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_河西走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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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其都是个争论不休而歧义层出的问题,据统计,截止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世界文献中有关文化的定义已达250种之多。在引进、吸收西方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有关成果之后,目前中国学术界大体上认可的文化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是指人类在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综合;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定义的纷繁以及概念认识上的不一,使得我们在从事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研究中,有必要依据民族文化发展的实际对文化内涵进行具体化的界定,即在民族文化总体发展论述的前提下,依据表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从文化诸多要素的构成中选取影响民族文化发展的主要因子,如土地利用方式、民族语言、民风等,这些可视又可悟的文化因子对于主要依据文献资料,包括考古资料来考察民族文化的交流与整合,显然具有实际意义。

在历史时期,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整合是一种常态社会现象,尤其是在民族交错分布的地区,更是如此。位于我国西北地区的河西走廊,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多文化分布地区,也是我国古代与西方世界交往的重要通道,独特的历史人文区位使河西走廊成为不同质的文化发生代际演替的典型地区,时至今日民族文化的交流与整合依然在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上持续发生。但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民族迁徙、民族斗争、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方面,而从区域角度、用文化地理学的空间占用、生态演替等相关理论来研究民族文化之间相互移植、借用、吸纳的还不多见。本文试图从民族文化地域整合及其与区域文化的形成方面来探讨多民族地区文化交流与整合的过程、动因与机制,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 多民族文化整合的自然与人文基础

河西走廊,又称甘肃走廊,位于甘肃省西北部。走廊伸入我国大陆腹地,夹处蒙新高原与青藏高原之间,在自然地理区划上属于我国典型的西北内陆干旱气候区。得益于祁连山冰雪融水的滋润,走廊内发育了片片肥沃的绿洲。而戈壁、草原、绿洲相间分布的空间形态,为不同民族文化的入居、成长提供了理想的生存环境。从东西方向来看,南北走向的大黄山(焉耆山)、黑山又将走廊自东而西分割成以武威、张掖、敦煌绿洲为中心的东、中、西三个既相独立又相联系的地理单元,这种相对独立的空间结构为河西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地域条件。如五凉时期的南凉、西凉、北凉就是以武威绿洲、敦煌绿洲、张掖绿洲为中心建立的割据政权。唐末五代时期,河西走廊甚至出现了肃州龙家、甘州回鹘、敦煌归义军政权和凉州蕃汉联合政权等多个民族地域联合体。历史时期河西地域分分合合,统治民族代有更替,促使河西文化不断地发生分异与重组。如果走廊被置于强有力的政权控制之下,其文化的一体性就会得到最大的体现;反之,如果外部力量不足以弹压或控制河西走廊,河西文化就体现为多头出露。

河西走廊宜农宜牧的自然环境,使入居于斯的民族或部落都形成了深厚的“河西”文化情结,早期生息于此的羌、月氏、匈奴等族就是如此。当中原汉王朝占有河西走廊之后,原居于此地的各民族或部落却难以释怀,《汉书·赵充国传》就记载:“先零豪封煎等通使匈奴,匈奴使人至小月氏,传告诸羌曰,张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击居之。”秦汉之际为匈奴所迫而迁徙中亚的大月氏,到唐时,其后裔依然跨山越水奔赴河西走廊,言其为“归故地”。表明河西情结已成为历史时期生息于兹的民族所固有的文化遗传“基因”。鲜卑、吐谷浑、回鹘、党项、吐蕃、蒙古、回回等族自不用说,就是入居于斯的汉人,无论或罪或谪,或官或戍,数世之后,亦称自己为“河西土著”。这种不同民族共同的乡土意识是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趋于一致的重要文化背景,也是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碰撞、交流与整合的内在推动力。

从文化地理区位来看,河西走廊处于我国古代蒙古文化圈、青藏文化圈的交汇地带,也是中原文化、西域文化有效辐射之区域。由走廊西出与东进即进入西域文化与中原文化之区域,南下北上分别穿越祁连山和走廊北山山地即步入青藏文化圈和蒙古文化圈腹地。与不同民族文化在地域上的临近性使河西文化对不同质的文化都具有一定的亲和力,历史上不同地域的民族或部落正是基于此而相继进入河西走廊的。而多民族文化的不断入居及其生存空间的交互占用,使河西走廊文化结构趋于多元和开放,在河西儒家文化中异质文化因素加重的同时,也使得河西地域文化更易于接受异质文化的影响,并将这种影响整合到自己的文化格局中,变为区域文化传统。如沙州等地习惯上将一些少数部族称之为“某家”,敦No.1+P2629《酒帐》中就有称龙族为“龙家”、肃州部族为“肃州家”、达坦部族称“达家”等等。这种兼容并蓄、相互认同的地域文化形态,是历史时期河西走廊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地域基础。

