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西南边疆开发中的“两地比”治理策略_边疆论文

论两汉王朝西南边疆开发中的“各以地比”之治理方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王朝论文,两汉论文,边疆论文,方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继秦定巴蜀之势,两汉王朝对西南边疆地区的开发扩展至“西南夷”地区。西汉武帝在“ 西南夷”地区的“开土列郡”[1](《南中志》)有“初郡”[2](卷三十,《平准书》)之特称 ,形成一套切合西南“初郡”实际的“各以地比”治理方略,其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对两 汉时期西南开发格局的形成及后世的西南开发影响甚大。

一、“初郡”之设与“各以地比”之治

“初郡”之称,首见司马迁《史记·平准书》:“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百余字一小段文,凡三处以“初郡”相称。此段文字,班氏作《 汉书》,除个别字辞略有增删,完整转录于《食货志》,同样以“初郡”称号汉武帝于南方 设置的十七郡。裴骃《集解》:“徐广曰:南越为九郡。骃案……定西南夷,以为武都、 牂柯、越嶲、沈犁、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 十七也。”即南越九郡、西南夷八郡。《汉书》唐颜师古《注》仍以西南夷地“初郡”为八 。对“初郡”的解释,《史记》司马贞《索隐》:“初郡,即西南夷初所置之郡”。西汉武 帝开发“西南夷”,实设七郡。太史公曰:南夷、西夷“剽分二方,卒为七郡”[2](卷一百 一十六,《西南夷列传》)。裴骃《集解》:“徐广曰:犍为、牂柯、越嶲、益州、武都 、沈犁、汶山地也。”显然,“西南夷”之地是不包括零陵郡的,汉武帝于南方所设的 十七个“初郡”中,“西南夷”之地为七郡,而非八郡。

对南方“初郡”的治理,《史记·平准书》云:“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司马贞《索隐》:“谓南阳、汉中已往之郡,各以其 地比近给初郡。”颜师古《注》:“地比,谓依其次第,自近及远也。”[3](《食货志》, 颜师古《注》)汉南阳郡在今河南熊耳山以南,与湖北毗邻,汉中郡在今陕西秦岭南汉中、 安 康地区。由两郡向南,在河南南阳与汉南越九郡之间,有湖北湖南两省;在陕西汉中与“西 南夷”数郡之间,是巴、蜀、广汉三郡(今四川、重庆)。据“各以地比”的治理方略,汉武 帝开“西南夷”所设“初郡”,供其郡县吏卒“奉食币物,传车被具”的毗邻郡地,应是位 处七郡北部的古巴蜀之地。“西南夷”数郡有乱,承担“安边抚远”重任的,仍应是巴蜀数 郡地。“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2]( 卷三十,《平准书》)汉中央王朝稳定西南边疆的人力物力已形成一定的分摊制度:兵力 ,仰赖“南方吏卒”,实则巴蜀三郡之兵,“间岁万余人”,规模已较大;物力,“费皆仰 大农”,以中央王朝为主,但“兵所过县”必根据其地方财力而供其所需,已“不暇顾经常 (赋 税)法则也”。维护“初郡”日常管理费,据“各以地比”之制而由巴、蜀、广汉数郡负担 。“初郡”有乱,平乱之兵仍须依“各以地比”之制征发巴蜀之兵;平乱费用,则由汉中央 王朝与巴蜀数郡共同负担。换言之,汉武帝在“西南夷”地所设“初郡”所推行的“各以地 比”的治理方略,实则是依赖巴蜀之人力与物力而开发“西南夷”之地。

追溯其源,汉武帝“各以地比”的治理方略实则肇始于“西南夷”边疆地区开发之初。汉 开“西南夷”以开凿道路导其先,按汉时常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 皆仰给大农”[2](卷三十,《平准书》)。主要依靠汉中央王朝之国力支撑。

