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巴卡石碑及其学术价值_荷鲁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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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卡石碑形成于古代埃及努比亚王朝也即第25王朝,因其所立者为该王朝的法老沙巴卡(约公元前712—前698年)而得名。又因其碑文讲述的主要内容是古代埃及宗教理论,故亦称孟菲斯神学。孟菲斯神学因其为古代埃及人思想成就的最高表现,而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它是我们研究古代埃及宗教及其对希腊哲学影响的首选文献。

一、沙巴卡石碑概况

沙巴卡石碑是一块黑色的玄武岩石板,长138.5厘米,宽93厘米,碑文长132厘米,宽69厘米,现藏于大英博物馆。石碑的中央有一个很深的方形洞,在洞口处有11条向四周辐射的粗糙的沟纹。这是因为在托勒密王朝之后,人们不知道它的价值,而把它改造成了一个磨盘。石碑上的铭文自左至右书写,共有61个纵列和3个横行,或者说共有64行,其中第1行和第5行是空行。第1行只字未有的原因或许是纸草原稿在此处破损,抑或是这里正是纸草原文从右向左翻转的卷轴最外面的边①,而第5行的空白则主要是因纸草原稿在此破损得十分严重而无法恢复所致。

沙巴卡石碑文本是抄本,用铭刻体埃及语刻写,其原文是祭司体埃及语纸草,但已经残缺不全。事实上,现存的石碑文本、纸草原稿和碑文的思想渊源来自不同的时代:现存的石碑是法老沙巴卡于公元前710年刻写的;有损坏的纸草原稿可能是在拉美西斯时代(第19或20王朝,约公元前1295—前1075年)写成的②;而它的思想渊源却可以追溯到古王国时期的第5王朝(约公元前2500—前2350年)③。由于古王国时期的埃及语也即古埃及语在碑文中多有出现,因此一些学者据此推断该石碑应该刻写于古王国时期,而后被努比亚王朝法老沙巴卡盗用而成他自己的作品④。但是当今学者已经普遍认同,该石碑的确为沙巴卡所立,之所以出现大量的古王国时期的语言是努比亚法老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众所周知,努比亚王朝是一个极力推崇古王国文化的王朝。这是因为,作为来自埃及南部邻国努比亚的异族统治者,努比亚王朝的法老需要为其在埃及统治的正统性寻找依据。而把从孟菲斯普塔神庙中发现的该碑文的纸草原文用古埃及语的风格重新进行抄录,以此建立起努比亚王朝和古代埃及传统文化的联系,是努比亚王朝的法老为其统治正名的一个行之有效的举措。之所以选择这篇文献作为努比亚国王以正视听的有力武器,一是因为该文献是宗教文献,而在埃及所有文化形态中努比亚王朝最为推崇的就是埃及宗教;二是因为该文献所记述的神学思想可以追溯到古王国时期;三是因为该文献的所藏地孟菲斯是古王国时期的埃及首都,是埃及传统王权的发祥地。

二、沙巴卡石碑译文

沙巴卡石碑也称孟菲斯神学,因此,它的内容以孟菲斯神学为主,同时也对努比亚王朝时期的宗教仪式和社会政治状况有所反映。具体来说,该碑文包括六个部分的内容:

第1和2行:概述。对碑文的内容进行一般性的介绍,也就是编撰者对这篇碑文的原稿的发现过程和编写情况进行的介绍。

第3—6行:序。一个名叫坦恩的法老概括性地宣布了普塔神至高无上的地位。

第7—35行:神秘仪式。在神秘仪式上,地神盖博划分了荷鲁斯神和塞特神在埃及的统治区域。这一分疆而治的方案后来又发生了变化,上下埃及统一,并归由荷鲁斯一人统治,因其是普塔神的化身。

第48—52行:普塔神显现。法老再次宣称万事万物都是由普塔神创造出来的,换言之,是普塔神创造了世界。

第53—61行:孟菲斯神学。

第62—64行:王室驻地。孟菲斯是法老普塔·坦恩的城市。

沙巴卡石碑的完整译文如下⑤:

第一部分(第1和2行):

永生的荷鲁斯:伟大的两土地之主;两夫人:出色的两土地之主;金荷鲁斯:非凡的两土地之主;上下埃及之王:奈弗卡拉;太阳神之子:沙巴卡⑥,南墙的普塔所钟爱的,像拉那样永生。

