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流动人口再城市化的社会支持探讨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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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23.6F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6-0012-007

       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已有30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仍处于半城市化状态,无论对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而言,还是就农村流动人口本身来讲,彻底的城镇化即“再城镇化”都迫在眉睫。社会支持在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应在发挥非正式性社会支持和正式性社会支持两方面合力基础上,重点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正式性社会支持力度,构建有利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社会支持。

       一、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与社会支持

       (一)概念界定

       1.农村流动人口

       农村流动人口是指从农村流入城市,在城市中生活和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不具备所居住城市户籍,相对封闭,没有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本文研究的主体即为这一类群体。1984年以来,随着我国政策的改变,大批农业劳动者为改变生活现状,进城务工或经商,他们多数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就业不稳定,收入较低,社会地位也比较低。他们虽然在城市辛苦打拼,有的历经数十年,户籍身份仍然是农民。没有城市户籍,就不能与本地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城市的各种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但在城市化率统计中,他们被统计成了城市居民。

       2.再城镇化

       “再城镇化”是用来解释和解决伪城镇化、半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农村流动人口在第一次转移过程中既没有获得完整的城市公民权,也没有实现与城镇居民的社会融合。王春光和一些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城镇化尚不彻底,处于半城镇化状态。的确,虽然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来改善和化解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化中遇到的困难与矛盾,尽可能地使农村流动人口适应城镇生活,但实际上,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户籍上被排斥在城镇户籍管理体制之外,享受不到完整的城市公民权;就业非正规化,发展能力弱化和向上流动的机会小;社会交往与城镇居民隔离化;社会认同“内卷化”。

       再城镇化的本质内涵是使农村流动人口转变目前的半城镇化状态,实现彻底的城镇化。公民权的获得是农村流动人口实现彻底的城镇化的基本前提,社会融合是建立在公民权获得基础之上的更进一步的城镇化的表现。

       3.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也称“社会关系网”,是个人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所能获得的来自他人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支援。这既包括客观的、可见的和实际的支持,也包括主观的、体验到的情感上的支持,如被尊重、被接纳的情感等。社会支持包括非正式性社会支持和正式性社会支持。非正式性社会支持是通过家庭、亲友、同乡、同学、朋友、职场中的关系,即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等所建立起来的支持网。正式性社会支持是指由国家的政府机关、用人单位、群众组织、地域性组织及其他性质的专业组织等建构的支持网络。在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过程中,社会支持的作用至关重要。

       (二)农村流动人口亟须再城镇化

       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而言,再城镇化显得尤为紧迫。农村流动人口第一次转移只是进入了城镇,转移并不彻底、不稳定和不可持续。

       1.制度上没有完全接纳。当前阻碍农村流动人口彻底城镇化的主要因素是制度,包括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等。一些农村流动人口之所以不愿意转成市民,一是担心失去作为农民的财产权利,二是担心自己的人力资本无法保障成为市民后的体面生活。很多人来到城市是纯经济的行为,倾向赚到钱后回农村家乡。各地户籍改革进度不同,总体滞后,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社会福利在接续、转化等方面,并不顺畅。农村流动人口享受不到与市民等值的公共资源配给、社会福利以及其他政策性待遇。

       2.不能与城镇居民建立正常的社会交往关系。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社会处于生存、生活和就业的边缘状态,他们没有机会、渠道更好地参与到城镇的社会活动中,社会交往大多局限在自身群体内部,特别是老乡之间互动最频繁,同乡关系发挥了很重要的社会支持功能,有没有城里的朋友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并不大。同时,他们也确实没有时间、条件去接触大量城里人,没有机会、渠道更好地参与到城市的社会活动中。两个群体极少交叉融合地开展活动,严重地影响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城镇融入,他们始终处于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3.与城镇居民在心理上没有产生相互接纳和认同。心理上的相互接纳和认同,是实现社会融入的重要方面。目前,农村流动人口中只有极少数成功人士实现了城市的社会融合,他们大多是成功的私营业主、经营人士或收入颇丰的技术人员,而绝大多数与城镇居民在心理上还有很大的隔阂甚至相互排斥,他们没有认同自己是城镇居民的身份,尽管其中一些人已经失去了土地,长期在非农领域就业,甚至也被给了城镇户口,但是,总觉得自己还是农村人,同时从城镇居民的言行中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人的身份。城镇居民大多也认为农村流动人口是农村人,不认可其是城镇居民,总觉得他们素质低、不讲卫生、土气等,从心理上排斥他们。

