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物价指数汇编和出版的国际比较_cpi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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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作为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CPI的准确性备受人们关注,因此关于其编制方法及公布准则也受到了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重视。对各国编制CPI的理论及实践起重要指导作用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①》[1],就是由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04年与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盟统计局等机构合作完善的。该手册的前身是国际劳工组织于1989年出台的《CPI:ILO手册》②。在1989年版手册出台之后,结合各国在CPI编制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多个国际组织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形成了2004年版的手册,可以说《CPI手册》是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

除了关注CPI编制方法,关于其数据质量及其公布问题也受到了国际机构的重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03年出台了8个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框架(DQAF),其中之一是针对CPI的数据质量评估框架。在其出台的通用数据公布系统(GDDS)中也有针对CPI公布方面的要求,即加入GDDS的成员国应编制月度CPI,在月份结束后的一至两月之内予以公布[2]。

鉴于CPI指标的重要性,很多国家在统计实践中非常重视CPI的统计,针对CPI的偏差、编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改革,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美国1996年的《Boskin委员会报告》测度了CPI中的偏差问题,之后带动和促进了许多国家对CPI偏差问题的重视。围绕着如何降低偏差,提高CPI准确性的问题,这些国家都进行了广泛的研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这些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实践充分说明了CPI是一个重要的宏观指标,理应给予关注。从国内的情况来看,近年来人们对CPI数据所包含的宏观信息越来越重视,CPI在指导各种经济主体进行决策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CPI数据质量及公布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质疑的声音也较大,如易宪容(2006)[3]、谭延博(2008)[4]、高旭(2008)[5]等。近年来人们提出的一个典型问题是CPI与人们实际感受有出入,尤其是房价、医疗价格、教育价格的大幅上涨并未体现在CPI中,由此质疑中国CPI的数据,同时对CPI公布方面的不透明问题存在质疑。

客观地说,中国目前对CPI的编制及公布在很多方面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很多质疑本身就存在着概念不清的问题,如对住房在CPI中的处理问题的质疑,是因为多数人并不了解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造成的。但同时,中国的CPI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差距的,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和客观的认识。

本文主要以很多国际组织的建议及规范为框架,对中国CPI的编制及公布进行了国际比较。在具体分析时选取了统计能力较强、数据质量较高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作为参照。通过比较,本文分析和评价了中国CPI在编制方法及公布方面的差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二、CPI编制的国际比较

CPI编制的主要环节包括:产品篮子的确定、价格数据的收集、权重资料的收集、编制公式的选择以及对CPI数据必要的调整等。

中国每月编制CPI要对263个基本分类的600余种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收集,在全国近5万个价格调查点进行调查。CPI的各项权重则根据对全国11万户城乡居民家庭的调查得到。

中国目前每月编制的CPI有两个口径:一个是以上年同月为100的指数,一个是以上年同期为100的指数。其计算过程为:首先根据代表性规格品的价格变动采用几何平均法得到基本分类的月环比指数,即

CPI的计算是一个逐层汇总的过程。根据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计算可以计算中类环比指数和中类定基指数。中类环比指数为

大类指数的计算过程相同。

以上年同月为100的指数=报告月定基指数/上年同月定基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的指数=本年累计定基指数的平均数/上年累计定基指数的平均数。若本年对12个月进行累计得到的指数就是年度环比指数。得到各年环比指数后,其连乘积等于定基指数。

应该说中国目前对CPI的编制基本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是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应该改进。主要的差距可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中国价格指数编制中的权重更新较慢。我国的权重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大调整,而国外很多国家的权重更新很快,如英国和法国每年更新一次,加拿大每4年更新一次。美国过去是10年更新一次权重,在1996年《Boskin委员会报告》之后认识到更新权重对降低CPI偏差的重要性,于1998年决定从2002年1月起每两年更新一次。

权重反映的是居民的消费结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居民消费结构基本稳定。但是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来说,居民的消费结构变化则很快。根据英国统计局的网站提供的信息,英国的食品及非酒精性饮料的消费支出在1998年占14.4%,到2009年降为11.8%,12年期间下降了2.6%。而中国的居民消费结构相对来说变化要快得多,中国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96年的46.64%下降到2007年的32%,在12年间下降了14.64%,对比之下,英国的消费结构是很稳定的,但权重的更新很快,以1年为周期。而中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很快,以5年为周期进行权重调整就显得长了一些,这样计算得到的指数代表性就差了一些。

第二,产品篮子的代表性问题。产品篮子应反映消费者的消费内容,这就涉及在进行价格调查时以什么作为产品篮子则代表性较好。产品篮子之所以会发生变化,一方面是因为新产品的出现和旧产品的淘汰会使之变化,另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变化如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偏好和消费层次会改变,因此会导致产品篮子发生变化。中国对产品篮子的更新也相对较慢,这与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大背景下消费者的消费内容和构成容易发生变化形成矛盾。

