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分配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配论文,思想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邓小平分配思想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同志的分配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54年他就提出了要反对平均主义,1975年他针对“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左”的错误认识,提出了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1978年12月以来,邓小平同志通过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极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的分配理论。
(一)坚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针对我国劳动者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实行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指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第一,反对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
新中国成立不久,对于分配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和平均主义的思想倾向,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批评,他指出:“真正有本事的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医生,以及其它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工资待遇应该提高。”“中小学教员中间,工资也应该有很高的,他付出的劳动多,贡献大嘛”。他还指出:“我们不能讲平均主义”,“看来,有些共产党员的头脑里平均主义思想还不少,到处有抵触,结果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了了之。”①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了平均主义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和导致人民贫穷的主要原因,他说:“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②
第二,反对按政治态度分配。
“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思想反映到收入分配上,是按政治态度的好坏来分配。按政治态度来分配,导致人们不是去努力为社会发展生产力,而是迫使他们去说假话、空话和大话,不干实事。“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针对这种错误思想,指出:“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③
第三,肯定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纠正了对按劳分配的错误认识。
在我国从1958年开始,就错误地把按劳分配当作是所谓“资产阶级权利”加以批判,模糊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同志针对性地指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④;在改革中,他进一步强调了按劳分配不是产生新资产阶级的基础,而是防止产生新资产阶级的保证。他说:“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⑤
第四,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理论。
一是坚持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这就为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前提保证,同时还由于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物质产品还不丰富,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只有实行按劳分配,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⑥二是坚持了按劳分配是在社会总产品中作出必要社会扣除后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而不是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邓小平同志指出:“当家作主的劳动人民,不能不给国家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财政收入,来用之于其它方面,用之于扩大再生产,用之于基本建设,进一步加快我们发展经济的速度。多劳应该多得,但是必须照顾整个社会。”⑦所以,按劳分配不是不折不扣的,而是有折有扣的。三是坚持了按劳分配的尺度是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劳动。邓小平同志说:“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⑧“讲按劳分配,无非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⑨。四是坚持了作为按劳分配尺度“劳”的质的规定应是物化劳动。强调按劳分配应按劳动成果,按劳动者的实际贡献来作为分配尺度,要区别劳动的复杂程度在收入分配上应有所差别。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十五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⑩
第五,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决定分配的原理。
生产决定分配,首先表现在生产的发展水平决定着被用来分配的物质的种类和数量。邓小平同志坚持了这一原理,认为:“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的收入,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上”,“发展生产而不改善生活,是不对的;同样,不发展生产,要改善生活,也是不对的,而且是不可能的。”(11)生产决定分配还表现在生产的性质决定分配原则和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如果分配的具体形式不符合生产的发展性质,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按劳分配采取何种形式实现,要根据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来决定。在1962年,对当时农民创造的“包产到户”、“责任到田”等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形式,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著名的“猫论”,坚持了这一原理。他认为,“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12)对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城市中出现的各种经营责任制等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形式,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坚持了这一原理,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即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应看其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从而对以上出现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通过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思想
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出贡献,是在社会主义改革中系统提出了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思想。在论述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政策时,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先好起来后再去帮助落后地区,实现共同富裕。”(13)邓小平同志的这一分配思想有着丰富的内容。
第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在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一是由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所决定的。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和自然条件是各不相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高,科技水平较高和自然条件较优越的地区,其经济发展速度一定较快,因而在收入分配上必然造成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劳动者的收入增长快一些,收入水平也比落后地区和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高一些。二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结果。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必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由于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强弱和劳动贡献的大小有差别,必然产生劳动收入水平的差异和富裕程度的不同。同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与之相适应的非劳动收入的存在。由于存在资本收入、风险收入、经营收入等非劳动收入,也必然导致劳动者之间富裕程度的差别。三是由企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同所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不仅取决于劳动者本身劳动能力的大小和劳动贡献的大小,还取决于企业经营的好坏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在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就业的劳动者其收入水平也就会高,反之,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就会低。不同企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差别,必然引起劳动者富裕程度的差别。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一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起着示范效应。邓小平同志指出:“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14)二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起着经济发展的扩散效应。由于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社会财富,同时也增加了对落后地区的产品需求,为落后地区的劳动者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落后地区走向共同富裕。三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国家可以通过对先富起来的地区和先富起来的人采取多征税和在物质上支持落后地区等方法,走向共同富裕。
