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现实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商业银行论文,现实论文,股份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商业化过程更多地停留在技术层面,产权制度改革依然未有实质性突破。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改革的结果难以预期,使改革者在时机不是很成熟时不敢贸然采取行动;二是理论上无法找到股份制同样可以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依据。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改变四大商业银行仅游离于表层改革的状况,从而使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本文正是以此为使命。
一、世纪之交的机遇
整个90年代,股份化改造在国有企业中展开。可直到现在,许多所谓的股份制企业仍在无情地市场中痛苦挣扎,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革只作了表面文章,即在形式上确立了股份制,而实质上依然延续了计划体制下的企业运作理念,使股份制有其名而无其实,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股份制所蕴含的先进的企业治理机制。
股份制从其产生到现在已形成了一个软、硬件有机结合的系统。在硬件上,它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相对完备的证券市场、资本市场、人力资本市场等;软件上,它确立了源自多元产权主体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在此基础上,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要件且贯穿制衡原则的法人治理机制得以产生,加之外部市场和法律规范的压力,使得委托——代理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兼顾了各方经济人的利益。同时股份制使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资产、收益、风险、监督呈现社会化。(注:曾康霖:《再论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商业银行》,《金融研究》1999年第9期。 )
正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国有四大银行的商业化过程更多地停留在技术层面。如我们引进了资产负债管理,这里的资产与负债已不同于其本义,而是“软资产,硬负债”;风险管理中,由于银企关系全面扭曲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的加大,已危及到了金融业赖以生存的信用基础,这已远非风险管理的几条原则所能解决。在内部管理上,并未赋予稽核者以超然的地位,财务体系混乱,信息的传递并未因硬件的升级换代而使失真度下降,组织体制与人事管理与行政机关采用类似的模本。所有这些说明,四大银行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并未引进这些先进管理方式所依赖的制度基础——股份制。伴随着这些舍本求末的措施,国内外金融形势的演进已把国有商业银行逼到非股份化不可的地步,表现在:
(一)特殊的产融结合制度其效应已不再
从50年代工业化开始到现在,我国实现了特殊的产融结合制度,其中,50年代到“拨改贷”之前,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绝大部分来自财政拨付,专业银行充其量不过是企业的“出纳”而已,即以“强财政,弱金融”来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改革初期,为了化解居民付出改革成本时的阻力,政府通过扩权让利的方式给居民支付改革的预期收益,这种政府的“透支策略”因国民收入的分散化而削弱了中央财政的实力,直接导致了改革后劲乏力,1984年的“拨改贷”是其显著的标志。“拨改贷”之后到现在,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是国有银行)开始强化,1993年,金融支持首次超过了财政支持。在理论上,银行的资金比财政资金有如下的优势:(1)银行的资金较之财政资金收入约束小, 且金融资本具有信用创造功能;(2)银行与财政的资金汲取成本, 前者明显小于后者;(3)金融支持能促使企业加强预算约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可事实上,银行资金的上述优势变成了新问题产生的源头。由于国民收入的分散化,银行中资金来自储蓄的数量剧增,目前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六万亿人民币,约占四大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0%左右。随之而来的是利息支出的上升,但由于资金流向的人为干预,国有企业依然成了最大的受益者,然而由于体制等深层次原因,国有企业的资金投入产出比并未给人任何惊喜,这实际使银行由于“软资产,硬负债”的局面而积累了足够大的风险。根据国家公布的数字,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大约有近二万亿元坏账,占其贷款总额的25%,其中大约有6%到7%是无法收回的。
银行业在现代国家中日益显现的作用及几次惊心动魄的国际金融危机,要求我国应毫不迟疑地分散风险,而股份制的四个社会化恰恰符合这一要求。不仅如此,股份制也有助于我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业向市场融资的产融结合制度。
(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内在要求
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了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处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不良贷款。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减轻了四家商业银行的压力,使其可以轻装上阵,积极推进商业化进程。而问题恰恰就在于四家公司剥离的不良贷款属于商业银行存量问题,如果商业银行不就其原有体制进行实质性变革,那么谁也无法保证其不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增量,如此以来,四家公司成立的意义将大打折扣。可见,抑制新的不良贷款滋生应是四家公司成立后对商业银行改制所提出的迫切要求。
