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新的民族艺术人格--文化全球化背景下民族艺术发展的美学思考_艺术论文

追求新的民族艺术人格--文化全球化背景下民族艺术发展的美学思考_艺术论文

追求新的民族艺术个性——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民族艺术的美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艺术论文,美学论文,个性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J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02)02-0068-05

首先说明的是,这里主要就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艺术在新的文化背景下如何发展作美学上的思考与探讨。

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化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发展,全球意识的多元化日趋形成,开放已成为一个极其普遍的世界性现象,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1](253)特别是在时代发展到了21世纪的今天,开放、交流更成为世界性的不逆之势,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的全球化已成为重要的话题,甚至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可以推断,随着遥感技术、光纤通讯、卫星传播、国际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等等,现代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必将更加有力而快速地打破国家、民族、地区间的自然阻隔,使这种全球性的“文化流”通向每个角落。

与曾经出现过的“欧洲中心主义”和“资本主义中心论”的所谓的“全球化”(实则为西化)不同,当代的全球化立足于人类整体与人类共同利益,它把人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思考的整体思维方式,其内容不限于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而且还包括不同生活方式、生存状态、消费模式、观念意识等方面的相互认同、相互渗透、相互借鉴与吸收,从而呈现出文化发展的某种同一化的文化全球化。那么,作为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艺术自然是要融于其中的。

而我们之所以在这里特别思考并探究民族艺术在新的文化背景之下如何发展的问题,是因为由于地域的、历史的,以及文化传承惯性与观念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包括民族艺术、民族美学在内的民族文化,在新时代出现的全球化的文化交流之中,往往更容易出现某种文化落差,若不做积极而有效的调适,则可能出现冲突或被遮蔽的情态,这不光会影响到自身文化的传播,而且也有碍于文化的选择与重构。具体到艺术和审美取向方面,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交流、融通以及重建造成障碍:一是民族艺术首先从一个侧面反映着对于本民族文化(包括审美取向)的自尊和自信,同时也就必然从一个侧面固化着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稳定性。加之通常地域上的偏僻闭塞,因而体现在群体的文化心态方面,往往显得封闭保守、固执排外,甚至有意无意地遏制与外域共处共荣的理智;二是民族艺术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区别于其他民族和地域的、本民族与本地区特有的各类艺术的基本构架、发展态势以及整个文化活动的和谐状态,这是其特色和优势所在但同时也内含着明显的负面的东西,如在艺术情调的追求上,更多地沉湎于对旧日情趣的怀恋,以至使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回到某种民族的或地域性的民风习俗的层面,消解着在自觉状态中建树起来的艺术的独立品格,同时,也因其与域外的现代生活理念之间存在较大反差而影响到信息的传导;三是本民族、本地区特有的自然环境、人文背景、民俗风情,以及人们的生活与生存状态、心理特质等,为民族艺术提供了创作题材的优势,但又恰恰容易因过分看重题材的“特色”而滋生“吃题材饭”的惰性,以至影响到艺术视野的拓展与美学追求的突破。[2]总之,就民族艺术自身而言,显然是优势与局限同在,因此,探讨民族艺术在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发展和创新问题时,就有必要对其进行文化上、特别是美学上的反思与扬弃。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新的文化生态环境中找到民族艺术、民族美学新的生长点,并在21世纪做出新的独特的美学贡献。

为此,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对一些当前存在着的、关系到民族艺术发展和创新的观念上、认识上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与探讨。

