即可以针对基础工具作相反的未来交易,也可以对已存在的衍生工具作反向交易,即所谓的套头交易。例如,对已存在的期货或期权的买盘,可以作一个同样类型的期货或期权的卖盘,使原来的交易终止(净头寸为零)。这种反向交易是与原交易完全独立的一种新的交易,但其市场结果与原交易刚好相反,交易者利用这种反向性,可很方便地对原有交易进行平盘套利或进行锁盘固定风险。

7.融资性:衍生工具是一种现金运作的替代物,反过来说,利用衍生工具,只需提供一定的保证金或以信用为保证,就能达到原来需要用大量现金才能达到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衍生工具具有融资性。

以上这些特性使衍生工具在金融市场上得到广泛地应用,并形成一定的市场特征。

1.衍生工具涉及多种交易性风险。从单个衍生产品来看,其存在着四大类风险因素。

(1)市场风险:这是衍生工具的未来性所产生的。衍生工具的交易价格确定后,其潜在的盈亏就完全取决其今后的市场价格。这个价格又受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要素的影响。因此,金融市场中的价格波动会给衍生工具簇来巨大的风险。

(2)信用风险:这是由衍生工具的契约性决定的。在交易所,用保证金制度来控制契约的履行,基本上不会有信用风险。场外市场的交易,一般以信用为保证,没有保证金,交易的对手可自由选择。因此,契约的履行存在很大的风险。

(3)法律风险:由于衍生工具交易发展很快,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交易准则有可能无法涵盖交易的各个方面,就会出现不合法或有法律争议的交易。场外市场,其交易的国际化和自由化的特点,使法律风险更为突出。

(4)业务操作风险:这是交易者内部存在的一种技术性风险,涉及交易的系统管理与控制。如交易的运作,报表与统计,权责的划分,信息的获取与分析,审核与监测,资金收付的安排等等。其中只要有某一环节的疏漏,就可能造成操作上的错误或交易上的亏损。

2.衍生工具易于被杠杆化。在投资的概念里,杠杆作用,是指在不增加或只用少量投资的情况下,提高收入或投资价值的方法。通俗地讲,即小本获大利的方法。这里实际反映的是从有限的资财或责任,来进行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如果投资成功,就能获得很高的利润。如果失败,则只有原来小本的损失,如利用银行按揭贷款投资房地产,购买认股权证或不转换债券,进行各种有价证券的按金交易等等。以信用为保证进行的融资、投资和交易活动,就不属于杠杆性行为,因为“信用”代表着交易者有义务也有能力承担所有的风险损失。

对衍生工具而言,杠杆的作用有二点需要说明。

(1)并不是所有衍生工具的交易都具有杠杆性。例如,普通的互换(plain vanilla swap)是一种债务交换,完全没有杠杆作用。在场外市场进行的普通远期,期权卖权的交易,一般都是凭信用,而不是凭保证金进行的,也不存在杠杆性。换句话说,只有以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的交易才可能具有杠杆性。

(2)杠杆作用除了上述所讲的保证金性质的杠杆性外,还有一个“杠杆化”的特定概念。即指交易的名义金融与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的不同。产生这种不同的做法被称为杠杆化。不同的比率被称为杠杆率。例如,一个对客户而言的交易金额只有100万元的衍生产品,其市场的实际交易金融可能为1000万元。这个产品就是一个杠杆化的产品,其杠杆率为10。

因为衍生产品可以组合,因此很容易被杠杆化,而且这种杠杆化常常被设计者隐藏在其结构中,其风险是普通客户难以识别的。1990年至1993年,衍生工具的杠杆化非常盛行。成为专业金融机构获取高额利润的主要手段。但自1994年始,大量衍生产品交易出现了亏损,其主要原因正是在于杠杆化。因此,目前杠杆化的做法已遭到普遍的非议。

