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韵》的性质和古音研究——答潘文国先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音论文,性质论文,切韵论文,潘文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4)02-0002-07
最近,我很高兴地看到了潘文国先生的《汉语音韵研究中难以回避的论争》(载《古汉语研究》2002年第四期)一文,文章对于《切韵》音系的性质和以此为基础的古音研究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其中也提到了我和潘悟云先生的名字。潘文国先生和潘悟云先生都是我相识多年的朋友,大家也都住在上海,不过由于各人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指导思想也不一定相同,所以在音韵研究上的观点也有所不同。比较起来,我跟潘文国先生的距离稍大一些,跟潘悟云先生的距离小一点儿,其实这在学术研究上是完全正常的。同时,我觉得不同观点之间的切磋论辩有利于学术的正常发展,中国学术界所缺少的正是这一点,所以我愿意写下我的一点儿看法,以响应潘文国先生的文章。
一、前人讨论的结论和要点
在谈我的新的看法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前人关于《切韵》性质的讨论。关于前人的讨论,以及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论争,拙作《汉语现代音韵学》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叙述,这里简单地归纳几个结论和要点。
(一)关于《切韵》的撰作目的这一问题,李荣说:“‘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即须轻重有异。’这说明《切韵》不光是实用的,并且是审音的。”(李荣1957)王显说:《切韵》“这个‘切’字,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正确的,规范的。《文镜秘府论》转载隋人刘善经的《四声论》说:‘音有楚夏,韵有讹切’。他以‘切’字同‘讹’字对举,可知‘切’就是正确的意思。”(王显1961)周祖谟说:“切韵为辨析声韵而作,参校古今,折衷南北,目的在于正音,要求在于切合实际。”(周祖谟1966)
(二)关于《切韵》的分韵的真实性问题,王力说:依南北朝的韵文观察,“《切韵》每韵所包括的字,适与南北朝韵文所表现的系统相当。可见《切韵》大致仍以南北朝的实际语音为标准。”(王力1936)周祖谟说:“《切韵》分韵不仅与齐、梁、陈之间诗文押韵的情况基本一致,而且与梁代吴郡顾野王《玉篇》的韵类几乎全部相同。”(周祖谟1966)
(三)关于在一时一地的语言中,有没有像《切韵》这样繁复的音系这一问题,邵荣芬说:“现代方言的音系一般说来固然简单的较多,但复杂的也并不少。拿临川话来说,就有263个韵母,已经和《切韵》韵母的数目相差不远了。潮州话有308个韵母,就更接近《切韵》,至于广州话的韵母则有三百五六十个之多,甚至远远超过了《切韵》。”(邵荣芬1961)
(四)关于《切韵》音系的基础方言问题,黄淬伯说:“《切韵》音系既是当时南北方音的复杂组合,又经过萧该、颜之推的规划,颜之推所指的金陵与洛下的音系一定蕴藏在《切韵》之中,假若全面地研究六朝韵语或其他相关材料,我想当时全民语的基础方言即金陵与洛下的音系是可以从《切韵》中发现的。”(黄淬伯1957)王力说:“《切韵》的语音系统是以一个方言的语音系统为基础(可能是洛阳话),同时照顾古音系统的混合物。”(王力1981)邵荣芬说:“《切韵》音系大体上是一个活方言的音系,只是部分地集中了一些方音的特点。具体地说,当时洛阳一带的语音是它的基础,金陵一带的语音是它主要的参考对象。”(邵荣芬1961)赵振铎说:“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一带方言是有资格作为这个基础的。”“洛阳是我国的古都之一,是古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当时北方异民族学习汉语是学洛阳一带的话。北魏孝文帝主张汉化,在语言方面就是要求大家学习洛阳话。”(赵振铎1962)周祖谟说:“《切韵》音系的基础,应当是公元六世纪南北士人通用的雅言”,这种雅言也就是“当时承用的书音和官于金陵的士大夫通用的语音”。(周祖谟1966)