(三)加入WTO,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更加迫切
1998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 这一协议的签署,扫清了中国入世的最大障碍,大大推进了入世的进程。就银行业而言,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在面对国外强手的竞争中维持国有银行的生存空间。众所周知,加入WTO以后,国有商业银行的超然垄断地位、 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源自多元目标的行政干预及对境外银行所设的进入壁垒将失去存在的基础。这不得不使人担忧,在现有体制下仅国有企业问题已疲惫不堪的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去直面国外强手的挑战,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将如何消化已有不良贷款存量的同时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增加。
事实证明,股份制下由于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得以确立,产权边界更加明晰,产权约束更趋硬化,使以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全新经营机制能真正建立起来。一方面,可在《巴塞尔协议》的制约下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系列景气指标趋于正常,从而建立不良信贷的内部消化机制;另一方面,可配合资产管理公司这一制度创新,使其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的作用,运用催收、债转股、证券化、拍卖等方式消化已剥离出的巨额不良资产。这样,在存、增两方面的明显效应使股份制推行不容置疑。
二、新理论视角下的思路
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份制本身这一层面,还要站在更高的视角下审视。强调分工与专业化对经济发展影响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杨小凯、威尔思),作为古典经济学灵魂在现代躯体上的复活,其主要观点认为:经济学关心的重点是资源和稀缺性程度如何可以被人类的经济活动所减少,而非新古典经济学所关注的稀缺资源如何进行优化配置,为此该学派从古典经济学所主张的专业化与分工出发,运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全方位论证了经济学主题,得出“分工专业化可以增加整个社会获得知识和积累知识的能力”,从而降低了资源稀缺性程度对人类的制约。但分工与专业化程度的演进又伴以交易费用的提高,那么如何在专业化所带来的好处与交易费用之间进行协调?该派继而认为,自由竞争、自由择业、自由定价的市场能利用分工的网络效应。(注:分工网络效应指的是:每人选择他自己的专业化水平的决策不但影响到他的生产率,也决定他人专业产品的市场大小,因而也影响他人关于专业人的决策及他人的生产率,这一点也可推及法人。)限制交易费用的增长,并最终使分工经济(不同于新古典学派的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大于交易费用,从而增进社会福利。
上述论点给我们讨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以很大的启示,因为“只有当交易费用出现时,产权结构的差异就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意义。”事实上,不同产权结构的背后就是不同的专业化和分工水平、模式。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支持政策的需要由人为分工而产生,经过近20年的经营也呈现出一定的专业化,但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使这一“专业化”与我们前面提到的“专业化”内涵迥然不同。我们知道,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下,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缺位,这本身就破坏了委托——代理机制中的基本要求,使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的自利行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非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权责可以明确。另外,国有独资使四大商业银行的目标呈现多元化(如:救助国有企业;老少边穷贷款;粮食流通体制贷款等)。不仅如此,企业内部分工亦呈现出随意性和主观性。推而广之,社会的分工与专业化同样是无序和低水平的。可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特殊的产权结构下,引申的多元化目标使银行作为社会分工的整体专业化及内部分工的职能专业化双双降低,而且目前四大商业银行的状况,在事实上支撑了此种专业化所带来的好处无法抵消庞大而复杂的交易费用的观点(见表1)。
表1 美、英、德三大银行与我国四大商业银行财务状况比较
(亿美元、%)
银行名称
总资产 第一级资本 资本资产率 税前利润
中国工商银行 3912.13222.13
5.68
4.17
中国银行 2990.07147.12
4.92
4.25
中国建设银行 2031.16 59.88
2.95 12.15
中国农业银行 1900.95 48.02
2.53
0.95
花旗银行 6686.41418.89
6.26 92.69
汇丰银行 4846.55293.52
6.06 65.91
德意志银行
7325.34186.80
2.55 47.13
银行名称
资本收益率 资产回报率 资本充足率
中国工商银行 2.50
0.119.52
中国银行 3.40
0.14
10.39
中国建设银行 21.20
0.60 n.a
中国农业银行 2.00
0.05 n.a
花旗银行 29.4
1.39
11.43
汇丰银行 23.2
1.36
13.60
德意志银行25.3
0.64
11.50
注:①表中财务数据除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为1997年12月的数据外,其余均为1998年12月的数据;
②资本资产率=资本/资产×100%, 资本收益率=税收利润/资产×100%,资本回报率=税前利润/资产×100%。
资料来源:The banker,July 1999,Top 1000 World Banks.