汉开“西南夷”,“凿山通道”,至为艰难,迁延数年,耗费巨大,则主要仰靠巴蜀之人 力、物力。据载,唐蒙先“通夜郎”(僰道至牂柯江),继而“通西南夷道”[2](卷一百一 十 七,《司马相如列传》);而司马相如则“通零关道,桥孙水”[2](卷一百一十七,《司马 相如列传》)。为通夜郎,唐蒙“发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2](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传》)。唐蒙、司马相如治道,为“西南夷”地区的开发奠定了基础,而巴蜀兵 民为开路“西南夷”则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汉“开西南夷”肇始于唐蒙出使南越番禺“食蒙蜀枸酱”和张骞于大夏见蜀“邛竹杖”[2] (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传》)。先后两度声势浩大的开发从建元元年始至元封年间延续 三十余年,其间遭到“西南夷”强烈的抵抗,所耗兵力及物力甚巨。在这一开发进程中,巴 蜀 地区仍起到了至为重要的作用。在唐蒙引发的第一次“开西南夷”地区的建元年间,因治道 艰难,“数岁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 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2](卷三十,《平准书》)凿山通路、平定反乱,仰巴 蜀 地区物力,巴蜀不堪其负,延展至开发南夷。而“田南夷”方式则是“募豪民”,利用内地 财盛势豪之大家开发南夷之地以供吏兵治道、用兵之费。这实在是颇为有效之法,故汉武帝 “东至沧海之郡,人徒之费拟于南夷”[2](卷三十,《平准书》)。元狩年间,张骞引发第 二次大规模开发“西南夷”地。此时的巴蜀数郡,不特支撑其开发西南之物质,巴蜀吏兵亦 起到重要作用。“及至南越反,上使驰义侯因犍为发南夷兵。”南夷且兰反,“杀使者及犍 为太守。汉乃发巴蜀罪人尝击南越者八校尉击破之。会越已破,汉八校尉不下,即引兵还, 行诛头兰。……遂平南夷为牂柯郡。”“夜郎遂入朝,上以为夜郎王。””[2](卷一百一 十六,《西南夷列传》)遂设越嶲郡、沈犁郡、汶山郡、武都郡。西南边疆开发进程中,“ 西南夷”七个“初郡”的设立,主要依托的仍是巴蜀数郡的人力和物力。可见,“各以地比 ”之制肇始于汉武帝开疆拓土的西南边疆开发,最终形成于“初郡”设治置吏的开发活动中 。

二、“各以地比”与两汉时期西南的治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司马迁所谓“西南夷初所置之郡”[2](卷三十,《平准书》)的“初郡” 特称渐成历史术语。但是,汉武帝时期在“西南夷”数郡推行的“各以地比”的治理方略在 两汉时期则长时期得以延续,并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赋予新的内容,使其更为丰富、完善 ,切合西南边疆实际。汉武帝开“西南夷”所设七郡,在两汉有所变化:其一,沈犁、汶山 二郡不久即废,并入蜀郡①;其二,白马氐地所设武都郡位今甘南陕南,汉末两晋人的“西 南夷”地域概念出现不含武都郡氐的变化,如常璩《华阳国志》已剔除武都郡地;其三,汉 武帝之后的西南边疆开发,在其开疆拓土方面最有成就和意义的,是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 9年)今滇西永昌郡的设置。所以,汉武帝之后两汉时期的西南相对稳定的是巴、蜀、广汉、 犍为、越嶲、益州、永昌、牂柯八郡。此外,从两汉中央王朝治理西南的方略着眼,“各 以地比”之治在其维护西南统治的意义上亦不限西南边疆的“安边抚远”,实则为控驭整个 西南的治理方略,兹以两汉中央王朝在西南的用人方略来考察“各以地比”之治在两汉西南 开发中的实施状况。

