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观教育内容及其实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态论文,内容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0)11-0073-05
生态文明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新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未来意识的体现,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全球视野的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既包含对中华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与创新,同时也不断吸纳融入时代发展所要求的新的价值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生态文明观教育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关注的时代内容。生态文明的提出,不仅是人类发展史上的革命,而且展示了一种全新的社会文明观。这种文明观摒弃了过去“人类中心主义”的立足点,不再从人类自身的狭隘利益出发来看待自然界,而是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广阔的视野把人类和环境、人类和社会发展融合在一起。这就从一个新的角度把人类的精神境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从而极大地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内容。同时,这种崭新的社会文明观对思想政治教育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经历工业文明对大自然肆意掠夺与破坏,自然界无情报复使人类遭受惨痛损失之后,全面反思社会发展的得失而提出的新的思想。在工业文明中,一方面科学技术全面改造自然取得空前胜利;另一方面,纷至沓来的人口危机、环境危机、粮食危机、能源危机迫使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急切呼唤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发展为特征的文明,是自然界权利受到充分尊重的文明。生态文明观教育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全球视野的体现和要求。
一、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容
生态文明观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使其目标和任务得以协调、有序地实现,就必须选择和运用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看,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规范和生态道德实践,是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而这里首要的、关键的则在于我们能否卓有成效地开展全民生态道德教育,这是灵魂、核心,也是根本。因此,我们应该将生态道德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公民良好品德的一个要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开展全民生态道德教育,实践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相处,创造以生态道德为核心的人类生态文明。
(一)生态道德意识
生态道德教育是使生态道德思想转化为人们的生态道德实践,真正成为一种公民素质的首要途径。只有增强全民的生态道德意识,才能增强人们对生态环境行为的自律性,从而积极地投身到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和营造生态平衡的社会实践中去,自觉履行作为生态道德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1.开展自然价值意识和生态美的意识教育。生态伦理学认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首先,生命和自然界自身按照生态规律生存,支撑整个地球生命维持系统,这本身就是它的内在价值。同时,生命和自然界支撑人和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则是它作为人的资源和工具的价值,即外在价值。生态美既是自然的一种价值体现,也是自然价值与人类精神价值的融会和沟通。人类只有热爱生命,尊重自然,与自然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才能在世界中找到一个值得依赖的最根本的根源,找到一个安顿精神和生命的最适宜的精神家园,从而真正得到美的体验和美的享受。因此,我们要通过生态美的教育,培养人们热爱自然、尊重自然、观察自然、欣赏自然、研究自然的审美能力。
2.进行绿色消费意识和适度消费意识教育。绿色和适度消费是人对自然的道德情感的具体体现。要教育人们在消费中考虑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使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绿色和适度消费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
3.实施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创造意识教育。当今国际社会开展的生态运动对于唤醒人类的生态保护意识,谴责破坏环境的不道德行为正在产生着巨大作用。在我国,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问题。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大力宣传和普及生态保护意识,使之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成为全民的一种自觉意识。同时,我们不仅要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要增强创造美好生态环境的意识,在发展规划中确立生态观念和思维,努力使绿化祖国、营造生态旅游区、建设生态人居环境等成为全民的一种生态创造活动。
(二)生态道德规范
生态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尊重生命、尊重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这是生态道德规范教育的一个基本内容。为实现生态道德的基本规范要求,在生态道德的具体实践中,必须注重以下四个方面的规范教育。
1.控制人口数量与合理消费。人口问题是造成生态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人口数量的无控制增长不仅无法实现人类代际间的利益公正,而且会加剧代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人口的无控制增长还会造成对土地的过度使用、森林的锐减、水资源的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社会公正和稳定,加剧生态危机,阻碍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如果不控制人类的生育行为,实现持续利益公正的基本原则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摆脱今天的生态危机同样也会成为一种虚幻的东西。同时,合理消费不仅要成为人们的一种道德意识,而且要成为生态道德的一个重要规范。
2.适度发展与维护和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1]这里蕴涵的基本道德意义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人类的持续和长远利益为重要尺度,强调在发展问题上的任何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任何仅为今天利益而不惜牺牲明天利益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要从生态道德的视角调控人类的生产活动,增强人们经济意识中的生态责任意识,以保持物质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同步进行。和平是人类古老而永恒的愿望。和平象征着正义,也象征着和谐,具有深刻的道德蕴涵;和平要求人类放下屠刀,同样也要求人类对自然放下屠刀;和平既可以赢得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也能够取得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就是维护和平的恒久社会道德和生态道德的双重价值的重要体现。