相比之下,国外一些国家对产品篮子的更新则很重视,如英国的产品篮子每年更新一次,其官方统计网站显示2008年产品篮子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9种产品进入产品篮子,8种产品退出了产品篮子,如35mm的胶卷。总之,国外对产品篮子的更新问题,虽然不像权重更新那样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但是从多个国家的统计公告中可以看出他们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第三,中国所编制的价格指数缺乏季节性调整。我国目前主要编制同比指数,并不公布月度环比指数。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月度同比指数克服了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但对于月度环比指数就存在着进行季节性调整的必要。若未来要编制环比指数,就应该考虑季节性调整的问题。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季节性调整方法主要是X-11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X-12-ARIMA方法。X-11是基于移动平均的季节调整方法,用户可根据各种季节调整的目的自主选择计算公式,从而适应各种经济指标的性质。但由于这种方法存在数据损失的缺陷,再加之这种方法被认为是基于经验(empirical-based)的一种方法,因此受到一些批评。而当学者们开始寻求基于模型(model-based)的季节调整方法时,ARIMA模型则起了很大的作用,X-11-ARIMA方法逐渐形成。X-11-ARIMA方法利用ARIMA模型对序列进行前向和后向预测,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X-12-ARIMA则在X-11-ARIMA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完善和改进。西班牙银行开发了TRAMO/SEATS方法,这种方法也是以ARIMA模型为基础,使用信号提取的方法对时间序列进行季节调整[6]。

X-11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种方法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OECD国家中有9个对CPI进行季节调整,包括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新西兰、匈牙利、卢森堡、挪威、斯洛伐克。当然不同国家进行季节性调整的范围不完全相同,有的国家如法国等针对CPI的所有项目,有的国家如美国、新西兰等只针对CPI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有的国家则对CPI总指数和部分分类指数进行调整,如加拿大、日本等[7]。各国所使用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国家如日本使用X-11方法,有的国家如加拿大使用X-11-ARIMA,美国等使用X-12-ARIMA方法,其中美国从1959年开始进行季节调整工作,1980年开始使用X-12-ARIMA方法。美国每年都计算季节调整因子并编制季节调整指数,每年要对前五年的季节调整指数进行修正。

但是目前中国官方并不公布环比指数,因此并未对价格指数进行季节性调整,这也是未来应该改进的一方面。

第四,中国价格指数编制中缺乏对发生质量变化的产品进行调整的技术。

关于价格指数编制中由于新产品出现或产品质量发生变更造成的CPI偏差问题,早已为国外的统计机构及学者所重视。这种偏差在指数文献中被称为“质量变化偏差(quality change bias)”,主要反映由于产品质量变化导致前后时期的产品不能保证同质可比,因此编制的价格指数中存在偏差。很多国家对CPI中存在的偏差进行了测度后,发现质量变化偏差是CPI偏差中最大的一种偏差[8]。如美国测算其CPI偏差为1.1%,其中0.6%为质量变化偏差。这提示我们应该重视这种偏差。

国际劳工组织(ILO)在《CPI手册:理论与实践》中的第7章《质量变化的处理》和第21章《质量变化与hedonic》中,对价格指数编制中的质量变化问题进行了理论与方法上的讨论。很多国家在实践中也采用了多种质量调整手段以降低价格指数中的质量变化偏差。目前在多个国家采用的质量调整技术包括:模型匹配法、链接法、重叠法、剔除法、组内均值剔除法、主观判断法、专家意见法、选择权成本法、生产成本调整法、hedonic法等。这些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其中hedonic方法在近年来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并被应用于多种产品,因此这种方法也在《CPI手册》中单列一章予以说明。hedonic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产品的价格是受产品的多种特征决定的,通过经济计量模型,可以将产品特征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加以量化,从而得出剔除质量变化因素后的价格指数。运用最多的时间哑变量hedonic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X表示影响产品价格的K个主要特征变量,β则表示控制了影响产品价格的主要特征后的纯粹价格变化,进而可得出质量调整后的价格指数。

表1列出了hedonic方法在部分国家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表1 hedonic方法在部分国家的应用

资料来源:Henning Ahnert and GeoffKenny,Quality Adjustment of European Price Statistics and the Rolefor Hedonics,Occasionalpaper series,No.15,2004,http://www.ecb.int/pub/pdf/scpops/ecbocp15.pdf.