       大量的农村流动人口只是在职业上和地域上完成了变迁,而在身份认同、社会行动、文化适应、社会心理、社会认同等方面,尚且处于半城镇化状态,这种不良状态阻碍了他们成为真正的市民,不利于我国城镇化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支持在再城镇化中的作用

       社会支持能够为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提供动力支撑,在再城镇化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非正式性社会支持通过血缘、姻缘、地缘、业缘等各种途径给农村流动人口提供情感、物质、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扩展个人视野、寻求就业机会、提升获得或交换资源的能力;二是正式性社会支持可以通过政府机构、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途径为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提供制度等方面的动力支持。如赋予农村流动人口城市户籍,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培育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其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等,减少其城镇生活的成本和压力。

       良好的社会支持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援助能使其尽快得到所居地域群体和社会的认可,增强归属感,这种精神上的满足和鼓励有助于农村流动人口倾向城镇化的行为方式和未来打算,进而强化他们的再城镇化意愿,减少再城镇化的制度和非制度性阻碍。

       二、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非正式性社会支持分析

       (一)先赋性社会支持

       先赋性社会支持是指人一出生获得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个初级社会关系网络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主要是以血缘、姻缘、地缘为基础,以各种伦理关系为纽带建构起来的。在这个社会网络中积累的初级关系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利用其中的各类资源实现自己的目标,达到一定的社会地位;还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获得情感支持和归属感。

       一是先赋性社会支持具有工具性支持的作用。

       农村流动人口脱离了熟悉的生活环境,远离自己的家乡,进入城市,处于陌生又繁荣的环境中。人生地不熟,劳动力市场的限制、自身能力的不足,使得尽快寻得一份维持基本日常生活开销的工作极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农村流动人口首先是求助于原本在流出地就已经建立起的初级关系。87%的农村流动人口找工作的途径为亲戚或老乡介绍,8%为自己独立求职或自主创业,5%为相关政府部门帮助求职(文中所用数据、案例来自课题组在浙江省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见图表1)

       图表1 农村流动人口的求职途径

      

       相比后来建构的社会关系而言,以先赋性身份获得的社会关系稳定性强、信任度高。初级社会关系结识的成员交往频率高、相互关系具有直接性,先入城的成员对这个群体中后来的成员既具有表达性支持,也具有工具性支持的作用。

       二是先赋性社会支持可使其获得情感支持和归属感。

       同个地域或以血亲、姻亲结成的群体具有共同的归属感和心理认同感。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与城市当地居民的差距性等一系列因素使其心理上都有一种自卑感,行为上封闭化,认同上内卷化,一般都把已经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一段时间的老乡和亲人当作亲密交往的对象,他们同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彼此间会比较信任、认同和相互支持。通过交往,去了解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尽快接受城市的生活习惯;同时,他们还相互分享、相互慰藉、相互宣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流动人口的精神需要和心理需求。(见图表2)

       图表2 您在城市交往比较多的朋友是

      

       (二)由业缘形成的社会支持

       基于成员间的劳动与职业间的联系而形成的群体便是业缘群体。1984年,国家允许农民自带口粮到城镇务工或经商,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市。随着城市就业制度和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流动人口在不同行业、企业间的流动成为经常,为突破传统地域社会的支持网络提供了机会。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中由于职业关系必然与其他人发生一些联系,多为相互合作。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交流和沟通的频率也高。这种相似地位、有共同经历的人很容易产生内群体感,于是便形成了以业缘关系为纽带的感情链。

       由业缘形成的社会关系虽然相对血缘、地缘结成的社会关系要晚,但成员间的交往同样能满足其多方面的需要,比如尊重、爱、关心和工具性支持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由于农村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以业缘为基础建立的社会关系网一般都难以保证持久性,稳定性弱,当居住地点或职业更换时,原来空间的业缘关系往往会中断。二是由业缘而结识的社会关系大多属于同质性。农村流动人口的职业大多以个体服务业、工厂务工为主,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决定了他们交往的同质性。他们没有机会与市民交往,进行工作上的合作和情感上的交流,异质性的业缘支持偏少,社会网络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扩展和伸张,不能为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案例1:王力,男,42岁,安徽人,初中文化,木匠,在城市务工11年,性格外向,喜欢交朋友。早些年,当地房地产业很火热,装修活也很多,他在一个装修公司上班,结交了一起干活的其他技术工,虽然赶工期,他们之间还是挤时间交流,成为了朋友。和监工的经理虽经常见面,但除去工作,不做其他沟通,和房主也会见上几次面,一般不搭话。近几年,该市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王力被装修公司解雇了,每天到劳务市场等着打零工。后经之前认识的同事介绍,到一个小型家具厂上班,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工作很艰辛,社会交往的时间和范围更受限制了。他说,感觉很累、很孤单,赚的不多,生活成本太高,开始考虑返乡了。