第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只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结果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15)
第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是搞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决不容许搞两极分化,而且完全有能力防止两极分化。一方面,社会主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绝大部分归劳动者占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会产生两极分化;另一方面,对于收入差距过份悬殊的个别现象,国家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政策来防止两极分化。一是国家对落后地区给予物质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走向富裕;二是国家提倡先富起来的地区和先富起来的人,帮助落后地区和未富起来的人,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办一些公益事业;三是对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采取多征税的办法,适当加以限制,这样就可以防止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16)
第四,通过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过程。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这个过程中,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还会拉大,并且这种趋势不可避免。这是因为收入差距拉大,可以由此形成地区间发展经济的较大动力;其次是如果通过多征利税等办法过早地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就会削弱先富起来的地区发展活力,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会为合理解决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创造条件。在谈到用“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时,邓小平同志说:“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7)
二、邓小平分配思想的主要特征
(一)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结合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按资分配和按需分配之间只能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只能出自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中,是个人对社会劳动贡献和对劳动者的满足之间达到的相称的时候才能实现。生活消费品的分配是按人的劳动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动不得食,不是拉萨尔主张的“不折不扣的公平分配”。这很可贵地从社会进步动力上肯定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然而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的设想,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后的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利益共享,即“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都将共等地愈益充分地交归社会全体人员支配。”(18)由于时代的限制,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首先是在生产力落后经济贫困的东方大国开始的,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措施不可能有现存的答案。邓小平同志清醒地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激励亿万人民为之奋斗的美好目标。他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中国经济建设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改变了简单化的平均主义分配现象,否决了急于求成齐步富裕的教条化做法,邓小平同志认清国情,承认差别,把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渗透到经济建设和利益分配现实中,率先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帮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分配理论,通过台阶式发展分步骤实施,“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19)为全国人民指出了一条通往共同富裕的切实可行的康庄道路。
(二)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发展性
从注重依靠革命热情、依靠英勇精神、依靠政治伦理原则到注重物质利益原则,做到政治与经济统一、思想教育与物质利益统一,邓小平发展了毛泽东分配理论中的科学因素。毛泽东很注重公平无私,合作化时不允许社会成员占有的重要生产资料多寡不均,试图跳过商品经济发展阶段而直接发展产品经济。他也主张按劳分配,1962年在修改刘少奇代表党中央作的工作报告时,还特别加上了“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不能不严格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然而他不主张彻底按劳分配,认为会助长个人主义,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反对计件工资,认为会增加工人之间的矛盾,而主张以计时为主。他也不主张搞绝对平均主义,认为会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在公平和效率之间走钢丝搞平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大平小不平。他希望用理想主义和奋斗精神把平均分配与供给制结合起来,使人们超越由按劳分配形成的对物质利益利益的追求,以供给制为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这好象做到了公平,却无法解决效率问题。邓小平认为“要以是否有助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对不对的标准。”(20)他把握时代脉博,了解广大人民的愿望,既继承前人的合理主张,又大胆突破陈规,制定了深受群众欢迎的富民政策,提出再也不搞过去那种政治运动了,采取果断措施改变了沿袭多年的政经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农村经济改革为突破口,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个人财产所有权,以物质利益原则调动群众积极性,把农民引导到商品经济的海洋中。“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1)协调各种利益分配关系,既能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保护对社会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者,又能帮助那些自理能力不强,需要社会照顾的弱者,以满足他们基本生活的需要,还能促进懒惰者改造,丢掉依赖心态,赶上时代步伐。利益差别显著化,鼓励竞争,鼓励通过勤奋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利益,在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环境下,劳动者可以获得与其风险、贡献和创造相应的利益。
(三)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时代性
他善于把远大理想同现实可能结合起来,善于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切实行动;他不搞抑富济贫,彻底打破了吃大锅饭的不合理现象。1986年,他会见新西兰总理郎伊时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是搞平均主义,实际上是平均贫困,这样搞不好的,我们管它叫大锅饭,过去就是吃了它的亏,我们的改革首先要打破这个大锅饭,打破平均主义。”(22)利益分配毕竟决定于生产,脱离具体的生产力水平和一定的历史条件追求公平毫无意义。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更加需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建设。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让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就是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极大地丰富社会物质财富,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为此,他说:“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十五块钱,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23)为此他认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样我们才能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同时,邓小平认为要持续不断地调动人民搞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早日改变经济落后面貌,需要两种动力,一是精神动力,一是物质动力。“我们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颁发奖牌、奖状是精神鼓励,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这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24)