二 多民族文化整合的历史驱动过程

最早见诸于史籍的河西走廊居民,为月氏和乌孙。①二者的文化形态,史书也言之甚明,“大月氏,本行国也,随蓄移徙,与匈奴同俗”②,乌孙“行国,随蓄,与匈奴同俗”③。在此,无须探讨和界定“俗”的文化内涵,相似的文化形态以及与蒙古高原匈奴族文化的某些一致性,就表明了其间的文化交流与整合业已发生。后月氏攻破乌孙,乌孙被迫亡居匈奴。而当匈奴强盛,又驱逐月氏离开河西走廊。文化空间的相继占用,加速了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历史进程。值得提及的是,当月氏大部远走中亚阿姆河流域,其“羸弱者”被迫退居走廊南山,遂与原居于此的诸羌“共婚姻”,开始了与羌族文化的融合,“被服颇与羌同,其俗以金银为货,随畜牧移徙,亦类匈奴”④,变得亦此亦彼,非此非彼了。小月氏(月氏退居南山后的称呼)文化发展的轨迹也昭示了其后入居河西走廊的民族及其文化都将会经历相似的多民族文化整合过程。

汉代武力拓边,移民河西,置郡设县,汉王朝用行政手段把原本落后的河西走廊纳入到封建政治范畴之中,改变了河西走廊文化的后进面貌。考古资料表明,汉代河西行政建制一如内地,许多少数民族部落这时也相继接受了汉文化而成为汉王朝的编户齐民,如活动于武威地区的西夜部族即是。而原来依附于诸羌的“小月氏”此时也走出祁连山地,在张掖一带与汉人杂居,号“义从胡”⑤。民族名称的变化,指示着其民族构成、文化水平已发生相应转变。虽然后汉时在河西走廊设置有张掖属国、酒泉属国、张掖居延属国等三个管理少数民族的行政机构,但各地区的民族文化依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正如史记正义所说的属国是“各依本国之俗而属于汉”,行政归属上的一致与文化地域的凝结,从制度上消除了文化之间的隔膜,使不同质的文化由地域对抗走向交流。汉以后河西走廊属国制度消失,表明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到三国时代,在走廊西端的敦煌就出现了“胡女嫁汉,汉女嫁胡”(P3636)这样的民族文化融合现象。南北朝时期不但继续出现像“户主侯老生,水(癸)酉生,年五十五,妻如延腊腊,丙子生,年五十两”、“户主其天婆罗门,戊辰生,年陆拾,妻白丑女,辛巳生,年肆拾陆”(S613)等的民族家庭结构,而且还出现了汉化程度较高的民族,如建立北凉政权的杂胡俎渠氏即是其中的代表。就连奴隶制特点比较明显的南凉秃发氏这时也自觉与不自觉地走上了民族融合的道路。据研究,在南凉的各级官吏中,有大量汉人充职,特别是在中枢地方之官中,汉族官吏占一半以上。⑥隋唐时代,随着丝绸之路的再度兴盛及在民族平等政策的作用下,河西走廊多民族成分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出露,不但原有民族或部族纷纷进入王朝政治版图,甚至外来民族或部族的文化都在河西走廊占有一席之地,如当时的凉州(今武威)即是“大城之中有小城,小城有七,胡居其五”⑦,敦煌有中亚粟特人、昭武九姓胡人的聚落——兴胡泊⑧和从化乡⑨,张掖北部有回鹘、沙陀人游牧或驻扎,《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吐浑部落、兴昔部落、阖门府,皋兰府、卢山府、金水州、兹林州、贺兰州,以上八州府并无县,皆吐浑、契芯、思结等部,寄在凉州界内,共有户五千四十八,口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二。”不同民族及其文化的相间分布,使民族融合与文化整合持续而大规模地发生,河西文化异彩纷呈,如当时河西走廊的政治中心凉州(今武威)就是“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琵琶长笛曲相和,羌儿胡雏齐唱歌”⑩。这种以中原儒家文化为主体而兼容其他民族文化的复合文化形态,正是盛唐时代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重要特征。