该铭文由国王沙巴卡重新抄录于他的父亲普塔神之家⑦ 的南墙上,因为他发现这篇关于先祖们的铭文惨遭虫蛀,残缺不全,不能畅读,于是他对它重新进行抄写,使其较之早先的更加流畅,也使他的名字和纪念物永存在他父亲普塔神之家的南墙上。太阳神之子:沙巴卡,将此作品献给他的父亲——普塔·坦恩,从而使他获得永生。

第二部分(第3—6行):

他是伟大的普塔神,并拥有了一个伟大的称号:坦恩。他是使上下埃及统一的国王。【……】⑧。他自生了九神之首阿图姆神⑨。

第三部分(第7—35行):

地神盖博召集九神系,对荷鲁斯和塞特之间的争执进行审判,并且平息了争端⑩。盖博判决塞特为统治上埃及的上埃及之王,以他的出生地——苏城(11) 为他的居住地。盖博任命荷鲁斯为下埃及之王并且统治下埃及,以他父亲溺亡之地,即两土地的分界处为他的居住地。于是,荷鲁斯和塞特分疆而治,各为其政。阿延城(12),即上下埃及的分界之处,是他们讲和之地。

盖博对塞特宣布:“回到你的出生地去吧。”于是,塞特统治上埃及。盖博对荷鲁斯宣布:“回到你父亲溺亡之地去吧。”于是,荷鲁斯统治下埃及。盖博对两人宣布:“我将把你们分开,(让你们)分别统治上、下埃及。”随后盖博似乎对自己做出的判决感到后悔。于是,盖博改变自己第一次做出的判决,给予荷鲁斯全部的统治权,因为荷鲁斯是他的嫡长孙。盖博对九神系宣布:“我将做出一个决定,我的嫡长孙,荷鲁斯,他将是我唯一的继承人。”盖博对九神系宣布:“荷鲁斯是我唯一的继承人。”盖博对九神系宣布:“(荷鲁斯)可传位于他的后世子孙。”荷鲁斯,上埃及的豺狗之神。盖博对九神系宣布:“嫡长孙,荷鲁斯是‘道路的开拓者’(13)。”盖博对九神系宣布:“这个儿子,荷鲁斯的生日,就是‘道路开拓者’的诞辰。”

于是,荷鲁斯降临在这片土地上。他成为这片土地(14) 的统一者,并被赋予伟大的称号:坦恩,他的南墙,永恒之主。随后两个伟大的王冠在他的头上神奇地显现。他是被尊称为上下埃及之王的荷鲁斯,他在孟菲斯统一了两土地。芦苇和纸莎草被放置在普塔之家的门的两旁,这意味着荷鲁斯和塞特之间的争端平息下来,他们重修于好,停止争执。无论他们去向何方,终将在普塔之家握手言和。上下埃及得以平衡,这就是埃及。

【……】奥西里斯埋葬在索卡(15) 之家,【……】伊西斯和奈弗提斯没有耽搁。奥西里斯坠入水中之时,被伊西斯和奈弗提斯看到,(她们看着)他溺水身亡。荷鲁斯(16) 对伊西斯和奈菲尔缇斯喊道:“赶快抓住他,【……】。”伊西斯和奈弗提斯向奥西里斯喊道:“我们来了,我们抓住你,【……】。”【……】然后把奥西里斯拉回到岸上。在王室要塞里,去向【……】的北方。那里建立起王室的要塞,【……】。地神盖博对泰胡提女神(17) 说:【……】。盖博对伊西斯说:【……】。【……】。【……】。【……】。【……】。【……】。【……】。【……】。【……】。【……】。【……】。【……】(18)。盖博对伊西斯说:【……】。伊西斯邀请荷鲁斯和塞特前来。伊西斯对荷鲁斯和塞特说道:【……】。伊西斯对荷鲁斯和塞特说道:“请和好吧!”【……】。伊西斯对荷鲁斯和塞特说道:“当【……】,你们的生活将变得和睦。”伊西斯对荷鲁斯和塞特说道:“正是他擦干了你们的眼泪,【……】。”【……】。【……】。【……】(19)。伊西斯说道:【……】。【……】。【……】。【……】。【……】。【……】。【……】。【……】。【……】。【……】。【……】。【……】。【……】(20)。

第四部分(第48—52行):

集众神于一身的普塔:宝座上的普塔,【……】。普塔,【……】,众神之父。普塔·努(21),阿图姆之父。普塔,【……】,众神之父。普塔·努奈特(22),阿图姆之母。普塔,【……】,众神之父。伟大的普塔,九神系的心脏和舌头。普塔,【……】,奈菲尔·泰姆,在太阳神拉每天的呼吸之中。

第五部分(第53—61行):

