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西部流通中心建设促进国内统一市场形成所需的区域市场发展_城市经济论文

加强中西部流通中心建设促进国内统一市场形成所需的区域市场发展_城市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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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中西部流通中心建设,应是经济发展战略重点西移的关键问题

现在有一种误解,似乎要实现战略转移,加快中西部发展,缩小它和东部在经济上的差距,主要是加强对内陆的投资,开发资源,强化政府对中西部的政策倾斜(重点是通过对生产政策优待来支持中西部发展)。这种想法不无道理,但有一个根本问题必须解决,就是到底是依靠市场力量为主来推动战略转移还是依靠政府力量为主,以行政力量来推动这种战略转移。以往,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使中西部和东部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支配下,虽然增加了大“三线”的投资,但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之下不仅没能改变,而且不平衡有些扩大。原因是对大“三线”投资不是根据市场的调节,而且计划投资重点是重工业和军工业,未能改变落后的产业结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西部对内和对外开放度不如东部,因而市场发育和市场机制所起的调节作用远不如东部强大,市场不够活跃,经济结构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较大,而流通领域的非国有经济相对不足,工农业产品初级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在不同程度上有扩大趋势,流通中心承担着市场调节功能,发挥的发送中心的任务发育却滞后,与东部地带之间的不平衡就有明显扩大的趋势。如果单靠政府追加投资,政策上优待,以辅为重,而不能加快市场发育,市场特别是流通中心的自身力量不足;其结果势必要走行政决定为主而不是市场决定为主的老路。如果不通过培育市场去促进市场的发育而是以行政力量去代替市场力量来推动经济,那将是事倍功半。要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建设市场经济来推动生产力发展,就不能走以资源去决定产业,以产业去决定产品,以产品去决定商品,以商品去决定市场的老路,而要走以市场去引导商品,以商品去要求产品,以产品去发展产业,以产业去开发资源,也即市场决定的新路。既然要走市场决定的新路,政府的政策倾斜就必须着重放在培育市场,培养流通中心上,使之得以发挥更强大的威力,来推动中西部特别是资源的开发,使产业的建设得以转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形成强大的、具有特色的、高效率、高效益的经济优势。因此,强化中西部,特别是西部的流通中心建设,应是经济发展战略西移的战略性问题。

(二)沿海地带和内陆地带流通中心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

区域市场流通中心由于处于不同的市场空间,因而,形成中除了有共性之外,还会有各自的特点。就我国的沿海和内陆来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因而在沿海和内地这两大地理空间范围内的流通中心形成反映出差异特点来。

(1)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比之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数量多,因为这个地带商品经济发达,城市数量多。我国现阶段沿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云贵高原以东,占国土面积约四分之一,但却集中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以西,国土面积大,城市数量却要少得多。而在沿海地带城市数量更多。沿海地带中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更密集。当然不是说城市多,流通中心就相应地多,而是说在沿海地带这些城市是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具有流通中心形成条件的城市多,如胶东半岛、长江三角洲、闽南和粤东、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城市群就是如此。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决定这些经济区域中的城市间商品联系密切,对经济区域外的其他市场空间的供求吸引力和扩散力相对要强大。而在内陆地带,由于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因而城市中拥有作为流通中心而能对其他城市的供求关系起一定支配作用,能够对其他市场空间在集中供给和集中需求起联系作用的城市相对比较少。即使在城市较多的地方也是如此。比如,在东北的辽中南,抚顺、本溪、鞍山、辽阳等城市集中在这里,但多为工业城市,也难以成为流通中心。

(2)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比之内陆地带城市的流通中心来说,在经济性质上,金融中心数量多些,而内陆地带能够成为金融中心的很少,不仅作用的空间范围小,一般没有越过省的行政范围,这是与原来的金融体制密切相关,即这些城市之所以成为省内的金融中心,主要由于国有银行是信贷资金流通计划执行的主导力量,而由于商品经济所“包含”的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所引起的因素还不多,地区间资金供求关系的规模也不大,金融交易市场不多或不够成熟,越出省界的金融中心(即对省外、国外其他市场)的金融联系不够多,因而除了武汉、成都、重庆、西安外,其他有较大金融业务的贸易中心,都难成为区域市场的金融中心,更不要说全国乃至国际性的金融中心。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上海的银行、钱庄承担了全国对外贸易80%的资金往来,与纽约、伦敦、神户、新加坡、雅加达、西贡、曼谷、加尔各答、孟买等城市都有密切的金融关系,因而才能成为远东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解放后这些金融关系都淡化或中断,当然失去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香港则遥遥领先。上海要想恢复昔日作为远东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尚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作为内陆城市的区域市场的金融中心,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跨越省际的范围尚不大,更谈不上像沿海地带的上海、深圳那样成为全国性的金融中心。