       案例2:李松香,女,24岁,江西人,高中毕业,属新生代农民工,一个人进城务工,在大型私营企业工作,技术工人,来城市5年。企业待遇不错,有宿舍、食堂,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该市的农村流动人口中,收入属中等偏上。工厂实行的是计件工资,为了增加收入,大家的工作节奏很快,上班时间极少交流,下班后她会经常和同厂的工友、老乡聊天或购物,和城里人的联系,限于购物或通过网络聊天等。

       三、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正式性社会支持分析

       (一)政府

       20世纪50年代,我国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这在建国初期为加强人口和社会管理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今天,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治”严重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受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村流动人口无法与当地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一是子女的受教育权在流入地不能得到保证,或因高额的赞助费,或因严格控制的入学名额,农村流动人口被迫将子女留在老家。二是享受不到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目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流动人口当务之急表现在缺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地在这两类保险的转移接续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间不能顺利转移接续。农村流动人口中多数人都在老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户籍所在地住院治疗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减轻经济压力。进城后,生病住院的一般解决方式是回老家治疗,城乡往返要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有的还因此延误了病情。这些都加深了其作为外来人的“过客”心理。

       对这一群体而言,政府提供的社会支持是最强有力的。它可以通过政策、法律等有效、强制的方式为农村流动人口顺利实现再城镇化提供便捷的途径。目前,政府为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提供的社会支持亟待提升和完善。

       (二)用人单位

       实现就业是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正常生活的经济保障。能否在城市找到一个好的或适合自己的工作,关系着生活质量和未来发展前景。调查发现两种情况:一是待遇好的用人单位进入门槛也高。有些用人单位无论在薪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多方面都比较优越,但对劳动者的要求也高,一般而言,要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受过高中以上教育、有一定技能水平。多数农村流动人口由于受教育程度低被拒之门外。(见图表3)

       图表3 农村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

      

       二是一些用人单位歧视非本地户籍者,要么只招收本地人,要么明确在岗位上限制其流动。农村流动人口不仅在城市这个大环境中没有融为主流群体,在一些工作单位的小集体中也是处于边缘状态。用人单位是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它不仅可以为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工具性支持,如技能培训、强化技术训练,而且同时可以满足其表达性支持。

       总之,用人单位的强有力的支持是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安全的工作环境、合法公平的薪酬机制、人性化的管理无疑会拉近农村流动人口对单位和流人地的心理距离,加强其对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农村流动人口实现再城镇化不可忽视的力量。社会组织以特定目标和明确规范来协调人的活动,从而能更有效满足人们的多种需求。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它广泛地存在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针对农村流动人口,在政府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可以整合社会力量来填补政府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失灵”,弥补在维护农村流动人口权益方面的缺失,为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润滑剂,帮助其实现再城镇化。社会组织在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中的作用表现在多方面,如为外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慈善救助服务,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活动等。社会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可代表农村流动人口表达利益诉求,根据这一群体遇到的某种问题的频率和人次,和侵权对象进行协商谈判,或者向相关政府部门反馈。

       实际上农村流动人口对社会组织的利用率不高。在“当你遇到困难时,你首先会向谁寻求帮助”的问题上,60%选择了同乡和亲友,23%选择了工友,8%选择了居委会,选择社会组织的仅为2.7%。(见图表4)

       图表4 遇到困难时首先寻求谁的帮助

      

       究其原因,一是宣传不到位,社会组织在农村流动人口中知名度不高,缺乏了解和认同。二是有些社会组织内部因缺乏资金、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政府支持等因素导致其空有其名。因此农村流动人口没有充分利用好这股支持力量。

       (四)社区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并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人群的生活共同体。我国的城市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在城镇化背景下,社区在增强农村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融合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后,由于经济能力十分有限,一般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与当地居民杂居,他们也被纳入城市社区的管理中。社区的风气和氛围对社区成员的心理和行为影响巨大,它以信息传递和情绪感染的方式自觉不自觉地输送到社区的每个成员。如果一个社区的社区文化温馨而充满亲和力,农村流动人口便容易融入其中,与城镇居民正常往来,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潜移默化中接受城市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自觉地产生社区意识和归属感,就会加快城市融入,改变自己是农村人的自我认同,同时提升城市和城镇居民对他们的社会认同,进而极大推进农村流动人口的再城镇化进程。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社区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十分有限。(见图表5)

       图表5 是否被邀请参加过社区组织的活动

      