从表中可以看出,hedonic方法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多个国家的多种产品中。相比之下,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消费品的升级换代非常迅速,但是目前在编制CPI时并未对产品的质量变化偏差进行调整。从统计部门和学者来说,对质量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还较低,这也是未来我国编制CPI时应该重视的一个问题。

三、CPI公布的国际比较

中国目前CPI的公布已经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通用数据公布系统GDDS进行,在数据公布的时间要求、公布方式等方面已经达到了GDDS的要求,如按照月度来公布数据,数据可通过官方统计机构的网页公开得到。但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对CPI公布方面的质疑声音很高,与其他国家在数据公布方面的细致服务相比,中国在CPI公布的透明度和细致程度方面确实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体现在:

第一,数据公布的详细程度低。尽管国际组织并没有针对数据公布的详细程度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有关CPI的信息公布得比较粗略。具体可总结为如下几点:

1.中国月度CPI数据只公布“以上年同月=100”和“以上年同期=100”的两种口径的指数,不公布月环比价格指数。这也是人们对CPI公布方面呼声较大的一点。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公布月环比指数和同比指数,但公布“以上年同期=100”指数的国家较少。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美国每月还要公布定基指数③和链式指数④,还区分了未经季节调整的和季节调整后的环比和同比指数,同时公布每3个月和每6个月平均的年变化率。

2.目前中国每月公布的CPI八大类指数中,除食品类下公布了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水产品、鲜菜、鲜果等子类指数外,其余7类只公布大类指数,更详细的分类指数则并不公布。而很多国家的官方统计网站都公布较详细的分类指数,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其中美国的数据公布最细致。从美国劳工统计局网站上的每月CPI报告可以看出,有些分类指数甚至公布到六级指数,如食品类(一级)下的指数还公布在家享用的食品指数(二级)、谷类和面包类指数(三级),最终细致到大米指数(六级)(见表2)[9]。

3.中国并不公布计算CPI时的权重信息,而很多国家的官方统计网站都公布权重信息,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等。美国公布的权重信息是最丰富的,在每月的CPI报告中提供了五级指数所对应的权重(见表2)。同时美国还公布权重调查的具体信息,美国每两年更新一次权重,在调查的两年内,大约7000个家庭要在每个季度接受调查,提供有关其消费方面的信息。对于一些经常购买的产品,如食品及个人护理产品,这7000个家庭要记录他们每两周内的支出情况,最终新的权重信息就是根据这两年内28000个周记录及6万个季度调查得到。

4.每月分地区的CPI数据详细程度不同。中国国家统计局每月提供各省“以上年同期为100”的CPI总指数,相比之下有些国家的分地区的数据则非常详细,如澳大利亚的分地区的CPI子类指数公布到三级指数,2009年悉尼地区第一季度的食品类下,可以找到肉及海鲜二级指数下的“猪肉”三级价格指数为1%。美国在其每月的CPI报告中针对地区的指数甚至详细到四级指数的数据。

5.有些国家提供了一些衍生的指数的信息,这样能为不同分析目的服务,但目前国内对这些指数的公布很少。

从国外来看,美国每月除了公布CPI总指数,还公布核心通货膨胀指数,剔除服务类的总价格指数、剔除食品类的价格指数、剔除居住类的价格指数、剔除医疗服务的价格指数、剔除食品的商品价格指数、剔除食品的非耐用品指数、剔除食品及衣着的非耐用品价格指数、非耐用品价格指数、剔除房租后的服务价格指数、剔除医疗服务的服务价格指数、能源价格指数、剔除能源后的价格指数、剔除食品及能源后的价格指数、服务中剔除能源服务的价格指数等。

加拿大也公布CPI总指数、核心CPI(由加拿大中央银行定义)、剔除能源的CPI、剔除能源和食品的CPI、商品类价格指数、服务类价格指数等。

英国也公布某些汇总类指数及剔除某些项目之后的指数,包括扣除抵押贷款利率后的价格指数、扣除抵押贷款及间接税后的价格指数、耐用品价格指数、半耐用品价格指数、非耐用品价格指数、季节性食品价格指数、非季节性食品价格指数、剔除能源的指数、剔除能源、食品、烟酒饮料的指数、剔除能源及未加工食品的指数、剔除季节性食品后的指数、剔除能源及季节性食品的指数、剔除烟草的指数、剔除烟草及酒的指数、剔除液体燃料、车用燃料及润滑剂的价格指数、剔除住房、水、电、气及其他燃料的价格指数、剔除教育、健康及社会保障的价格指数。

表2 美国食品及饮料类下各级子类权数及价格变化表(2009年4月)