3.衍生工具交易对市场具有连锁牵动作用。衍生交易在市场中,尤其是场外市场,是一个传递对冲的过程。即有一个买盘,就会在市场上产生一个卖盘,而这个卖盘又可能因反向交易的需要,又产生一个买盘,如此反复不已。这种像网链一样的买卖关系,使市场的参加者互相之间都存在着某种关联性。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参与者突然出现不正常的行为,如违约,那么,某些其他参与者,或者某个市场都可能受到影响。严重的会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混乱。

概括而言,衍生工具的特性是由其内部构造所决定的。它的市场特征则主要取决于这个市场的结构和规则。市场结构与规则有了改变,衍生工具的市场特征也将随之而变。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与交易参与者

1.市场:金融衍生的市场是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场所。根据有形、无形的不同,可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种。两者的差异见下表。

表1 金融衍生交易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差异表

名称 场内市场

场外市场

交易对手

交易所交易所以外

,互相之间

主要交易

期权,期货等。远期,互换

品种 期,期权以

及结构性衍

生产品

交易规则

交易所统一制 不定型,由

定规则双方自定

保证金 有通常无,以

信用为保证

交易的基

只限于某些上 不限

础工具 市的证券和通

行的货币

定价方式

公开竞价 双方议价

合同文件

按照当地法律 参照有关国

要求和交易所 际性条约,

规定统一格式 由双方自行

商定。

从通用性和公开性角度看,又可将场外市场(OTC)分为直接交易市场和间接交易市场。

直接交易市场是指衍生工具的价格信息可以直接从各种公开的媒介和金融信息网络终端中获得。衍生工具的结构是市场通用的,其交易是各家金融机构随时都可以提供报价成交的。它的交易对象主要是普通衍生工具,即普通的期权,远期,互换的交易。间接交易市场则完全不同。其衍生工具的内部结构是用专有产品的形式包装起来,不对外公开的。其价格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客户提出,客户一般难以在公开的市场上找到可供参考的价格标准。这类专有产品实际上就是结构性或复合型衍生物。目前许多国际性大金融机构都设有结构性衍生物的设计部门,专门为客户或为自己营销目的而设计各种各样的产品。

总的来说,场内市场与场外直接市场是通过市场公开,公平的竞争来达成交易的,但其交易对象只限于市场通用的普通衍生工具。而场外间接交易市场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营销它们特殊设计的衍生产品,尽管这些特殊产品只是普通衍生工具的组合。这种间接的交易市场,一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创新的空间,能为客户的特殊需要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它又使客户难以判断这些特殊设计的产品的风险性和价格的合理性。在过去不少案例中,银行出于赚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常常利用结构性衍生产品来模糊非专业性客户对交易实际风险回报的认识,其结果就是造成客户在不明了交易真实的情况下,蒙受了超常的风险损失。

2.参与者:参加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有交易所、政府机构、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它们目的与作用的不同,可把它们分为制造者、中间商和最终用户三类。

制造者:如本文前面所述,衍生工具是对金融基础工具进行未来交易的约定。因此,设计这种约定,并以契约的形式把它推向市场的机构就是“制造者”;如交易所、设计标准的期货,期权合约;银行,设计结构性衍生产品等等。

中间商:指单纯以撮合衍生工具交易,收取手续费的经纪机构,如交易所及其入席位的经纪商,场外交易的金融机构等等。在早期的衍生工具交易中,中间商主要是为客户寻找相应的对手客户,然后让它们自己完成交易,中间商不承担任何交易中存在的风险。但随着衍生工具交易的标准化和市场化,中间商为了扩大其业务量,就把原来由客户自行成交的交易演变成由中间商分别与客户成交的二个交易。这二个交易对中间商来说是一买一卖的互相对冲。例如,交易所内的交易都是客户与交易所成交的,但实际上所有买卖都在客户之间平衡。这种交易形式使中间商面临着客户违约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市场风险。对于进行场外交易的一些大中商间,如银行,因其经营衍生工具的业务规模很大,应用金融专业技术的能力很强,它们在开拓中间业务过程中,发展了一些新的经营手法。一种是“临时库存法”,即对一个客户的交易要求,银行可以在尚未找到交易对象时,先与之成交。但同时,利用银行自己的金融工具,如远期、现货的买卖等等,将客户交易的风险临时固定住,然后再到市场上去寻找可以用来对冲的交易。另一种称为“净头寸控制法”,即银行把其所有下属机构的衍生工具交易都集中放在一个“盘”里,通过组合对冲,算出盘内的总交易的净头寸,然后,再对这遗下的净头寸进行风险控制或交易平衡。

