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红利真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的是论文,用之不竭论文,取之不尽论文,红利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红利是当今社会让人心动的一个时髦词汇,而人口红利已经成为当今人口经济学讨论中的一个流行术语。在人口红利这一术语迅速渗入到人口与经济讨论甚至日常讨论中的同时(蔡昉、王德文,1999;蔡昉,2004;王德文、蔡昉,2006;陈友华,2005;王丰、梅森,2006),学界内外对人口红利这一概念也存在有各种质疑与批评(《人口研究》编辑部,2007)。这些质疑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认可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同时,质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是否能直接等同于人口红利或负债。这是因为劳动力年龄人口的增加并不等于这部分人口能全部进入到劳动力市场,从而成为能增加产出的有效劳动力。同样,老龄人口的增加,也不能直接等同于消费人口或被抚养人口的上升,因为许多老年人口仍在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创造收益。这是一种对人口红利概念与方法较常见的质疑,即对人口红利计算中假设的质疑。
对人口红利的批评还有另外一种。与以上的质疑相反,这种批评颇为极端。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人口红利的基本概念,即人口红利产生于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的作用,同时这种作用是具有时间性的(即过渡性的)持否认立场。例如,2007年《中国人口科学》第1期发表的题为“人口红利与日俱增是21世纪中国跨越式发展的动力”(马瀛通,2007)一文认为,应把人口红利这一源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经济变化影响的概念再次加于年龄标准化。不仅如此,在既无计算公式、也无数据的基础上,这种对人口红利的重新认识推导出了一个与以往研究大相径庭但似为鼓舞人心的结论,即“人口红利与日俱增不可替代”。
人口红利真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吗?本文对人口红利的概念,尤其是对计算假设与方法做出进一步的说明、以澄清对人口红利的一些疑问。通过强调产生人口红利所需的社会经济环境,本文也对有关人口红利和人口老化的关系加以讨论,澄清对人口老化和经济发展关系的误解,并对人口红利可以与日俱增这一无根据的结论加以纠正。认为人口红利可以源源不断,与日俱增是由于不理解人口红利的基本概念与计算方法,同时忽视了产生人口红利所必需的制度环境。“人口红利与日俱增不可替代”这一结论既不具备理论基础,也无事实根据。依其结论所引出的政策涵义也因此无法成立并且是误导他人的。
1 人口红利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人口红利这一概念泛指在人口转变过程中由于死亡率下降、出生率降低带来的经济影响,指在给定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所带来的经济后果。这种影响是通过增加劳动力供给、扩大积蓄以及人力资本投入与回报上升三个主要途径所实现的(Bloom,Canning和Sevilla,2002)。在人口转变过程中,死亡率下降与滞后的生育率下降导致在一定时期内的人口增长。这一人口增长的特点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一大批人口陆续走完儿童、劳动年龄、老龄的生命里程。这也就是说,在人口转变过程中劳动力年龄人口的大幅度增加是有时期性的,而不可能是永久性的。由于人口在40~60年龄段积蓄的可能性最大,更多的人能成活到这个年龄也带来了更多积蓄的可能。同时,期望寿命的延长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人力资本投资的观念,造成了更多技术发明使用的机会,提高了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一个更健康的人口也就是一个更富有生产力的人口。健康的作用远不限于增强体力,而更在于智力思维的开拓与使用。
人口红利的一个更具体的定义,便是生产与消费的差异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经济后果(Bloom和Williamson 1998;Mason 2001)。不同于以往经济学研究中仅注重考虑人口总量与人口增长率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人口红利研究的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作用。人口红利的定义已清楚地表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作用不仅已被考虑进来,而且是计算人口红利的关键因素。