一切源于心,一切源于舌,以阿图姆神的形象!看!伟大的普塔神,用他的舌与心脏给予所有的神以生命和卡(23)。荷鲁斯由他创造,托特神由他创造。力量来源于他的心,来源于他的舌,来源于他的肢体。他的心脏存在于所有神的躯体之中,他的舌存在于所有神的嘴里。因此,他给予所有的躯体以心脏,给予所有的神,所有的人,所有的畜类,所有的爬行动物,以及其他所有的生命以舌头。他们按照他心脏的意愿去思考,按照他舌头的命令而行事。通过阿图姆神的心脏、权威性的语言、牙齿、精液、嘴唇和手,九神系出现在普塔神的面前。通过精液和手指阿图姆创造出九神系中的其他神。九神因普塔神的牙齿和嘴唇而生,普塔神通过语言创造一切,给万物命名。通过呼唤名字,舒神和泰弗努特神得以诞生,而这对神又繁衍出九神系中的其他神。眼睛的视觉,耳朵的听觉和鼻子的呼吸都汇总到心脏,然后心脏给出每一个指令,并通过舌表达给众神。于是,普塔神的九神系形成。看!普塔神的每个旨意由心而生,由舌宣读出来。

于是,(普塔神给予万物)各种能力和各种特质。通过语言(普塔神)创造出所有的食物和其他供应品。他维护他所爱的正义,惩罚他所恨的邪恶。他把生命给予了和平,死亡给予了罪恶。他创造出所有的劳动技能和手工艺。他创造出胳膊的姿势,腿的动作以及其他所有的肢体活动。(这一切的创造活动都是)由心构想出来的,并由舌发出的语言来实现的。

于是,九神之首阿图姆说道:“普塔·坦恩,他创造了众神!”万物由他而来:食物、供应品、神圣的贡品和所有美好的事物。于是,托特神认识到并记载下他是最强大的众神之主。于是,普塔神十分满意于他创造的万物和他发出的所有的神圣语言。

看!他创造众神。他构筑城镇。他创建诸州。他封神设坛。他备下贡品。他建立圣所。他按他们各自意愿创造了他们的身躯。于是,众神进入他们各自的躯体之中,尽管他们的躯体或由各种木材制成,或由各种石料制成,或由各种泥土制成,或由其他材质制成(24),但是他们却都依赖于他(普塔神)而存在。于是,所有的神和他们的卡都汇集在他身上。

第六部分(第62—64行):

伟大的宝座(25) 使普塔之家中的众神感到满意。它是坦恩,生命女神的谷仓,它为两土地提供源源不绝的粮食,因为奥西里斯溺亡在它的水域之中。当伊西斯和奈弗提斯看到奥西里斯落入水中时,荷鲁斯指挥她们迅速地抓住奥西里斯,以阻止他溺水,她们马上听从指挥把奥西里斯拉回到陆地上。于是,奥西里斯在永生之主的照耀下进入一个隐秘入口,他升起在地平线上,并进入位于伟大宝座的拉神国度。他进入宫殿,加入到普塔·坦恩——时间之主率领下的众神之中。于是,奥西里斯在位于这片土地北部的王室要塞进入冥界,这个地方也是他来的地方。在他的父亲奥西里斯和相伴在他左右的众神的拥抱中,荷鲁斯最终成为上下埃及之王。

三、沙巴卡石碑的学术价值

沙巴卡石碑的学术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语言学价值:自从占格指出沙巴卡石碑在语言风格上属于第25王朝以来(26),当今埃及学界就少有人再把其归于古王国时期了。事实上,这篇铭文在语言上的古典风格曾误导了许多埃及学家,使他们相信它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而这一事实却恰恰表明,沙巴卡统治时期的书吏在古埃及语的使用上已经十分纯熟,且深受努比亚王朝复古主义文风的影响。很明显,书吏运用自己的语言知识重新改写了原文,并融入了一些当代的元素,例如碑文中出现的tanen“坦恩”这样的人名,是典型的努比亚语名字。正是因为碑文中的努比亚王朝的文化元素,占格才断定它是第25王朝的作品。另一位学者占克推断,在对该碑文进行编写的过程中,书吏使用了不止一个范本(27),换言之,所谓的原稿可能是由多篇文献组成的,而人们今天看到的只是其中的一篇罢了。据此,可以认为,沙巴卡石碑所使用的埃及语是古代埃及不同时期的语言的完美结合,是古代埃及语的集大成者(28)。

