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寿楠与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兼论两路考察团考察成果的不同来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考察团论文,清末论文,五大论文,两路论文,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05年至1906年的五大臣出洋考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历史事件,由于该事件实具清政府宪政改革起点的意义,学界予以广泛关注,或从整体着眼评析其在清末改革进程中的地位,或专注于对考政大臣载泽、端方、戴鸿慈宪政思想的分析,而对考察团数十名随从人员的研究则几为空白,这不能不说是研究中的缺失①。考政大臣负责随从人员的选拔,他们意识到高素质的随从人员直接关乎考察之成败,皆对此十分重视,选拔标准较高,如端方曾致电徐世昌,协商随从人员“须精于西文或谙交涉者方可入选”②。舆论界亦普遍认为此次考察是否得有实效不能单纯寄希望于考政大臣,尤其应当“注意于其所带之译员”③,对随从人员寄予厚望。从随从人员的名单来看,其中不乏社会名流,如陆宗舆、施肇基、吴宗濂、钱恂、夏曾佑等等。随从人员究竟在考察团中起到了什么作用?他们得以出洋考察无疑是人生的重要阅历,究竟有何受益?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加深对该事件的研究。
另外,亟待我们厘清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考察团考察成果之由来。考察团分为两路,一路由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为考政大臣(以下简称载泽考察团),一路由端方、戴鸿慈为考政大臣(以下简称端、戴考察团)。端、戴考察团请梁启超捉刀代撰奏稿及考察报告的事实,成为史家认定清政府缺乏政体改革诚意的重要依据。问题是,载泽考察团是否也存有类似情况呢?其奏稿及考察报告如何产生?深入而具体地探讨两路考察团考察成果的形成过程,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对五大臣出洋考察团、清政府对待政体改革的态度作出较为公允的评价。
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选择曾担任载泽考察团总文案的江苏籍随员杨寿楠为研究对象,试图对杨寿楠在考察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载泽考察团考察成果之来源问题做一初步探索,以就教于学界。
一、杨寿楠其人与入选五大臣出洋考察团
杨寿楠,字味云,江苏无锡人,同治七年八月二十一日(1868年10月6日)生于诗书世家,早年与唐文治、姚鹏图、陆彤士等人共同就读于著名的娄东书院④。1891年,杨寿楠参加顺天乡试,榜发第72名,以后屡次会试不中。1902年杨寿楠入孙家鼐幕办理章奏事,1903年参加商部考试,取列17名,次年任商部保惠司行走⑤。杨寿楠虽不是通过科考步入仕途,但并不表明其才华不逮,相反,杨寿楠才华横溢,为一时之冠,其同乡顾恩瀚称其“博涉文史,才藻冠时,爰自绮岁蜚声艺苑”⑥。然而,杨寿楠并不满足于以“文人自命”,在广泛涉猎传统经籍的同时,自青年时期即“一意讲经世学”⑦。这种知识背景及个人经历为其受邀加入五大臣出洋考察团奠定了基础。
1905年7月16日,清政府颁布上谕,派遣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随带人员出洋考察政治,7月27日,添派商部右丞绍英,史称“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8月28日,五大臣会同奏调随从人员40名,“几乎将京内外知名之士搜索一空”,“有亲临其寓邀请再四始得之者”⑧。很可能是同在商部为官的绍英的推荐,载泽曾力邀杨寿楠加入考察团,然而杨并不愿往,“以病辞”⑨。9月24日,出洋考察团第一次出行时遭遇吴樾炸弹袭击,考察团随从人员的心理由此发生不小变化,“咸有戒心,前之纷纷运动出洋者,今又纷纷运动告退”,炸弹案后清政府设立巡警部,不少人即认为“与其冒险出洋冀得功名显贵,不若谋新舍旧,亦可捷足先登”⑩,多有不再随行者。考政大臣徐世昌由于担任巡警部尚书、绍英由于伤重皆不能行,清政府改派尚其亨、李盛铎,新组之五大臣又于11月23日会同奏调包括杨寿楠在内的随从人员16人(11)。据杨自称,其加入考察团实缘于绍英之劝慰:绍英“召余至医院,以泽公奉使重洋须得能员襄赞,再三劝驾,不能再辞,乃派充二等参赞。”(12)至此,杨寿楠正式成为载泽考察团的随从人员。