西汉武帝以后,汉中央王朝对州剌史级官吏多不用本州人,而郡守、相国,以及县令、长 、丞、尉则不用本郡人。东汉更有“三互法”[4](卷六十下,《蔡邕列传》)的规定。此类 用人回避制度同样在西南推行。不过,它在西南的实施却呈现出了鲜明的地域特点。两汉西 南八郡如按自然地域划分,可分为北、中、南三部分。北部为四川盆地三郡,盆中与盆西是 蜀郡、广汉郡,盆东为巴郡。中部是位于今川滇黔交界处的犍为、越嶲二郡,汉犍为郡界 跨今川南与贵州遵义等地,汉越嶲郡界跨今川西南与滇西北部分地区。南部是位于今云贵 两省的益州、永昌、牂柯三郡。两汉西南八郡从北至南,分别构成“各以邻比”,紧相衔 接的三个区域。统计三个区域在两汉时期的太守任职状况,可清晰地反映出两汉中央王朝关 于西南治理方略的鲜明特征。详见以下数表[5]。

表1 西南北部三郡太守统计

蜀郡 广 汉 巴 郡

姓名

籍贯姓名籍贯姓名籍贯

文翁

庐江楼护 齐 陈立临邛

李膺

颍川袁彭汝阳王堂广汉

何寿

庐江陈璺下邳朱辰广都

文君

梓橦

孙宝颖川吴资泰山

王商

蔡茂河内应承洛阳

袁京

汝阳第五伦 京兆傅宝平夷

黄昌

会稽臧宫颖川李次公 成纪

第五伦 京兆陈宠沛国赵温成都

赵瑶

南郑赵瑶南郑李盛河南

张堪

南阳沈子琚 野县但望泰山

周举

汝南许靖汝南陈雅城固

许靖

汝南陈忠沛南张府君 犍为

高映

陈留张隶成都龚扬垫江

廉范

京兆许靖汝南

郭梵

扶风赵敏垫江

何君

右扶风 虎义河南

刘宣

京兆王谋汉嘉

阎宪

汉中杜安颖川

樊敏汉嘉

张纳渤海

赵笮巴西

表2 西南中部二郡太守统计

犍 为 越 嶲

姓名

籍贯 姓名籍贯

李严

南阳 赵温成都

龚扬

垫江 张翕安汉

姜肱

彭城 张

安汉

伍岐

蜀郡 冯颢广汉

赵宣

南郑 荀昱颖阴

杨淮

武阳 长贵邛都

何宗

郫县

表3 西南南部三郡太守统计

益州 嶲柯 永 昌

姓名籍贯 姓名 籍贯姓名

籍贯

文齐梓橦陈立 临邛郑纯

广汉

王阜成都 张亮则

汉中常员

蜀郡

郑纯广汉

李颙

巴郡 刘宠 广汉

景毅广汉 常员 蜀郡

雍陟梓橦

以上3表共计77人次,其中有9人次重复,实为68名籍贯可考郡守。这68名郡守的籍贯,北 方 中原籍郡守为39名,西南本土籍郡守为29名。从总体上看,似乎两汉中央王朝对西南的治理 和控驭,主要依托北方中原籍郡守。但是,按以上3表的北、中、南3区域的分区统计,三地 治理方略有极大的差异。北部蜀、广汉二郡可考其籍贯郡守凡31人次,其中属于西南本土籍 的仅文君、王商、张隶3人,且均为四川盆地西部、北部人士,其余28人次全来自北方中原 。可见,两汉时期任职西南的北方中原籍官吏,主要集中于蜀地,以治蜀为其要务。此外, 盆东巴郡可考籍贯郡守凡21人(次),其中北方中原籍贯10人(次),西南籍贯11人(次),各占 一半。显然,西南北部3郡的治理方略有别,对盆东巴郡推行的是中原与西南本土籍士人共 同治理。

西南中部二郡可考察籍贯郡守13人(次),来自北方中原的锐减为4人,其余9人,除长贵一 人为邛都本籍人外,均为北部巴蜀人士。可见,两汉中央王朝对西南中部今川、渝、滇、黔 毗邻地区的治理方略与北部巴蜀地区相比有了更大的变化,主要依托北部巴蜀籍贯人士进行 其控驭、治理。