(3)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比之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来说,内陆地带多数为内贸中心,少数为商贸中心(即流通中心兼国内外市场交流的进出口贸易的枢纽),难以形成单纯的外贸中心。而沿海地带,不少城市是港口城市,有发达的外贸进出口,与国内许多地区有供求关系,成为后者重要的出口口岸和进口货的供应基地;反过来,与世界上许多国际贸易的进出口商埠有商品联系,大量向进口国输出,向出口国输入,或通过中转的贸易中心进出口。这些外贸中心,有大量的对外贸易的专营机构,有进出口权的生产组织和内贸公司,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咨询、信息、代理的机构,港口码头、运输、仓储、包装、进出口商品加上打包、报关展览等机构。例如上海、广州、天津、大连那样。上海外贸出口曾占全国出口总值1/8,港口吞吐量曾占全国港口吞吐量1/3。天津是国内11个省、市、自治区的外贸出口通道,与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内陆地带的城市,没有海港口岸,只有内陆口岸,也主要依靠铁路、公路和航空港,因而作为外贸进出口交易的枢纽受到很大的限制,外贸专营机构和为外贸服务的机构也就相对要少些,经营规模和技术水平相对要低些。

(4)沿海地带的商品流通中心与内陆地带的商品流通中心相比,在输出输入的结构上有差异。沿海地带商品流通中心输出的以工业品为主,轻工业品比重大,档次比较高,而输入以农产品和矿产原料为主;相反,内陆地带的商品流通中心输出以农产品、原料和重工业产品为主,某些输出的轻工业产品档次偏低,而输入以轻工业产品和重工业加工产品为主。这就是说,沿海地带的商品流通中心一般为产品输出、资源输入型,而内陆地带的商品流通中心一般为资源输出、产品输入型,这是由沿海地带和内陆地带的经济结构所决定的。与此相适应,在资金流动上也存在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向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流动的问题。

(5)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和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相比开放性大,因而更有利于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引进,有利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由于开放度不够高,因而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引进不如前者,不利于沿海地带和内陆地带经济上差异缩小,甚至会扩大差异。因而,能否提高内陆地带的开放度,对内陆地带流通中心的成长有重要的影响。

(6)沿海地带的流通中心与内陆地带的流通中心相比,在流通的物质技术基础方面实力更强些。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通讯业。通讯业关系整个流通中心的体系,而交通运输业对商品流通中心的制约性更大。内陆地带,特别是西部地带地域辽阔,山多平原少,没有水运,其他交通也不够发达。这样,不仅商品供求关系在市场空间上的实现受到限制,而且商品流通的费用也相应要比沿海高。比如作为商品流通中心的成都,从青海到西安再转到沿海地带,从西藏、从阿坝到成都再转到沿海,或者反过来,西部地带内的运输旅程要比沿海地带内要长得多费用要高得多。为此,能否发展内陆地带的交通运输业和通讯业,对内陆地带流通中心的成长又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7)沿海地带流通中心与内陆地带流通中心相比,在人力方面人才更多,文化素质更能适应市场发育的需要,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更高。单有历史的、人文的素质是不足以支持发达的商品经济乃至现代市场经济对流通中心质量的需要的。而在内陆地带,由于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商品、货币、信用、市场意识就不够高,与市场发育水平密切相关的技术和信息也不够普及,程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流通中心的形成。

综上所述,内陆地带比较沿海地带流通中心体系总的水平要低得多,因而建设的任务要艰巨得多。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发展战略已向中西部作重点转移,客观上迫切要求扩大内陆地带与沿海地带的交流,以深化国内的地区分工,加速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并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国际分工,才能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而要实现这种战略转移,就一定要大力培育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带的流通中心,首先是商品流通中心,然后是金融中心。