(五)关于《切韵》究竟是综合音系还是单一音系这一问题,黄淬伯说:《切韵》基本上反映了汉语语音发展到六世纪的面貌。“假若从此出发,《切韵》音系与汉以前音系的关系,与《切韵》以后具体方言音系的关系,便顺理成章可以说明。”(黄淬伯1962)何九盈说:《切韵》的名称,“切”是正确的、规范的意思,“但规范的标准是否就是洛阳话呢?我们认为不是,而是王仁昫所说的‘典音’,这种‘典音’是与口语脱节的读书音,它里面有古音成分,也有今音。”(何九盈1961)赵振铎说:“洛阳一带的话是《切韵》音系的基础,但是在某个具体的音上,陆法言也曾有所去取,采用了一些别的方言中他认为精切的音,削除了一些他认为疏缓的音。”(赵振铎1962)王力说:“《切韵》的系统并不能代表当时(隋代)的首都(长安)的实际语音,它只代表一种被认为是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王力1957)周祖谟说:《切韵》音系“可以说就是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周祖谟1966)何九盈说:“我们说《切韵》音系具有杂凑性的特点,这个结论的全部含义仅在于说明《切韵》非单一性的音系而已,而不能理解为《切韵》音系与当时的实际语音没有任何的一致性。应该承认:一致性是主要的。只不过它不是跟个别方音一致,而是跟大多数方言区的人都基本上能听得懂、能理解得了的‘雅音’一致。”(何九盈1985)周法高说:《切韵》“大体上代表当时士大夫阶级的读书音”。(周法高1984)
(六)关于《切韵》是不是一个内部一致的音系的问题,邵荣芬说:“其实一个方音音系稍微综合一些别的方言音系的特点,并不一定就会造成这一音系的内部混乱和自相矛盾。例如北方拉丁化新文字,在北京音系的基础上吸收了方言分尖团的特点,结果并没有影响它的内部一致性。”(邵荣芬1961)何九盈说:“我们说《切韵》音系在性质上具有‘杂凑’的特点,而不是说《切韵》这部书是杂乱无章的,也不是说《切韵》没有严密的语音体系。一部韵书有严密的语音体系和这个体系的性质是‘杂凑’的,本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怎么能混为一谈呢?”(何九盈1985)
综合以上的结论和要点,可以看出多数学者的意见还是相当接近、甚至一致的。所以我在拙作《汉语现代音韵学》中说:“要说《切韵》代表的是长安方音,显然不能成立,要说《切韵》是单一音系,当然也不合事实。实际上,七十年代以后的音韵学家恐怕也已经没有人再持单一音系的观点了。”“周氏关于《玉篇》韵类的研究,可能不无瑕疵,但关于《切韵》是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的看法,则逐渐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潘文国先生感叹“六十年代《切韵》性质大讨论以来国内几乎是一边倒的‘综合体系说’,怎么会被人或明或暗地抛弃”,“为什么周先生反复强调的‘陆法言撰集切韵所以要审音精密,折衷南北,目的固然在于正音,同时也便于南北通用。……这种办法,当然不无缺点。主要缺点在于不是单纯一地语音的记录’却不再见人引用,在拟音的实践中也更得不到体现”,我想,这可能是对于学术界现状的一种不够正确的感知吧。潘文国先生还说:“综合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来回顾前两次论争,我们就会发现,不论是六十年代初的那次,还是八十年代初的那次,实际上都是不彻底的,当时的双方都只把主要精力放在第一个问题上,至多对第二个问题有所论述,而对第三和第四个问题要就是没有回答,要就是语焉不详,或者虽然回答了,却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其实,学术讨论的结果要让所有的人都满意、都公开表示同意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看学术界的共识,看参加讨论的学者在以后的研究中采取什么样的观点和方法。这样来看,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论争其实收获还是很大的,近年来汉语音韵学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得到飞速的发展,应该说跟那两次论争的积极成果是分不开的。