南部益州、牂柯、永昌三郡见载12人(次),几乎全是北部巴蜀籍贯人士(尽管有1人为汉中 郡籍贯,但汉中原为巴蜀地,秦灭巴蜀后,“分巴、蜀置汉中郡”[1](《蜀志》))。两汉中 央王朝治理南部“西南夷”地区的政策,已是全权委托北部巴蜀人掌控南部边疆。

两汉王朝在治理西南地区各地推行的区域性不同政策,晋人常璩有一定认识。他说:“益 州以蜀郡、广汉、犍为为‘三蜀’。……然汉选蜀郡、广汉太守,每重德高俊。”[1](《蜀 志》)三郡同称“三蜀”,但北部二郡与靠南的犍为郡在郡守的选拔任用上有明显不同的用 人标准。这种区别,常璩已有认识。但是,他用“重德高俊”的个人品德标准来解释,就不 合当时实际。

从前三表的统计来看,两汉中央王朝在西南八郡所推行的北、中、南三地区域性用人标准 的不同,仍是西汉武帝开发“西南夷”地区确立的“各以地比”之治理方略的延续和完善。 汉武帝依托巴蜀开发西南边疆,主要依靠巴蜀人力与物力。而两汉中央王朝治理西南,则是 在北方中原人稳定掌握北部蜀郡、广汉、巴郡三郡的基础上依托西南本土的北部巴蜀人治理 西南南部边疆。从地域上看,呈现出北人治南,分区推进的鲜明特征:以北方中原人为主治 理西南北部巴蜀三郡。由此向南,以北部巴蜀人为主、北方中原人为辅治理中部犍为、越嶲二郡。再向南,则全由北部巴蜀人掌控边疆“西南夷”之地。这种由北向南,区域性的分 区治理方略,实则西汉武帝“各以地比”所谓“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其他比近给初郡” [2 ](卷三十,《平准书》)“依其次第,自近及远也”[3](《食货志》,颜师古《注》)治理方 略的延续、丰富和完善。

三、“各以地比”之治理方略的作用与成效

西汉武帝开“西南夷”之地所确立的“各以地比”之治理方略,在两汉中央王朝开发和治 理西南及西南边疆地区的三百余年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成效显著。兹以“治”、“乱 ”两方面叙述。

其一,先言“治”

对于汉晋时期原“西南夷”诸郡地方治理中政绩尤为突出的郡守,《华阳国志·南中志》 有概括性总结和记录,兹分别叙述益州、牂柯、永昌、越嶲四郡状况。

常璩在《南中志》记两汉益州太守政绩突出者凡四人:“平帝末,梓橦文齐为益州太守。 公孙述时,[据]郡不服。光武称帝,以南中有义。益州西部,金银宝货之地,居其官者,皆 富及十世。孝明帝初,广汉郑纯独尚清廉,毫毛不犯。夷汉歌咏,表荐无数,上自三司,下 及卿士,莫不叹赏。明帝嘉之,因以为永昌郡,拜纯太守。章帝时,蜀郡王阜为益州太守, 治化尤异,……始兴文学,渐迁其俗。”“梓橦景毅为益州太守。承丧乱后,民夷困饿, 米一斗千钱,皆离散。毅至,安集,后米一斗八钱。”据此段材料,这四名郡守特点鲜明, 各代表一种类型:西汉末年的文齐,属向慕中央,抗拒分裂,维护统一型;郑纯,居官“金 银宝货之地,毫毛不犯”,属“独尚”清廉型;王阜属传播华夏文化,教化夷民,移风易俗 型;景毅,则为安定社会,发展经济类型。此四人事迹,亦见载于南朝宋人范晔撰《后汉书 》,其内容大致相同,文齐事迹较《南中志》记录更详且有补充。汉末“西南夷”骚乱,“ 以广汉文齐为太守,造起陂池,开通溉灌,垦田二千余顷。率厉兵马,修障塞,降集群夷, 甚得其和。”文齐为太守,除维护汉中央大一统之外,更有发展经济,安定地方的突出政绩 。因其维护大一统,光武帝徵为“镇远将军,封成义侯。于道卒,诏为立祠堂,郡人立庙祀 之。”[4](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不特受朝廷嘉奖,更为益州郡地方夷民世代祀 奉。以上四名郡守均为镇守西南边疆政绩卓著者,所以常璩、范晔特书其功绩,留名史册。 此四人籍贯,全为与益州“地比”的北部蜀人。