(三)在流通中心的推动和带领下,努力促使三大经济地带发育成国内统一市场所需的区域市场

国内统一市场不同于统一的国内市场,后者需要在统一的国家中,在中央集权之下,建立和维护市场的统一,破除各种部门的、行业的、地方的乃至集团的人为的分割和壁垒,保证流通得以正常通畅、自由、公平、有序的进行,克服障碍市场发育的贸易和金融领域中的保护主义,为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服务。因而它所要扫除的是来自市场以外的障碍,所要贯彻的是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然而国内统一市场则是要依靠商品经济的发展,依靠社会分工从地方到地区,再到区域,进而到全国的扩展,从而在全国范围把各地的市场融合成统一的市场。这是依靠市场赖以确立的基础的扩展,而在空间上不断地融合和统一的过程,是市场内生产力量的推动,是市场自身发育的结果。因此,国内统一市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统一的国内市场应为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服务。这里关键的是体制、法律、政策和行政指挥,必须能够抑制部门、行业、地区、集团的利益,使之达到服从国家统一的利益,服从经济上、市场上统一的利益。

内陆地带,包括中部地带和西部地带的市场至今还不是国内统一市场所形成的区域市场,而是依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形成的经济地带,因而三大地带之间并没有形成国内统一市场和所需要的社会分工。东部地带是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中部地带是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的地区,但还没有完全商品化;西部地带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较低,特别是边陲和交通闭塞的地区。因此,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地带之间虽然有一定的商品供求和资金供求,但不是在地区社会分工为主的基础上所发生的供求关系,而是经济发展不平衡条件下不利于中部,特别是西部的供求关系。在供给方面,在工业总产值中,东部1995年占66.0%,同年,中部占23.8%,西部占10.2%。中西部的资源东流,资金也有这种倾向。需求方面,东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大超过中西部,1995年,东部为6630.5亿元,中部为2704.3亿元,西部为1401.7亿元,不仅工业,而且农业方面也是如此。西部拥有70%的国土面积,拥有全国22%的耕地和89%的草原,但农业的投资在全国农业投资中的比重,“八五”期间仅为24.6%,而东部为41.5%,中部为28.2%。在居民收入方面,中西部远远落后于东部,1994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东部和西部之比为1.41∶1;而农民的收入东部与西部之比为2.8∶1。这种不平衡使不同地带间的国民收入发生很大的转移。东部输出工业品,尤其是轻工业品。输入则以农产品和矿产原料为多,西部则相反,自然扩大了东西部两大地带之间的差距,而不是在分工协作中缩小差距。既然如此,就不能认为三大经济地带之间的市场关系是国内统一市场赖以形成的大区域市场之间的市场关系,相反是不利于全国范围内形成合理的地区社会分工的市场关系,因而这三大地带中所包含的各种流通中心的布局,也就不能认为是全国性社会大分工的合理布局。

为此,要使中西部地带和东部地带的关系协调,缩小差距,就一定要创造条件,促使三大经济地带发育成三大地域市场,促使三大经济地带中的流通中心成为三大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并连结成有机的体系,以便能够在全国范围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上融合成国内统一市场。

为了促成三大经济地带转化为三大区域市场,一定要大力强化原来在各经济地带内已经初步形成的区域市场。如东部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为主的华南区域市场,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为主的华东区域市场,以渤海圈经济区域为主的华北和东北沿海地区的区域市场;又如中部地带的长江中游经济区域为主的华中区域市场,以黄河中游经济区域为主的华北区域市场,以“三江”经济区域为主的东北区域市场;又如西部地带的以黄河上游经济区域为主的西北区域市场,以长江上游经济区域为主的西南区域市场。这些区域市场至今是由经济水平相近而地理上又连成一片的行政省区所组成。为此,经济地带要转化为大区域市场不是有关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的联合,而是经济地带内区域市场进一步的融合,是相关的区域市场内流通中心体系进一步结合成大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体系。

市场空间体系中并不是一级市场(地区、区域、大区域到国内统一市场)只有一个流通中心。事实上既可以是一个中心,也可以是多中心;一个中心,既可以是下级市场空间的中心,也可以同时是上级市场空间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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