最终用户:非以代理或经纪为目的而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都可归为最终用户。其交易的动机有二类。一类是出于外部需求的,如获取交易利润,影响市场走势等等。另一类只考虑内部的需要,如控制各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等等。

在目前的市场中,由于普通衍生工具已成为一种市场定型的通用交易契约,实际上已不存在“制造者”了。作为衍生市场发展主要推动力的金融机构,往往一身兼有数任。既是新的衍生产品的制造者,又是推销各种衍生物的中间商,同时也是参与市场交易的投机者和造市者。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用途及其经济意义

从最终用户的角度看,衍生工具具有以下5种基本的用途。

1.控制金融风险:对于涉及金融基础工具而产生的金融价格风险,衍生工具可提供最直接的规避风险的手段。例如,企业的汇率、利率风险、利用互换期、远期或期权交易,就能加以控制。

2.降低融资成本: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衍生工具可以把企业在各个市场的各种不同的有利因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最佳的融资条件,从而减少融资的成本。例如,企业可以先筹借凭自身信誉可获得的低息日元债,然后互换期成美元使用。以此方式获得比直接筹措美元债更低的成本。

3.扩大业务能力:衍生工具的融资性和杠杆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用户的业务能力。例如,企业对股票的投资,用同样的资金,在期货市场的投资规模要远远大于在现货市场的规模。又如,政府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利用衍生工具取得的效果明显要大于利用现金工具的效果。这种作用使衍生市场变成一种极富吸引力的金融投资和投机的市场。

4.促进经营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基础工具创新的结果。把它应用到企业的经营中去,可带动企业经营观念和经营实践的创新。例如,传统的企业经营目标是获取最大利润。但在引入期货市场后,企业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定产定销,保证企业发展的稳定性。这就使企业改变了其经营观念,把获取合理稳定的利润,而不是没有可靠保障的最大利润,作为其经营发展的目标。

5.提高企业的价值:企业的价值主要反映在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信誉形象,发展前景等方面。利用衍生工具可改善企业这方面的情况,使企业的市场价值得以提高。例如,采用衍生工具来控制企业的风险,可减少企业的交易费用和税收支出,增加企业的投资机会效益等。这些都可提高企业的价值。

对经济整体来说,衍生工具能产生一些重要的作用。

1.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衍生工具的价值是由其时间价值和市场波动性价值决定的,时间越长,波动性越大,衍生工具的价值就越高,换句话说,衍生工具反映了金融市场的时间价值和波动性价值。这些价值从本质上讲,是市场效率的体现。因此,当人们在追逐衍生工具的价值时,实际上也就是在追逐市场的效率。

2.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不仅仅是指资源流向高回报的领域;更主要的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企业能够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使各种资源的优势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作用,从而带动经济均衡的发展。衍生工具的应用可以产生这种效果。例如,互换期交易可以使交易双方都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即都获得相对风险而言更高的回报。又如,期货交易使产供需各方在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上,减少了经济波动给资源带来的闲置与浪费,资源得以持续,稳定的利用,等等。因此,衍生工具的交易不完全是所谓“零和”交易[①a]。它可以通过合理地配置资源而创造出新的价值,使参加交易的各方都共同受益。

3.促进经济向一体化方向发展。衍生市场的形成使得各类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货币市场,大宗商品市场,资本市场等),乃至各类经济市场(如新兴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等),彼此之间能够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例如,银行出于盈利目的,会设计出涉及各个市场的结构性衍生产品进行交易;企业会通过衍生工具把经营风险从一个市场分散到多个市场;国际性套利基金会对各个市场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组合,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化,利用衍生工具随时进行调整,等等。这些活动,很显然,将促进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当然,这一切作用的发生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如果在管制的经济体制下,价格是扭曲的,也就无从谈起利率外汇、期权等要素价格的真实性和以此作为工具进行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了。