注:资料来源于www.bls.gov.其中权数是根据2005-2006的调查资料得来,价格变化表示2009年4月与3月相比的环比指数。

第二,对CPI编制方法及方法变更方面的公布和解释有差异。中国官方统计网站对CPI编制方法的介绍比较有限,仅限于一些概括性的比较笼统的介绍,人们无法知道具体的CPI是怎么计算编制的。国外很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官方统计机构的网站都公布具体的编制方法并可以免费下载,即使非英语国家也提供英语版本的下载服务。如英国官方网站显示可以免费下载关于CPI编制方法的手册⑤,手册提供了详细的有关编制方法的说明,共包括10章,分别介绍了抽样技术、价格数据的收集、数据评估、权重确定、对一些特殊项目的处理方法、数据的公布和使用等。网站同时显示该手册在2007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美国的劳工统计局网站也提供了关于美国CPI编制方法的说明,非常翔实。具体地说包括CPI编制公式、价格的抽样调查方式、所抽中的地区、权重的调查等都进行了解释,此外还专门介绍了机票定价、有线电视、汽车燃料、医疗服务、交通、电信服务等在CPI中的编制方法。同时还以常见问题的专栏形式列出了22个人们可能的疑问,包括什么是CPI?CPI的篮子是如何确定的?CPI是如何计算的?如何理解CPI?CPI是如何用来反映通货膨胀的?CPI的局限性是什么等问题。这样可以大大满足学者、政府部门、公众了解CPI的需求。

此外很多国家还公布CPI编制中所发生的变更,包括编制方法的变更、数据的变更等。如英国统计局在其网站公布了2008年英国CPI产品篮子的变化,9种产品进入产品篮子,8种产品退出产品篮子。加拿大统计局在其网站公布了从2007年5月起CPI的产品篮子要更新以及时反映居民消费内容的变化,从2008年3月起对CPI中的上网服务这一项的处理方法有变更。美国在其劳工统计局网站公布了从2008年1月起将采用2005-2006年间调查得到的权重信息。此外,美国还公布了其在20世纪进行的12次大的变更,包括每次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方法变更造成的数据的差异程度等[10]。但是中国在这方面的公布和解释较少。

第三,数据公布方式方面的差异。中国月度的CPI以EXCEL表格的形式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国外很多国家的数据公布方式则较灵活,除了用EXCEL表格表示外,还可以选择下载pdf格式的文件。如美国在其劳工统计局的网站上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数据,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下载excel格式的数据或pdf格式的数据,也可以选择在一屏内显示还是多屏显示。同时通过查阅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统计局的官方网站,可以发现这些国家都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统计图,包括柱状图、折线图、散点图的形式,方便读者直观地了解价格的变化。

另一方面,中国CPI主要是通过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和《中国统计年鉴》来公布,而国外很多国家则还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如磁盘形式的数据、电子邮件和电话服务等,电话服务还区分了针对编制方法的服务电话、针对技术性疑问的服务电话等。如美国在其每月的CPI报告中还提供了各地的电话服务号码和信箱,用户可通过电话系统或电子邮件定制所需要的数据。

第四,在公布日期的规范化方面中国和国外存在一些差距。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芬兰、瑞典、荷兰等国家都预先提供了CPI公布的日期,如加拿大、美国则将年内每个月的CPI发布时间都在年初预先进行公布,在澳大利亚官方统计网站甚至可以查到2010年第一季度的CPI数据将在2010年4月28日公布⑥,这都反映了这些国家工作的规范化。中国每月公布CPI的日期基本控制在月后25日之内,但官方部门并不预先提供每月CPI的具体公布日期,在公布日期的规范化方面还有待改进。

四、结论及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在CPI的编制还是公布方面,中国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缩小存在的差距,如下一些工作是必要的,有些甚至是紧迫的。

1.在指数编制方面,应对CPI编制中权重的及时更新、产品篮子的更新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以提高指数的代表性。对价格指数中存在的质量变化偏差问题应开展研究,并逐步采用一定的质量调整方法。在这一点上美国的做法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美国为了改善CPI的质量,不断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在20世纪进行了12次大的调整。因此中国政府统计部门应加大对CPI编制方面研究的力度,不断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2.CPI数据公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应该再细化,以方便用户更好地了解数据的编制方法及生产过程。这需要中国政府统计部门改变观念,强化服务的意识,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去掉CPI的神秘面纱。可以说目前对数据的透明度的呼声是非常高的,因此政府部门应重视这种呼声,改进数据的公布。

此外,为了缩小与国外的差距,一个有益的建议是中国要多参与国际讨论。以价格指数界非常著名的渥太华小组国际研讨会来看,这个会议已经连续召开了11届,聚集了很多国家的统计工作者和学术研究者,形成了很多研究成果,但鲜有中国学者的参与。中国的统计工作者和学者应更多地走出去,参与国际讨论,汲取新的研究成果来改善自己。

注释:

①其英文名称为《Consumer price index manual:theory and practice》.

②英文名称是《Consumer price indices:an ILO manual》.

③例如2009年4月的CPI报告中的价格指数是以1982-84=100。

④美国的链式指数是从2002年8月开始公布的。

⑤http://www.gtatistics,gov.uk/downloads/theme_economy/CPI_Technical_Manual.pdf.

⑥澳大利亚的CPI是按季度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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