“西南夷”数郡,位处边疆的还有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设置的永昌郡。《南中 志》云:汉晋时,永昌郡“太守著名绩者,自郑纯后,有蜀郡张化、常员,巴郡沈稚、黎彪 ,然显者犹鲜。”仅罗列了五人,全是北部巴蜀人。永昌郡第一任郡守广汉郑纯原为益州郡 守,在任“为政清洁,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献土珍,颂德美。天子嘉之,即以为永昌太 守。纯与哀牢夷人约,邑豪岁输布贯头衣二领、盐一斛 ,以为常赋,夷俗安之。纯自为都尉、太守,十年卒官。”[4](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 传》)永昌郡是汉中央王朝西南边疆最靠西的一个郡,原为“哀牢夷”地。该郡的设置,使 西南边疆疆域在西汉武帝开发的基础上得以扩大、拓展,把今滇西南的德宏、临沧、思茅、 西双版纳都纳入了东汉王朝版图,从而初步奠定了今天的西南边疆疆域。在这一开发过程中 ,永昌郡第一任郡守是北部蜀人郑纯,其后的政绩卓著者也全是巴蜀人。牂柯郡下, 《南中志》载汉晋时期“其郡守垂功名者,前有吴霸、陈立,后有汉中亮则、广汉刘宠、犍 为费诗、巴西马忠。皆著勋烈。”以上六名郡守,除吴霸籍贯不详外,余五人,四人为巴蜀 人,一为邻近蜀郡的汉中人,仍系“地比”之人。

纵跨今川滇两省的汉越嶲郡,据前表2统计,可考其籍贯郡守6人,除1人(长贵)为本郡人 士,1人为中原人外,余4人均北部“地比”之郡的巴蜀人。其中,巴人张翕、张父子事 迹犹为突出。据《华阳国志·先贤志·张翕传》(佚文)载:张翕任越嶲郡守“夷汉甚安其 惠爱,在官十九年卒,百姓号慕,送葬者千数。天子(安帝)嗟叹,赐钱十万,为立祠堂。后 太守数烦扰,夷人叛乱。翕子端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6]

两汉时期,以上4郡郡守政绩卓著者几乎全是西南北部巴蜀人,足见两汉中央王朝在开发西 南边疆地区所推行的“各以地比”之治方略成效显著。

第二,再言“乱”

据《华阳国志·南中志》《汉书·西南夷列传》《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统计,武帝 以后,从西汉昭帝至东汉灵帝的两汉时期,“西南夷”地区见诸记载的动乱共计17次。详见 下表:①

时间

动乱范围平乱者 史籍

昭帝始元元年益州、牂柯发“犍为、蜀 《汉书·西南夷传》

郡夷民反

郡奔命击破之”

《华阳国志·南中志》

昭帝始元3—4年 姑缯、叶榆反

吕辟胡“将郡兵

”击之,王平、

《汉书·西南夷传》

田广明大破益州。

成帝 河平中 夜郎、钩町、

蜀人张匡、陈立、 《汉书·西南夷列传》

漏卧夷互攻 何霸平定 《华阳国志·南中志》

王莽钩町、益州 廉丹“发巴蜀”

《后汉书·西南夷

夷民反 十余万击之 列传》

光武帝建武18益州、越嶲刘尚“发广汉

—19年 夷反

、犍为、蜀郡 《后汉书·西南夷

人及朱提夷”列传》

击之

明帝永平

姑复夷反“益州刺史

《后汉书·西南夷

元年发兵讨破 列传》

之”

