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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住房租赁的供求情况
在北京城区求租住房的人数越来越多。过去是青一色的外地人,近两年北京人求租住房的人数大有迅猛上升之势。
北京有几百万外地人,其中近半数是知识阶层,他们的工作单位大多集中在商圈、学圈和高科技圈。这些人是求租城区住房的基本客户。
北京的年青人也逐步加入了求租队伍。他们求租房屋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新婚夫妇不愿意跟父母住在一起,即使家中的住房很宽裕也搬出来租房,创造个人的小天地;有的家中住房较小,自己尚未存够购房的首付款,为求宽畅便独自或与同性朋友合租房屋;有的家在远郊县、在城里上班,要租用住房;有的因孩子上学太远,在学校附近租房;有的大学生嫌学校宿舍人多拥挤不便学习,自己或合伙在外租房。
北京城区用于出租的居民楼房虽然逐年增多,但是离供求平衡还相距甚远。不是所有的居民楼房都能用于出租的,用于经营的居民住房一般需具备这样一些条件:其一,家中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如父母和儿女都有房,双方合住,出租一套;其二,人口少,住房大,位置好,出租大房,自己住小房;其三,退休人员,夫妻双方在郊区购房或租房,将城区住房出租;其四,有车旅,郊区购房,出租城区住房。
求租的市场很大,且在不断发展,城区居民和政府应当看到这种潜力,不断创造条件,使更多的人把城区现有住房转化为经营资源,为家庭和社会创造出更大的财富。
二、出租城区住房的经济效益
出租城区住房会给居民和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稳定效益。
其一,变无产者为“有产者”。没有个人的财产,只要停止工作,生活立即陷入绝境;没有个人财产,就经不起市场的动荡,就很难成为自己的主人。北京有一批失业者,处乱不惊,坦然面对生活,甚至重新步入学堂,重修新的本领,靠什么经济支撑呢?就是靠他们把自己住的楼房出租,每月收入1000元至1500元左右,有的与父母挤住在一起,有的去租便宜的平房。如果没有自己的住房或无法用于出租,他们就会生活无着,更谈不上进行素质投资。拥有住房并能将其转化为经营资源,就标志着初步由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就不怕失业。
其二,变小“有产者”为大“有产者”。城区的个人住房,可以作为生财的原始资本,象滚雪球一样,愈滚愈大。有的居民,特别是那些有车的青年人,在城乡结合部或远郊区贷款购新房,将城区住房出租,每月租金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父母年龄大的家庭,儿女们连父母也一起迁往郊区宽大的新居,将父母住房一起出租,每月又增加了一两千元的收入,不仅使老人生活得更好,而且加快了还贷的速度。20年后,靠出租城里的一套住房的租金就足以还清贷款本息,郊区的住房等于“白来”。
其三,变消费者为投资者。中国的居民害怕投资,北方的居民比南方居民更怕投资,这是市场经济不发达,小生产意识强烈的表现。另外,中国也确实没有多少适合老百姓投资的项目。股市不规范,风险大,存款利太少,唯有向房产投资尚有取胜的把握。因此,北京出现一批以经营为目标的购房者,购后立即出租。房屋的地理位置一般较好,能租上价,除了首付和装修费之外,每月的租金自行会抵偿贷款本息。运作好了,首付款和装修费也会在10年之内收回。
其四,变家庭效益为国家效益。城区居民住房租赁市场的兴旺发达,必然促进楼盘的销售,银行贷款的增加,利润回报的上升;建筑业、建材业、装饰业、家具业、家电业都会刺激起来,商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汽车也会进入更多的家庭。社会经济会以房屋租赁市场为出发点,全盘活跃起来。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租金会成为重要的购买力。对于那些以出租增加收入的人来说,很容易把租金投入消费市场。从中国老百姓的消费心理来看,他们舍不得动用存款消费,因为花一个少一个,失去安全感。而租金却不同,只要房子在,会不断产生,预期乐观,花了还会再生出来,所以他们敢花、舍得花。
三、出租城区住房的社会效益
出租城区住房不仅为业主创收,而且对需求者,对促进北京城市发展也会带来重大的效益。
其一,缓解城区房屋租赁市场的供求矛盾。随着城区出租房屋数量的增加,不仅容易在理想的地理位置租到房屋,而且租金价格会逐步下降。用不着担心房租价格跌破底线,经济法则会自动调整平衡。当业主认为租金已失去诱惑力,他就会宁可空锁着以备己用,也不会为几百元钱出租一套两居室。这样,就会减少住房供应量,使价格回归到业主能接受的水平。
其二,缓解中小学生上学走路之苦。许多中小学生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近入学,每天穿越“车水马龙”的街巷,不乏出事故者,造成家长日日担心。家长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出租,到学校附近租房,以解子女上学之苦。
其三,缓解大学招生住宿之难。大学招生人数过少,已经成为科教兴国的瓶颈,成为市民最不满意的社会问题之一。大学招生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学生宿舍。学校附近的居民腾出房子出租有利于扩大招生。学生每月交两千元房费当然困难,但是学生是最适宜合居的人群,一套两居室可住4个学性,摊到每人身上不足五百元。业主往往愿意以学生为房客,在房租上常常予以关照。