然而,好景不长,安史之乱后,来自于青藏高原的吐蕃奴隶主入居河西走廊,就打断了这一历史进程,原先河西走廊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融合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大逆转,“吐蕃化”成为此时期河西地域文化运动的主要形式。史书记载当时河西走廊汉文化的状况是“唯许正朝服汉仪,敛衣整巾潸泪垂”(11)、“唐人子孙,生为戎奴婢,田牧种作,或丛居城落之间,或散处野泽之中”(12),唐王朝的编户齐民这时被迫成为吐蕃奴隶主部落制下的奴隶。从《宋会要辑稿》195册《西凉府》中记载的一些吐蕃部落的情况来看,其中一部分可能是“吐蕃化”的汉人,如刑家族、懒(兰)家族、章家族、马家族、周家族、赵家族、王家族等,这些吐蕃部落很可能是由原来的刑、兰、章、马、周、赵、王等姓的汉人家族转化而来的。然而,历史的发展总是与统治者的意愿背道而驰。在蕃占时期,历史在河西走廊出现了“两难的抉择”,一方面大量汉人及其他民族被迫走上了“吐蕃化”道路;另一方面,吐蕃奴隶主又不得不吸收文明程度较高的汉文化,如吐蕃奴隶主重用汉官、汉僧、汉医,并参照唐朝官制,创制了藏汉合璧的双轨型职官系统,即同一官职设蕃汉两职,如“二节儿”(S2146.10)、“蕃汉节儿”(P2341V)、“二都督”(P2631)等官职。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13)。因此,在吐蕃统治时期,河西走廊区域文化的运动形式极为繁杂,同化与被同化同时进行,文化的入浸与濡染,语言的融合与扩散都大面积地展开,这也为吐蕃之后河西走廊多种民族政权、多民族联合体,甚至新民族的诞生准备了条件。吐蕃奴隶主在河西的统治崩溃之后,河西走廊即出现了沙州归义军、肃州龙家、甘州回鹘牙帐、凉州蕃汉联合政权、凉州嗢末集团等多种民族政治实体,敦煌遗书记载当时“蕃、浑、嗢末,羌龙狡杂,极难调状”(S5697)。地域民族构成的复杂及文化的进一步分化与独立,使得各民族政权都体现出了多民族组合的特征。如肃州龙家,其部众中就有退浑、通颊、汉、羌等族人,即使如较为纯粹的沙州归义军政权,其依然体现了多民族组合的特征(14),在其政权中,不但有番兵番将,而且还有以粟特人组成的九姓胡军。不仅如此,当时还形成了几个新的民族联合体,仲云、嗢末即是。关于仲云,目前研究者说法颇多,而且相去甚远,(15)但其为一多民族联合体似无疑义。而嗢末,由于其曾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团体向中原王朝进贡(16),情况较为明了。史书记载“嗢末百姓本是河西陇右陷没子孙,国家却弃掷不收,变成部落”(S6342)。据研究,在其民族构成中,既有原邻近吐蕃的羊同、苏毗、党项、多弥、白兰、吐谷浑,又有河陇的汉族、吐蕃人等(17)。而民族构成的复杂,指示着其文化形态与组成民族中的任一民族的文化特质都不相同,而是一个含有各组成民族或部落文化因素的复合文化形态。正如《西北民族关系史》所指出的,“历史上西北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他们在长期的、复杂而丰富的历史活动中,有的外出了,有的则同化于其他民族,或与其他民族融合成为新的民族,而现在存在的许多民族,都是历史上各民族互相迁徙、同化、融合的产物,是各民族关系发展的产物”(18)。今天西北的民族是如此,那么历史上作为西北地区民族迁徙频繁地区的河西走廊,其民族及其文化亦不例外。

至此,我们可以对汉以来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发展历程作如下简要概括:由于异质文化因子的不断介入,使河西多民族文化处于长期变动之中,文化杂糅与整合过程持续发生,促使原来性质不一的河西地域文化趋于均匀与一致,并为新的民族文化的进入以及更高层次上的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与整合奠定了基础(见图1)。

图1 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示意图

蒙元时代,河西走廊进入了一个“碾碎民族差别”的重要时期,河西历史上曾经活跃的各个民族名称至此从历史书籍中消失,表明河西民族文化融合较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要彻底。明清以降,河西走廊各民族被统称为“番”,名称的统一表明民族文化地域复合体已经形成。唯一的差别就是在“番”之称下,有“生番”与“熟番”之别,“生番”又称“黑番”,是指那些位居深山,语言、服饰、风俗还保留有较多本民族特征的民族;而“熟番”又称“黄番”,是指那些近汉边,其居住、服饰、语言、风俗与汉族相差无几的少数民族。河西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这种地域指向性与有序性变化,正是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在时间上、地域上扩展的某一个历史域度。

三 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主要形式

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物质文化的借用、吸纳和移植,也有制度及精神层面的深度整合。其主要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牧业两种生产方式的相互转换

这是河西走廊不同民族文化之间规模最大、影响深远的文化交流方式。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农牧业文化的分布空间代有盈缩,此消彼涨,文化空间的相继占用及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整合,促使农牧业两种生产方式不断发生代际转换。早在两汉之际,由于诸少数民族与汉族交往、杂居,已出现了由牧业向农业转化的现象,卢水胡即其一例。汉简中即有“秦胡、卢水士民……田作不遣”(19)的字样,表明这些少数民族受农耕民族影响,已从事定居农业生产。曹魏时期,张掖番和、骊轩二县“吏民及郡杂胡弃恶诣(毋丘)兴,兴皆安恤,使尽力田”(20)。在河西地区魏晋时代墓葬中发现的近千幅壁画中,就有犁地、播种、耢地、打场等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生产劳动的画面。(21)唐时这种现象更是寻常而普遍,如回纥(后改为回鹘),由于与汉族杂居,“其可汗常居楼”,同时其经济活动也转向半农半牧,“以橐驼耕而种”(22)。吐蕃统治时期,河西走廊农业文化明显萎缩,但汉文化自身的高势能位以及此地自汉以来所形成的深厚的汉文化底蕴,使得在形式上和空间上占据河西走廊的吐蕃部落,其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汉文化的影响下也发生了程度不同的改变,唐诗就有“蕃人旧日不耕犁,相学如今种禾黍”(23)之句。在这里,在此时,同化者反被同化。西夏时这种情况继续发生,一部分党项人开始经营农业,即是史书所谓的“岁时以耕稼为事”(24),“耕稼之事,略与汉同”(25)。明代是汉文化在河西走廊的再一次大扩展时期,受汉族农耕文化影响,少数民族由农转牧的趋势更为明显,如正统十一年(1446年),沙州卫(蒙古诸部卫)喃哥部二百余户一千二百三十余人来归,明廷召其居住甘州,“修筑城堡,以安尔居;开浚渠坝,以便尔耕;处给种粮锅铧,以恤尔穷”(26),这似乎有强人所难之谦,但却透露出自此之后这些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已发生了根本性转换。庞尚鹏更说:“查肃州有近山聚族者,相率垦田,告领牛种,与吾民杂居,并耕而食,照岁例纳粮”(27),显然,这些近汉边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已与汉编户之民无甚差别。清代,随着农耕文化在河西走廊的深入与巩固,由牧转农更是大面积持续发生着,有些少数民族甚至完全变成了农业户,和汉族一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就是一些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番民”,也加强了与汉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平番(今永登)的上马尔族、下马尔族、尔加穰族、单约族、钱多尔族、恩加木族、尔加藏族、尔卜族等,“与土民夹杂,学习耕种”(28)。据乾隆《重修肃州新志》之《肃州·属夷》和《高台县·属夷》记载,直隶肃州有黄番、黑番、黄黑番、番民、番族、缠头回等民户共计1199户,其中已从事农耕的民户为867户(29),约占总户数的72%。而一向为游牧区的天祝此时也是“西番住牧,番汉往来,户口鱼鳞,松山滩视同内地矣”(30)。