章帝建初

哀牢夷反 “发越嶲、

元年 益州、永昌 《后汉书·西南夷

夷汉”讨伐 列传》

安帝永初 蜀郡三襄

(无载) 《后汉书·西南夷

元年 夷反

列传》

安帝元初 永昌、益州、

蜀人杨竦《反汉书·西南夷

五、六年 蜀郡夷叛

率军讨灭 列传》

《华阳国志·南中

志》

安帝延光 旄牛夷叛(无载) 《后汉书·西南夷

二年

列传》

桓帝延熹

蜀郡三襄夷 (无载) 《后汉书·西南夷

三年

寇蚕陵 列传》

桓帝延熹

犍为属国夷 益州剌史《后汉书·西南夷

四年

寇郡界 山昱击破之

列传》

桓帝

巴郡板楯 太守蜀郡赵

《后汉书·西南夷

数反

温恩信降服之 列传》

灵帝熹平

益州诸夷反 巴郡李颙 《后汉书·西南夷

五年 率板楯军 列传》《华阳国

讨平

志·南中志》

灵帝

益州夷复反 广汉景毅 《后汉书·西南夷

讨定之 列传》

灵帝光和

巴郡板楯 宣诏赦之、《后汉书·西南夷

三年

复叛

皆降服 列传》

灵帝中平

巴郡板楯 赵瑾讨平 《后汉书·西南夷

五年

复叛

之 列传》

17次动乱(武都郡氐人动乱不计入内),除3次无平乱状况记载外,其余14次可分以下数种情 况:其一,有7次是征发巴蜀地区兵力征讨,但其率军之人,或为朝廷委派大员(如武威将军 刘尚、水衡都尉吕辟胡等),或即益州剌史担任①;其二,以西南北部巴蜀人率军征讨4次。 以上两类情况总计13次。余下1次,“遣西园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4](卷八十六, 《 南蛮西南夷列传》)率军之人不明籍贯,所率之军不明来源,所讨对象为乘黄巾之兴而 复叛的巴郡“板颙蛮”。显然,所率之军应为北方中原之军。此为上表中的唯一例外。可 见,维护两汉时期“西南夷”地区稳定,平定西南边疆动乱的,仍主要依托巴蜀之军和巴蜀 之人。

就区域而论,14次动乱中,西南北部巴郡“板颙蛮”动乱为3次。其中1次由蜀郡赵温(巴 郡太守)以“恩信”化解,其余2次均由东汉中央王朝直接处理。这与表1郡守籍贯统计一致 ,汉中央王朝在巴郡奉行的是北方中原与“地比”之利的蜀地共同治理的方略。中部犍为动 乱,仅1次,其余均为南部益州、永昌、牂柯(偶有牵动中部越嶲)边疆数郡的动乱。这些 动 乱的平息者,均主要依靠西南北部的巴蜀军兵和巴蜀人。这种状况,与表3所统计的南部3郡 历任郡守几乎全是北部巴蜀籍贯士人一致。可见,西汉武帝大规模开发西南之后,无论是开 疆拓土式的疆域开发(如永昌郡),或“安边抚远”的维护、治理式开发,两汉中央王朝始终 依托巴蜀人开发和治理西南。正是在由北向南的渐进性开发中,积累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 、切合西南实际的“各以地比”之治理方略,即由北向南,以北治南。这套方略,与秦汉时 期西南开发格局的形成不无关系[7]。对汉晋以后的西南开发影响甚大,在中国古代相当长 的时期内,西南开发进程中北南向的开发格局以及在这一格局中北部巴蜀地区与巴蜀人的地 位和作用,均至为关键、举足轻重。从而更明显衬托出汉代“各以地比”之治方略的明智、 正确和卓有成效。

①沈犁郡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废,凡14年。汶山郡元鼎六年 设,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废,凡44年。

①武都郡氐人动乱不计入内。

①益州刺史率军征讨,征调本土之军,故不必明确其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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