杨寿楠自称在考察团的身份为二等参赞,然据当时各大报纸记载,杨实为随员。载泽考察团随行人员有参赞、随员、翻译官、供事官、护卫官之别,另有留沪办理文报人员。其中参赞10名:一等参赞为左秉隆;二等参赞为周树模、吴宗濂、刘彭年、陈恩焘、钱恂;三等参赞为冯国勋、唐宝锷、柏锐、严璩。随员共36名,翻译官、供事官、护卫官及留沪办理文报人员共7名(13)。由此,本文认为杨寿楠入选考察团的身份为随员。
二、考察团总文案
载泽考察团主要考察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四国,该四国皆有随从人员专驻,钱恂、夏曾佑等8人专驻日本,吴宗濂等4人专驻比利时,李焜瀛、严璩等7人专驻英国、法国(14)。其余之参赞、随员则随同考政大臣考察各国。载泽考察团在出洋之前即成立了可称之为“文案组”的机构,负责拟定各类奏稿以及编订考察书籍,杨寿楠深得载泽倚重,被委以“总办文案”,辅助办理者为随员赵从蕃、刘钟琳、姚鹏图、黄瑞麟(15)。
考察团每考察完一国,即将考察行程及考察该国大略情形上奏,杨寿楠等办理文案人员之职责即为草拟奏折底稿。杨寿楠所著《藏盦幸草》一书收录《考察日本政治大略》、《考察英国政治大略》、《考察法国政治大略》三文。通过与考政大臣最终所上奏折的比较,该三文为奏折底稿。以《考察日本政治大略》一文为例,杨寿楠首先指陈日本立国之方在于立宪制度的实行,“公议共之臣民,政柄操之君上,民无不通之隐,君有独尊之权”,而富强的关键则“尤在教育普及”,正是由于日本自维新之初即推行强迫教育,人民得以广受教育,“人人知纳税充兵之义务,人人有尚武爱国之精神,法律以学而精,教育以学而备,道德以学而进,军旅以学而强,货产以学而富,工业以学而巧,不耻效人,不轻舍己,故能合欧化汉学熔铸而成日本之特色”(16)。载泽等考政大臣最终所上奏折对原稿几乎只字未动,惟于“君有独尊之权”后,加“其民俗有聪强勤朴之风,其治体有划一整齐之象”句(17)。同样,载泽等考政大臣对《考察英国政治大略》、《考察法国政治大略》两文改动亦不大。
载泽考察团回京后,在法华寺整理编订所带回东西洋各类书籍。杨寿楠又被委以总纂之职,在他主持下,编书进度很快,“三月而毕事”(18),“芟其芜冗,掇其菁华,共成书六十七种,都一百四十六册”(19)。其中由杨寿楠编订者共10种,包括《英国宪法正文》、《日俄战时财政史》、《日本关税制度》、《日本中央银行制度》、《日本国债制度》、《法国司法制度》、《比利时司法制度》、《英国财政史》、《法国国债史》、《比利时财政史略》(20)。考察团编订的67部书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为各国制度原文的照录,一为考察团所加按语。这些书籍普遍篇幅较长,为方便进呈,考察团决定从67部书中“择其精要者三十种,分撰提要,进呈乙览”(21)。由于载泽考察团主要考察日、英、法、比四国,所选30部书以介绍日本政治、经济制度为主,兼涉英、法、比利时三国(22)。杨寿楠对所选30部书颇为自负,称:“凡各国政教礼俗,彼我之异同得失,略具此矣。”(23)
杨寿楠所编订的10部书中,除《英国财政史》、《法国国债史》、《比利时财政史略》,其余7部书入选编写提要之列。其所著《思冲斋文别钞》一书收录《英国宪法正文提要》、《日俄战时财政史提要》、《日本关税制度提要》、《日本中央银行制度提要》、《日本国债制度提要》。杨寿楠自记:“余所编撰者共十种,以上所录五首,多属于财政者。”(24)《思冲斋文别钞》之所以仅收录五种提要,缘于杨寿楠所编订书籍均咨送宪政编查馆,“家藏稿本已毁,仅存提要五首,刻入文集”(25)。此外,杨寿楠所著《藏盦幸草》一书收录《日本货币制度考提要》一文(26),当为《思冲斋文别钞》所遗漏。由此,杨寿楠所编写的10种提要能确定篇目者为6种。我们推测,杨寿楠编订的《法国司法制度》、《比利时司法制度》二书亦入选编写提要之列,此二种提要很可能由杨寿楠本人撰写。提要的篇幅大多在千字左右,除扼要地介绍原书内容外,通过“按语”的形式阐发蕴含其中的政治精理。《政治官报》对提要评价很高,认为其对于原书,“撮其大指宏纲,则精要中之尤精要也”,“数十种书之纲领精髓,无不备载”(27)。