当然,任何影响都是双向的,农耕民族影响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以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了农耕民族,这一进程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如西汉时徙入河西走廊的汉人由于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就显得与关东人“习俗颇殊”(31)。嘉峪关魏晋墓壁画牧羊图中就出现有汉族牧羊人,而且在墓主的随葬品中,有马、牛、羊等偶像,独不见中原农耕文化中“猪”的形象,说明即使是汉族此时亦受到当地牧业文化之影响,而注重发展畜牧业。(32)此后,农牧并重已成为河西走廊居民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中唐以后吐蕃文化的强势进入,使河西区域文化由农转牧达到河西历史上的最大域度。此是寻常道理,毋须多言。

2.多民族语言的深层次融合

民族语言作为民族文化中最稳定的因子,其吸收、移植、借用其他文化成分显然要滞后于民族之间生产生活方式的转换。多民族混合分布的河西走廊地区,随着民族交往的不断发展,民族语言的融合亦持续发生,如秦汉之际与诸羌杂居的月氏余部,就出现了与羌族语言融合的趋势,“被服饮食言语略同,亦以父名母姓为种”(33)。但当汉族入居河西之后,这些月氏余部又迅速与汉人融合,且采用汉姓“北宫”(34)。诸如此类的语言融合现象在不同时代的不同民族之间持续发生。

从主导语言类型来看,历史时期除唐中期至五代、宋元时期而外,河西走廊一直处于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融合期。中唐以后,在吐蕃奴隶主的强制同化下,河西地域语言出现了明显的“吐蕃化”趋势。盛唐时代河西走廊的显性语言——汉语此时已被沉入底层,史书言当时河西居民已经“语言小讹”(35)即是指此,唐诗亦有“去年中国养子孙,今着毡裘学胡语”(36)之说。可见变化之剧烈。而且连他们的名字也“吐蕃化”了,如杜论没悉伽、杜论心苏论、乞禄论、热逋体督、崔没廷相等(37)。汉民族如此,吐蕃而外的各少数民族亦不例外。在河西遗存的吐蕃时期的一批文书中,留下了四百多人的签名,其中有三百多人为汉族、粟特及于阗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吐蕃化的名字。(38)很显然,吐蕃语已成为此时期河西走廊各民族的通用语言,这也是河西走廊历史上少有的以少数民族语言为主导的时期。即使在吐蕃统治崩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从于阗到甘州一带的丝绸之路沿线,人们仍然以吐蕃语作为各民族之间进行贸易活动的工具语言,(39)可见当时吐蕃语的覆盖面及影响力之大。但“语言有巨大的稳固性和对强迫同化的极大的抵抗性”(40),只要语言所依附的载体——民族人口存在,其本民族语言就不会消失。事实上吐蕃时期河西走廊各民族语言依然作为隐性语言存在,这从吐蕃统治崩溃之后,河西民族及其语言的大面积出露就说明了这一点。敦煌遗书记载当时“河西创复,犹杂蕃浑,言音不同”(41)。“言音不同”正是吐蕃语色彩褪去之后河西多民族语言在地域上的“复原”。