       这表明社区组织农村流动人口参加活动的力度不足,或者社区在认识上排斥或歧视农村流动人口,对他们只重视管理而忽视服务。通过访谈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对于外来流动人员只是登记他们的人口数量,掌握其流动动态,了解其子女防疫情况,改善他们的散乱状态,减少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区稳定,以保持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而在社区服务上,如家政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等多项公共服务上,并没有包括农村流动人口,只是面向本地居民。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本就没有长期固定的居住地,即使在某社区长期居住,也不能实现与当地居民的融合。

       四、发挥社会支持合力,促使农村流动人口实现再城镇化

       (一)加大正式社会支持力度,形成良好外部环境

       破除制度障碍、均衡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是促进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重要举措。从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和就政府地位、性质而言,以政府为主导的正式性社会支持在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是政府作为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的主导力量,要消除制度歧视,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破除城乡户籍的不平等性,建立公正平等的就业准入机制,允许农村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上,要重视农村流动人口的利益和需求,尽快实现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是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配合他们参加相关社会保险,同时为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岗位职能培训。

       三是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的社会组织既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能和速度,也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由此双管齐下,不仅能得到农村流动人口的认可,而且还可切实帮助其解决再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是社区要改进运作方式和工作态度,把农村流动人口纳入工作和服务范围,并让其参与到社区管理和决策上来,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让两大群体尽可能地进行互动,使他们不仅在日常交往中逐渐熟悉、相互接纳,而且在情感、世界观、行为模式上逐渐融合。城镇居民作为交往的主动方,应摒弃高人一等的错误意识,帮助农村流动人口尽快实现彻底的城镇化。

       (二)加大社会支持合力,提升农村流动人口素质

       农村流动人口的素质、自身竞争力是融入城市、扎根城市的重要条件。地位认同和文化认同的程度,决定着群体认同程度。在某种意义上,教育是向上流动的推进器,传统社会,教育就扮演着为仕途铺路的作用,在学业上优秀的人往往可以上升到更高的社会阶层。现代社会是以教育和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社会,接受更好更多的教育是进入更高社会阶层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才更大。因此农村流动人口只有提高人力资本和职业技能,同时注意加强个人修养,才能使其心理上、行为上、能力上不断接近市民生活。

       目前,因为人力资本存量低,收入少,生活拮据,农村流动人口无论在居住地点、消费结构、娱乐方式、社会交往、出行工具等方面都不得不偏向低成本的选择。这样无论是在具体的生活空间上还是价值选择上都把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分割了,同时也拉大了他们与城镇居民的距离,使得他们无法融入城镇居民的生活。农村流动人口在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准上与城镇居民相比长期悬殊的状况下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自卑、压抑和疏远感,他们在心理上会自动屏蔽与城镇居民正常的接触机会,在行为上会主动偏向内部群体。因此,要加大社会支持的合力作用。一方面农村流动人口应主动通过学校教育、机构培训、拜师学艺来提高自己的学历或技能,同时注意自身修养的加强,努力提升作为劳动者的地位和形象,在业缘方面有大的突破,为再城镇化争取到更多的非正式性社会支持;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要舍得花钱,舍得花时间和力气,加大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文化提升、技能培训、素质提高等。外来流动人员很少舍得花钱,也没有钱用在提升综合素质上,因此,再城镇化中,正式性社会支持的作用更显重要。总之,只有发挥社会支持的合力,农村流动人口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城市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并最终实现向市民的转化。

       (三)重视发挥社会支持的舆论导向作用

       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由于舆论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因此社会支持的舆论导向尤为重要。积极的舆论宣传、客观的事件评价、正确的问题解析,能指导人们在再城镇化过程中作出顺应时代的行为选择。舆论环境多半是大众传播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和城镇居民的态度所营造的。各类新闻媒介传播的信息体现着宣传者的价值导向,如果宣传的是农村流动人口的正面内容,则会让他们更自信,成为市民的意愿也会有所增强。如果宣传内容强调的是农村流动人口的负面形象,如文化水平低、不讲卫生等,不仅会加深城镇居民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偏见和误解,还会让农村流动人口因此而逃离城市。因此,要重视发挥社会支持的舆论导向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应主动优化舆论环境,发挥自身传播优势,如宣传成功案例、介绍各类服务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广告培训信息等,同时还可通过对这一群体的生存实况报道,如拖欠工资、同工不同酬等现象来揭露社会矛盾,从而引起大众的关注,使公众产生倾向性评价,以形成强大积极的舆论力量为农村流动人口再城镇化提供道义支持。同时,大众传播媒体的正向宣传报道,也会提升城镇居民对农村流动人口的认同感,从而为农村流动人口的再城镇化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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