首先来分析认识所谓“民族的”与“世界的”这个时有争论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是常态的正向的看,任何一种艺术在任何时候都是希望交流的,无论是自觉的还是非自觉的。交流是一种感应,一种激发,一种启迪,一种撞击与沟通,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认同与寻求新的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途径。特别是在当代文化背景之下更是如此。民族艺术自然也不例外。当然,其间有一个具体而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民族艺术怎样才能在此交流之中达到一种和谐的、理想的状态,怎样使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在更大范围获得认同。在我们的理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关于这一观点,尽管有争论,但依然为不少人所认同,并奉行之。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与前面所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有关,这种观点似乎已成为一个无需质疑的先验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指导着本民族、本地区的文艺创作乃至整个文艺活动取向。无可否认,作为一种自然的和人文的重要基因,一个民族的艺术往往会或隐或显地体现其民族特色与地域特点,而且这种体现应是由血脉通向整个机体的。由此而形成的文艺成果对于艺术事业的繁荣,以及促进人类文艺乃至整个文化活动的互补与发展,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加之种种富有民族特色的优势,便更有了引起本民族、本地区以外人们的兴趣和关注的可能,也甚至有成为所谓“世界的”的可能。但是,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仅只是一种“可能”,而绝非必然。事实上,所谓“民族的”,可能是世界的,但也有可能仅只是本民族、本地区的,甚至有的还可能被本民族以及整个世界发展大趋势所淘汰。因此说,“民族的”与“世界的”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对于民族性的东西,同样应该置于人类的和发展的这一大视野中看待,而绝不可以封闭起来作自恋式的赏识,也不应该将其所谓的“特色”的价值指向与价值比重强调到一种不适当的地步,更不应该以简单化和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作审美价值判断。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各民族的文化,包括艺术在内,正在进行着不断的交汇与碰撞,“世界化”与“民族化”的对立统一,其表现形态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每个具有自身文化体系的民族都往往会以程度不同的自足状态,坚持自身的精神发展,但是,走向世界化的必须进行的交流性则又要求其能够融入发展中的共同的人类文化及其精神价值取向。为此,即需要随时进行积极的调适与校正。特别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也都程度不同地跨入现代化进程,那种旧有的封闭格局已被打破,那些已滞后于历史进程的旧的习俗、观念,以及艺术的表现形式,都必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便意味着,“民族的”艺术要真正面向世界——以能够平等交流的姿态面向世界,就应该在一种全方位开放的系统中,一方面积极探寻并建树新的民族个性,另一方面又要随时增强其可交流的资质。