进呈编订书籍的奏折即《进呈编译各国政治书籍折》,亦由杨寿楠代考政大臣撰写。1906年12月1日出版之《申报》以《泽公奏陈政治各书提要折》为题刊登该折,推动了该折的广泛传播。究其内容,在于指陈中国应效仿日本进行政体改革:
各国富强之术经纬万端,而皆以宪法为之纲领,国是则操诸议院,治理则寄诸地方,教民以学校为先,立国以工商为本。财政必须预算,无侵渔中饱之私;法律务在持平,无骫法舞文之弊。……兴废虽非一致,而缔造各逾千年,至其君权之轻重、治体之宽严,各本其历史沿革与国民程度而来,政俗不同非尽可法。惟日本远师汉制,近采欧风,其民有畏神服教之心,其治有画一整齐之象,万机虽决于公论,而大政仍出自亲裁。盖以立宪之精神实行其中央集权之主义,其政俗尤与我相近,故以此所辑各书,以日本为最详,并采英法比三国制度以资参镜。(28)
三、代载泽草拟归国后所上奏稿
考察团归国前后,载泽亦屡次委托杨寿楠代拟奏稿,其归国后所上第一折《吁请立宪折》及官制改革期间所上《申明厘定官制要旨折》皆由杨寿楠拟定底稿。
《东方杂志》刊载了载泽归国后所上第二折,即《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载泽在该折中宣扬立宪三利说,颇得时论,《东方杂志》记者称:“此为泽公回京后第二次所奏,辞意恳挚,颇动圣听。吾国之得由专制而进于立宪,实以此折为之枢纽。”然同时言道:“其第一折因外间绝少传抄,是以从阙。”(29)据康继祖记载,1906年7月24日,两宫“召见泽、尚,是日泽公上封奏一件”(30),所言“封奏一件”即为载泽归国后的首次入奏。据《宪政杂志》对考察团归国后所上奏折情况的描述,载泽所上第一折的核心内容为“请定立宪之期,并用君权国宗旨”(31)。杨寿楠所著《思冲斋文别钞》一书收录其代载泽所拟《吁请立宪折》,其内容与《宪政杂志》对载泽所上第一折的描述相符。由前文可知,杨寿楠无论在考察途中代撰各国考察大略情形奏稿,还是归国之后编纂考察书籍,载泽皆深为倚任,颇纳其言。可以判定,《吁请立宪折》为载泽归国后所上第一折的底稿,即便是载泽做了一些修改,变动也不会太大(32)。
《吁请立宪折》的主导思想为陈请立宪。首先,指陈中国各项改革未能卓有成效的原因在于纲领不举,而纲领即为宪法。“总览东西各国富强之策,千绪万端莫不以宪法为纲领”,宪法颁布实施后,才能“明秩序、定纪纲,使举国之人咸受制裁于法律之中,视为神圣不可侵犯,故国本愈固,君统亦愈尊”,进而,“国与家一体,君与民一心,人人有合群爱国之心思,人人知纳税充兵之义务,事不劳而集,政不肃而成上下交资”。其次,针对当下国势渐弱、民权自由之说盛行的状况,指出中国政治改革亟需模仿日本为蓝本:
今日之事非行宪法不足以靖人心,非重君权不足以一众志。外察列邦之所尚,内觇我国之所宜,则莫如参用日本严肃之风,不必纯取英、法和平之治。……日本远规汉制,近采欧风,其民有畏神服教之心,其治有画一整齐之象,公论虽归之万姓,而大政仍出自亲裁,盖以立宪之精神实行其中央集权之主义,施诸中国尤属相宜。(33)
从内容上看,该折倡导立宪不遗余力,然强调实行中央集权主义甚为明显,与当时改行宪政的舆论趋向不符,故流传不广。该折与《考察日本政治大略》、《进呈编译各国政治书籍折》除措辞有相同之处外,核心思想亦高度一致,皆为指陈改行宪政的迫切性,主张师法日本。无疑,这种主张实际上是当时一般具有立宪思想的人所普遍共有的,并无什么与众不同之处。然而,这种主张出自考政大臣之口,其效力当然不是一般政府官员之陈说所能比拟的。
此外,杨寿楠还曾代载泽撰写《厘定官制密陈管见折》。考政大臣归国后,清政府很快颁布仿行立宪上谕,并首从改革中央官制入手,载泽被任为编纂官制大臣之一。当裁撤内阁、军机处,成立责任内阁的草案传出后,政府内部斗争趋于激烈,以军机大臣铁良、荣庆为主的反对派大为阻挠。为避免改革流产,载泽授意杨寿楠代拟奏稿,陈述官制改革不会影响君主权威。杨寿楠所著《思冲斋文别钞》一书收录《厘定官制密陈管见折》,比照载泽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四日(1906年10月21日)所上《申明厘定官制要旨折》,杨寿楠所拟《管见折》即为载泽所上《要旨折》的底稿。
先看杨寿楠所拟《厘定官制密陈管见折》。杨寿楠着重对争议的核心,即责任内阁和地方疆吏的权限问题做了说明。关于责任内阁,杨寿楠言道:
总理大臣之设,不过正其名位,以副中外之具瞻。若夫国家大政出自亲裁,彼固不得而擅之也。部院大臣皆由特简,彼固不得而私之也,犹虑其权之太重也,则有集贤院以备咨询,有资政院以持公论,有都察院以任弹劾,有审计院以查滥费,有行政裁判院以待控诉。凡此五院直隶朝廷,不为内阁所节制,转足以监督内阁,立法之密实胜于前。