西夏及元代是河西走廊历史上法定的双语期。先是,西夏在河西走廊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汉、夏文,即是所谓的“汉字掌中国往来表奏,中书汉字,旁以蕃书并列”(42),西夏铸造的钱币也是以西夏文和汉文两种文字为标识。双语制的实行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除汉、夏文而外的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被掩盖;另一方面促使汉、夏文趋向于深层次的融合。以居民姓名为例,此时期就出现了汉姓党项名及汉姓党项姓并列的人名,如莫高窟61窟就有西夏文题记“翟嵬名九”,安西榆林窟12-13窟间有“张讹三茂”,其中翟、张为汉姓,嵬名、讹三为党项姓。榆林窟19窟内室甬道南壁第二身供养人后有墨书汉文题款“索出儿索的僧傅六斤男阿奴”,其中“傅六斤”三字又用相应的三个西夏文标出,亦是两种文字的混合使用。西夏学者骨勒茂才在《番汉合时掌中珠》序文中说“不学番语,则岂和番人之众;不会汉语,则岂入汉人之情”,真实地道出了当时民族语言文化交流与融合的景况。而历史上河西走廊多民族语言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其动力也莫不源于此,蒙元在河西走廊实行行省制和藩王制,两种行政建制的并行,使得汉、蒙两种语言因制度因素而成为河西走廊区域的主导语言,这是继西夏之后,河西走廊又一次以两种语言为通用语言的重要时期。但不可否认,西夏、蒙元时期,河西各个少数民族的语言岛或语言丛仍然存在。《西夏纪》卷六就记载有吐蕃部族“扑丁原、庄浪族、乔家族诸路,以麻宗山、乳酪河为界堠”。莫高窟、榆林窟现存有西夏时吐蕃、蒙古、回鹘等文题记。而元至元八年(1348年)刻的西宁王速来蛮重修莫高窟的功德碑,亦是用西夏、汉、藏、回鹘、八思巴、梵文等六种文字刻成,表明这些民族语言依然存在而且与其他民族语言进行着程度不同的融合。

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融合是历史时期河西走廊持续时间最长、覆盖度最大的语言融合类型。汉代甫入河西走廊,修长城,置属国,反映了民族语言文化之间的隔离与排斥。即使经历了长达四、五百年的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其间也出现了汉化程度较高的民族,但直到隋以前,河西各民族之间的语言堡垒仍旧没有被打破。如十六国时代的南凉政权就是“宜置晋人于诸城,劝课农桑,以供军国之用,我则习战法以诛未宾”(43),语言的隔膜依然存在。因此,从汉至隋,河西走廊多民族语言之间游离与半游离的状态表明,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融合还处于初始阶段。但到了唐代,情况就出现了质的变化,汉语不仅仅是此时期各民族经济文化交往的通用语言,而且已成为其他民族语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敦煌从化乡居民姓名为例,该乡为中亚九姓胡人聚集之地,其姓氏主要由曹、安、康、石、史,何、米、罗诸姓构成,在他们的姓名中就明显出现了汉化现象,如曹础利支、米佛忱延、安射无盘陀、石佛罗坛、康乌苏密等。不仅如此,敦煌遗书中蕃汉、回鹘汉、蒙汉等双语词典和对译写卷的存在,也指示了此时期河西走廊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融合的历史现实。

明清时代,这种多民族语言融合继续在深度和广度上扩展。明朱诚咏有诗曰“儿孙养得解胡语”,应是当时民族语言深度融合的反映,明代虽然是划关而治,但地域的分裂并没有打破自元以来“胡人有妇能汉音,汉女亦能解胡琴”(44)所形成的共同的语言文化区域。到了清代,随着行政建制重新推行到关外,加速了河西走廊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融合的步伐,《敦煌县乡土志》就说“凡西路之土语涉于番音者一律汉化,故自河西出嘉峪关一至敦煌转觉语言清亮文字易晓”(45),就是原来各不相同的民族语言这时“因常与各县民众交易男女均熟习汉语”(46),汉语已成为此时河西走廊各民族的通用语言。今天河西走廊的蒙古、裕固、藏等民族就是既用本民族语言又通晓汉语。这种语言融合状况,正是自明清以来河西走廊以汉语为主导的多民族语言在地域上融合、凝结的结果。

3.不同民风之间的濡化

处于农牧业过渡区域的河西走廊,早在唐代就有“人兼北狄,俗杂西戎”(47)之说,不同民风之间的濡染自古皆然,史乘也多有论及,如武威就是“番戎杂处崇刚气”(48),安西县“地杂蕃回,民气尚武”(49),山丹县“居杂羌戎”、“人惟尚武”(50);而肃州(今酒泉)则是“番夷杂处,人习战斗,非礼教信义之邦”(51)。这虽有诬蔑之嫌,但却道出了实情。而“番虏环伺”的镇番县(今民勤)则是“不论道德论势力”,汉文化已明显被移位,显见其民受番人民风影响之深,并说这是“习俗移人”(52)。因此,“边防风气刚劲,习染成俗,率多强悍”(53)便是河西民风日益强悍的真正原因。但从历史时期来看,唐中期至五代及明代是河西走廊多民族民风濡化的重要时期。唐中期以后随着吐蕃奴隶主的入居河西走廊,河西民风就带有更多的吐蕃色彩,“驱羊亦着锦为衣,为惜毡裘防斗时”(54),便是当时河西民风趋于“刚化”的指示。吐蕃之后,河西走廊更陷入一场多民族势力相互争斗之中,而这些民族或部落无一不是能征善战,如甘州回鹘“兵强马壮”(S5139),东与凉州蕃汉政权争锋,西与归义军政权开战;肃州龙家,“其人轻锐,健斗战”(S367),强悍、好斗跃然于纸上。其他如凉州蕃汉政权、嗢末集团、仲云部族等莫不如此,就连敦煌归义军政权也是“缮甲兵,耕且战”(55)。史书记载当时“河西异族狡杂,羌、龙、嗢末、退浑,数十万众,驰诚奉质,愿效军锋”(P3720)。由于多民族联盟的形成及其共同利益的驱动,使不同民风之间的濡化与整合更是深刻而普遍,如其时在西凉府周围的生户、熟户众多,“其俗多有世仇,不相往来,遇有战斗,战则同恶相济,传箭相率,其从如流。虽各有鞍甲,而无魁首统摄,并皆散漫山川,居常不以为患”(56)。此后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明代河西走廊环境极为动荡。关外虽设七卫但仅为羁縻而已,其地依然为游牧民族往来奔突之处,刀光剑影,杀声不断。后关西七卫相继破散,人民或内徙或他逃,(57)使河西走廊区域环境急剧恶化。正如《明史》所言:“后诸卫尽亡,亦不喇据青海,吐鲁番据哈密,逼处关外,诸卫迁徙之众,环列甘肃肘腋,狂悍难驯。于是河西外防大寇,内防请番,兵事日丞”(58),以至于到了“防守不设,耕种难也;累遭残破,生聚难也”(59)的地步。即使到了明嘉靖年间,虽然走廊内相对安定,但时任三边总督的王崇古依然说:“照得河西熟番,种族繁杂,强弱不齐,富者占据山阳,耕牧自经,贫者窃窥官道,抢掠为患。”(60)动荡的环境促使河西民风进一步转向。时人言及甘肃,则更是指出此种民风形成的关键,“盖各地止知防秋,而甘肃四时皆防;各边止知防虏,而甘肃则又防番防回,兵马奔驰,殆无虚日”(61)。这可以说是河西走廊多民族民风濡化的真实写照。