人口红利可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常见的方法有三种:一种是使用时间序列的宏观数据,用多元回归的数理统计方法通过在回归方程中带入人口因素观察其因素对经济增长解释能力的贡献。第二种是使用宏观模拟的方法来分解人口因素的贡献。第三种是通过个案分析来说明人口变化的影响(Mason,2007)。使用第一种方法的研究分别得出了东亚地区人均收入增长的约1/3(Bloom和Willamson,1998)以及中国近20年人均收入增长约1/4(蔡昉、王德文,1999)归于人口红利的结论。使用第二种方法的研究得出了东亚地区人均收入增长的约1/4(Mason,2001),中国近20年人均收入增长约15%(王丰、梅森,2006)可归源于人口红利的结论。可见,由于方法不同,所得的估算结果即人口红利规模的大小也不完全一致。但研究结果的大致方向是完全一致的。现有的基于数据分析的研究都一致认为:中国过去20年间的经济增长得益于有利的人口年龄结构,而这一有利因素的作用将会很快结束(蔡昉、王德文,1999;王德文、蔡昉,2006;王丰、梅森,2006)。
对于我们所使用的计算方法,也即以上第二种方法,我们在2006年发表在《中国人口科学》的文章中(王丰、梅森,2006)已有介绍。为了讨论方便,在此对这一方法再做一简单重复介绍:
我们计算人口红利方法的思路是将经济变化的指标——人均产出增长率,分解为由两个部分组成,即有效生产者人均产出的增长率与抚养比的增长率。这两个组成部分中,第一个是劳动生产率,第二个是人口因素。在假设有效生产者人均产出增长率不变的条件下,抚养比增长率的变化便可直接等同于人均产出增长率的变化。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用的抚养比与通常人们所用的抚养比是不一样的。一般计算抚养比仅使用分年龄的人口数。显然,一个达到按常规定义的劳动年龄的人(如15~60岁或65岁)如果没有就业、或没有收入,不能被认做是一个有效生产者。同样,一个仍处在劳动年龄人口阶段的人,如果已失去工作,也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生产者。有效消费人口与有效生产人口的定义,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了就业或所谓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同时也考虑了不同年龄的被抚养人口实际上有不同的消费需求。这种更为精确的计算,对更好地计算抚养比,同时对本文以下所讨论的生命周期财富计算及人口老化的经济后果,都十分重要。
在计算有效生产人口与有效消费人口时,年龄结构是最基本的信息。计算这两个人口的方法,不是直接用全部人口作为有效消费人口,用劳动年龄人口为有效生产人口。而是用按年龄的消费与收入生命周期模式与每一时期(计算期中每一年)的年龄结构相乘所得。有效生产者数量L(t)为
其中w(a)度量随年龄变化的生产力,P(a,t)是t年年龄为a岁的人数。
有效消费者数量N(t)的定义类似,为
其中c(a)度量随年龄变化的消费水平。这两个公式清楚地表明在计算每一时点(如年份)有效生产者与有效消费者的人数时,那个时点的各年龄组人口数均分别考虑进来了。
有效消费者的人均产出y(t)可定义为:
或者是抚养比(L/N)和劳动者人均产出(y/L)的乘积。这里,抚养比(L/N)所使用的是有效生产者与有效消费者的比率。
有效消费者人均产出的增长率()等于抚养比的增长率(有效劳动者增长率与有效消费者增长率之差)加上有效生产者人均产出的增长率():
在有效生产者人均产出的增长率()不变的情况下,第—个人口红利便可由抚养比的变动而计算出来。
由于有效劳动者的增长率并不一定总是大于有效消费者的增长率,所以这一人口红利可以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根据我们的计算,我国由于生育率下降所导致的人口红利在1982~2000年期间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是相当可观的,约占15%。而由于人口老化所带来的有效消费者人数的持续上升,这一红利在未来的5年内,即2013年,将开始转为负值(王丰、梅森,2006)。
如上所述,抚养比的计算需要对年龄别生产和消费作加权处理,而这里的权数正是在每一时点分年龄组的人口。这里需要重复强调的是,我们所用的抚养比与通常人们所用的抚养比是不一样的。通常所指的人口抚养比是人口中被抚养人口(儿童、老人)与抚养人口(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比率,而我们所用的是有效生产者与有效消费者之比。在计算有效生产者与有效消费者时,年龄结构是最基本的信息。对人口红利的一种误解便是将人口红利的基本含义,即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的影响,与使用较准确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相互混淆了,认为人口红利是用常见的抚养比而计算出的。