以上的论述说明,我们必须在优化分工与提高专业化上找到突破口。本文认为股份化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如果遵循可行而缜密的思路,可促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实现质的飞跃,理由如下:
第一,在股份制下,产权的单一结构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多元产权主体所形成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商业银行经济人本性的恢复,从而降低非经济目标在总目标中的权重。
第二,股份制下,法人治理机制的软、硬件得以满足,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要求将成为富有弹性的专业化水平与模式的调控器;从内部分工角度看,除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有更高的专业化要求外,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同样面临动态分工及服从于银行经营战略的专业化要求。当然,市场(注:杨小凯认为市场的功能是恶治恶,用人们的行为限制它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和法人治理机制同时将分别对上述两个角度产生的交易费用进行限制。这些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机关式管理”所无法达到的(见表2)。
表2 十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资产 所有者
税前 资产利 资本利
总额 权 益
利润 润率%
润率%
交通银行 483923326.7
0.5511.4
招商银行 1500 8220.0
1.3314.3
中信实业银行 1336 80
20.20
1.5025.1
广东发展银行 1031 4713.0
1.2627.7
浦东发展银行 875 3911.6
1.3329.8
光大银行 752 61 8.5
1.1314.0
华夏银行 500 30 5.0
1.0016.6
深圳发展银行 394 29 4.9
1.2416.8
福建兴业银行 343 35 3.5
1.02 9.9
民生银行 252 13 2.4
0.9518.4
总计11822649
115.6
0.98
18.43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1999年11月。
三、现实条件下的改革难点及其解决途径
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化改造必须立足于现实情况,否则,任何精致的设想都有可能产生无法预期的后果,本文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的难点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认识难点
这可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目前对股份制本质的把握依然停留在理论家的头脑中,业界很多人或有心无力,或有力无心,总之实际中的银行商业化或股份化有其名而无其实;另一方面,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暴露出的问题,使人们将罪责加之于股份制本身,而不去追究我们的股份制本身,而不去追究我们的股份制改造是否真正体现了股份制的内涵。两方面的合力形成了改革的认识难点。
认识难点的解决属于股份制展开的基础性工作,在股份化之前,必须在决策层与操作层进行股份制理论的普及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测试达标;在股份化的过程中,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督导团,对改制单位进行实时监控。
(二)现实难点
四个AMC仅仅是购买了四大银行中通过出售、转让、置换、 证券化、打包处理、债转股等方式预期可以收回的帐面不良贷款,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坏帐,依然要靠银行内部的呆、坏帐准备金进行冲销,但银行目前的财力往往无法承受这么巨大的开支。故此,可对呆、坏帐进行“冷处理”,即暂时冻结,并及时以实质性产权改革跟进,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以后,国有资产撬动的来自市场的民间资本对先前的冷处理的呆坏帐进行冲销。
(三)配套改革的难点
我国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各项制度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但由于改革的目的不明确,各项制度很大程度上各自为政、配套性差。股份化改造是银行产权制度的实质性飞跃,那么现有的许多制度,如稽核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必须有大的动作才能适应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同时在银行外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人力资本市场等必须加快完善,法律法规的出台必须兼顾及时性和前瞻性,央行亦必须逐步向间接调控的思维转变。
(四)清产核资及股权划分的难点