四 文化整合与河西文化区域形成

文化整合的结果必然促使原来性质不一的地域文化趋于一致,进而形成文化地域组合,即文化区。按文化区的基本概念,作为文化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1、相对一致的文化形态:2、稳定的区域形状;3、在文化区内,文化中心、文化核心区和文化辐射区功能分区明显。依此标准,河西走廊以汉民族农耕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地域统一体大致形成于隋唐,定型于明清。

在汉代以前,河西走廊基本上是以牧业为主的区域,区内不存在任何文化中心,更不存在文化核心区,只有文化丛和文化点,这是由牧业生产力及其文化的内在结构所决定的。自汉代大规模移民开发河西地区以来,河西文化空间结构便发生巨大变化,以农耕及定居文化为核心的儒家文化(中原文化)迅速沿着河谷及绿洲地带延伸,但从汉代在河西所置郡县来看,还没有一个县在长城之外,表明农牧两大地域文化仍然以汉长城为界,祁连山及长城以外的区域依然游离于汉政权管辖之外。三国时代,在张既、徐邈、仓慈、王迁、赵基、皇甫隆、毋丘兴等一大批有为官吏的经营下,河西走廊区域内民族和睦,文化兴盛,史书记载“群羌归土”(62),“风化大行,百姓归心”(63)。原来各不相同的文化这时由于汉文化的高势能位而形成了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共存的文化空间分布格局。

但此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西晋初年,“河西荒废”(64)已成定局。这一方面是由于少数民族或部族不断入居河西走廊,并一度呈现炽盛状态,如西晋咸宁五年(279年)河西鲜卑秃发树机能部一度攻陷凉州,但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西晋时期河西地方政府对日益复杂的民族关系应对失当,导致民族关系不断恶化。如咸宁年间先后任凉州刺史的牵弘、扬欣,就因“失羌戎之和”(65),而不得不离任。到十六国时代,河西文化的地域分化进一步增强,不但出现了以武威、张掖、敦煌绿洲为中心的三大色彩不一的文化板块,而且在三大文化板块内部也出现了文化地域分化。后凉末,姑臧发生饥荒,竟有“百姓请出城乞为夷虏奴婢者,日有数百”(66)。可见,游牧民族已成环绕之势。北凉沮渠蒙逊伐南凉,至丹岭(今永昌东大黄山)、显美(今永昌东),“北虏大人思盘率部落三千降之”;又进围姑臧,“夷夏降者万数千户”(67)、“叠掘、麦田、车盖诸部尽降于蒙逊”(68);北魏太延五年(439年)征凉州,以秃发傉檀子源贺为向导,源贺说:“姑臧城外有四部鲜卑,各为之援,然皆臣先父旧民。”(69)到北魏占据河西走廊时,虽然其地域趋于完整,但由于北魏将河西大量士人徙往平城,使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农耕文化在河西走廊地区急剧衰落。隋拥有河西走廊,在整个河西走廊只设三郡九县,酒泉郡并入张掖郡,县则较两汉时减少了四分之三。北周时,柔然曾剽掠凉州居民,“驱拥畜牧”(70),隋仁寿年间,杨恭仁任甘州刺史,“戎夏安之”(71)。唐武则天时,崔融曾说:“江南食鱼,河西食肉,一日不可无。”(72)“食肉一日不可无”的生活习惯,反映了直到唐朝前期当地居民仍然以畜牧业为主,而以农耕为主的儒家文化的衰败应是不言而喻的。