至于说到为什么潘悟云先生认为《切韵》是单一音系,我认为《切韵》是综合音系,而潘悟云和我“在对音韵材料的处理上却如出一辙,都没有离开高本汉的基本格局”,我的理解,潘悟云先生所强调的是《切韵》虽然收有一些方言和古语的成分,但是它依然是一个内部一致的语音体系,他的着眼点在于此,所以称《切韵》为“单一音系”。而且如果只要吸收一点方言和古语,就必须称为“综合音系”的话,恐怕世界上也没有几种语言可以称得上是单一音系的了。我的说法是承认《切韵》综合了某些方言和古语成分,所以称《切韵》为“综合音系”,但是我也强调《切韵》的内部一致性。我不认为因为某些成分,比如真、臻二韵是综合的,不能拟成不同的音值,于是其他二百多韵也因此不能拟成不同的音值。所以在实质上,我跟潘悟云先生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而且在这一点上,我跟国内外其他许多音韵学家也没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基本上都是统一在周祖谟先生(更早是王力先生)的关于《切韵》是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这一观点上。
二、《切韵》性质的再检验
关于《切韵》性质的问题已经是一个老问题了,以前的讨论也已经得到比较充分的展开,因此如果没有新的材料或新的方法,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让所有的人都统一到一个认识下面,是很困难的。不过,既然潘文国先生重新提出这一问题,我们还是得另外想几个办法再来论证一下。
我想到的一个办法是用轻唇化的十个韵来检验。我们知道,在隋和初唐以前汉语只有重唇音声母,没有轻唇音声母,陆法言等人当时也不可能知道汉语后来会产生轻唇音声母,所以《切韵》的反切也不区分轻重唇音。而到中唐时代,轻唇音声母产生了,宋人三十六字母中列出了非、敷、奉、微四个轻唇音声母,在《韵镜》和《七音略》中,非、敷、奉、微声母的字集中在东三、锺、微、虞、废、文、元、阳、尤、凡十个三等韵中,而且除了东三和尤韵的明母字以外,这十个三等韵的全部唇音字都变成轻唇音声母字。同时,在现代北京话中,这十个三等韵的唇音字也全都是轻唇音声母字(除了东三和尤韵的明母字以外),反过来所有的轻唇音声母字也都属于这十个三等韵。上海话的祖语可能跟北京话并不相同,但是在现代上海话中,除了东三和尤韵的明母字,以及少数几个保留古音的字(如“肥(皂)、蚊(子)、风(仙花)”)以外,这十个三等韵的唇音字也基本上是轻唇音声母字,反过来所有的轻唇音声母字也都属于这十个三等韵。试问,如果《切韵》的分韵不是当时实际语音的忠实记录,《韵镜》、《七音略》,乃至现代北京话、现代上海话会产生这样整齐的现象吗?如果《韵镜》、《七音略》所记录的语音的祖语,以及现代北京话、现代上海话的祖语不是《切韵》系统或者跟《切韵》非常接近的系统,《韵镜》、《七音略》,乃至现代北京话、现代上海话会产生这样整齐的现象吗?语音演变的规律性表现得这样清楚,只能说明这十个三等韵具有中古时代其他三等韵所没有的语音特征,陆法言把它们跟其他三等韵分离开来,应该是完全正确的。
有一些音韵学家认为在《切韵》中有大量韵部是音同韵异的,例如史存直先生《汉语语音史纲要》一书说:“对于《切韵》这部韵书的根本性质没有弄清,看到《切韵》的韵类那么多,就以为隋代的韵类实有那么多,这也歪曲了语音的实际。”(史存直1981)史先生认为跟中古实际语音相符合的是韵摄,在他的“中古十七摄”的拟音中,流摄的韵母为(衔、咸两韵是什么不清楚)。那么问题就来了,在相同的语音条件下应该具有相同的语音演变,我们怎样解释尤韵唇音字变成轻唇音,幽韵唇音字却保持重唇,凡韵唇音字变成轻唇音,盐韵唇音字却保持重唇呢?
又如黄淬伯先生《〈切韵〉音系的本质特征》一文说:“《切韵》音系和秦方言音系的关系,不言而喻,那是多音系和单音系的关系。我们认识了这两种音系共时性的关系之后,再来用《切韵》音系下与各种韵图和周德清《中原音韵》对应,和现代方言对应,这种多音系和单音系的关系,仍然存在。假若用秦方言音系下与韵图和周德清《中原音韵》,和现在北京音对应,中间并用周祖谟先生《宋代汴洛语音考》作参证,在对应之中,多音系和单音系关系即不存在。相反的如实地反映了北方语音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性。”(黄淬伯1964)黄先生认为在秦方言中,支、脂、之、微四韵的开口是[ie],合口是[iue],那么问题又来了,我们怎么解释微韵的唇音字变成轻唇音,支、脂两韵的唇音字却仍然保持重唇呢?在文章后面所附的《〈切韵〉韵母表》中,黄先生把尤、幽两韵都拟成,那么跟上面史先生一样,也没法解释何以尤韵唇音字变成了轻唇音,而幽韵唇音字却没有变。黄先生说用秦方言和现代北京音对应,就能如实地反映北方语音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性,但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恰恰不是“如实”的。