其次,是关于民族艺术的审美价值判断问题。有一种认识,是将引起其他民族、其他国度人士的注意,视为民族艺术的价值实现和走向世界的标志。其理论思维与判断依据是:有人感兴趣,就说明是可取的、有价值的,应予提倡与发展。从一般意义上的单因推断来看,似乎是有道理的,可是,这种判断忽略掉了艺术的审美价值标准,并不具有普遍的合规律性。事实上,在引起人注意的民族性、地域性艺术中,有的是有价值的、高品位的,而有的却是浅薄的、粗俗的,甚至是伪民俗化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当前我国的文艺创作中,有人为使民族性、地域性的东西实现“引人注意”这一目的,表现出这样明显的倾向:一是想方设法、花样百出地演义故旧,展示祖辈先民的生存状态以及遗风遗貌;二是搜奇寻异,窥幽探秘,甚至对于种种蛮荒愚昧的东西大加展示;三是牵强附会,任意夸饰,不顾应有的文化底蕴而在表面包装上大做文章。这样所谓的“特色”的民族艺术,可能会引起其他民族、其他地区的人们、特别是西方人士的注意,但我以为,它所满足的主要是一种猎奇心理,或曰畸趣,而并非真正是一种美学的和文化品格的价值认定,因而是不足取的。特别是有些所谓“民族的”东西,已属于我们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扬弃或者行将消失的,但这恰是发达的第一世界的目光所感兴趣和关注的。如果将取悦西方人的这样的喜好作为一种价值认定的标杆,这不光是一种价值判断上的错乱,而且是有损于民族自尊与自信的。在此需要特别强调指出,任何优秀的民族艺术都是具有独立的品格与丰富的审美内涵的,因此,绝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旅游文化来对待,在市场经济活跃的当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第三,是对于“同化”或“世界主义”观点的认识。关于什么是世界性的文学或艺术,这也是一个以往已多有争论的问题了。今天面对文化的全球化趋势,探讨民族艺术的发展前景时,这个问题便又在新的背景下突现出来。有人认为,民族艺术要超越自身的种种局限,成为世界性的艺术,就应该努力使其并入世界艺术发展走向的主体轨道。这显然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而且很大程度上是属于一种凭空想象。这首先是不可能的,而更重要的则是不可取的。说其是不可取的,是因为艺术的生成与发展有其自身的机制与规律。一个民族独具特色并富有生命的艺术的形成,必然是具有多因集合的文化生态环境及其民族强烈的人文精神的。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这个民族中的人们有表达其情感世界的需要,就会有与之相适的、富有其民族个性的艺术。当然民族艺术也是要发展变化的,但是它的发展变化绝不同于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在一定时期以某种现代技术为导向,引领时代潮流,以至形成某种“同一”化的模式。民族艺术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民族的情感方式、性格特征、道德观念,以及内蕴深刻而丰富的特有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是不同地域的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长期染色的结果,因此绝不是任何外力(包括某种时尚)可以轻易改变的,而只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更新,经济的变革,文化的交流,文明的嬗变和伦理的进化而变化与发展。而且任何一个不容精神衰落的民族,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绝不忽视其本民族的情感品质对于精神文明构筑的核心性的。因此,民族艺术的良性的、合规律的发展变化是不会舍弃其独特的个性风采的。在中国历史上,作为主体文化的汉民族文化、艺术与异域或少数民族文化经历过多次的撞击,也产生过很大影响,但是,真正有着丰厚基础和生命力的民族文化与民族艺术并没有失却其自我发展的自尊与个性,而是在碰撞中引发交流,在交流中获得新的启迪与生机。正因如此,便终于形成了如今我国所具有的多民族艺术个性鲜明、异彩纷呈的景观。进入20世纪后的世界性的文学艺术的发展也在证实着这一点。我们知道,20世纪以来人类在新的社会背景和剧烈的生存竞争中,出于体现新的观念和情感表达需要而创造出种种艺术行为和表现方式其中被称作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创作一度呼应成势,总体上与原有的艺术形态在艺术功能、表现方式,以及感觉经验等方面都有了很大不同。但尽管如此,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创作依然是各自有各自的发展轨迹与特色。如文学领域中处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马尔克斯、埃利蒂斯、川端康成,他们即是在世界文化的撞击、交流以及融通之中创造出了具有世界高度的新的民族个性。马尔克斯曾一再表明,他的创作一方面是得益于加勒比地区的地理与文化背景、土族民间文学和悠远的非洲血统,另一方面则是得益于欧美现代主义,特别是卡夫卡、福克纳、海明威、乔伊斯。而埃利蒂斯的轨迹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以希腊的精神、希腊的方法“合理化”超现实主义。川端康成则也有传达其深切体验的名言:“我们的文学虽然是随历史文学潮流而动,而日本文学传统却是潜藏的看不见的河床。”[3](109)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的活水无论浪激多高,却是不会游离于自身的“河床”之外的。即使是不同民族的艺术都在关心与表现某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但也往往因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环境、不同情感色彩,而有不同的表方形式,进而形成不同的民族个性以及不同的文化特性。

至于所谓“世界主义”的不可取处,更是显而易见的。民族艺术若变为“世界性”的同一化,或真的并入某种“世界性”的轨道,那将意味着艺术审美的单一化,而且不仅不可能为民族艺术以及整个世界艺术带来发展繁荣的生机,反而只能走向死寂。世界艺术的丰富内涵,只能是各地区、各民族艺术个性的集合;世界艺术的活力,也只能在民族艺术的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中不断产生与增强。多样化、非平衡才是有序之源,也是民族艺术发展的生命之源、有机之源。因此说,越是面对全球化文化交流的形势,民族艺术越应执著于个性的追求——当然,这种追求是与开放、交流的姿态相一致的。所以,就艺术而言,文化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全球一体化,就我们理解,它应该在一种既体现整个人类文化的共同追求,同时又包容不同民族的精神品质与价值取向中获得新的生机,建树新的个性。