这种混淆的例子之一可见于以上提到的在《中国人口科学》上发表的文章,“这种仅把少儿与老人抚养负担相对较轻的时期定义为人口红利期,其问题就出在人口抚养比的计量方法上,由于没有把前期生育水平持续下降、出生人口大幅减少,以及后期的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率更低、出生人口更少,都作为人口红利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是未把年出生人口持续大量减少形成的年龄累计增多,其分年龄人口逐年减少,作为产生人口红利的持续变动之因”(马瀛通,2007)。这种认识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如上所指,提出批评的人并不理解计算人口红利时使用的抚养比是怎样定义与计算的。第二,作者对人口红利的根本理论涵义,即抚养负担相对较轻时期正是人口红利产生期,根本不理解,这样才致使作者进一步错误地将持续低生育率、逐年减少年出生人口作为产生人口红利的“持续变动之因。”依照这种说法,人口红利不再依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所导致,而只取决于出生人数的减少。依此推断,不断降低生育率、减少出生人口便成了产生人口红利的永动机。作者的“重新认识”及其结论,不是基于任何理论证明或任何实际数据计算结果。这种对人口红利的“重新认识”不仅毫无理论与实证的根据,其结论的政策意义也必然具有很大的误导性。
2 计算人口红利的假设:人口生命周期的消费与收入
如上所述,计算人口红利所需要的抚养比(有效消费者与有效生产者人数之比)基于两个变量,一个是年龄结构,即分年龄的人口数,另一个是人口生命周期的消费与收入的模式,即按年龄的消费与收入的模式。我们所计算的有效生产人口与有效消费人口所使用的是通过调查得到的人口生命周期的收入与消费的数量。使用根据实际调查得到的收入数据作为计算有效生产人口的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了就业或所谓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因为这些因素已经反映在各年龄人群的收入水平之内。使用根据实际调查得到的消费数据作为计算有效消费人口的依据,也同样地考虑进来了不同年龄的所谓被抚养人口实际上有不同的消费需求。这种更为精确的计算,对更好地计算抚养比,同时对本文以下所讨论的人生财富计算及人口老化的经济后果,都十分重要。
然而,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条件的人口可能有不同的生产消费模式。我们的估算使用的是中国城市人口2000年按年龄的消费与收入的模式。收入与消费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住户收支调查。我们用这一时点(2000年)的模式来估算中国1982~2050年这么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人口红利。这里的问题是,某一时点的模式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在不同时期中国人口的生产与消费的模式呢?换句话说,我们所得出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我们计算中这一假设的影响呢?对此,我们的回答是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应很大,尤其是绝对不会影响到我们研究的基本结论。
我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现有经验数据的世界上不同人口中,尽管收入与消费的水平相差甚远,但按年龄的分布模式却大致相似。为了说明这一点,在此我们给出几个不同时点人口的消费与收入的生命周期模式。图1是我们使用的中国城市人口2000年的模式。图2是中国台湾省1977年和1998年的人口生命周期的消费与收入的模式。① 这三个不同人口的绝对收入水平是大不相同的。尤其是台湾省,约20年间人均收入水平上升了4倍左右。此外,联合国最近发表的2007年世界经济社会报告中给出的全世界发展中国家人口生命周期消费与收入的模式也再次说明这一点,即在不同收入水平下的人口生命周期的消费与收入模式有差异,但更重要的是有很大相似性的(见图3,unitedNations 2007)。有关计算人口消费与收入生命周期的方法,还可参考Lee et al.(forthcoming)。
图1 2000年中国城市人口消费与收入的生命周期模式
注:图中数值按标准化加以处理。数据来源于作者使用原始数据所作的计算。
图2 1997年、1998年台湾省人口消费与收入的生命周期模式
注:图中数值按30~49岁人均劳动收入标准化处理,数据来源由Andrew Mason提供的计算结果。
图3 发展中国家人口消费与收入的生命周期模式
注:图中数值按30~49岁人均劳动收入标准化处理。数据来源于united Nations 2007,70。
换言之,在计算抚养比即有效生产者与有效消费者比率时,重要的是生命周期的收入与消费模式,而不是收入水平。生命周期的生产与消费模式的变化,会影响到对有效生产者人数与有效消费者人数的计算,进而影响到抚养比与人口红利的估算。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这一模式在不同的人口中差异没有大到能严重影响到对人口红利的估算结果,所以,尽管更好的模式有助于更精确的估算,我们研究中所使用的假设不应对我们的研究结果有太大的影响。