我想到的另一个办法是用重纽来检验。我们知道,《切韵》支、脂、祭、真、仙、宵、侵、盐八个三等韵中存在着重纽,这种重纽是非常细微的语音差别,如果说这种重纽是陆法言综合古今南北之音所造成的,那么令人非常奇怪的是成书于公元543年的原本顾野王《玉篇》的反切中也存在着重纽,而且字的分类也相同,成书于公元583年的陆德明《经典释文》中,陆氏的音切也存在着重纽,而且字的分类比《切韵》更加准确。例如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云:“岐山当音为奇,江南皆呼为神祇之祇。江陵陷没,此音被于关中。”《广韵》“奇”,渠羁切,“祇”,巨支切,它们分属于支韵重纽三等和重纽四等,为一对重纽字。在《王韵》和《广韵,中“岐”均为巨支切,而在《切二》和《王二》中“岐”除了巨支切以外,又有渠羁切的又读,这个又读说明“岐”字早年确读支韵重纽三等,后代混入重纽四等,而在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二至卷七中,“岐”字出现四次,均作其宜反,在玄应《一切经音义》中,“歧”字出现五次,分别作巨宜反和渠宜反,在日本《篆隶万象名义》中,“岐”也作渠宜反,这些反切都属于支韵重纽三等,而与颜之推说互为呼应。《玉篇》和《经典释文》这两本书都早于陆法言《切韵》问世,不存在顾野王和陆德明抄袭陆法言的可能性,反过来,原本《玉篇》的反切用字和《经典释文》的陆氏反切用字也跟《切韵》的反切用字大不相同,因此也不存在陆法言在写作《切韵》时抄袭顾野王和陆德明的情况。这样看来,《玉篇》、《经典释文》和《切韵》都存在重纽这种非常细微的语音差别,而且字的分类也相同的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这三本书都是记录了当时存在着重纽的作为全国共同语的文学语言。陆德明《经典释文·毛诗下》“骃”字下云:“旧於巾反,读者并音因。”於巾反,真韵三等,“因”,真韵四等。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云:“骃,於身,於巾二反。”於身反,真韵四等,於巾反,真韵三等。陆德明、玄应这样辨析字音的例子非常多,如果认为《广韵》脂和之、尤和幽等等都是音同韵异,那么陆德明、玄应这些关于重纽的注解只好说是脑子有毛病,在胡言乱语了。
令人更为奇怪的是,在日语吴音、高丽译音和安南译音中也存在着重纽。日本人、朝鲜人和越南人学习汉语当然是为了跟中国人交往,要跟中国人交往,当然应该学习中国的共同语,很难想象他们会把汉语共同语中并不存在的重纽也忠实地一起学去。高丽译音中有些重纽字的读音也比《切韵》还准确。例如在《切韵》支韵中,谐“卑”声的字都属于支韵四等,它们来自上古的支部,谐“皮”声的字都属于支韵三等,它们来自上古的歌部,而“碑”字,彼为切,却属于支韵三等,成为一个例外。但是在高丽译音中,“碑”读[pi],正是支韵四等的读法。由此可见,对于日语吴音、高丽译音和安南译音这种现象确实可信的解释只能是:重纽是中古汉语共同语中的客观存在,《切韵》如实地记录了中古汉语的共同语。
我想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检验《切韵》,那就是反切。《玉篇》是一本字书,顾野王写作的时候不见得是先做好一本综合古今南北字音的韵书,或者心中存有一个综合古今南北字音的语音体系,然后再来给《玉篇》中的字确定反切用语。玄应的《一切经音义》更是一本佛教用书,玄应更不可能依据一本只是综合古今南北,而不符合当时实际语音的韵书或语音体系来给自己书中的字词注音,因为那样不利于向那些只具一般文化水平的善男信女们推广佛教。顾野王和玄应完全是认为当时这个字应该这么读,就给这个字确定这个读音。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系联《玉篇》和玄应《一切经音义》的反切,所得到的语音系统就应该是顾野王和玄应认定的读音,而根据前人的系联结果,《玉篇》和玄应《一切经音义》的语音系统跟《切韵》基本一致,那么《切韵》所记录的语音自然也是当时的实际语音。
反切是很难造假的。如果要通过反切来做成一个杂凑的语音体系,恐怕只有现代音韵学家才能做到。《切韵》、《玉篇》和玄应《一切经音义》的反切系统是如此一致,只能承认它们基本上是根据同一个语音系统做成的。另一方面,《切韵》自身的反切也是自成系统的,比如帮组、见组和精组声母的反切上字一、二、四等为一组,三等为一组,端组声母的反切上字一、四等为一组,二、三等为一组,照组声母的反切上字二等为一组,三等为一组,如果陆法言是综合了几种方言,这种明确的分组趋势还会有吗?
