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革新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学校论文,素质教育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研究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近几年来推行的“文化素质教育”革新及其意义,前提是认识与这一革新密切相关的我国高等学校的几个重要特点。因为重要特点不仅提供了“文化素质教育”革新的重要背景,而且也与革新能否深入下去密切相关。
第一,由于50年代推行的“院系调整”,高等学校的专门化得以显突,综合性明显削弱。例如,调整后的北京大学由以下院系组成: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三校文学院、理学院、经济系理论部分,辅仁大学经济系理论部分,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三校哲学系以及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大学两校外文系的一部分。调整后的清华大学由以下院系组成:原北京大学工学院,清华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科,天津大学采矿系二年级、石油钻探组、石油炼制系,察哈尔工业大学水利系,北京铁道学院材料鉴定专修科和北京建筑专科学校。
浙江大学更具有典型性。调整后的浙江大学则主要由原浙江大学和之江大学的工学院、原厦门大学工学院的发电厂配电网和土木系科及华东交通专科学校部分组成。
结果,虽然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都保留了“综合大学”的名称,但实际上是“文理大学”,只能提供文科和理科的教育,几乎不能提供工科、医科、农科、师范科、政法科、财经科的教育。原属于综合大学的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等,则改变成“高等工业学校”,主要提供工科类的教育。除了“综合大学”和“高等工业学校”外,其它类别的有: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农林学校、高等医药院校、高等财经院校、高等政法院校、高等语言院校、高等艺术院校、高等体育院校和少数民族院校等。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欧美国家意义上的大学概念,在我国几乎不复存在。
表一 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及数量(1992年)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1992年)
至90年代,虽然我国高等学校的数量显著增加,但高等学校的分类方式几乎未变(见表一)。许多高校为了改变单科性和专门化的特点,纷纷发展其他科类的教育,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对绝大多数高等学校来说,由于学校性质的局限性,要为学生提供专业之外高质量的“文化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课程,非常困难。
第二,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不仅科类比较单一,而且专业划分相当细,专业点设置也比较多。从而加强了过分专门化的特点。
院系调整以前,我国高等院校下设院系,不设专业。调整之后,专业设置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专业划分也越来越细。例如,在社会科学领域,1953年设置的专业为50种,其中文科23种,艺术11种,财经13种,政法3种。到1962年增加到129种,其中文科60种,艺术41种,财经25种,政法3种。1988年,经过调整,虽然社会科学的专业总数从80年代初的398种降至214种,但数量仍然不少。在理科领域,1953年设置专业为18种,1963年增至42种,1987年定为70种。在工科领域,1954年设置的专业为137种,1957年增至183种,1963年增至285种,1984年调整为255种(参见表二)。
表二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数(1992年)
专业 种数 个数 专业 种数 个数
总计 832 13556 文科
69
1031
工科 366
4830 理科
123 879
农科 53 679 财经
45
1597
林科 17 152 政法
12
200
医药 25 585 体育
1360
师范 423079 艺术
67
464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1992年)
由于专业设置的种类和个数过多,课程划分过细,必修课多,选修课少,课程结构专业性特点过于突出,必定带来大学教育过分专门化的问题。明显缺点是: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视野窄,思路不活,如经济系学生不但缺少历史、哲学、法律、政治等学科的知识,更不用说学习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了。这样的学生,必定缺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从办学和管理体制上看,有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地方政府所属的高等学校,至于民办高等学校不仅数量微不足道,层次也较低。这种办学和管理体制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有300余所高等学校是由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管理的,如北方交通大学隶属铁道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航空航天工业部,北京理工大学隶属机械电子工业部,北京科技大学隶属冶金工业部,北京化工学院隶属化学工业部,北京邮电学院隶属邮电部,北京农业大学隶属农业部,北京林业大学隶属林业部,中国政法大学隶属司法部等等。部门办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认为是调动高等教育资源的一种有效机制。但从教育角度看,却是导致高等教育偏向功利性目的和专业教育过分狭窄的一个重要根源。因为部属院校的办学目的、人才培养规格、专业设置和就业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所属部门的实际需要。其二,相对于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而言,我国高等教育具有高度集权的特点。例如,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和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等,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的。优点在于能够保证大体一致的教学标准和水平,有利于统一协调资源,制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创新积极性。长期以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我国高等教育过分重视“专业教育”,忽视“文化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是与部门办学和高度集权的办学与管理体制分不开的。
革新
近几年来,高等学校在“文化素质教育”方面开展了一系列革新。根本原因就是我国高等学校长期以来普遍比较重视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而相对忽视学生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培养。例如,前几年某所重点大学开设音乐课,89%的学生不识简谱。他们对京剧、民乐不感兴趣,一场演出,1000人的礼堂,只坐二三百人。因此国家教委副主任周远清呼吁,把文化素质教育单独提出来,拓宽过去那些比较狭窄的专业教育。不仅专业口径要拓宽,所有专业都要向人文教育拓宽,即在所有专业中都要提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