盛唐时代,伴随着中原王朝对河西走廊统治力的加强以及大批移民开发河西地域经济,使河西走廊农业发达,牧业兴盛,史书所言的“番汉快活”应是当时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空前繁荣的直观表达。此时期,河西区域不但出现了以武威绿洲为中心的文化中心,而且姑臧城(武威)作为州、郡、县治所所在地,成为河西走廊的政治中心。史书有“当唐之盛时,河西、陇右三十三州,凉州最大,土沃物繁而人富乐”(73)之说。因此,在“安史之乱”以前,河西走廊政治稳定,文化发达,以汉族儒家农耕文化为主体的多民族文化统一地域联合体已经形成。即使经过“吐蕃化”的磨难,河西走廊区域文化依然呈现为以中原儒家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复合形态。吐蕃之后河西出现的不同民族政治实体,如归义军政权、甘州回鹘、凉州嗢末集团等都是以奉表朝贡中原王朝为其立足根本。这种多元而一体的地域文化观念的形成,正是自汉以来河西走廊以汉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必然结果。

中唐以后,河西文化虽然出现了吐蕃化、回鹘化、西夏化、蒙古化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或压缩了中原农耕文化在河西走廊的空间分布及其影响力度。但毫无疑问,作为河西地域最基本、最稳定的文化形态的汉族儒家文化在河西走廊地域文化中所占的主导地位并没有改变。而不同地域、不同质的文化在河西走廊的空间占用及其与原有的地域文化程度不同的整合,在改变河西走廊文化面貌及文化结构的同时,也使河西文化趋于与临近区域文化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如吐蕃时期,祁连山的文化意义消失,蒙古统治时期,走廊北山的文化分界作用就不复存在。这种文化地域界限的消失,使河西文化出现了与不同地域文化的过渡区域,如天祝藏族文化区与肃北蒙古族文化区就是河西文化与青藏、蒙古高原文化的过渡区域。这种与相邻文化相似的文化过渡区域的存在,在河西走廊区域文化中异质文化因子增多的同时,也使河西走廊区域文化更易于接受、吸纳不同地域不同形态的文化。

明清时代,河西多民族文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明代划关而治,地域文化的统一性不复存在。但在关内,以汉族农耕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儒家文化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入明更化维新,卫所行伍之众,率多华夏之民,赖雪消之水,为灌溉之利,虽雨泽少降,而旱魃可免,故地虽边境,俗同内郡”,而“知耕稼,大异往昔”(74)。这里的“往昔”是指农耕文化在河西走廊衰落的蒙元时代。清代,河西走廊被重新纳入封建一体化进程,走廊南北二山再一次成为南北两大地域的不同文化与河西文化的分界线。不惟如此,清廷还在永昌、山丹、镇番等地与蒙古交界之处立有界碑,划定碑以北为蒙古牧马之地,碑以南为汉民耕作之所。如在民勤,永昌、山丹以北的走廊北山上都立有界碑;即使在小范围内也是界线分明,如敦煌二卫一所周围有游牧民族分布,清廷遂勘定地界,将其交错之处“立号为界,不令逾越”(75);再如对和硕特部落“分地令其居住,庶内外地界分明”(76)。农牧业文化空间分布的行政稳定,使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与整合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有序性和层次性成为此时期河西走廊以汉族儒家文化为主导的多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的重要特征,河西走廊区域文化中心、文化核心区也渐次形成。从表征地区文化发展水平的科举人才数量看,武威地区当仁不让地成为此时期河西走廊的文化核心区域,有清一代,河西走廊共有进士66人,武威地区就有57人,占总人数的86.4%。武威因而成为清代河西走廊的文化中心。清代,凉州府共有进士57人,武威县就占42人,在整个河西地区也是独占鳌头。所以民国《甘肃省乡土志稿》才说武威“人文之盛,向为河西之冠”(77)。因此,至迟在清代,河西走廊多元而统一的文化区域已经形成。解放后人民政府在尊重民族自愿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从法律上、地域上肯定和固定了河西走廊各民族文化的地域分布,也奠定了今天河西多民族文化分布的基本格局。

五 结束语

从河西走廊区域文化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民族、人口的空间移动、行政建制的地域扩展、经济差异的内在需求,是河西文化整合——分化——重组——整合的主要推动力。而螺旋式上升的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过程,在驱使不同民族文化向异质化转化的同时,也加速了河西走廊文化趋于以汉文化为主导兼容其他民族文化的历史进程。今天河西走廊多元而统一的文化形态,正是历史时期河西走廊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整合的结果和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

注释:

①见《史记,大宛列传》及《汉书·西域传》。关于月氏、乌孙是否为河西走廊的土著居民,现在还存在诸多争论,本文在此不予以探讨。另,对月氏、乌孙民族的判别及其在河西走廊的分布状况虽然还有不同的看法,但以月氏应属汉藏语系的民族,而乌孙很可能是属于阿尔泰语系的民族;其分布状态大致上以今酒泉为界,月氏主东、乌孙理西的论断较为可信。

②《汉书·西域传》。

③《史记·大宛列传》。

④《魏书·西域传》。

⑤《后汉书》卷87《月氏胡》。

⑥周伟洲:《南凉与西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9页。

⑦《资治通鉴》卷219,至德二载正月条。

⑧《鸣沙石室遗书·沙州图经》。

⑨敦煌遗书P2005、P2691、S788等。

⑩岑参:《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酒泉太守席上醉后作》,《全唐诗》第199卷,(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11)《白氏长庆集》卷3《新乐府缚戎人》。