3.生态平衡与资源保护。我们目前面临的生态危机,主要就是由于人类的不当行为导致了生态平衡的严重失调,从而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现象。因此,维护生态平衡是每个人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了解和尊重自然界的发展规律,自觉控制自身不切合实际的违反自然界发展规律的欲望和行为,有理性、有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社会代价取得高于世界经济发展平均水平的效果,并保持可持续增长,既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一种理想的发展状态,也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4.消除贫困与反对奢侈。人类社会生活不和谐的一个现实状况是贫困与奢侈同时存在。贫困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和生活,还会导致贫困地区资源和环境的进一步严重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说,贫困是比其他方面的环境污染更现实、更直接和更可怕的一种环境污染。因此,消除贫困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奢侈”是极端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价值观的集中反映。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沉溺于那些既无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又无益于自然生态平衡的“享受性”的生活方式而不能自拔,甚至不惜疯狂占有和任意糟蹋自然资源。这种奢侈无度的生活方式对社会产生着不良影响,加剧了人们急功近利的行为,使得生态危机愈发深重。因此,避免和反对奢侈同样应该成为生态道德规范教育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三)生态道德素质
生态道德素质是人类应有的崇高道德的一个重要标志。只有开展以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开发人的道德能力为目标的生态道德素质教育,才能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关系。现代人的生态道德素质应该包括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拥有保护生命和自然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知识、道德能力和道德习惯,能够自觉遵循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履行对生命和自然的道德义务和责任。[2]
1.加强生态知识教育和生态道德知识教育。全民生态道德教育应该包括生态和生态道德知识教育。生态知识教育要在进行综合的生态“科普”知识宣传的基础上,着重进行生态学揭示的生态规律的教育,以及生态科技知识、生态法律知识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教育。生态道德知识教育要在受教育者了解生态系统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使人们认识和实践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于生态环境利益关系的规范。
2.加强生态道德能力培养。生态道德能力是对生态道德知识的吸收、消化、运用和发展的能力。通过生态道德知识的学习和道德能力的发展,那些外在的要求和规范逐渐内化为受教育者自身的一种信念和追求,这种信念和追求有利于生态道德能力的形成。因此,培养和提高人们的生态道德能力,首先要确立人们的生态道德建设主体地位,注意培养人们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陶冶能力,也就是不断增加人们履行生态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本领,并使这种本领逐渐内化为人们的一种良好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思维习惯,从而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换,达到“慎独”、“自省”、“自讼”、“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自主的境界。同时,要不断充实生态道德教育内容,使人们能够全面把握生态道德的理性知识,引导人们加强生态道德实践经验的积累并进行多样化的生态道德思维训练。
3.加强生态道德养成教育。生态道德养成教育作为生态道德理论转化为人们的社会实践的关键性环节,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习惯养成、职业行为养成和识别“绿色标志”意识的养成。一是重视人们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从点滴做起,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生态道德,养成不随地吐痰、不摘折花木、不乱扔杂物、不危害动物,以及实行垃圾袋装和分类投放等良好的道德意识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使生态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逐步成为人们的习惯。
二是重视人们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态道德教育要与各个行业,尤其是生产性行业的职业教育相结合,贯穿于行业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努力使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和生态道德规范在职业领域的具体要求,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三是重视人们识别“绿色标志”意识的养成教育。人们识别“绿色标志”意识的强弱,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也标志着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教养。科学消费始于“绿色标志”,绿色消费首选“绿色标志”。生态道德教育要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引导工作,努力使识别“绿色标志”逐步成为广大消费者的习惯和时尚。
二、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实施路径
有效开展生态文明观教育要在总结既有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理性分析面临的困境与问题,积极探索一种可操作的实施路径。为此,我们要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教育体系,提升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完善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体系,增强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健全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体系,提高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一)建立生态文明观教育体系,提升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
公民对于生态文明的认知程度需要通过引导性的教育来实现。有关生态保护方面等基础性的教育在我国已广泛开展,如何进一步拓展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深度、广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可以在针对性、系统性和时代性方面寻求策略。
1.提高公民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针对性。开展社会问卷调查,了解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和收入阶层等社会群体的生态意识成熟度,可以提高针对性教育的现实价值。在论证调查方案阶段,内容包括研究的背景、研究内容、理论与假设、研究设计和问卷设计思路。在设计调查问卷阶段,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期望等。在组织实施阶段,要注意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和收入的均匀分布。在统计分析阶段,要从不同角度进行选项结构分析、原因诊断分析、定位评价分析和建议对策分析,为研究报告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开展公民生态文明观社会问卷调查的重点在问卷的设计方面。在公民认识与知晓程度部分,应重点把握公民对生态文明内涵的了解情况,如何看待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否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公民参与程度部分,应重点了解公民是否了解并参与本地区民间环保组织的活动、是否会主动避免和制止一些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如购买绿色食品、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等;在公民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与期望部分,应重点了解公民对本地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以及对未来的期望。通过问卷调查,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开展不同内容的具体化教育。[3]