1995年12月,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四川省普通高校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的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在我国颇具代表性。文件指出:在高等学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大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具备专业外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使专业人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理工科学生,主要是进行文史哲和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对文科学生主要是自然科学技术的基本知识及专业外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从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入手,改变过去过分强调专业教育而忽视综合素质培养的状况,从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好地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第一,要使大学生对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及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有一个基本了解,要了解这些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著名的作品及科学技术发展方面的新知识;第二,要提高大学生的文化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文明的行为举止;第三,要培养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个性,激发创造力。”
革新的做法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改革课程结构,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主要是安排一定数量的选修课)。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在修订1995级教学计划时,为本科专业普遍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每个专业50学分,包括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研方法、艺术欣赏等。东北大学1995年为理工科学生开设30门人文学科选修课程,涉及文学、历史、政治、心理学、文化传统等各方面,选课人数达4000人以上,占本科生的60%以上。
第二,在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之外,增开系列“人文讲座”。例如,清华大学公开招聘了2位人文讲座主持人,由他们负责组织一系列人文系列讲座。四川联合大学开设30门左右的人文学科公共选修课,包括《中国传统文化》、《西方哲学》、《价值论》、《大学语文》、《美学》、《文学欣赏与文学评论》等。杭州大学1995年下半年组织了60余场文化素质教育讲座,内容涉及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三,组织专家编写一批“应读应知应会”书目,安排学生课外选读。例如,清华大学选编的应读书目(人文部分):中国文化名著(篇)20种(最低阅读量为3种),包括《论语》、《孟子》、《老子》等;世界文化名著20种(最低阅读量为2种),包括《理想国》、《形而上学》等;中国文学名著20种(最低阅读量为3种),包括《诗经选》、《楚词选》等;外国文学名著20种(最低阅读量为3种),包括《荷马史诗》、《哈姆莱特》等。客观地说,名著选读书目质量都比较高,困难的是如何激励学生去阅读和怎样评价学生选读的效果。
结论
“文化素质教育”革新,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的新趋势。虽然目前只在少部分高等学校进行,估计试点取得的经验很快会推广到其他高等学校。从目前的情况看,革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尽管不少专家提出高等学校要推行“通才教育”或“文化素质教育”,但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是“专业教育”这一重要特点以前是如此,现在仍然如此。美国高校那种意义上的“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在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是很少看到的。
第二,大多数高等学校开设的“文化素质教育系列讲座”以及安排的“名著选读”计划,都是通过“第二课堂”来进行的。由于专业教育计划内的课程已经很多,且与学生学业测评有关的都是教学计划内安排的课程,因此,深入推行“文化素质教育”革新普遍面临着两个困难:其一,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腾出许多精力参加教学计划外安排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或讲座;其二,高质量地接受“文化素质教育”,最好能将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整合起来,统一协调。这就涉及教学计划的调整问题,有一定难度。
第三,“文化素质教育”革新若要取得成功,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其一,必须解决高等学校办学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即解决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其他部门分别办学和分别管理高校的问题。其二,在本科教育阶段,应改革专业设置种类过多过细的问题。1994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进一步作了修订,专业种数减少到504个,专业点数减少到7553个,这是好趋势。其三,进一步鼓励高等学校自主地开展“文化素质教育”革新。从现在的情况看,革新模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尤其在如何设计一种能将专业教学和通识教育整合为一体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模式方面,更需要新的经验。
第四,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革新,还与改革基础教育中存在的所谓“应试教育”问题密切相关。基础教育(尤其是中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应试科目至上”、“考试分数至上”、“课堂教学至上”、“书本知识至上”、“重点学校至上”、“重点班级至上”等,对中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产生了广泛不利的影响,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基础教育,提高中小学的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