3 人口老化与第二个人口红利
以上介绍说明的是由于生育率下降所带来的人口红利,也即所谓的第一个人口红利。计算这一人口红利的—个基本假设,是有效生产者人均产出的增长率不变。近年来,在对这一假设条件加以改进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伴随人口老龄化有可能产生的第二个人口红利的学说(Mason,2001;Mason和Lee,2004)。
理解第二个人口红利的关键,是生命周期财富的概念以及它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关系。与第一人口红利相比,第二个人口红利基于年龄结构变化对财富创造过程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有可能加速资本积累,从而加剧经济的资本密集度,进而提高劳动者人均产出。在传统经济学中,人口因素对资本累积的影响是用标准的新古典模型来衡量,它假定储蓄率为常数(Solow,1956)。第二个人口红利的概念拓展了新古典模型,将储蓄和财富都视为内生变量(Tobin,1967;Mason,1987;Lee,1994)。
然而,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与生命周期财富总量的变化并不等于第二个人口红利会自然产生。第二个人口红利的产生要取决于一定的制度环境。对人口红利的另一个基本误解,就是把人口老龄化带来人口红利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简单地划了等号。产生第二个人口红利的基本条件是随人口老化新增的储蓄必须以资本的形式进入市场,才能提高劳动者人均产出,从而产生人口红利。
我们在2006年王丰、梅森的文章中,对资本市场这一重要制度因素有相当大篇幅的讨论。我们总结了三种财富再分配的方式:资本积累、转移支付、与贷款,并明确指出只有资本积累才可以影响产出水平和经济增长,而其他形式的财富转移则不会。例如,如果退休人员的消费需求是靠家庭或政府发起的转移支付来满足,便没有所谓第二个人口红利可谈。这种做法能有效地在各年龄段人群间进行资源再分配,但它不能创造资本。而且,这种再分配通常依靠政府的税收政策来实现,而对就业者过高的税收反而会削弱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如上所述,人口老化有可能产生第二个人口红利,但这绝不意味着人口老化会自然而然地带来源源不断的人口红利。若果真如此,人类社会对于人口老化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呢?有人之所以得出“第二人口红利的开始要晚些,但却是无定期的连续”这种不恰当的结论(马瀛通,2007),是因为其在搬用第二个人口红利这一名词之前,并没有真正理解其概念、方法及根本条件。认为“这一人口红利只有靠制定相关政策并有效实施,来对老年人口实现财富的再分配获取,诸如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获取”(马瀛通,2007),说明作者对第二个人口红利概念没有充分理解。再分配、尤其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并不能帮助实现第二个人口红利。
4 什么是“为富先老”?
在基于对学术界讨论的两个人口红利均不甚理解的基础上得出了人口红利“与日俱增不可替代”这一毫无根据的结论后,有作者进一步将社会上对我国由于急剧人口老化而出现“未富先老”的担心巧妙地更换为“为富先老”的证明(马瀛通,2007)。毫无疑问,正如各种对人口红利的计算所表明,中国的生育率下降对经济发展起了加速作用。但这与“为富先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因果过程。
人口老化是生育率下降的后果,而不是致富的原因。生育率下降同时导致了经济收益和人口老化,而不是人口老化带来了经济收益。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先例,同时也没有任何理论可以证明通过人口老化能够无条件地加速财富增长。将生育率下降所导致的经济收益,或第一个人口红利的产生,作为“为富先老”的依据,也是牵强附会的。这再次说明作者对人口红利的误解或曲解,因为生育水平不可能无限降低,而靠生育率下降所带来的人口红利也不可能无限继续。所有经历人口转变的社会都有可能受益于人口红利,但并不是所有国家在变老的过程中都一定会变富。相反,就第一个人口红利而言,正是因为人口老化这一生育率下降的必然后果才会竭尽。就第二个人口红利而言,如上所述,人口老化也并不能无条件地产生出经济收益。