其次是神学价值:在古代埃及宗教发展进程中,在大部分时期里神学理论都处于多元并存的状态。但是到阿玛纳时代(约公元前1352—前1336年)之后,埃及的神学家们开始试图创建一种能够涵盖多种神学思想的高度凝练的神学体系,沙巴卡石碑上的孟菲斯神学正好帮助他们实现了这一理想。在沙巴卡石碑中,普塔神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创世神,他利用“阿图姆的形象”创造了整个世界。尽管孟菲斯的神学家们认为他们的语言造物方法,也即通过神的语言来创造万物的方法与埃及传统的赫利奥波里斯神学中体液造物方法相比更加完备,但他们却没有反对这种比他们更早的神学体系,而是将其合理地整合到孟菲斯体系中(29)。

再次是政治价值:沙巴卡石碑的最后一部分肯定了孟菲斯这座为努比亚法老加冕的城市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普塔是荷鲁斯的化身,而荷鲁斯是被加冕的法老,他就住在孟菲斯。该碑文进一步认为孟菲斯“使普塔之家中的众神感到满意。它是坦恩,生命女神的谷仓,它为两土地提供源源不绝的粮食”。

然而,沙巴卡石碑的最高学术价值却表现在哲学上。它所具有的哲学价值是埃及以往任何一种传统神学体系所不具备的,因为正是该碑文把埃及人神秘、前理性、无逻辑、无概念的思维方式,提升到了哲学层面。

该碑文能够体现其哲学价值的有如下三个部分。

第53—57行:标志主义:在这里对于普塔神创造万物的过程进行了描述,其中包括所有可能出现的神明和孟菲斯神学体系高于赫利奥波里斯神学理论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认识论观点。

第57—58行:自然哲学:该碑文在这里对自然主义哲学进行了充分的展示。

第58—61行:泛神主义:普塔神无处不在,万事万物都在其中。所以,普塔神即最高的天,也是最低的地。

1805年,通过私人捐赠,大英博物馆获得此碑。在此后近一百年的时间里,沙巴卡石碑一直无人问津。1901年,著名埃及学家布利斯特德第一次对其进行了整理翻译后,写道:“该铭文所阐述的关于世界的概念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猜测后来的理性观念在那个时期就早已存在。而此前人们普遍认为,这些概念是在相当晚的时候才由外国传到埃及的。所以,希腊传说中的埃及哲学的关于世界起源问题的记述可能是真实可信的,它的可信度远不止人们近年来承认的那些。……在后来的希腊化世界里有一个十分流行的习惯,就是对埃及的神明做出哲学上的解释。现在看来,它在古埃及早已有之,并且比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出生的那天还要早。而且极有可能的情况是,首先在埃及人的启发下,希腊人才开始了对于他们自己的诸神做出解释的习惯。”(30) 自此,沙巴卡石碑的哲学价值才为世人所知。近百年后,该石碑的哲学价值仍然被学者们所认可。茅滋认为:“孟菲斯神学是创世的颂歌,它让我们坚信正是神的语言创造了世界。”(31) 哈尔进一步认为:“不可否认,孟菲斯神学是一篇具有非凡意义的文献,它通过集中描述造物主的精神世界和思想在语言中和现实世界中的体现,清楚地把创造的伟业归于智力和意志。出于这个原因,人们普遍认为这一神学理论是《旧约·创世纪》和《旧约·约翰福音》的思想渊源。”(32)

事实上,沙巴卡石碑的最大价值体现在它所记载的孟菲斯神学对希腊哲学的影响上,其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世界起源上孟菲斯神学对希腊哲学产生了影响。希腊自然哲学家米利都的泰勒斯(公元前624—前545年)把水看做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是自然哲学中的第一原则,而地球则被看做是水上的漂浮物。在他之后,还有人分别提出火(赫拉克里特,约公元前500年)和空气(阿纳克西曼尼,约公元前585—前525年)是物质的起源(33)。

在以赫利奥坡里斯和赫尔摩坡里斯为代表的古代埃及传统创世理论中,“努”是原始瀛水和众神之父,是宇宙的起点。由于它存在于时空之外,所以它是世界真正的开端。这种先于创世而存在的海洋被认为是没有个性且毫无生气的,它是黑暗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没有边际的混乱的世界。在无边的海水之中,原始山丘凸显出来,创世之神阿图姆也随之出现在山丘之上。于是,创世活动就在这无边的原始海洋中展开了。

孟菲斯神学把普塔等同于“努”——被传统创世理论所认同的创世之神阿图姆诞生的原始瀛水,这就使普塔神的诞生先于创世神,也就是说它是通过把普塔当成阿图姆的创造者来构建埃及神学体系的。