2.注重公民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系统性。加强系统化的生态文明教育,包括形式的系统化和内容的系统化。形式的系统化是指通过多种路径、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可以通过开设网站,举办学术研讨会,出版书籍等形式进行。在学校教育方面,要将其纳入各级学校教育的规划,包括开设有关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课程与专业,积极组织相关的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和竞赛交流等,并将其尽快纳入教学大纲及学业评价体系。内容的系统化是指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和连贯性、全面性。即生态知识: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生态环境知识和科学技术等;生态国情:我国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和困境等;生态法制: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章的普及;生态道德:从工业文明的价值观念向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念转变,教育公民尊重自然的生存权利与发展规律、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存。其中,生态道德教育是“为了生态”的教育(education for ecology),[4]其目的是塑造新的生态意识与价值观,促进生态文明内在动力的形成。这是传统环境教育中被忽视的内容,应该成为今后生态文明教育的关键和重点。
3.增强公民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时代性。生态文明教育是一个终生教育过程,必须以一定的时代主题为依托,才能实现教育过程的可操作性和结果的有效性。进一步而言,生态文明是一个涉及各个历史时期、各个社会领域和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复杂体系,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划以及确定的时代主题,为生态文明系统工程提供了若干可操作的工具和路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时代性并与现实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是提高我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当务之急。
(二)完善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体系,增强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
评价体系以目标为导向,反映工作绩效的标准和工作活动的结果,它既包括量化的形式,也包括定性的形式。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可以将抽象的目标具体化,也是促使公众了解和关注生态文明教育现状的最佳途径。指标评价实际上就是对公民生态文明的再教育,是激发、培养和引导公民生态文明观不断成熟完善的现实途径。通过这样一种具体路径,让公众充分了解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什么样的文明才是生态文明,什么样的消费才是绿色消费等等,在最大限度上激起公众对生态文明现状的关注热情和支持态度。在总体的战略框架方面,除了注重吸纳国际通用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如ISO国际体系认证以及其他国际公认的环保技术指标等之外,还应着手构建适宜本国、本地区发展实际的指标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漠视经济发展,而是要关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程度。[5]在评估维度的设计上,不仅体现技术和物质层面的要求,更要体现伦理和哲学层面的要求;不仅体现环境保护层面的因素,更要体现生态安全与和谐方面的因素。在具体的指标设计方面,既要有诸如空气质量指数、森林覆盖率、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的排放量等环境保护方面的传统的技术指标,还应在指标体系设计中加人类似人均拥有绿地面积、单位GDP或单位产品的能耗和物耗、生活及工业垃圾无害化(及分类)处理率与普及率、循环经济模式普及率等体现生态安全的指标要素,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和知识普及率、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可与支持度、公民参与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比率等观念认识层面的指标,在实践中体现生态文明的复合性内涵与广泛性价值。
(三)健全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体系,提高公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生态文明在本质上是现代社会人类所应具有的一种选择能力。[6]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是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体现,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生态文明的发展状况。如何在制度保障和政策倾向上拓宽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激发和鼓励公民的参与意识及参与热情,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所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可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切入点。
1.加强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听证制度,通过保障公民知情权来激发其参与热情。持续稳定的制度保障能够为公民的参与意识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实现其逐步成熟与发展。为此,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要通过一种制度安排,使有关生态及环保项目在实施前举行有广泛代表性的听证会,并使之制度化和程序化。
2.鼓励各种以生态文明及相关领域为主题的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众多事实证明,民间环保力量是促进公众对生态文明的关注与参与热情的有效激发力量,是对政府引导行为的有力补充,也是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和可行的途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基础薄弱,发育不全。由于一些现行体制原因和现实困难,这种社会力量还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民间环保组织加强自身的发展很重要,在这样一个时期,政府政策的扶持和倾斜同样很重要。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适时地改革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注册制度与管理制度,为其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拓宽公民的参与视野,引导公民将参与和关注的焦点投向更广泛的生态领域,提高公民参与的层次和品位。尽管公民对于生态与环境保护有着天然的敏感性,[7]但这种关注与参与意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层次差别,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的是被动的(“要我做”),有的则是主动的(“我要做”);有的是出于自我利益,有的是出于公共利益;有的关注直接利益,有的是关注间接利益。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通过有针对性政策倾向和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民实现从被动的“要我做”向主动的“我要做”转变,同时使生态文明建设更多地关注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