为了给“为富先老”这一本末倒置说法提供理由,作者对社会上“未富先老”的提法表示质疑。然而,与“为富先老”这一只是个牵强的说法相比较,“未富先老”则完全是一个事实。与其他国家人口相比,我国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面临人口老化的。既然我们毫不推诿地肯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我们就不能不正视人口老化这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战略、什么样的措施来面临已经开始到来的老龄社会,是整个社会都应当积极探讨的问题。国家、家庭、个人将如何面对人口老化?劳动力供应是否会减少?国家为养老的政府支出会以什么样的速度上升?这种支出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养老需求,能囊括多少人口?这种支出的上升对经济发展会有什么后果?在1998~2005年间,我国中央财政已向养老保险金补贴了2000亿元。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未来30年养老金的缺口将达6万多亿人民币(中国证券网,2006),这将相当于我国政府2005年全部财政收入的2倍多。世界上人口老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日本现在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20%。这个比例在2030年时将达到30%。届时日本社会养老金的赤字额有望达到其国内总产值的20%。如按现在养老金的支付水平计算,就业人员工资的35%将需作为税收上缴(Bloom,Canning,Sevilla,2002)。尽管我国目前人口老化程度远低于日本,人口的加速老化已成定势。在我国城市人口中,不需20年,人口老化的程度将与日本现有的水平一样,即每5个人中便有1个是65岁或更老的。这是由于在这部分人口中,20世纪70年代中期生育率就已低于替位水平,同时过去近30年中绝大多数夫妇仅生育1个孩子。由于人口向外迁移的影响,部分农村人口的老化程度甚至会比城市还严重(Wang和Mason,2007)。
中国的未富先老还有其另外一个史无前例的重要特点,这就是我国特有的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亲属结构的人为影响。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急刹车手段,我国的一孩政策是举世无双的。而对服从这种特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至少一代人没有兄弟姐妹,同时这一代人的子女不再有叔伯、姑姨、舅舅已成为历史事实!近30年来,我国累计出生的独生子女人数已超过6000万。尽管这一政策经过多次调整,至今仍对超过60%的生育夫妇有效(郭志刚等,2003)。如果现行政策不变,到本世纪中叶,60岁妇女人群中将有50%6的人只有一个子女。对于这么多的家庭来说,未来的老年夫妇都会仅有一个子女。对于这些家庭中的老人和子女,等待他们的未来会是什么?不管社会和政府的养老政策是否有效,亲属之间的亲情,日常生活和感情上的交往与支持将从何而来?政府是否有能力、有必要来替代古今中外人类依靠家庭抚幼养老的功能?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立即应付的问题。
中国经济发展由于生育率下降带来的人口红利不久即将耗竭,而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可能带来的人口红利的实现还取决于人们积累的财富在多大程度上能作为资本投入市场,进而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而不是用于转移支付或消费。换句话说,人口红利不可能是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我国生育率已低于替位水平,第一个人口红利即将成为历史的前提下,对生育政策的讨论不应满足于“若低生育水平是确切无误的事实,现行生育政策就是最佳的”逻辑(马瀛通,2007),或是把人口老化定义为人口数量,而不是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如“减少今天的出生就是相对减少65年后的老年人口”这样的说法(马瀛通,2007)。因为依此类推,生育率越低,出生数越小,未来的人口老化问题就越轻。而任何有基本常识的人,不需要是个人口学者,都知道人口老化程度指的是一个人口中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而不是规模大小。否则,如果依照老龄人口的绝对总数,中国恐怕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就是最老化的国家。有人认为调整生育政策不是解决老龄化的办法,但这并不能作为什么都不做甚至进一步压低生育率的推辞。在我国已面临严峻的老龄化之时,稳定低生育率是否等同于坚持独生子女政策?要求家庭、夫妇继续作出只生一个孩子的牺牲还有必要吗?中国如此之大,各地生育水平能否一致?高生育地区家庭的超生是否有理由让其他地区家庭只生一孩来弥补?对于人口红利的讨论以及对我国人口趋势的认识应持科学的、积极的、对百姓和社会负责任的态度,而不是依靠先入为主、移花接木、脱离事实的方法。
收稿时间:2007—10
注释:
① 台湾省1977年和1998年数据来源与Andrew Mason与他的合作者。作者就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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