与泰勒斯的水是万物之源相对立,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前500年以后)认为万物存在的根源是“数”。根据他的观点,整个世界是由数与量的种种组合而来的,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但是世界万物“数”的属性却始终不变。因此“1”是万物的根基和世界的本源,而“10”则代表完美世界。

世界的本源就是一列数中的“1”,或首要原因,这一点在孟菲斯神学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世界形成过程中阿图姆创造了空气之神舒和湿气之神泰弗努特,并进而扩展到九神,随后他们又创造了整个世界,其数学公式就是0→1→2…9=世界万物。埃及神话中九神一组的结构以及由法老维系的和谐与统一,能让人联想到由被赋予神性的国王统治的金字塔式的社会秩序。在这里,国王被看作是创世神唯一的儿子,即九神一组+国王=十人一组,也即完整的世界。

米利都的阿纳克西曼德(约公元前611—前547年)认为“无极”是宇宙中永恒的第一法则。在“无极”或“无限”中,两种对立的自然力量,也即内部的湿气或冷与外部的干燥或热发生碰撞,并最终产生了世界。

在古代埃及赫尔摩坡里斯神学体系中,创世前的世界被描绘成八个代表混乱的神,即著名的八神一组,它们是原始瀛水努及其配偶纳奈特;原始的无形的事物无限扩展的胡和他的配偶浩海特;“黑暗”的库克和他的配偶靠克特;以及展示了无形和无法感知的混乱的“隐藏者”阿蒙和他的配偶阿蒙奈特。创世之后,代表着混沌的八神系仍然存在,就此形成了他们与创世后的秩序之间的对立。而在孟菲斯神学中,“无极”是通过普塔神的无所不包的天性来表现的:他可以是努、阿蒙·拉、泰弗努特,以及世间所有的其他的神。

第二,在对立法则上埃及人和希腊人也有相似之处。在前苏格拉底哲学时期,对立的法则在解释创世过程中的事物状态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冷和热的对立统一是典型的米利都人的观点。这种对立是生命的力量,它们彼此斗争,不断地引发周期性的危机、恐惧和变化。

在古代埃及思想中,不论是政治还是神学都建立在和谐的双重对立的基础上:两土地统一于一个法老,荷鲁斯与塞特战斗后的安定和平,丧葬习俗中和谐相处的今生和来世,拉神的日与夜的航程,阿蒙的神秘和显现。另外,在孟菲斯神学中,普塔神的神圣秩序包括创世前的八神系和创世后的九神系,以及思想和语言之间的同步性。这种二元论可以追溯到早王朝时期,它是成对对立事物的矛盾和和谐的整体,能够通过一种超常的因素来获得实现,在前理性的思想方式中,这个超常的因素就是法老。

第三,四种自然元素理论同时存在于两个哲学体系之中。希腊哲学中土、水、气、火四种自然元素中存在着矛盾对立:火和空气都是活跃的元素,都是暖的,火是干的,而空气是湿的。相反,水和土是被动的和冷的,水是湿的,而土是干的。

在孟菲斯的宇宙进化论,以及天文学、建筑学和仪式主义中,土、水、气、火这四种元素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宇宙起源于创世之前的原始瀛水,创世的开始和基础是从水中涌现的原始山丘,它是天地之间的一道火光石化的产物,而且太阳被看做是光产生的最微妙的元素。这四种元素是构成围绕在人间神圣物体如金字塔、神庙、国王宝座、棺木周围的基本元素,它们在人类的各种仪式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并被称作“荷鲁斯”的四个儿子,每一个在丧葬习俗中都有自己的职责。

第四,两个哲学体系都提出物质永恒的理论。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80/370年)认为,无不能生有,所以世界的基本组成部分必须是一直存在的。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384—前322年)提出了物质永恒存在的学说。他认为,由于物质、运动和时间是永恒的,所以世界也是永恒的。

在古代埃及思想中,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是永恒不变的,而且早在创世之前它们就业已存在。存在于创世之前的混沌状态下的八位神,在创世之后依然存在。尽管它们是静止不动的,但它们却是无所不在的。此外,在创世之初,阿图姆可以被看做是一个原子,它发生裂变,产生了宇宙空间。而且这种个体裂变的第一时间也处于永恒不变的状态,因为阿图姆每天都将从原始瀛水“努”中再现。

第五,孟菲斯神学和希腊哲学都认为世界是有秩序的。从毕达哥拉斯开始用数学的视角观察世界以来,希腊人一直热衷于对于世界的结构和组织的研究。柏拉图认为世界具有金字塔形的结构,创世神居于这个结构的顶端,它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宇宙形式。