其四,缓解对角上班之累。北京不少人的住房地点与上班地点处在东西南北对角线极点,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达4个小时,加上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他们完全可以把现有住房出租,选择一个与夫妻双方均有利的地点租房,减少奔波之累。
其五,缓解北京交通压力。北京的路越修越多、越修越宽,但是交通压力依然巨大,堵车现象天天发生。就近上学,就近上班,至少会减少北京交通高峰期30%的人流量,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四、出租城区住房引起的观念革命
当城区居民出租房屋成风,他们的思想观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兴起了“简单生活”时尚,基本原则就是不随俗,怎么轻松、怎么舒服就怎么生活,穿便装舒服就不板着自己穿西装,“打的”舒服就不摆阔去买车……当居民普遍出租自己的房,又去租别人的房,他们的旧意识、旧观念就会逐渐发生变化。他们不再把房产看成是自己的“绝对所有”。他们拥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管理权可以转让给他人。居住地点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心所欲的;让出自己住房的使用权,你每月加一点钱,可以租一套更大的住房,立即宽松起来;自己的房子并不一定自己住,自己住的房子并不一定是自己的。通过市场,大多数人都能较快地满足自己对住房的需要。
当住房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管理权分离之后,人们在房屋装修上再不会追求一劳永逸,而讲究简便、实用、易于更新;不会再出现因装修过好,舍不得出租的现象;不会再追求万年牢的“保值家具”,而使用小巧、轻便、易搬运、易消毒的家具。人们的消费观念会由守旧转为开放。
在这种情况下,户口的价值进一步退化,身份证的价值进一步提升。社区和公安的管理方式也会发生变革。
一些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富裕阶层居住郊区化的倾向。北京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北京会出现住在城内的外地人不断增多,而城里居民逐渐外移的倾向,外移的居民仍然拥有城区住房的产权,但向外地人出让了使用权。
五、促进城区房屋租赁的政策措施
城区居民租赁房屋,与民与国与市场经济发展极为有利,不需要政府投资,只需要政府实施鼓励政策。目前的税费政策对推进城区房屋租赁市场的发育是不利的。
北京居民租赁房屋的税费过高,达到租金的50%以上。出租住房的居民中,住房超标者极少,大多是为了弥补生活费用来源,为了子女上学近,为偿还购房贷款才出租住房的。这些人都是工薪阶层,没有其它经济来源。对他们的房租征税远远高于国有企业和外企。这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住在皂君庙的一位下岗工人,同父母挤住在一起,其住房租金1300元,再交政府一半,她实在想不通,索性就不报、不交。政府多年收不到租金税费,有关规定就形同虚设。
目前,住房出租的税费虽然略有下调,但依然偏高,并且一刀切,没有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依然阻碍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压抑纳税者积极性。例如,出租还贷的购房者,他们每月向银行交纳贷款利息,贷款没还上,本应减免房租税费,但是政府却无此类政策。一头交银行利息,一头交租金税费,政府双重征利,加重购房者负担。对新开办的外企和中外合资企业尚有头三年免税,后二年减税政策,对于以出租旧房购买新房的居民何须制定如此严厉的税费政策呢?
政府应当进一步放松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有房子做抵押,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事实证明,中国建设银行向居民发放购房贷款,不良资产不足2%。而向国企和集体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资产高得惊人,有的只好债转股,有的数百亿资金打水漂,再也收不回来。中国最有信誉的就是个人贷款,因为产权十分明析。个人用不着向银行行贿,按时还损失小,不按时还或不还损失更大,因为房产压在银行手里。
对于以租还贷的购房者应当场实行优惠政策。租金税费“免10减10”,头10年租金免税费,后10年租金减税费,年税费不超过5%。
对于家庭生活困难者,对于种种原因出租自己房屋租用他人房屋的人,一概免交税费。
有一种观点,认为公房出租占了国家便宜,“是非法的”。谁有公房?大多是年岁大的人,他们拿了几十年低工资,用剩余劳动和相当一部分必要劳动积累起国有资产。进入市场经济后,国家并未补偿他们,他们的工资依然是最低的,还不如新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所有的就是一套房,与年轻人挤在一起住,腾出来出租,增加点生活补贴,怎么能说是非法的呢?有的下岗工人,就是靠租房维持生活。真正的富人,并不一定出租房,也看不上这点租金。况且,所谓公房早已为居民所购,只是用的标准价或成本价而已,实质上已不能称其为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