关于地方疆吏,杨寿楠言道:
采中央集权之主义,行地方自治之制度,此制一立,疆寄益轻,但虑其威令之不行,不当复忧其事权之太重,且以中国幅员之广,户口之繁,伏莽潜滋,强邻环伺,非有亲信大臣以为镇抚,断难收长驾远驭之规。若禁防过密,督察过严,使内外稍有猜疑,恐非国家之福。(34)
再来看载泽所奏《申明厘定官制要旨折》。关于责任内阁,载泽言道:
内阁之设,实各部尚书会合而成,……不过设总理大臣及左右副大臣为之表率,以当承宣诏旨之责,若夫天下大政出自亲裁,彼固不得而专之也。部院大臣皆由特简,彼固不得而私之也。而又有重臣顾问于上以备要政之咨询,言路纠弹于下,而为公共之监视,法制之密实过于前。
关于地方疆吏,载泽称:
我朝定制之初,预防外重,兵、财之籍总于京师,尺符寸柄,疆吏而不得据之也。今且增设各司分任要政,仿中央集权之制,直隶于京师各部,此制一立,疆寄益轻,但虑其威令之不行,不当复忧其事权之过重,言者所陈不无过虑。(35)
通过文本比照,我们发现两折实有完全相同的语句。表面来看,载泽对杨寿楠所拟底稿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然而修改仅限于缓和底稿的激昂论调,两折的核心内容完全一致,皆为解释责任内阁和督抚的权限问题,以消除政府对于官制改革的疑虑。
四、杨寿楠与载泽关系之分析
从上文史实的描述可知,载泽考察团所上的部分奏折及编订成册的67部书籍,皆与考察团总文案杨寿楠有着密切关系。载泽考察团由于设置了类似文案组的机构,各类考察成果理应归功于文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杨寿楠由于担任考察团总文案,对于各类奏稿、书籍的编订负总责,其发挥的作用无疑最大。问题是,没有留学经历、不懂外语的杨寿楠缘何能够在人才济济的随从人员中崭露头角,被委以重任并能较好地胜任这一职责呢?其次,我们应当如何看待由杨寿楠代拟、考政大臣上陈的奏稿,这类奏稿究竟反映了谁的思想?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对杨寿楠与领衔考政大臣载泽在考察前后结成的关系做一深入细致的分析。
关于第一个问题。杨寿楠得到考政大臣的信任是被委以重任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前文述及,杨寿楠青年时期不仅博涉文史,而且笃好经世之学,可以肯定他出国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政治素养,再加上绍英之推荐这一极有分量的砝码,领衔考政大臣载泽“雅重君望”(36),委以总文案亦在情理之中。然而,杨寿楠能够胜任这一职责则不仅仅得益于他出国前对经世之学的研求,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杨寿楠于出洋考察期间广泛研究国外情状,政治素养得到极大提升。钱基博称杨寿楠“足迹遍大瀛海外,欧罗巴、美利坚诸邦,旁逮南洋各岛,习知四国之为故”(37)。唐文治称杨寿楠在考察期间“于各国内政、外交、法律、财政、教育、实业、军备靡不殚精研究”(38)。顾恩锡称杨寿楠“乘槎奉使,遍历欧美各邦、南洋群岛,洞悉古今中外政教礼俗、盛衰强弱之原,其文益宏博隽美,为时传颂。”(39)显然,出洋考察的经历对杨寿楠本人的影响是至为深远的,因此,他能够较好地承担起总文案之责。杨寿楠正是由于多次代考政大臣拟定奏稿而颇得时人赞赏,许国凤即称:“先生为当代政治家,生平治笺、奏草、章制均已传布海内。”(40)
关于第二个问题。杨寿楠在政府中的官职为商部主事,可谓人微言轻,但却通过代拟奏稿开辟了一条特殊言路,借考政大臣之口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见解。杨寿楠得以发表政见实基于载泽等考政大臣的授意,此类奏稿同样能够反映考政大臣的政治主张,可以说,此类奏稿是考政大臣和随从人员协同作业、政治主张交汇融合的产物。以往研究无一例外地将考政大臣归国后的陈奏当做其本人的主张予以阐释,忽略了奏稿产生过程中随从人员所做的努力,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我们全面细致地认识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通过上文史实的描述可以肯定,载泽等考政大臣归国后众口一词地模仿日本政治体制的宪政改革主张,不仅仅源自于他们自身保留君权的考虑,亦来自于随员的建言。