4.增加市场的敏感度和不确定性:作为一个有效市场,衍生市场对任何有可能影响经济的因素的变化都会做出即时的反应。又因它的融资性和杠杆作用,它对变化的反应往往会超出理性反应的范围,因而使人们难以准确地把握市场较长期的走势,加大了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难度。

五、衍生工具的管理与风险防范

衍生工具作为一种现代金融技术,其本身并无经济上的好坏之分。但就它的参与者来说,应用的优劣却会产生绝然不同的经济结果。1996年日本住友商社因铜期货交易而损失十几亿美元的事件,说明衍生工具的交易如不加以严格管理,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发生的很多问题都出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的风险防范上,例如职责不明,违规交易,监管失效,控制不灵,等等。由于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和交易规则已经比较完善,作为中介机构,它基本上可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性。但场外市场和银行,最终用户的内部管理却没有统一的规则,也缺少必要的透明度及有效的监管,因此,在市场出现大波动时,企业很容易遭受风险损失。为此,国际金融界一直在研究和寻找场外交易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办法,并取得了一些成果。现举其中两个为例。

1.国际互换交易员协会(ISDA)主合同(Master Agreement)

ISDA主合同是国际互换交易员协会1992年制定的场外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的通用合同。之所以称为主合同,一是因为它包括了所有交易必须共同遵循的条例,二是它允许每一交易有自己特殊的规定和对主合同的修正。后一内容都放在表目(Schedual)和交易确认函(Confirmation)中。ISDA主合同是国际金融界对衍生工具进行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措施,被广泛地应用在交易中。但它的应用尚未得到各国法律上的认同,也缺少适应衍生工具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内容。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它仍无法解决各种因法律不同,解释相异,涵盖面不够等产生的争议。其主要条款有以下内容。

(1)解释:说明交易确认函,表目为主合同一起构成一个统一的协议。在它们条款中出现不一致时,其优先次序是交易确认函、表目、主合同。

(2)双方的义务:规定协议双方的义务。主要有支付,变动帐户,头寸轧平计值,税务,违约利息等内容。

(3)资格显示:交易双方要对其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合法性、权力、自身信用状况和风险因素等,作出真实的陈述或提出证明材料。

(4)双方同意事项:同意向对方提供有关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文件;双方必须始终保持自己作为交易方的合法性,并合法地经营;在呈示内容发生变化时,要迅速如实地通告另一方。

(5)违约事件和终止交易事件:规定何种情况算违约,何种情况可中止合同。

(6)提前终止: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及中止的方式,计算盈亏的方式和支付的方式。

(7)转让:关于对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利益转让的规定。

(8)合同的货币:规定何为合同货币及使用其他货币的条件和转换的方法。

(9)其他规定:有关协议修改的有效性,交易中止后义务的存在,不允许弃权的情况等。

(10)费用:关于因违约而需承担各种费用的规定。

(11)通知:关于通知的有效性及更改通讯地址的规定。

(12)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权:合同适用的法律在表目中规定,通常为纽约州法律,相应的司法管辖权为纽约州法庭非排他性司法权。双方都应放弃任何豁免权。

2.三十集团[①b]关于衍生工具的研究报告

此报告向银行等中介机构和用户提出六大类有关衍生工具管理的建议。其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关于高级经理层的作用:企业应在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和资本政策的总框架下开展衍生工具交易业务,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企业高级经理人员应采取具体的措施来保证这些规定的实施,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遵照执行。

(2)关于价值计算与市场风险管理:企业对已成交的衍生工具交易,要定时地计算其市场价值,并与控制市场风险的限定标准进行比较。要周期性地预测衍生工具交易现金流的情况,建立一种完全独立又有授权的市场风险控制机制,以保证在市场发生变化时,企业能够及时作出反应。

