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疆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土保持对治理水土流失起到决定性作用,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年来新疆在水土保持机构建设、法规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监督管理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现状,以供参阅。
关键词:水土保持;现状;水土流失;新疆
近年来,新疆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健全水土保持机构,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开展小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同时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水土保持工作开创新局面。
1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构
新疆水土保持工作起步晚,但发展迅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3年就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1995年成立了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中心,2001新疆水利厅成立了水土保持处,2002年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及7个监测分站,同时,全疆绝大部分地(州)、县(市)建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完备的水土保持机构体系,为新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 初步构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八届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随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使用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201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后,新疆于2013年施行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15年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新疆水土保持工作,初步构建了新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为全疆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
3 强化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
为统筹开展全疆水土保持工作,新疆先后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建设规划》《新疆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编制工作。全疆60多个县(市)也开始编制适用于当地的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实施方案[1]。在科研方面启动新疆水土保持整理模式等课题研究。
1991年、2001年完成了全国第二次、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新疆片区)调查工作,建立了以县为单元的1:10万水土保持数据库,并根据成果编制《新疆水土保持土壤侵蚀图集》。2011年完成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调查(新疆片区)工作,通过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初步摸清了全疆土壤侵蚀类型、特点及分布规律,为今后科学开展全疆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同时,按照水保法要求,新疆从2009年起,每年定期向全社会发布水土保持公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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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为减少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新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以石油、矿产、公路等项目为重点,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初见成效。
同时为全面高效开展全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新疆水利厅每年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任务下达到项目所在地(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地按照水利厅要求制定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并下达至项目所在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保证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
5 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自治验收备案制度
新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各项水土保持审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许可,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审查。
按照水利部“放管服”改革要求,新疆水利厅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进行下放,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实行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报备制度,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并在新疆水利厅官网对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项目定期公示。
6 大力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自1999年以来,新疆在50多个县(市)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形成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格局,治理成果显著,起到示范作用。
7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
依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新疆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初步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伊犁、哈密、昌吉、博乐、库尔勒、阿克苏、和田七个监测分站,初步构建新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形成“一个总站、七个分站”的格局,全面提升全疆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水平,为准确及时掌握新疆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新疆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新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提供支撑,目前二期建设典型监测站点收集、监测场地选址等工作已完成,其他工作正有序开展。
8 依法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每年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同时,为更好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新疆水利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新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地(州)也制定适应当地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实施方案,并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年来的宣传,新疆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在逐渐增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力在不断加强,有力的推动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9 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通过新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新疆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时代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江辉,邱胜彬,白云岗,等.新疆水土保持现状及发展探讨[J].水土保持研究,2002,9(04):22-25.
论文作者:王兴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3
标签:水土保持论文; 新疆论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论文; 工作论文; 水利厅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主管部门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