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稳步推进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交易机构作为市场化交易平台,通过规范售电公司注册管理,建立了售电公司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审核机制、售电公司银行履约保函机制及售电公司动态信用评价体系等管理机制,为各售电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为新形势下电力市场形成了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
关键词:售电公司注册、市场化交易、管理机制
一、现状分析
自新一轮电改工作以来,辽宁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在电力用户进入市场后,售电公司也全面进入市场,形成了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和浓厚的市场氛围。
(一)从交易情况分析售电公司市场份额
截止目前,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交易公司”)已完成8批共11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公示准入工作。
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辽宁售电公司进入市场,有14家售电公司代理87户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成交电量18.46亿千瓦时,占全部成交电量的3.36%;2018年,有50家售电公司参与2018年市场化交易,共代理用户2330户。全年售电公司成交电量344.85亿千瓦时,占全年成交电量793.1亿千瓦时的43.48%,其中有10家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大用户交易,成交电量38.85亿千瓦时。
(二)从当前形式分析售电公司管理思路
辽宁电力交易公司面对售电侧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履行好交易机构市场运营管理及服务的职能,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售电市场现状,深入研究制定售电公司准入、备案、公示、退出、用户绑定及保函管理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售电公司注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交易平台,提高售电公司市场化业务全流程管理效率,确保电力市场公平开放,更好地为电力交易市场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主要做法
由于售电领域所需资本投入相对发电、输电、配电而言明显较低,技术门槛亦相对较低,对社会资本有很大的吸引力,市场主体数量将急剧增加。东北地区季节性十分明显,且峰谷差大,售电侧放开,交易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十分复杂,售电公司在市场注册、参与交易等方面将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辽宁电力交易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管理策略预防风险的发生。
(一)规范注册秩序,提供便捷服务
辽宁省售电公司实行注册制管理制度。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按照“一承诺、一注册、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具体流程见附件)在辽宁电力交易公司注册,通过形式审查后将企业相关信息及资料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公示期满且市场各方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辽宁省内售电侧市场化份额较大,售电公司对进入市场都跃跃欲试。交易中心避免不了大量各种形式的问询答复工作、报送的注册申请材料需要反复修改。交易中心为应对上述情况,及时为售电公司完成市场注册,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辽宁电力交易平台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操作流程、材料模板、常见问题,为售电公司注册提供参考材料;二是组织售电公司培训,使其了解交易规则、平台操作、注册注意要点、入市风险等内容,为售电公司入市提供帮助;三是通过平台审核申请材料,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准入规定时,从受理到公示全过程实现“只跑一次”,不仅为售电公司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也进一步规范了售电公司注册秩序。
辽宁电力交易公司通过组织售电公司座谈会、在电力交易平台公布公众邮箱、邀请售电公司参加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收集整理市场主体关注问题和意见建议并了解市场主体潜在需求,认真研判、及时解决,切实减少市场主体协调环节,不断夯实电力交易服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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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主体权益,开展现场核实
由于售电公司注册材料包含工商注册、资产、人员、场所、系统等各方面材料,交易中心难以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售电公司的守信能力会对电力交易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对此,交易中心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交易中心仅对注册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到售电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全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公示,有效防范售电公司失信对电力交易工作带来的风险,维护了市场其他主体的权益。
(三)维护企业利益,推出保函机制
结合多省经验,售电公司以降低购电成本,易出现“买少卖多”的情况,同时部分售电公司出于扩展用户需要,提前购入较多电量,形成“买多卖少”情况。售电公司购售电交易时存在“高买低卖”情况,导致其售电服务费为负数。结算电费时,“高买低卖”的差额由售电公司补缴给电网公司,售电公司若拖欠或拒付该款项,电网公司将存在承担财务风险。
为规范电力市场行为,防范电力市场欠费风险,维护电力市场成员的利益,促进辽宁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辽宁电力交易公司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出台《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每年规定时间在交易之前售电公司需提供银行保函,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规模不超过6亿千瓦时(含6亿千瓦时)时,应提供的银行保函额度为200万元。超过6亿千瓦时,每增加6亿千瓦时电量增加银行保函额度200万元,最大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四)建立售电公司信用动态评级体系
为规范售电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降低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减轻售电公司的经营负担,按照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辽宁电力交易公司积极推进售电公司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政府开展动态信用评价工作。
动态信用评级工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售电公司备案条件进行动态评级,已准入的售电公司均需参加,信用服务机构的动态评级结果作为对售电公司动态管理的依据,对评定期内不满足备案条件的售电公司,按照《辽宁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启动售电公司退出程序;第二部分是符合备案条件的售电公司可自愿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定,主要评价售电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菅管理、财务状况、公共信用状况和融资履约状况等,经营管理部分由辽宁电力交易公司负责,主要评价售电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表现和行为,涉及市场化交易管理、交易行为等方面,其他内容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分数各占50%。信用评级结果在信用辽宁、辽宁电力交易平台和省工信厅网站上公示后生效。
原则上售电公司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与当年银行履约保函额度挂钩,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售电公司可全部减免保函额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售电公司可分别减免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保函额度,其他信用评价等级的售电公司需全额提供履约保函。通过售电公司信用动态评价工作,辽宁共有11家售电公司评级AAA(保函全部减免),AA企业4家(保函额度减免三分之二),1A企业10家(保函额度减免三分之一),切实降低了售电企业的经营成本支出,并共同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三、结语
在“两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降电价”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无疑是最关注的话题,随着国家对输配电价改革的逐步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交易成本,预计到2020年,除公益用电和无议价能力的居民用电外,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量将全部放开,售电侧市场空间巨大,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进入市场,这些因素也将会给交易机构带来挑战,对售电公司实行宽准入,严管理的新的管理模式,对售电市场的监管在内容、标准、方式等方面应越来越健全,监管的力度也应越来越强。交易机构不断调整服务管理策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销环境,在不长的时间内全面建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售电侧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勠力同心“再出发”!
论文作者:张晔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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