(四)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竞争性
他提出在分配政策上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富裕起来,以先富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帮助后进达到共同富裕,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从一部分人先富到大家共同富裕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必然体现出竞争性来。一是同类型分配主体内部的竞争,每个劳动者要想在同等条件下多得利益,就要多劳动多流汗水,互相间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二是不同类型的利益分配主体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主要表现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同一劳动主体在不同地区做同样性质的工作,其个人所得利益就有很大差别,外资企业工人与国有企业工人分配有差别,内地劳动者与特区劳动者分配有差别。这样有的富得早些,有的富得迟一些,有的富裕程度高一些,有的富裕程度低一些。在初级分配中适当拉开差距,在再分配中逐步缩小差距,在微观层次分配上适当拉开差距,在宏观层次分配上逐步缩小差距,社会物质财富必然会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跨过若干台阶后就能进入共同富裕阶段。分配上拉开档次,允许存在差距而不是两极分化质的差别。邓小平从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这一新的视角提出现代化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解决人民生活温饱问题;第二步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些提法完整表述了从本世纪末八十年代到下个世纪中叶七十多年时间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宏伟战略目标,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鼓励竞争,提倡先富帮后富,“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25)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民既靠自己的努力,也得益于国家政策的优惠,先富起来不应忘了国家,忘了他人。当然,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民帮助没有富起来的地区和人民要以自愿、互惠互利为原则,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民探索出致富好路子、创造出好经验可资学习借鉴,先富起来的地区可以多交税和转让技术支持没有富起来的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无偿调拨和人为拉平,更不能搞强行摊派。
(五)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公正性
任何一种利益分配理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不同制度下或不同体制下的利益分配准则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千方百计标榜自己的公平公正原则,却无法掩盖两极的事实:“工人生产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殖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6)可以使少数人富,但决不能解决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富裕问题。尽管资本主义世界普遍推行“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的福利主义政策,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劳资矛盾,自我调节,以延缓资本主义寿命,保持暂时的相对稳定和发展,却不能从根本上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做到真正的公正平等。只有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阶级,才有可能形成科学的公正观。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27)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政治态度好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28)公正的分配政策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形成很强的凝聚力,保证社会和谐有序,融洽一致,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贡献和满足统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和潜力,体现出社会公正和社会发展效率的统一。
(六)邓小平分配思想具有辩证性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气魄是前无古人的。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公有制还不能遍及城乡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公有制。”(29)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为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各种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涌现,大大丰富了现阶段的经济实践。利用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补充,为了获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还必须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发展,这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私营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和以获取更多更大的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经济成分,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拥有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亿元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实现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邓小平认为我们的社会主义“事实上还不够格”,只有到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才能说真的搞成了社会主义。他主张“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建立了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以经济特区为窗口,吸收外资,引进技术,获得先进管理知识。总之,在分配问题上,邓小平始终坚持按劳分配政策,一手打破平均主义,一手防止分配不公,对合法收入坚持保护,对过高收入通过税收进行必要调节,对非法收入坚决取缔,如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定能越建越好。邓小平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不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而且将在中国思想史上写下光辉灿烂的篇章。
三、邓小平分配思想的地位
(一)邓小平分配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第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实现形式;第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结果;第四,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经济发展“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邓小平同志的分配思想极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的分配理论
第一,突破了社会主义分配的所有制前提;第二,突破了社会主义的单一原则;第三,突破了社会主义分配的实现途径;第四,突破了以往分配中旧的思维模式,全面肯定了按劳分配的积极作用;第五,突破了按单一的分配方式来划分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思想。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一九三八——一九六五年),第198-199页。
②⑤(12)(13)(16)(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57、225、305、155、172、374页。
③④⑥⑦⑧⑨⑩(11)(14)(19)(21)(23)(24)(27)(28)《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98、98、223、98、48、31、222-223、142、222、136、30-31、99、98、98页。
(15)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第242页。
(18)(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9、219页。
(20)(25)(29)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2、99、46页。
(22)转摘自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毛泽东思想研究》1993年第1期,6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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