三、关于不同音系的综合和“等”
潘文国先生的文章,又以北京话、上海话和广州话为例,证明《切韵》可以把几个方言综合成为一个音类系统。我觉得潘先生举的例子不合适。因为“寒、男、三、山、开、街”这六个字本来就在《切韵》中分属于六个不同的韵部,这六个不同韵部的字在现代北京话、上海话和广州话中有不同的分合演变,现在潘先生把这六个不同韵部的字再倒过来,说《切韵》是综合了三个方言音系,这实在有循环论证之嫌。而且潘先生是挑选了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例子。比如我们把“寒”字改成同属于寒韵的“单”字,再来看一下潘先生的表格(为清晰起见,“单”字位置略作变动):
可以看到,寒韵和山韵无法分开,这样只换了一个字,结果就少了一个韵部。如果我们再加两个方言,试一下别的字,比如:
根据表格所列的方言读音重新划分,我们还能保持寒、桓两个韵部吗?更为重要的是,寒、桓两个韵部中的字还能保持原来的同韵母关系吗?
现在我们再试一下,比如用北京话跟上海话综合成一个音系,为节省篇幅,我们只取字数较少的[ua]韵:
北京
上海
ua
瓜剐卦夸蛙瓦袜化华画话 乖拐怪快
uai
乖拐怪快揣衰甩帅歪外
o
瓜蛙华画话疤霸马怕遮差沙茶
如果因为韵母相同,要把北京话的“瓜、剐”等跟上海话的“乖、拐”等合为一个[ua]韵,那么北京话中跟“乖、拐”等同韵母的“揣、衰、甩”等要不要综合进去?上海话中跟“瓜、蛙”等同韵母的“疤、霸、马”等要不要综合进去?如果把“衰、甩”等综合进去了,那么上海话中又会有一批跟“衰、甩”等同韵母的字,要不要综合进去?反过来,如果把“疤、霸、马”等综合进去了,那么北京话中又会有一批跟“疤、霸、马”等同韵母的字,要不要综合进去?这样一来,就令人束手无策了。
因此,从上面三个表格来看,《切韵》的作者如果想要综合几个方言,一定要有一个基础方言,或者两个音系接近的基础方言,再不然就一定要另设一个判断的标准。不然的话,没有可操作性。此外,从另一方面考虑,由于汉语各地方言几乎都能跟《切韵》建立对应关系,按潘文国先生的说法推理,还会得出陆法言是综合了当时所有的方言这样一个错误的结论。
潘文国先生的文章还说到了“等”,认为所谓“两呼四等说”、“四等洪细说”等等都无法完全解释等韵上的问题,因而只有他自己发明的“齿音枢纽说”才能解决等韵上的所有问题。其实我觉得等韵学的理论并不只限于“两呼四等说”、“四等洪细说”等少数几个,等韵在历史上有一个较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做韵图的人也各式各样,目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并不是简单几个理论所能概括的,古人所创立的理论也不见得全都正确,现代音韵学恐怕也不能说已经把等韵上所有的谜都解开了。但是就一般来说,一般地解释《韵镜》、《切韵指掌图》等的体例、字音、“假二等”、“假四等”等,我想现代音韵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潘先生的“齿音枢纽说”大概是见于他的大作《韵图考》,此书潘先生也曾送我一本,因为不才,我没有完全看懂他的书,但是我十分敬佩他的博学和做学问的勇气。不过,我想“齿音枢纽说”最主要的还是在于证明史存直先生的观点,即“韵图中的‘等’可以说就是‘洪、细’的古今南北综合物”(史存直1981)。因为潘先生先是认定《切韵》是古今南北的综合物,二百零六韵不是都可以拟音的,然后说韵图作者以《切韵》系韵书为基础,分出开合和洪细,然后说韵图作者再以齿音声母为依据,排出放置韵部的四行格子,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四等”。通过这样的叙述,让人们感悟到“等”并没有客观的语音基础,只是为了排列齿音声母而设立的格子而已。(参潘文国1997,第77页前后)潘先生就是这样绕了一个大圈子,来证明史存直先生的观点。但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放置韵部的四行格子只有潘先生认定的第一行甲种韵、第二行丁种韵、第三行丙种和戊种韵、第四行乙种韵一种放法,如果说甲种韵是洪音,乙种和丙种韵是细音,丁种和戊种韵是洪细不分,那么为什么不能作成第一行甲种韵(洪音)、第二行乙种和丙种韵(细音)、第三行丁种和戊种韵(洪细不分)呢?而这样只要三行格子就行了,也就是说韵图只要三个“等”就行了。潘先生说:“齿音枢纽说只使用了一个标准,即以齿音为枢纽分组,然后依靠反切横向系联。这个标准可以贯串始终,解释全部韵图,不必另添其他标准。”我记得在《切韵指掌图》中,由于把端透定和知彻澄娘、精清从心邪和照穿床审禅都分为两栏,齿音精组一栏和照组一栏都只剩下一两个等,而牙喉音栏里则有四个等,那么对于《切韵指掌图》来说,“齿音枢纽说”是否要改成“牙喉音枢纽说”呢?