在孟菲斯神学中,普塔神就是无所不包的存在:在创世之前他以普塔·努的形式存在,在创世之初他以阿图姆的形象创造万物。从某种意义上讲,普塔代表了一种“全宇宙的公式”,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世界都归他统治。并且他存在于所有的男神和女神之中,存在于所有信奉他的虔诚的个人心中,即普塔是一个神,也是全部的神。

第六,无论是埃及人还是希腊人都认识到了思想和语言/道具有创造性。赫拉克里特认为,在自然界中隐藏着和谐,它与神圣法则以及逻各斯(logos)或道一起统治着世间万物。而柏拉图则认为,世界被赋予了一种完美的精神。它在思想和自然界之间进行调停,从而产生生命、行动、秩序和知识。

孟菲斯神学中的理性部分证明,早在希腊人之前,埃及人就知道了思想和创造性语言。运用他的思想和语言,普塔神创造了世间万物。

四、余论

根据上述存在于两种思想体系之间的诸多一致性,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孟菲斯神学对希腊哲学产生过影响是确定无疑的。然而,这是否就此可以表明希腊哲学是埃及神学思想的复制品呢(34)?

在公元前670年左右,也即希腊的古风时期和埃及的第26王朝,希腊刚刚从黑暗时代中走出来,正处于寻找新的发展模式的阶段,于是,第26王朝时期的埃及便成了希腊人最好的学习榜样。而事实上,希腊人对于埃及文明的接受也是一种对其往昔文明的纪念。因为当希腊的旅行者回到家乡,讲起埃及的国王、纪念碑以及在这个宗教国家里早已约定俗成的仪式和节日的时候,人们发现,这些与克里特文明十分相似。或许正是由于当时希腊人的记忆中还留有克里特文明的印记,才使他们能够认同埃及人的思想。不管怎样,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希腊人的确掌握了丰富的关于埃及的信息资料。《亚历山大里亚的赫耳墨斯主义》写道:“认为古埃及和古希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文化借鉴与被借鉴的观点是不准确的。这种关系的最恰当的描述应该是认同(approbation)。”(35)

东地中海地区的其他文明,如腓尼基、巴比伦、赫梯、犹太等文明,这些文明也对希腊在这些地区的游历者们产生了影响。但是据目前我们所看到的资料显示,作为哲学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它们没有像埃及那样,对希腊哲学产生明显的影响。

尽管货币的发明、元音字母表、天文学是希腊人从其他文明中借鉴来的,但是对于精神世界的重视,也即真理与审判、具有创世性质的神圣的语言、带有魔力的仪式、经文和对话,都能够在埃及思想体系中找到根源。埃及人的思想体系接近于希腊哲学对宇宙创造以及人在其中的位置的理解,在埃及思想体系中这些问题是通过各种文献予以解答的:如阿蒙颂诗是一部成熟的宗教文学;阿吞颂诗宣扬了一种自然主义的思想;普塔霍特普教谕是一部圣贤的语录;怪兽颂诗则是一部类似于现象学的作品。

总之,博学的古希腊人把孟菲斯神学中所体现出来的认识论方面的神秘的、前理性的思想成分加以利用。但这绝不是简单的被动的照抄照搬,而是在认同埃及文化基础上的主动接受。然而,在通过接受和认同埃及宗教思想,进而搭建起他们自己的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主义和数字象征主义的思维体系框架后,他们便走上了独自发展的道路。于是,我们看到了希腊人在公开辩论、抽象思维和演绎逻辑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这些在古代埃及和东地中海其他地区的文化中都是缺失的。一言以蔽之,希腊哲学能够于公元前6世纪在爱奥尼亚出现,埃及思想起到了决定性的但不是唯一的催化剂的作用(36)。

注释:

① K.塞特:《大英博物馆藏沙巴卡石碑上的孟菲斯神学研究》(K.Sethe,“Das‘Denkmal memphitischer Theologie’der Schabakostein des Britischen Museums”),《古代埃及历史和文化研究》(Untersuchungen zur Geschichte und Altertumskunde yptens),莱比锡1928年版,第10卷第1部分。

② 布利斯特德认为原稿形成于第18王朝。J.H.布利斯特德:《一位孟菲斯祭司的神学》(J.H.Breasted,“The Philosophy of a Memphite Priest”),《古代埃及语言和文化杂志》(Zeitschrift für yptische Sprache und Altertumskunde)1901年第39卷,第54页;而法兰克弗特则把原稿的时间猜测为早王朝时期。H.弗兰克弗特:《古代埃及宗教》(H.Frankfort,Ancient Egyptian Religion),纽约1961年版,第29页。但是当代的学者趋向于认为它是拉美西斯时代的作品。