(12)《沈下贤文集》卷10《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策第二》。

(13)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卷第70页。

(14)李永宁译,[日]土肥义和:《归义郡时期(晚唐五代宋的敦煌)(一)》,《敦煌研究》,1986年第4期。

(15)关于仲云的族属及居地,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黄文弼先生提出的“沙陀突厥说”,他认为“仲云”即“朱邪”,“朱邪”是沙陀突厥的姓氏,沙陀突厥居住在金娑山阳、蒲类海东的“沙陀碛”中,因此,仲云牙帐所在的“胡卢碛”就是“沙陀碛”(《古楼兰国在中西交通史上的地位》,《西北史地论丛》);二是汤开建先生提出的“小月氏说”,他认为“种愠等于仲云”,是小月氏的遗种,小月氏原居河西走廊南部的甘(今张掖)、凉(今武威)山谷间,故仲云居地在河西走廊南部的甘、凉之间(《揭开“黄头回纥”及“草头鞑靼”之谜》,《青海社会科学》,1984年第4期);三是郭锋提出的“垛微说”,他认为“仲云与臻微发音相通”,是同一个部族。仲云在沙州(今敦煌)西,密微也在沙州西,因此,敦煌文书中的“密微使”必定指“仲云使”(《略论归义军时期仲云族的族属诸问题》,《兰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

(16)《资治通鉴》卷250,咸通三年条末。

(17)周伟州:《嗢末考》,《西北历史资料》,1980年第2期。

(18)杨建新、马曼丽主编《西北民族关系史》,(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1页。

(1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新简释粹》,(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19-121页。

(20)《三国志·魏书·王毋丘诸葛邓钟传》。

(21)《嘉峪关汉画像砖墓》,《文物》,1972年第12期。

(22)《新五代史·回鹘传》。

(23)[唐]王建:《凉州行》,《全唐诗》卷298,(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2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5,庆历二年二月辛巳。

(25)《西夏书事》卷16。

(26)杨博;《查处屯田计安地疏》,见《甘州府志》卷13。

(27)庞尚鹏:《清理甘肃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360。

(28)乾隆《平番县志·兵防志·番族》。

(29)其中清水堡营的黑番101户以耕牧为生,各作一半处理;而卯来泉、金佛寺、清水堡、红崖、梨园、龙寿、南古城、洪水南、红崖营等地的番民或因记载不确或因无记载而未统计。

(30)《甘青宁史略副编》卷2。

(31)《汉书·地理志》。

(32)《嘉峪关魏晋墓室壁画的题格和艺术价值》,《文物》,1974年第9期。

(33)《后汉书》卷117《西羌传》。

(34)《后汉书·灵帝本纪》。

(35)《五代会要》卷30《吐蕃》。

(36)《张司业诗集》卷下。

(37)《册府元龟》卷978。

(38)黄文焕:《河西吐蕃文书简述》,《文物》,1978年第12期。

(39)乌瑞:《吐蕃统治结束后甘州和于阗官府中使用藏语的情况》,见耿升《敦煌译丛》,(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

(40)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单行本,第26页。

(41)《敦煌石室遗书》第一集。

(42)《西夏书事》卷12。

(43)《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

(44)《元诗选·二集》《九灵山房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45)《敦煌县乡土志》卷2《方言》。

(46)民国《创修临泽县志》卷3《民族志》。

(47)《册乔师望凉州刺史文》,《唐大诏令集》卷62。

(48)乾隆《武威县志·文艺志·诗歌》。

(49)民国《甘肃通志稿·甘肃民族志(一)·民族九·风俗》。

(50)道光《山丹县志》卷10《艺文》。

(51)清《肃州新志·风俗》。

(52)清《镇番县志》卷1《地理志·风俗》。

(53)[清]常钧:《敦煌随笔》卷下《户口田亩总数》。

(54)[唐]王建:《凉州行》,《全唐诗》卷298,(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55)《新唐书》卷216《吐蕃》。

(56)《宋史·宋琪传》。

(57)《明会要·外番》及《明史·列传》。

(58)《明史》卷330《西番诸卫传》。

(59)《明经世文编》卷232《甘肃论》。

(60)《明经世文编》卷38《王鉴川文集》。

(61)乾隆《永昌县志一卷·艺文志》。

(62)《全三国文》卷3《魏文帝》。

(63)《三国志·魏书·徐胡二王传》。

(64)《晋书·张轨传》。

(65)《晋书.张骞传》;《晋书·马隆传》。

(66)《晋书·吕隆载记》。

(67)《晋书·沮渠蒙逊载记》。

(68)《晋书·秃发傉檀载记》。

(69)《魏书·源贺传》。

(70)《周书·李贤传》。

(71)《旧唐书·杨恭仁传》。

(72)《资治通鉴》卷207,久视元年。

(73)《新五代史》卷74。

(74)《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陕西行都司。

(75)《清圣祖实录》卷284,康熙58年5月辛卯。

(76)《年羹尧奏折·条陈西海善后事宜折》,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文献丛编》,1930年第6、7辑。

(77)民国《甘肃省乡土志稿》第22章第2节各主要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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