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摘要:食品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是人类从事社会活动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联系着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对政治稳定及社会和谐影响重大,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全球性恐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是食品安全的首要前提,长期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的研究结论认为,首先应当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入手,完善食品安全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改善当前监管体制效率低下的局面。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思考
Thoughts on the current mode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n China
Abstract: food is necessary to maintain human survival,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human activities in society, food safety is related to everyone's health and life safety, closely related to all aspects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social harmony, but also may cause global panic.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food safety is the primary premise of food safety, which has long been highly valued by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is that, first of all, we should start with the adjustment of the food safety law, improve the food safety assessment and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weak links of food safety, improve the illegal cost of operators, and fundamentally improv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efficient supervision system.
Key words: food safety;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thinking
前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关乎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一项重大而基本的民生问题[1]。如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本文意欲从法律刘社会需求的回应角度在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实现一定突破。
1.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
1.1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畅通
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者、食品生产者、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
称现象。生产经营者常以标签、品牌、产品说明、价格等方式传递食品的观察和经验属性,并与消费者建立信息传递渠道[2]。然而,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所出地位不同,双方对食品隐藏信息的了解程度存在极大的不对称性。为防范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额外的交易成本,政府对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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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具有强烈的部门立法特征,缺乏系统性、协调性,法律条款相对分散,制定过程中各部门间缺乏协调,导致出现不同法律文件之间产生交叉和冲突。此外,食品质量追溯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后续整改制度、食品质量认证制度等不健全,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在某些领域缺乏具体明晰的监管依据。实行分级管理模式的农业和卫生部门,由于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那么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上必然会受到地方政府的约束,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的独立性。多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呼吁确定和权威的食品安全认证机构、标准体系、检测技术,使得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之后,能及时作出权威、确切的认定,给群众一个值得信赖的答复。监管权力分配不统一的情况也同样出现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内部。
1.3对国家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影响
食品安全事件对我国的实体经济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影响深远的毁灭性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及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正确处理会增加群众对政府、企业的不信任,造成全方位食品安全信任危机。不仅严重群众消费信心,冲击社会传统诚信道德观念,损害政府公信力,甚至会让国际社会对我国食品安全产生信任危机,进而扩大到对“中国制造”的不信任,严重影响国家对外形象和政府对内的公信力。会直接到影响经济产出和社会和谐稳定,导致相关产业受到严重打击,行业声誉受到质疑,供需直线下降,人民群众消费意愿急剧下滑,甚至可能会导致相关产业的摧毁。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
2.1强调公众参与,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社会共治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企业自律机制尚未建立,从业人员文化、技术水平普遍不高,技术力量薄弱,工艺相对简单落后,生产加工新技术、新工艺严重缺乏,质量和卫生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小作坊式的企业,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
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管理落后,忽视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因此,要建立完整的国家食品监管体系,还应当包括国家级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使得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监管合力。政府要尽量克服信息对称,将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结果定期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披露系统,构建权威、透明、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渠道,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权。
2.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
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仅仅依靠消费者的自我辨别和行业诚信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监管地位无比重要且不可取代。但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成体系,这导致监管机构在具体应用上产生监管重置,更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法律条文。迄今为止仍有大量食品安全标准目前尚未出台,出现了一定的监管空白点。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取得实效,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以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监管,对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约束,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这就需要建立完备、可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疏通社会监督渠道,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同时,要积极培育食品行业协会组织和专业性食品安全监督社会组织,开拓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在食品安全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关乎政府执政地位的稳定和社会安定,是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弥补市场经济弊端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不仅需要多部门的协作,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法律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也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控制手段。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技术法规体系,首先应当理顺法律、法规和标准各自的范围职能。为实现多元治理,实现国家与社会、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共同决策、综合治理,必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
3.结语: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本文通过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找寻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借鉴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中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一系列的对策以期能够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3]。因此,我们要建立食品行业相应的社会保险、企业赔偿和国家救助等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使消费者的权益能够从制度上得到保障,从而实现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持续性监管。
参考文献:
[1]王妮.治理理论下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D].南华大学,2016.
[2]蒋雅静.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3]李鹏.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3.
论文作者:张旭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8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7
标签:食品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 安全监管论文; 政府论文; 我国论文; 体系论文; 信息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8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