③ H.占克:《沙巴卡石碑》(H.Junker,“Die Güterlehre von Memphis”),《普鲁士科学研究论文:哲学历史部分》(H.Abhandlungen der Preus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Philosophisch-historische Klasse),柏林1939年版,第23页。

④ 在当代的埃及学大家中,仅有格瑞玛尔继续把这篇铭文归于古王国,N.格瑞玛尔:《古代埃及史》(N.Grimal,A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牛津和剑桥1992年版,第28页。

⑤ 本译文所用原始文献的版本为顿根发表于2007年的《孟菲斯神学——古代埃及思想体系中的诗性一神教、创造性语言和一主神教》(Wim van den Dungen,“the Memphis Theology-fugal monotheism,creative speech & pan-en-theism in Ancient Egyptian thought”),www.maat.sofiatopia.org/memphis。原始文献翻译则参考了J.A.威尔逊:《孟菲斯的创世神学》(J.A.Wilson,“The Memphite Theology of Creation”),J.B.普瑞查德:《古代近东:铭文和图片选集》(J.B.Pritchard,The Ancient Near East:An Anthology of Text and Pictures),普林斯顿1958年版,第1—2页;H.弗兰克弗特:《古代埃及宗教》,第24—32页;J.H.布里斯特德:《古代埃及宗教和思想的发展》(J.H.Breasted,Development of Religion and Thought in Ancient Egypt),宾夕法尼亚1972年版,第42—48页;M.利克泰姆:《古代埃及文学》(M.Lichtheim,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第1卷,加利福尼亚1975年版,第51—57页;J.P.艾伦:《埃及的创世说:古代埃及创世哲学》(J.P.Allen,Genesis in Egypt:The Philosophy of Ancient Egyptian Creation Account),新哈芬1988年版,第43—44页。

⑥ 古代埃及的国王有五个王名,它们是荷鲁斯名、两夫人名、金荷鲁斯名、上下埃及之王名和太阳神之子名。五个王名中只有后两个加王名圈,同时,这两个王名也是最常见的。

⑦ 意指位于孟菲斯的普塔神庙。普塔是孟菲斯城的主神。

⑧ 第5行破损得十分严重,以至于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恢复的痕迹。

⑨ 这段铭文是对普塔神至高无上权利的宣称:普塔神是坦恩。他是埃及的国王,因为荷鲁斯是他的化身。他是自生的创世神,创造出来其他所有的神。但是在古代埃及传统宗教体系中阿图姆是创世神,阿图姆自生出空气之神舒和湿气之神泰弗努特,此二神生出天神努特和地神盖博,努特和盖博又生出奥西斯神、伊西斯神、塞特神和奈弗提斯神。此九位神构成了九神系。

⑩ 在埃及神话传说中,奥西斯和伊西斯是一对夫妻,而塞特和奈弗提斯是另一对夫妻。塞特觊觎他的兄长奥西里斯的王位,并用诡计害死了奥西里斯。奥西里斯在其妻子伊西斯和他的另一个姐妹奈弗提斯的帮助下得以复活,并与伊西斯生下他们的儿子荷鲁斯。荷鲁斯长大后,在其母伊西斯的帮助下替父报仇,与其叔父塞特展开了争斗,并打败了他。

(11) 苏城(Su)位于上埃及,也即埃及南部,与赫拉克里奥坡里斯城(Heracleopolis)毗邻。

(12) 阿延城(Ayan),位于今开罗城的对面。

(13) “道路的开拓者”是埃及语短语Wep-waut的译文,它是豺狼神的名字。在这篇铭文中,荷鲁斯神和豺狼神合而为一。

(14) 意指埃及。

(15) “索卡”(Sokar),也即普塔神。

(16) 这里的荷鲁斯不是奥西里斯和伊西斯的儿子,而是他们的另一个兄弟。天神努特和地神盖博除了生育了注释2中提到的那四位神外,还生育了第五位神,这就是荷鲁斯。由此推论,这个荷鲁斯是该铭文中与普塔合而为一的荷鲁斯的叔父。