五、两路考察团考察成果不同来源的简单对比
行文至此,我们有必要再花费一些笔墨对端方、戴鸿慈考察团和载泽考察团考察成果的不同来源做一简单对比。以往研究大多根据《梁启超年谱长编》的记载,肯定梁启超曾代端、戴考察团拟定奏稿,然皆没有更为直接、确切的证据。北京大学夏晓虹教授根据新发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一册梁启超代端、戴考察团撰写奏稿的手稿,以确凿证据证明确有此事(41)。正是端、戴考察团请梁启超代撰奏稿的事实,成为某些论者诟病五大臣出洋考察,进而认定清政府缺乏立宪诚意的重要依据,然而这种论调实际上是片面的。
其一,端、戴考察团委托当时最为著名的宪政专家梁启超代撰奏稿,显然有利于提升他们归国后建言的质量。同时,梁启超自戊戌变法以后一直被清政府视为对立派,端、戴的这一做法无疑冒有极大风险。因此,我们不能仅凭端、戴委托梁启超代撰奏稿而认定他们对待宪政改革虚与委蛇,关键是要看他们在考察途次是否对宪政实力考求,归国后是否在行动上推动了宪政改革的进程。更为可能的是,端、戴请梁捉刀反映出他们这一路考察团对考察报告的撰写力不从心,随员施肇基即称:“端方搜集宪政书籍资料多种,满载而归,原拟编一详尽报告书,以为国内行宪之参考,惜以材料太多,编译人才难得,报告迄未编成。”(42)
其二,载泽考察团各类成果的产生实为考政大臣和随同人员实力考求、协同作业的产物,与端、戴考察团形成了鲜明对比。上述评判显然没有对两路考察团考察成果的形成作具体的分析,将载泽考察团考察成果的来源与端、戴考察团混为一谈,抹杀了载泽考察团不遗余力地拟定奏奏、编订数十种著作的努力。无疑,载泽考察团的这种努力反映出政府官员自身追求立宪政体改革的倾向及努力。
进一步言,虽然端方、戴鸿慈以及载泽等人归国后皆倡言立宪,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清末宪政改革的进程,表面看来并无二致,然而这些考政大臣归国后的建言则实有不小的差异。大体上言,载泽政治主张的特点在于强调模仿日本体制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侧重于宪政改革实践层面;而端方、戴鸿慈等人似乎更倾心于对宪政理论的阐释,侧重理论层面。之所以有如此差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两路考察团考察成果的不同来源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
注释:
①学界关于五大臣出洋考察的研究,参见拙文:《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研究综述》,载[西安]《社会科学评论》2008年第4期。据笔者所见,专门论述考察团随从人员的研究只有周秋光《熊希龄与清末立宪》一文,载[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该文探讨了熊希龄在《欧美政治要义》成书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②《端抚拟保随员》,[天津]《大公报》1905年8月2日,第3版。
③顽:《论五大臣出洋事》,[上海]《大陆》1905年第10号。
④汪曾武:《外家纪闻》“卷末杨寿楠跋”,见《云在山房丛书》第三册,铅印本,不著出版年。
⑤⑨(15)(21)杨寿楠:《苓泉居士自订年谱》,[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12-23页,第24页,第25页,第26页。
⑥(39)顾恩锡:《竹素园丛谈》,《云在山房丛书》第五册,第20页,第20页。
⑦(20)(25)杨景焴:《趋庭隅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233页,第233-234页,第234页。
⑧百:《中国人才消乏之一斑》,[上海]《大陆》1905年第9号。
⑩《出洋随员之变态》,[上海]《申报》1905年10月19日,第2版。
(11)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第一辑,[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15页。