历次企业改制显示,清产核资往往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合法”方式。因此,这次清产核资必须严格把关,聘用国内外资信好、影响大的资产评估机构来进行,以尽量减少国家的损失,并给银行输入新鲜的“血液”。同时,股份认购者的身份及国有股份的地位也是这次改革的难点,在理论上,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认购股份,但事实上由于国内个人投资者多,机构投资者少,导致短期行为严重,而且国外投资者的参股可行与否似乎在国内仍未达到一致。另外,国有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不符合改制的初衷,很多专家学者已就国有股的相对控股地位达成一致,但相对到怎样一种程度仍无定论。笔者认为,“国家金股”(注:即给国家股赋予一种特殊的价值和身份——具有不贬值和管理上的特权,这种特权可以股份制金融企业的主要财产处置、管理变更、兼并和其他企业的重大变动时期行使,以解决非国有出资者担心不能掌握股权而产生的其他问题。)(王琦,1999)的设置是可行的,它一方面使政府拥有特权;另一方面政府又可以选择不去行使这些特权,即通过契约约束政府干预的随意性,而同时又使政府有资产收益的满足感。
四、股份化的基本思路建议
(一)股份化过程中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中央银行的地位。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居于“最后贷款人”的地位,是整个社会信用的最后防线。这两个“最后”说明,它不必事无巨细地干预商业银行的行为,而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地位发挥维护市场游戏规则的作用,使股份化商业银行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在前面的产融结合制度演进的回顾中,我们知道,从财政支持到银行支持,不仅没有使国有企业迎来第二个春天,反而削弱了财政实力,积累了巨大的金融风险。只有市场能通过大众的市场风险偏好者来分散这些高度集中的巨额风险存量。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
3.政策性金融业务。作为政银不分重要组成部分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也是股份化过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很显然,对于一个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存在是没有其合理性的,而事实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政策性金融业务依然大行其道,一般的解释是我国所成立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实力太小,还不足以负担庞大的政策性金融业务量,这一解释显然是无法使人置信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这一理性人至少在目前还有能力通过商业银行来间接完成属于自己份内的事情,而同时不必沉淀财政收入。为此,必须坚决剥离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一方面,解脱商业银行;另一方面,消除政府的依赖观念,同时扶植政策性银行的壮大。
(二)基本思路建议
由四大商业银行总行选定条件成熟的省份,以省级分行为起点自上而下进行股份化改造,然后进行四大商业银行总行的股份化改造,变“统一管理,逐级核算,三级经营”为“各自管理,各自经营,各自核算,网络联锁”。
具体内容是,先由国家和各商业银行总行监督支持进行清产核资,搞清除了AMC购买的不良贷款外,还有多少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 坏帐贷款,然后允许各支行以股份化吸引外资进行合资经营或吸引内资进行合营等各种经营方式,打破国家所有,一统天下的局面,使国有银行的财产权逐步分散。但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应掌握“国家金股”,以使政银分开有契约上的保证,也使在明晰多元产权主体权利边界的同时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权。通过股份化银行吸收新的资本,变成流动性和实力较强的银行,再进而对呆坏帐进行处理、冲销。
上述思路其立意在于,通过自上而下,逐级确立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加强各级银行在与其对应的层次上(经济上而非行政上)的专业化水平,使银行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向“买卖冠名权+实施上级行的专业化积累+纯粹的经济往来的联锁式”方向发展。同时,在市场的调控下,专业化经济借助网络效应形成分工经济,这将极大推进银行知识积累,并将缓解金融资源稀缺的程度。
纵观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与现实,股份制依然是今后一段时间的第一选择,与发达国家银行业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不同,我们必须营造发展股份制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理论的可行离不开时机的成熟,新千年确实带来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的良好机遇,这一次我们不能再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