(17) 古代埃及宗教神话中的正义和真理女神。

(18) 从25a行、25b行到35a行,铭文破损十分严重,以至于无法恢复。

(19) 从33b行到35b行,铭文破损。

(20) 从36行到47行,铭文同样破损十分严重。

(21) 在古代埃及传统宗教中,努(Nu)是创世之前的原始瀛水,创世之神阿图姆从中诞生。但在该铭文中,普塔等同于原始瀛水努。

(22) 努奈特(Naunet)为原始瀛水努的配偶。

(23) 在古代埃及宗教中卡(ka)是指与肉体相对立的精神。

(24) 这里的用各种材质制成的身躯是指为神造的雕像。

(25) 意指孟菲斯城。

(26) F.占格:《所谓的孟菲斯神学写作时代的错误勘定以及埃及神学对混乱的埃及后期历史的贡献》(F.Junge,“Zur Fehldatierung des Sog.Denkmals memphitischer Theologie oder der Beitrag der yptischen Theologie zur Geistesgeschichte der Spzeit”),《德国考古研究所报告》(Mitteilungen des Deutschen archologischen Instituts),美茵兹1973年版。

(27) H.占克:《沙巴卡石碑》,第23页。

(28) 埃及象形文字有三种文体,即铭刻体埃及语、祭司体埃及语和世俗体埃及语。其中铭刻体埃及语按照时间顺序又分为古埃及语、中埃及语和新埃及语。

(29) 古代埃及有三个最具代表性的神学体系,即赫尔摩波里斯神学、赫利奥波里斯神学和孟菲斯神学,前两个被称为传统神学。赫尔摩波里斯神学侧重于创世之初世界的描绘,混沌之时的八神系,也即八神一组就存在于这一神学体系中;而赫里奥波里斯则描述了世界的创造过程,在这一神学体系中,阿图姆是创世之神,并由此组成了九神系,或九神一组;孟菲斯神学,也即本文正在讨论的沙巴卡石碑,不仅包括了上述两个传统神学的主旨,而且还对它们进行了发展完善。

(30) J.H.布利斯特德:《一位孟菲斯祭司的神学》,第54页。

(31) S.茅滋:《古代埃及宗教》(S.Morenz,Egyptian Religion),纽约1996年版,第172页。

(32) T.哈尔:《铭记奥西里斯》(T.Hare,Remembering Osiris),斯坦福1999年版,第178—179页。

(33) 本文关于希腊哲学部分,均参考E·策勒尔著,翁绍军译:《古希腊哲学史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赵敏华:《西方哲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4页。

(34) 目前,学界把希腊哲学当成埃及宗教思想的复制品的观点称作“非洲中心说”或“外来文化说”:詹姆斯在《外来的遗产》一书中这样写道:“……包括古埃及人在神学上、宇宙论和哲学上的观点……就好像孟菲斯神学是希腊哲学,或者早期科学的思想源头,所以它也是现代科学的思想基础。”G.G.M.詹姆斯:《偷来的遗产》(G.G.M.James,Stolen Legacy),垂吞1992年版,第139、145页。在《黑色雅典娜》中,伯奈尔也有类似的评论:“……证明埃及人在抽象的宗教方面进行思考的文章早在八十年前就已发表,但是少有人注意。此证据来自一篇名叫孟菲斯神学的文献,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三千年代。”M.伯奈尔:《黑色雅典娜》(M.Bernal,Black Athena)第1卷,新泽西1987年版,第140页。与“非洲中心说”相反,以莱弗考维茨为代表的学者则持“希腊中心说”。在《并非来自非洲:把神话当成历史,非洲中心论是如何辩解的》一书中,她写道:“亚里斯多德并没从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书籍中窃取任何的知识,并把它们转化成自己的思想,也没有别的希腊哲学家从埃及人身上吸取任何思想,因为即使他们来到了埃及,他们也不能向处于神秘体系中的埃及祭司们学习。所以,在希腊文化与埃及思想中存在的相似性并不能证明或暗示希腊学者从亡灵书、孟菲斯神学或者其他埃及资料中剽窃了古埃及人的思想。”M.莱弗考维茨:《并非来自非洲:把神话当成历史,非洲中心论是如何辩解的》(M.Lefkowitz,Not Out of Africa:How Afrocentrism Became an Excuse to Teach Myth as History),纽约1996年版,第150页。

(35) Wim van den顿根:《亚历山大城埃及的希腊化和赫耳墨斯主义》(Wim van den Dungen,“Alexandro-Egyptian Hellenism & Hermetism”),http://maat.sofiatopia.org/hermes2。

(36) 除埃及思想体系外,米诺埃文明和迈锡尼文明也对希腊哲学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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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巴卡石碑及其学术价值_荷鲁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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