潘文国先生说:“即使有了这么多标准,四等洪细说对韵图的解释仍不免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我们只要举一个例子,前面的那么多标准就要全部落空。譬如《韵镜》三十七图幽韵在牙音次清下有一个‘恘’字,遍查各种韵书,这个字都在尤韵。那么,怎么解释它在韵图中的地位呢?上述的种种标准,在这里一个也用不上,恐怕只有说韵图‘立法未善’、‘自乱其例’,或者再立一个‘个别字音变化论’的标准了,但这样的韵图不是使人更难把握了吗?”其实这个“恘”字,董同龢《广韵重纽试释》、龙宇纯《韵镜校注》、李新魁《韵镜校证》都早有考证。董同龢认为“恘”应是幽韵字,《切韵》传抄误入尤韵,证据确凿。潘先生《韵图考》提出此字是尤韵丘小韵的重纽(参潘文国1997第269、273页),这样的解释难道是从“齿音枢纽说”得出来的吗?同时,《切韵》有重纽的韵都不会发生轻唇化,其主元音都是前元音,尤韵是发生轻唇化的韵,其主元音也是后元音,尤韵不应该是重纽之韵。诚然有一些学者认为尤韵和幽韵为一对重纽的韵,但他们并没有说尤韵本身是含有重纽的韵,而且尤韵和幽韵是否重纽也并不是根据“恘”字来决定的,潘先生没有讨论尤、幽的重纽问题,也没有提出什么证据,就把一个孤零零的字作为重纽,这样解释韵图却正是“使人更难把握了”。
汉语中古音中到底是不是存在“等”?其实上文说到的轻重唇音分化现象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看到,由重唇音变成轻唇音只限于东三、锺、微、虞、微、废、文、元、阳、尤、凡十个三等韵,其演变条件是唇音声母后接[i]介音和央后元音,其他一、二、四等韵都没有轻重唇音分化的现象,其他三等韵也没有轻重唇音分化的现象。如果说“等”是古今南北的综合物,那么我们怎样来解释轻重唇音的分化呢?《切韵》二等韵的演变也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看到,除了少数例外,几乎所有二等韵的开口喉牙音声母的字,比如“家、闲”,到现代北京话中都产生了[i]介音,而这些字在上海话白读中则没有[i]介音。如果说“等”是古今南北的综合物,会有这样整齐的变化吗?《切韵》当中这样的规律性现象还有很多,可以说凡是采用“四等洪细说”,就可以顺利地解释从中古音发展到现代汉语各方言以及域外方言的大部分现象,凡是不采用“四等洪细说”,无不困难重重,漏洞百出。“等”难道不是中古汉语的客观存在吗?
当我们说到“等”的时候,应该把韵书中二等韵、三等韵的“等”跟韵图上表现这种“等”的格子区别开来。比如《韵镜》因为采用三十六字母系统,所以喻母的位置只有一个纵行,可是《广韵》相当于三十六字母中喻母的声母实际上有于母(喻三)和以母(喻四)两个声母,而且都跟三等韵相拼,《韵镜》三等韵只有一个横行,在图解《广韵》时没有办法,只好把于母的字放在第三行(三等的格子)中,把以母的字放在第四行(四等的格子)中。这时,我们只能说以母字是三等字,韵图把它放到四等的格子中了,而不能说以母字是四等字。这确实是由于韵图立法未善,如果像李荣《切韵音系》那样列图,就不会有这些误解。有些人只喜欢说同一种“等”,并抓住《韵镜》等韵图中的少数例外,从而否定大多数很清楚的现象,只及一点,不及其余,这种思想方法并不正确。
总的来说,我理解潘文国先生的用意,即经常来告诫音韵学家们要注意古代方言问题,这一用意对于音韵学发展还是有益的。不过,我也非常希望潘先生以及同意潘先生观点的学者们,能够真正证明出《切韵》中究竟哪些韵是由于综合了不同的方言而造成音同韵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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