总之,对于艺术、包括民族艺术,笔者不赞同盲目套用“与世界接轨”之类提法,也不赞同用西方的或某些发达国家的价值标杆或审美取向来衡定,同样也不必将所谓“世界的”作为一种过高的目标或取向去翘盼。但是,我们却确信交流的必然性与必要性。而且,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文化全球化的势态充分展开,这一点显得日益突出。这样,既不可以在“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的判断模式中轻易地自足自信,也决不应该将进入现代世界的交流、对话视为高不可攀之事,而是要求我们的民族艺术必须应具备当代性和开放性,亦即能够面对宏阔的人文背景,理解当代人的审美标准,对于民族性、地域性生活作当代意义的开掘,并能够站在当代中国文化乃至世界的高度去表现。

一个民族的艺术,以至整个文化,只有当它是可增长的,才可能是有生命力的。而且它的增长不仅可以影响到本民族的美学内涵与美学品质的调适,以及文化性格、文化精神的重构、重塑,而且还可以给其他文明形态以有益的参照和影响,成为人类文明财富的一部分,惟其如此,它才不会在挑战中消亡。如今,对于民族艺术而言,更是机遇和挑战同在。机遇即是文化的多元化趋向,为民族艺术在宏阔的视野中充分地获得参照,并尽力张扬个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但同时因文化落差所导致的文化冲突,对于民族艺术的挑战也是十分严峻的。因此,民族艺术必须要弃其所短,扬其所长,真正在独特的美学品格的提高上,以及在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优化上有所作为。其中要切实突出质的提高与力的增强。而一定要打消企望在那种往往是见物而不见人、见量而不见质的所谓“大策划”、“大制作”(或称“大动作”)中陡然拔高自己的念头,尽管那样的举措在时下颇为盛行,甚至可以走红。因为这类活动的目的和效果,主要是活动本身外在承量的轰动效应,而不是重在关怀美学品质,以及文化的内在含量,所以往往是一阵热闹过后不但在创新和发展方面无所成就,反而容易导致心浮气躁,判断失衡,甚至不知所向。其实,这是所有的文艺活动都应当慎重对待的。我们之所以说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艺术在当代文化背景下尤其要注意这点,是因为它要实现从根本上提高独特美学品质,并在文化交流全球化的大势中独具风采,就必须要像培养参天大树首先应注重涵养良好的自然生态一样,需要沉静下来,下大功夫营造和优化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生态环境,使之既面向世界,相适于时代,又在自身特色的沃土上气象氤氲、枝繁叶茂。否则就容易失去了环境、条件及根基,在这样那样的时尚或潮流中被遮蔽或冲击掉。总之,民族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必须以美学品质的提高为标志,而要真正实现美学品质的提高,则必须以内在的文化积累与发展为依托。

民族个性始终是民族艺术存在和发展的精魂,也是形成其独特美学品质的内核。尽管我们现在很难(也无需)设定走向开放的民族艺术在当代新的人文背景之下、以及面对新的世纪之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新的形态,但有一点是可以断定的,那就是必须始终在美学上高扬新的民族个性。否则,就会失掉自身的价值。那样,所谓“交流”也就必然成为一边倒的被动接受。这是绝对不可取的。同中国总的艺术发展情况一样,民族艺术既要受到世界的影响,也绝不能够脱离传统的影响;既受当代新的生活、新的文化形态的启示与摄动,同时也要传承本民族文化精神的优良基因。所以,从整体上说,它所追求的应该是多重因素促动下的新的民族个性。在具体的艺术实践及美学追求上,则需要不断实现这样的双重超越:吸取与消化本民族以外健康而有益的东西,在横向上能够穿越诸多域限,不断跨向新的境界;植根于传统优势而又有所突破、有所推进,实现纵向提升。这样,我们的民族艺术才有可能在当代新的文化背景下,在美学品质上建树起富有生命力的新的民族个性。

收稿日期:200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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