(12)(23)杨寿楠:《觉花寮杂记》卷一,《云在山房类稿》第四册,铅印本,不著出版年,第3页,第3页。
(13)《泽尚李三大臣参随各员姓名录》,[上海]《时报》1906年1月12日,第2版;《考察政治大臣回华随员名单》,[上海]《申报》1906年7月17日,第3版。
(14)《泽尚李三大臣所至各国及参随各员之名单》,[沈阳]《满洲日报》1906年1月30日,第5版。
(16)(26)杨寿楠:《藏盦幸草》,《云在山房类稿》第三册,第10页,第12页。
(17)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页。
(18)(24)杨寿楠:《思冲斋文别钞》卷下,《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第8页,第8页。
(19)(28)《进呈编译各国政治书籍折》(代考察政治大臣拟),杨寿楠:《思冲斋文别钞》卷上,《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第3页,第3页;该折又见沈桐生:《光绪政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35辑(345),[台北]文海出版社1964年版,第2324-2325页。
(22)三十部书籍包括:《日本宪法说明书》、《日本宪法疏证》、《日本自治理由》、《日本地方自治》、《日本立宪史谭》、《日本宪政略论》、《日本议会诂法》、《日本行政官制》、《日本统计释例》、《日本统计类表要论》、《日本岁计预算制度考》、《日本丙午议会》、《日本丙午预算》、《日本税制考》、《日本关税制度》、《日本国债制度》、《日俄战时财政史》、《日本中央银行制度》、《日本货币制度考》、《日本教育诠义》、《日本教育行政》、《日本现行学制要览》、《日本司纲要提要》、《日本陆军行政要览》、《英国宪法正文》、《日英法比警察制度》、《英国政治要览》、《法国税债币制要览》、《法国司法制度》、《比利时司法制度》。见《一九0七年十月分目录·译书类》,[北京]《政治官报》。
(27)《本局刊印新书广告·译书提要》,[北京]《政治官报》1908年1月20日,第20页。《政治官报》第1号至第19号,首先将三十种提要连续登载。同时,政治官报局又将三十种提要以《译书提要》为名结集成册,“重印发行,以饷海内”。资料来源同上。
(29)《镇国公载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记者按语”,《东方杂志》临时增刊《宪政初纲》。
(30)康继祖:《预备立宪意见书》前编下,“廷臣会议”,1906年版,第6页。
(31)《五大臣回京后奏请立宪情形》,[上海]《宪政杂志》第1卷第1号。
(32)侯宜杰先生最先发现《吁请立宪折》,他说:“载泽所上原折迄未查到,仅发现这个代拟奏稿。杨寿楠为载泽出国考察时的随员,负责起草奏稿,所言当能反映载泽的思想”。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8页。
(33)《吁请立宪折》(代考察政治大臣拟),杨寿楠:《思冲斋文别钞》卷上,《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第1-2页。
(34)《厘定官制密陈管见折》(代厘定官制大臣泽公拟),杨寿楠:《思冲斋文别钞》卷上,《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第4-7页。
(3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3辑,[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2-53页。
(36)(38)唐文治:《云在山房类稿序》,《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卷首”。
(37)钱基博:《思冲斋文别钞序》,杨寿楠:《思冲斋文别钞》“卷首”,《云在山房类稿》第一册。
(40)许国凤:《云迈漫录跋》,杨寿楠:《云迈漫录》“卷末”,《云在山房丛书》第二册。
(41)梁启超手稿及夏晓虹考证文章见陈平原主编:《现代中国》第十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4页。
(42)施肇基:《施肇基早年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