(3)关于信用风险的测定与管理:企业要全面地测定信用风险,包括现有的、潜在的、经过对冲后净存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必须由独立的、专门授权的机构来进行。其工作包括,批准信用涉险测定的标准,设定信用额度范围,滥测其使用,等等。对外签约尽可能使用ISDA主合同。

(4)关于可实施性:由于衍生工具的类型不断更新,企业要及时跟踪交易是否在法律上可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的方案。

(5)关于业务操作和业务监控:企业要保证其衍生工具的交易人员、监管人员以及负责人处理报告、监控、审计的人员是内行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当的经验,技能和专业。企业要在信息获取、业务处理、结算、监管报告、检测风险等方面,建立起与企业管理的政策相一致的制度,以保证交易能有秩序地,有效率地进行。企业应明确指定有权决定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人员。

(6)关于财务记述和披露:企业最好采用国际通行的财会准则或有关的一些原则,按照风险管理的性质记述衍生工具交易的情况。在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文件上充分说明从事衍生交易的目的、范围、涉及风险程度,财务上如何表现等情况。

以上两个例子大致体现了目前场外交易的管理水平。第一个例子说明了交易双方所应共同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的防范情况。第二个例子则列出企业对衍生工具交易进行内部管理所必须考虑的各个要点。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参照这二个例子的要求,严格实施管理,其从事衍生工具交易业务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六、衍生工具发展的前景

1994年和1995年,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危机发生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要制定新的计划,使衍生工具交易能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得到披露,以加强其对企业的监管;各大证券交易所都对本所的衍生产品交易规则与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检查,以防出现不测事件;银行和有关的金融机构则纷纷对其现有的衍生工具交易的政策和业务组合进行重审与调整,以保证它们经营的安全性……。所有这些反应,实际上都是从不同角度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反省与重新认识。总结了过去的经验与教训,国际金融界在一些基本的看法上形成了一定的共识。

1.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市场上既可以用来防范风险,降低成本,又可以用来风险投资,造市套利的一种金融工具。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市场作用力,但它本身不是产生风险的原因。因此,企业所面临的衍生市场最大的风险,不在于是否使用它或如何使用它,而是由于并不了解它的情况下去使用它。

2.从宏观的角度看,金融衍生工具提高了市场运行的效率,扩大了市场的容量,促进了市场的全球化。如果政府当局和市场监管者为了防止风险,采取严厉的管理措施,提高交易的成本,限制企业进入市场,将会损害衍生工具交易这一行业的发展,从而消弱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种种好处。

3.对于场外衍生交易市场来说,过去的案例表明,以产品为导向,以技术含量为驱动力的衍生物交易,是导致客户交易损失的主要原因。因为,在这类交易中,客户原本的风险管理需要被市场获利的诱惑淹没了。这种使客户去冒市场风险的误导,势必会引发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最终也将使银行等始作俑者难逃损失。因此,今后产品导向将会被服务导向所取代。银行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来考虑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把衍生市场仅作为客户解决其存在问题的一种选择。

上述观点反映了衍生市场今后发展的取向。过去几年的动荡切实加深了人们对衍生工具的认识,使衍生工具的利用和管理开始转到为企业服务,为市场服务的良性轨道上来。这种转变,实际上已得到企业和市场的肯定。1994年下跌了50%的衍生产品交易,到1995年底已开始回升。衍生工具用于防范风险的用途也进一步地被开发出来,如防范信用风险和证券资产风险等等。这些都说明在今后的发展中,衍生工具无论是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商品,还是作为企业防范风险的一种工具,都有其广泛的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随着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衍生工具在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注释:

[①a]有人认为衍生工具与基础工具一样,是“一方得益,使另一方受损”的不产生价值的交易。参见《论金融衍生市场的特点及其风险管理》,“世界经济”1996.6第31页。

[①b]三十集团(Group of Thirty)是由国际著名的银行家、证券家、研究院等组成的国际金融政策研究机构。上述专题报告发表于199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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